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里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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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爱是每个人生命中最真挚、最难以割舍的感情。母亲不仅是亲情关系中的重要角色,而且也享有特殊的社会地位,我国法律法规对准妈妈和妈妈们给予哪些特别的保护呢?
  问:我在北京一家公司上班,做行政主管,上班两个月后我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跟公司领导说了以后,公司宣布解除劳动合同,不让我去上班。我多次去找领导协商未果,请问:公司能不能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应该向我做出赔偿?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有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怀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你怀孕期间,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针对现在的问题,你有以下两个方案可选:一是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继续回公司去上班,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执行,另外,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从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二是你不回去上班,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你在公司上班的年限乘以你每个月的工资再乘以2,如果上班时间半年以上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则按半年计算。
  问:我姥爷和姥姥就生了我妈一个人,姥姥去世后姥爷再婚又生了3个儿子。我姥爷生前有两套房屋,还有一些存款。3个舅舅没有通知我妈就分割了遗产,我妈知道后要求分割,但舅舅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同意分给我妈。请问:我妈可否享有继承姥爷财产的权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虽然你妈是出嫁女,但仍然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你们家庭处理遗产纠纷可参照如下步骤:首先确定遗产范围,家庭财产中有一些是姥爷和他现在配偶的共同财产,有一些是他的个人财产,遗产的范围就是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和姥爷的个人财产;其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你姥爷共有4个孩子加上他的配偶共有5个继承人;最后确定遗产的分配方法,如果你姥爷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没有对遗产进行安排的话,你们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来继承,也就是5个继承人平均分配姥爷的遗产,你妈享有1/5的遗产份额。
  问:我爷爷奶奶有二子一女,我爸是老二,爷爷奶奶平时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姑姑时常过来看看并给点生活费,可是我大伯非但不管不顾,还曾因为赡养费数次虐待爷爷奶奶,险些出了人命。后我爸不幸遇车祸去世,我妈一个人拉扯我和弟弟而且还要照顾爷爷奶奶,几年后他们相继去世,留下一套房屋,请问:谁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
  答:你家的继承问题比较复杂,需逐条梳理:第一是大伯,因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你大伯虐待你爷爷奶奶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他们的遗产。第二是父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你爸先于你爷爷奶奶死亡,你和你弟弟就可以代位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代位继承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第三是母亲,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妇女权益保障法》:“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所以你妈妈作为儿媳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综上,爷爷奶奶的房产分成3份,由姑姑、妈妈、你和弟弟共同继承,其中你和弟弟是代位继承占一个份额。
  问:爸爸去世后,妈妈改嫁,法院把我判给爷爷,是爷爷把我养大的,我妈到现在都没有尽一份母亲的责任,请问:在法律上我妈有没有抚养我的义务,我妈老了我有没有赡养她的义务?
  答:亲子关系血浓于水,法律也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虽然你妈妈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仍然有赡养她的义务,你妈再婚并不影响你的赡养义务。如果你不愿意赡养她,你有权要求社区调解或去法院起诉,法院应当会判决你承担赡养义务,不过对于你妈妈未尽其抚养义务的情节,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
  问:我爸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屋,几年后我妈又找一老伴儿崔某并办理结婚登记,请问:这时,该房产是我妈和崔某的共同财产还是我爸的个人财产?假如我妈先去世的话,房产该如何处理?
  答:你爸爸留下的房屋如果是在和妈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属于他们夫妻共同所有,在你爸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爸对该房产所享有一半的财产份额应该由你和妈妈共同继承(分别各占1/4);在妈妈与崔某结婚后,你妈对该房产所享有的财产份额(房产的3/4)应该属于她婚前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与崔某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产的3/4是妈妈的个人财产,1/4是你的财产。但是,假如妈妈先于崔某去世,崔某作为你妈妈的配偶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这时,如果你妈不立遗嘱,你妈的财产份额应该由你和崔某共同继承。(责编/诗坤ranbaom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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