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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她准备披上婚纱做新娘时,男友多年不见的前妻回来了,要求复婚,并且以重婚罪把她告上法庭。在这关键的时刻,男友却突然“失踪”了。面对这一切,坚强的她没有放弃,而是走上了一条非同寻常的诉讼保卫婚姻之路。
告别坎坷 情伤女人终获真爱
1975年3月,杨淑敏出生在湖南省新晃县一个普通家庭。由于家庭贫困,高中毕业后的杨淑敏没能继续上学,而是跟着母亲在菜市场做生意。1996年到2000年的4年间,杨淑敏曾有过两次婚姻。然而,两次婚姻都没有给杨淑敏带来幸福。再次离婚后不久,在父母的支持下,杨淑敏在县城服装批发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做起了成衣生意。
与她相邻摊位做成衣生意的汪成华来自乡下,时年28岁。据他称,他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几年前,妻子因病死亡后,他先是在县城开了家小餐馆,后来又做起了成衣生意。
汪成华口齿伶俐,态度和蔼,顾客总爱往他的摊位跑。闲暇之余,他常热心地向杨淑敏传授做生意的窍门。因此,一向缺少男人关爱的杨淑敏非常感激。
很快,汪成华就走进了杨淑敏的生活,杨淑敏感觉到自己已经走出了昔日痛苦的阴影,她的天空顿时晴朗无比。
培育“爱情” 甘为婚姻劳身劳心
杨淑敏与汪成华在县城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开始了幸福甜蜜的同居生活。为节省开支,杨淑敏将摊位退掉,然后筹资与汪成华共同盘下一间门面卖起了精品服饰,由于两人相互帮衬,起早摸黑,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同居一段时间后,汪成华从来没提出过何时结婚。每当杨淑敏问起,他总是以现在两人还不富裕,还需要一笔钱购买房子和家具为由进行推脱。杨淑敏心里不禁有了一丝担忧。
2002年初,由于服装市场疲软,汪成华与杨淑敏将店卖掉后,改做油漆生意。
2002年12月底,杨淑敏跟随汪成华回到他的乡下老家过年。谁知此行给杨淑敏曾经受过伤害的心灵上又添伤痕。
那天,杨淑敏刚进汪成华的家门,一位大约6岁的男孩拉着汪成华母亲的手,怯生生地看着杨淑敏。见此,汪成华叫他:“儿子,快喊妈妈!”谁知男孩说:“她不是妈妈,我妈妈还没回来。”乍听此话,杨淑敏心底顿生疑团。
当汪成华到菜园子里去摘菜后,他母亲告诉杨淑敏:汪成华的妻子方晴桃几年前与他人私通后外出,现在一直下落不明,而且与汪成华一直没有离婚!
此话如同晴天霹雳。杨淑敏没有想到,汪成华竟然会骗她。
还没等汪成华从菜园子里回来,杨淑敏就愤然离开了汪成华的家。
摘菜回来,听说杨淑敏走了,汪成华急忙追赶杨淑敏。追上后,汪成华扑通一声跪倒在她的面前,声泪俱下地向杨淑敏忏悔:“敏,我不是真心要欺骗你的,我也有我的难言苦衷啊,我与妻子之间的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我一直瞒着你,就是因为太爱你,怕你知道后,你也许会离开我……”
原来汪华成与妻子方晴桃结婚后,开始两人感情还好,婚后还生育了一个男孩。后来汪成华到县城开了一家餐馆,由于人手不够,就把妻子接进城帮忙。谁知颇具姿色的方晴桃进城后抵挡不住城里灯红酒绿的诱惑,迷上了跳舞与打麻将。后来,她与一位房地产商搭上后,先是提出离婚,汪成华死活不同意。不久,方晴桃竟然与那位房地产商一走了之。几年来,方晴桃音讯全无。但是,看在孩子汪小添的面上,汪成华一直不忍心与方晴桃离婚。
看到跪在自己面前泪眼朦胧的男人,一股怜爱之情不禁从杨淑敏的心底油然而生。杨淑敏将汪成华拉起来说:“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可以原谅你,但你必须保证,春节过后,你一定得与她离婚。否则,我们只有分手。因为我不愿与你过那种不明不白的生活。”
汪成华信誓旦旦地答应了杨淑敏的要求,那个春节,杨淑敏一直郁郁寡欢。
梦断黄梁情人被逼销声匿迹
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春节过后,汪成华大年初八就赶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杨淑敏与汪成华决定在2004年元旦举行婚礼。
然而,汪成华前妻方晴桃的出现搅乱了杨淑敏渴盼已久的婚姻梦。
2003年9月的一天下午,一位打扮时髦、浓妆艳抹、年龄大约30来岁的女人径直来到杨淑敏的店里,她开口就说要找汪成华。
“你是谁?找汪成华有啥事?”杨淑敏心底不禁一沉。
“问我是谁?还是由我来问你是谁吧!我告诉你,我就是汪成华的妻子方晴桃!”方晴桃说话咄咄逼人。
方晴桃突然掏出一份判决书复印件甩在柜台上说:“想这样就把我甩了,没门!请你告诉汪成华,今天之内必须打电话给我协商此事,否则,有他的好看!”
