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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发[2016]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实现生态延安、幸福延安、美丽延安的重要举措。为了加快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