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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课程总目标中提出“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多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的要求,这一要求定位在“基本”“初步”上。《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则对口语交际及口语交际教学给出了更为明确的说明.“良好的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重要素养。口语交际是在一定的语言情境中相互传递信息、分享信息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交流和沟通的基本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