说完,方晴桃丢下一张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扬长而去。
傍晚时分,汪成华回到店里,当杨淑敏将方晴桃回来的消息告诉他时,汪成华为了自己的再婚不受到干扰,他决定将这件事摆平。
方晴桃离开汪成华后经历了些什么?她为什么突然回来了呢?
原来,方晴桃跟随情夫南下广州后,不久情夫对她产生了厌腻,于是找了一个机会把她给甩了。为了使灯红酒绿的生活不成过眼云烟,几年来,方晴桃给别人当过情妇,在歌舞厅里搞过三陪,可以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随着年纪的增大,她姿色已大不如前,欢场上的男人们逐渐对她失去了兴趣,于是她开始思考自己的后路。她最终决定,还是回到家里取得丈夫的原谅,然后从头开始。
当时钟沉闷地敲响了12下后,喝得醉醺醺的汪成华才回到家,还没坐定,他喷着满嘴酒气对还一直未睡在等着他的杨淑敏说:“淑敏,咱们分手吧!”
原来,与方晴桃见面后,方晴桃先是恳求汪成华离开杨淑敏,与她复婚。汪成华当场拒绝了她的复婚要求。方晴桃见状怒不可遏,她对汪成华说,我既然回来了,复婚不成我绝不罢休,否则,我就闹得你们不得安宁,你们也休想结婚。我要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你是怎样趁我外出打工,在家里与情妇阴谋策划与我离婚的。我要到法院翻案,让你打不好你的如意算盘。过后,我还要到法院告你们在没判离婚前你与杨淑敏的重婚罪,我不好过,你们也不得安生过日子。
面对方晴桃的咄咄逼人,汪成华不想连累杨淑敏,便说出了分手的话。
更令杨淑敏想不到的是,法院的一纸传票,让汪成华“背叛”了自己。
200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许,两位法官给汪成华下了一纸传票,要求他到法院去接受调查。到了法院后,法官对汪成华说:“方晴桃已经向法院提出控诉,要求追究你与杨淑敏的重婚刑事责任。鉴于法院已经判决你与方晴桃离婚,如果法院确实判错了,还需考虑此案的重新审理。”法官说完又将一份开庭参加听证的传票交给他。
汪成华稍懂法律,加上曾经向律师咨询过,如果法院真的撤销他与方晴桃的离婚判决,那么也许自己与杨淑敏的同居行为会构成重婚罪,自己与杨淑敏不但会身陷囹圄,而且两人几年来的血汗钱也会被方晴桃瓜分,自己还会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赔偿方晴桃一大笔钱。如果向方晴桃妥协与她复婚,自己的生活轨道无疑会回到从前的模样,痛苦与耻辱也许会伴随自己一生。同样也会给杨淑敏带来终生难忘的痛苦。如果不向方晴桃妥协,那么自己与杨淑敏面临的也许是一道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于是,他作出一个痛苦的决定:选择逃避!从法院回来的路上,他就藏匿起来,没有回家。
直到晚上,杨淑敏一直在等待汪成华的归来,但一直没有踪影。那一夜,杨淑敏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捍卫爱情 公堂求证同居关系
对于汪成华的突然隐匿,方晴桃暴跳如雷。她在电话里对杨淑敏进行威胁:“你想把汪成华藏起来事情就会了结吗?好戏还在后头呢,咱们走着瞧!”
