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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语: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不断凸显,传媒与司法关系微妙,如果新闻工作者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新闻报道中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就有在传媒活动中可能产生侵权行为,从而干扰司法公正。司法的公平正义固然需仰仗系统成员的法治信仰和专业精神,但也需要新闻工作者坚持新闻操守与专业尊严,对新闻报道“度”的把握要恰当、适度,既能规范地行使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又要保护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权利,还能有效地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