果不其然,几天后杨淑敏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要她作为证人出庭接受法庭的询问。法官告诉她:“由于方晴桃闹得比较凶,为对案件负责,法院决定对汪成华诉方晴桃一案进行再审立案前的听证。”
此刻,杨淑敏多么希望汪成华能够大胆地走出来与她并肩力挽狂澜,然而她失望了。
法院开庭那天,直到审判长宣布听证开始,汪成华一直没有出现。
见汪成华没到庭参加听证,方晴桃露出趾高气扬的神色。听证开始后,方晴桃委托的律师向法庭提出:方晴桃与汪成华婚姻基础较好,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为达到抛弃方晴桃后与杨淑敏结婚的目的,汪成华趁方晴桃外出打工之机,制造其妻下落不明的假证,造成法院错误判决两人离婚。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宣布该离婚案无效,并同时追究杨淑敏的重婚罪行。
同时,方晴桃认为,自己在外打工之前,已与汪成华生活了较长一段时间,双方共同创造了不少的共同财产,
自己外出打工后,汪成华将家庭所积累的财产重新进行投资,现在汪成华所有的店面财产,自己应该占有大部分。
证人席上的杨淑敏一听气得直打哆嗦。
当法官向杨淑敏询问时,由于悲愤无比,杨淑敏一边陈述自己与汪成华的交往经过,一边早已泣不成声。
鉴于本案当事人之一的汪成华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到庭参加听证,法官当庭宣布,此案择日宣布是否立案再审。
杨淑敏感到,方晴桃采取的恶毒行动势必将自己与汪成华的爱情与婚姻推向无底的深渊。
杨淑敏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律师郑重地告诉她:“如果方晴桃的目的得逞,不但汪成华与方晴桃的婚姻关系得以恢复,你与汪成华几年来所挣下的血汗钱也将被她占有,而且最可怕的是,重婚罪名也许会落在你的头上!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吧。”
这位律师没有想到,杨淑敏对他说:“我宁愿领受重婚罪,哪怕我身入监牢,我也不放弃对爱情与婚姻的追求,我也要打一场官司!我要在法庭上向法官声明,我要让世人知道,我要用汪成华与我同居期间的同甘共苦来揭穿方晴桃声称的与汪成华感情很好,外出打工实质是背负恩义与他人鬼混的真面目!”
律师被杨淑敏的痴情所感动,他决定义务为杨淑敏提供法律援助。
2003年12月10日,杨淑敏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郑重地向法官递交了状告方晴桃侵犯财产权,同时要求确认自己与汪成华同居关系成立的诉状,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接到诉状,知情的法官无不震惊,由于方晴桃与汪成华的离婚案再审目前陷入僵局,而此案的审理系前案审理的关键,因此法院经慎重考虑,受理了杨淑敏提起的诉讼。
为保护自己与情人的财产而状告情人前妻的消息不胫而走,县城大街小巷对此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法庭胜诉 让爱情永恒
2004年1月10日,此案在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理。就在杨淑敏与方晴桃之间展开激烈的辩论时,一个意外的场面出现了:汪成华带着儿子汪小添突然来到法庭。
汪成华向主审法官提出:“为了澄清事实,请求法庭准许自己与儿子作为证人出庭参加诉讼。”
汪成华的出现让杨淑敏顿时有了底气。而方晴桃呢,则面色苍白,坐立不安。
原来,汪成华其实一直没有走出县城,他住在城郊一位朋友家里,他委托朋友每天出门打听情况,当杨淑敏为保全他的财产不惧身陷囹圄,自曝同居关系打官司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时,他心潮澎湃、百感交集。患难见真情啊,他痛悔自己枉为男人,为逃避矛盾险些失去真正的爱情。于是他猛然醒悟,决定带上儿子到法庭公开指证方晴桃。
汪成华父子的出现,扭转了此案的局势。在法官的询问下,汪成华及其儿子含泪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方晴桃与她委托的代理人无言以对。
当天下午,两案同时综合认定与宣判。关于方晴桃要求重审离婚案以及追究重婚责任问题,法院经听证后认为,汪成华与方晴桃婚后虽然一段时间感情较好,但由于女方未能珍惜双方的感情,抛弃家庭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不尽家庭义务与抚养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汪成华的离婚行为系采取的正常途径进行诉讼,法院判决程序合法,方晴桃要求改判恢复婚姻关系的申诉请求不能成立。至于重婚方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淑敏虽与汪成华有同居行为,但情节轻微,未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时重婚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后来方晴桃虽有告诉行为,但其与汪成华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判决已经生效,方晴桃没有权利对汪、杨两人的同居行为进行干预和约束。因此,方晴桃提出要求追究杨淑敏的重婚罪的请求不成立。同时,汪成华与杨淑敏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理应由两人所有,财产的权属之争,只能由汪、杨两人行使。
法官宣布驳回了方晴桃的所有申诉请求。
接着,法官对杨淑敏状告方晴桃一案进行宣判:一、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财产归杨淑敏与汪成华所有。二、驳回杨淑敏要求确认同居事实成立的诉讼请求。
在法官宣布闭庭后,方晴桃垂头丧气地走出审判庭。 法庭里,杨淑敏与汪成华泪光闪闪,四目相对时,两人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2004年8月21日,杨淑敏与汪成华在县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本案引发的思考:在现实中我们接触过很多案例,一些二奶或者情人接受男方的金钱或财物后,如果男方反悔或者是男方的妻子起诉要求返回的话,法官判决的结果大多数是支持起诉方的请求,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那么你也许会问,二奶与情人难道不能向法官提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虽然她们与男方的关系也是一种同居关系,但这种同居关系是不道德的,永远见不得阳光,双方没有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同甘共苦,共同创业,所得到的金钱与财物的途径是通过不劳而获的手段取得的。因而与本文女主人公杨淑敏请求确认同居关系而大相径庭。
不论是原来的婚姻法还是后来修改后的婚姻法,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是非常慎重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程序而属同居的话,那么在解除该关系时对于财产的分割原则也等同合法夫妻关系的财产分割。而对于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与上述原则一样无异。
如果没有外力因素的介入,同居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也无较大难度。但是,如果出现本文中方晴桃那样的情况,事情就变得复杂化了。因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如果离婚一方认为对方在离婚期间将财产进行转移与隐瞒,可以在离婚一年之内重新就财产问题另行提出诉讼。因此,面对自己感情与财产的双重威胁,杨淑敏要求法官确认自己同居关系成立也就顺理成章了。
告别坎坷 情伤女人终获真爱
1975年3月,杨淑敏出生在湖南省新晃县一个普通家庭。由于家庭贫困,高中毕业后的杨淑敏没能继续上学,而是跟着母亲在菜市场做生意。1996年到2000年的4年间,杨淑敏曾有过两次婚姻。然而,两次婚姻都没有给杨淑敏带来幸福。再次离婚后不久,在父母的支持下,杨淑敏在县城服装批发市场租了一个摊位,做起了成衣生意。
与她相邻摊位做成衣生意的汪成华来自乡下,时年28岁。据他称,他有过一次婚姻,还有一个儿子。几年前,妻子因病死亡后,他先是在县城开了家小餐馆,后来又做起了成衣生意。
汪成华口齿伶俐,态度和蔼,顾客总爱往他的摊位跑。闲暇之余,他常热心地向杨淑敏传授做生意的窍门。因此,一向缺少男人关爱的杨淑敏非常感激。
很快,汪成华就走进了杨淑敏的生活,杨淑敏感觉到自己已经走出了昔日痛苦的阴影,她的天空顿时晴朗无比。
培育“爱情” 甘为婚姻劳身劳心
杨淑敏与汪成华在县城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开始了幸福甜蜜的同居生活。为节省开支,杨淑敏将摊位退掉,然后筹资与汪成华共同盘下一间门面卖起了精品服饰,由于两人相互帮衬,起早摸黑,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同居一段时间后,汪成华从来没提出过何时结婚。每当杨淑敏问起,他总是以现在两人还不富裕,还需要一笔钱购买房子和家具为由进行推脱。杨淑敏心里不禁有了一丝担忧。
2002年初,由于服装市场疲软,汪成华与杨淑敏将店卖掉后,改做油漆生意。
2002年12月底,杨淑敏跟随汪成华回到他的乡下老家过年。谁知此行给杨淑敏曾经受过伤害的心灵上又添伤痕。
那天,杨淑敏刚进汪成华的家门,一位大约6岁的男孩拉着汪成华母亲的手,怯生生地看着杨淑敏。见此,汪成华叫他:“儿子,快喊妈妈!”谁知男孩说:“她不是妈妈,我妈妈还没回来。”乍听此话,杨淑敏心底顿生疑团。
当汪成华到菜园子里去摘菜后,他母亲告诉杨淑敏:汪成华的妻子方晴桃几年前与他人私通后外出,现在一直下落不明,而且与汪成华一直没有离婚!
此话如同晴天霹雳。杨淑敏没有想到,汪成华竟然会骗她。
还没等汪成华从菜园子里回来,杨淑敏就愤然离开了汪成华的家。
摘菜回来,听说杨淑敏走了,汪成华急忙追赶杨淑敏。追上后,汪成华扑通一声跪倒在她的面前,声泪俱下地向杨淑敏忏悔:“敏,我不是真心要欺骗你的,我也有我的难言苦衷啊,我与妻子之间的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简单,我一直瞒着你,就是因为太爱你,怕你知道后,你也许会离开我……”
原来汪华成与妻子方晴桃结婚后,开始两人感情还好,婚后还生育了一个男孩。后来汪成华到县城开了一家餐馆,由于人手不够,就把妻子接进城帮忙。谁知颇具姿色的方晴桃进城后抵挡不住城里灯红酒绿的诱惑,迷上了跳舞与打麻将。后来,她与一位房地产商搭上后,先是提出离婚,汪成华死活不同意。不久,方晴桃竟然与那位房地产商一走了之。几年来,方晴桃音讯全无。但是,看在孩子汪小添的面上,汪成华一直不忍心与方晴桃离婚。
看到跪在自己面前泪眼朦胧的男人,一股怜爱之情不禁从杨淑敏的心底油然而生。杨淑敏将汪成华拉起来说:“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可以原谅你,但你必须保证,春节过后,你一定得与她离婚。否则,我们只有分手。因为我不愿与你过那种不明不白的生活。”
汪成华信誓旦旦地答应了杨淑敏的要求,那个春节,杨淑敏一直郁郁寡欢。
梦断黄梁情人被逼销声匿迹
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春节过后,汪成华大年初八就赶到法院起诉离婚。
当离婚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杨淑敏与汪成华决定在2004年元旦举行婚礼。
然而,汪成华前妻方晴桃的出现搅乱了杨淑敏渴盼已久的婚姻梦。
2003年9月的一天下午,一位打扮时髦、浓妆艳抹、年龄大约30来岁的女人径直来到杨淑敏的店里,她开口就说要找汪成华。
“你是谁?找汪成华有啥事?”杨淑敏心底不禁一沉。
“问我是谁?还是由我来问你是谁吧!我告诉你,我就是汪成华的妻子方晴桃!”方晴桃说话咄咄逼人。
方晴桃突然掏出一份判决书复印件甩在柜台上说:“想这样就把我甩了,没门!请你告诉汪成华,今天之内必须打电话给我协商此事,否则,有他的好看!”
说完,方晴桃丢下一张写着手机号码的纸条扬长而去。
傍晚时分,汪成华回到店里,当杨淑敏将方晴桃回来的消息告诉他时,汪成华为了自己的再婚不受到干扰,他决定将这件事摆平。
方晴桃离开汪成华后经历了些什么?她为什么突然回来了呢?
原来,方晴桃跟随情夫南下广州后,不久情夫对她产生了厌腻,于是找了一个机会把她给甩了。为了使灯红酒绿的生活不成过眼云烟,几年来,方晴桃给别人当过情妇,在歌舞厅里搞过三陪,可以说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随着年纪的增大,她姿色已大不如前,欢场上的男人们逐渐对她失去了兴趣,于是她开始思考自己的后路。她最终决定,还是回到家里取得丈夫的原谅,然后从头开始。
当时钟沉闷地敲响了12下后,喝得醉醺醺的汪成华才回到家,还没坐定,他喷着满嘴酒气对还一直未睡在等着他的杨淑敏说:“淑敏,咱们分手吧!”
原来,与方晴桃见面后,方晴桃先是恳求汪成华离开杨淑敏,与她复婚。汪成华当场拒绝了她的复婚要求。方晴桃见状怒不可遏,她对汪成华说,我既然回来了,复婚不成我绝不罢休,否则,我就闹得你们不得安宁,你们也休想结婚。我要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你是怎样趁我外出打工,在家里与情妇阴谋策划与我离婚的。我要到法院翻案,让你打不好你的如意算盘。过后,我还要到法院告你们在没判离婚前你与杨淑敏的重婚罪,我不好过,你们也不得安生过日子。
面对方晴桃的咄咄逼人,汪成华不想连累杨淑敏,便说出了分手的话。
更令杨淑敏想不到的是,法院的一纸传票,让汪成华“背叛”了自己。
200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许,两位法官给汪成华下了一纸传票,要求他到法院去接受调查。到了法院后,法官对汪成华说:“方晴桃已经向法院提出控诉,要求追究你与杨淑敏的重婚刑事责任。鉴于法院已经判决你与方晴桃离婚,如果法院确实判错了,还需考虑此案的重新审理。”法官说完又将一份开庭参加听证的传票交给他。
汪成华稍懂法律,加上曾经向律师咨询过,如果法院真的撤销他与方晴桃的离婚判决,那么也许自己与杨淑敏的同居行为会构成重婚罪,自己与杨淑敏不但会身陷囹圄,而且两人几年来的血汗钱也会被方晴桃瓜分,自己还会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赔偿方晴桃一大笔钱。如果向方晴桃妥协与她复婚,自己的生活轨道无疑会回到从前的模样,痛苦与耻辱也许会伴随自己一生。同样也会给杨淑敏带来终生难忘的痛苦。如果不向方晴桃妥协,那么自己与杨淑敏面临的也许是一道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于是,他作出一个痛苦的决定:选择逃避!从法院回来的路上,他就藏匿起来,没有回家。
直到晚上,杨淑敏一直在等待汪成华的归来,但一直没有踪影。那一夜,杨淑敏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
捍卫爱情 公堂求证同居关系
对于汪成华的突然隐匿,方晴桃暴跳如雷。她在电话里对杨淑敏进行威胁:“你想把汪成华藏起来事情就会了结吗?好戏还在后头呢,咱们走着瞧!”
果不其然,几天后杨淑敏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要她作为证人出庭接受法庭的询问。法官告诉她:“由于方晴桃闹得比较凶,为对案件负责,法院决定对汪成华诉方晴桃一案进行再审立案前的听证。”
此刻,杨淑敏多么希望汪成华能够大胆地走出来与她并肩力挽狂澜,然而她失望了。
法院开庭那天,直到审判长宣布听证开始,汪成华一直没有出现。
见汪成华没到庭参加听证,方晴桃露出趾高气扬的神色。听证开始后,方晴桃委托的律师向法庭提出:方晴桃与汪成华婚姻基础较好,双方的感情没有破裂,为达到抛弃方晴桃后与杨淑敏结婚的目的,汪成华趁方晴桃外出打工之机,制造其妻下落不明的假证,造成法院错误判决两人离婚。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宣布该离婚案无效,并同时追究杨淑敏的重婚罪行。
同时,方晴桃认为,自己在外打工之前,已与汪成华生活了较长一段时间,双方共同创造了不少的共同财产,
自己外出打工后,汪成华将家庭所积累的财产重新进行投资,现在汪成华所有的店面财产,自己应该占有大部分。
证人席上的杨淑敏一听气得直打哆嗦。
当法官向杨淑敏询问时,由于悲愤无比,杨淑敏一边陈述自己与汪成华的交往经过,一边早已泣不成声。
鉴于本案当事人之一的汪成华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到庭参加听证,法官当庭宣布,此案择日宣布是否立案再审。
杨淑敏感到,方晴桃采取的恶毒行动势必将自己与汪成华的爱情与婚姻推向无底的深渊。
杨淑敏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律师郑重地告诉她:“如果方晴桃的目的得逞,不但汪成华与方晴桃的婚姻关系得以恢复,你与汪成华几年来所挣下的血汗钱也将被她占有,而且最可怕的是,重婚罪名也许会落在你的头上!何去何从,你自己选择吧。”
这位律师没有想到,杨淑敏对他说:“我宁愿领受重婚罪,哪怕我身入监牢,我也不放弃对爱情与婚姻的追求,我也要打一场官司!我要在法庭上向法官声明,我要让世人知道,我要用汪成华与我同居期间的同甘共苦来揭穿方晴桃声称的与汪成华感情很好,外出打工实质是背负恩义与他人鬼混的真面目!”
律师被杨淑敏的痴情所感动,他决定义务为杨淑敏提供法律援助。
2003年12月10日,杨淑敏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法院郑重地向法官递交了状告方晴桃侵犯财产权,同时要求确认自己与汪成华同居关系成立的诉状,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接到诉状,知情的法官无不震惊,由于方晴桃与汪成华的离婚案再审目前陷入僵局,而此案的审理系前案审理的关键,因此法院经慎重考虑,受理了杨淑敏提起的诉讼。
为保护自己与情人的财产而状告情人前妻的消息不胫而走,县城大街小巷对此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法庭胜诉 让爱情永恒
2004年1月10日,此案在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审理。就在杨淑敏与方晴桃之间展开激烈的辩论时,一个意外的场面出现了:汪成华带着儿子汪小添突然来到法庭。
汪成华向主审法官提出:“为了澄清事实,请求法庭准许自己与儿子作为证人出庭参加诉讼。”
汪成华的出现让杨淑敏顿时有了底气。而方晴桃呢,则面色苍白,坐立不安。
原来,汪成华其实一直没有走出县城,他住在城郊一位朋友家里,他委托朋友每天出门打听情况,当杨淑敏为保全他的财产不惧身陷囹圄,自曝同居关系打官司的消息传进他的耳朵时,他心潮澎湃、百感交集。患难见真情啊,他痛悔自己枉为男人,为逃避矛盾险些失去真正的爱情。于是他猛然醒悟,决定带上儿子到法庭公开指证方晴桃。
汪成华父子的出现,扭转了此案的局势。在法官的询问下,汪成华及其儿子含泪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在大量的事实面前,方晴桃与她委托的代理人无言以对。
当天下午,两案同时综合认定与宣判。关于方晴桃要求重审离婚案以及追究重婚责任问题,法院经听证后认为,汪成华与方晴桃婚后虽然一段时间感情较好,但由于女方未能珍惜双方的感情,抛弃家庭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不尽家庭义务与抚养责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汪成华的离婚行为系采取的正常途径进行诉讼,法院判决程序合法,方晴桃要求改判恢复婚姻关系的申诉请求不能成立。至于重婚方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杨淑敏虽与汪成华有同居行为,但情节轻微,未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时重婚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后来方晴桃虽有告诉行为,但其与汪成华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判决已经生效,方晴桃没有权利对汪、杨两人的同居行为进行干预和约束。因此,方晴桃提出要求追究杨淑敏的重婚罪的请求不成立。同时,汪成华与杨淑敏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理应由两人所有,财产的权属之争,只能由汪、杨两人行使。
法官宣布驳回了方晴桃的所有申诉请求。
接着,法官对杨淑敏状告方晴桃一案进行宣判:一、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财产归杨淑敏与汪成华所有。二、驳回杨淑敏要求确认同居事实成立的诉讼请求。
在法官宣布闭庭后,方晴桃垂头丧气地走出审判庭。 法庭里,杨淑敏与汪成华泪光闪闪,四目相对时,两人的手又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2004年8月21日,杨淑敏与汪成华在县城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本案引发的思考:在现实中我们接触过很多案例,一些二奶或者情人接受男方的金钱或财物后,如果男方反悔或者是男方的妻子起诉要求返回的话,法官判决的结果大多数是支持起诉方的请求,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那么你也许会问,二奶与情人难道不能向法官提出请求确认同居关系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虽然她们与男方的关系也是一种同居关系,但这种同居关系是不道德的,永远见不得阳光,双方没有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同甘共苦,共同创业,所得到的金钱与财物的途径是通过不劳而获的手段取得的。因而与本文女主人公杨淑敏请求确认同居关系而大相径庭。
不论是原来的婚姻法还是后来修改后的婚姻法,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是非常慎重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程序而属同居的话,那么在解除该关系时对于财产的分割原则也等同合法夫妻关系的财产分割。而对于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与上述原则一样无异。
如果没有外力因素的介入,同居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也无较大难度。但是,如果出现本文中方晴桃那样的情况,事情就变得复杂化了。因为《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如果离婚一方认为对方在离婚期间将财产进行转移与隐瞒,可以在离婚一年之内重新就财产问题另行提出诉讼。因此,面对自己感情与财产的双重威胁,杨淑敏要求法官确认自己同居关系成立也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