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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马,顾名思义,即是用于配种的公马。在法国,共有约23个国家种马场,每个种马场都担负着为周围马场及私人马主提供配种的任务。每到春季——马的繁殖季节,法国的国家种马场就开始一片热火朝天的繁忙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在人类社会的各个发展里程中,马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或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或作为战场坐骑。而地处工业革命和世界大战核心区的法国对马的这种角色演变自有切身体会,法国国家种马场的历史和发展正是这一演变的最真实写照。
法国种马场的前世今生
17世纪中,随着法国军队的发展和对外战争的频繁,作为战争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的马匹数量出现了极大的不足,这对法国的对外扩张之路构成极大障碍。
在这样的背景下,路易十四时期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推行者——财政大臣让·巴蒂斯塔·柯尔伯为此专门设立了国家种公马场,并从国外引进马匹,以保证皇家马匹的使用数量。
1665年10月17日,法国国王参议院确定了国家种公马的管理制度,种公马的定义及用途——所有由国家统一购买的种公马,允许寄养在私人马场饲养。
1717年,法国对国家种马场的职责又做出进一步规定,要求每个大区的马种必须用本国的种马自行繁育改良,于是乎当时法国的各个种马场迅速开始全面发展,纷纷设立骑术学校、兽医学校和马匹寄养机构等等。
遗憾的是,1790年1月29日,在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大革命中,法国种马制被废除。许多种公马都被当时的农户购买饲养,而也正是这部分农户为日后的法国国家种马场的重建留下了宝贵的种马血脉。
路易十八末期,法国再次重视养马,并开设了法国首个国家种马场学校,用于培养优秀的种马场工作骨干,并确定了新的育马体系——着重在本地系谱中优选马匹定量配种。
1806年7月4日,路易十八颁布政令恢复国家种马场,种马场直接隶属内政部。国家种马场的任务就是向农户提供种公马,用以帮助农户繁育及发展马群。
据1825年法国相关机构的统计,当时的法国国家种马场中,有6个是存放种公马、母马及马驹的混合马场,其余30个均为纯种公马的种马场,皇家种马场的马匹则都冠以阿拉伯马头型的皇冠以示众人。
现代法国种马场的雏形则始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当时的麦柯马洪元帅提出了明确国家种马场机制的议案,于1874年获得通过,简称Bocher 法律。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每个国家种马场要设立学校、马房、寄养场所及配种站,建立马匹的系谱编制,明确发展方向,确立国家种马的数量,由国家发放贷款用以发展马业。马场运作由国家检察官直接领导,寄养的种公马则由马场的各级军官负责管理等等机制,初步形成了现今分布于法国各大区的马场饲养布局。
如今法国共有23个国家种马场,基本都配有母马和马驹在同一个马场。几个大的种马场如Haras du Pin和Haras Saint Lot等,还是以种公马繁育、育种为主。在法国,凡是马场名字中有“Haras”字样的马场均可以做繁育,其它的则基本以俱乐部形式为主。
法国种马繁育规则细探
种马场的配种工作并不是一年四季都在进行,而是在每年春季的繁殖季节集中进行。每到这个时间段,各个种马场的种公马都会被分送到所在马场下属的配种站进行配种。需要配种的母马(大部分是私人所有的母马)则到配种站与种公马交配或接受人工受精。
距离较近的母马一般都是当天返回,较远的则需要付费给配种站,暂留几天后再返回原饲养马场中。一般来讲,母马的马主都选择就近的配种站,这也是每个国家种马场的份内任务。但是也有些母马的马主因为追求某种或某批上佳的种公马,而不远万里地带着母马前去配种。
法国每个种马场都配有十多个配种站,总计约260个左右的配种站,几乎可以满足其国内所有母马的配种需求。
当然,除了国家种马场提供种公马用于繁殖外,很多私人马主也拥有种公马,也可以提供配种服务。这些私人马主通过配种获得的公马亦成为国家种马场后备种公马的重要来源。由此而形成一个种公马的良性循环。
不过私人种公马提供配种服务有个前提,就是首先要获得种公马的执照。这样的执照由专门的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在对种公马的各项身体、比赛等性能指标检测合格后颁发给各匹种公马。这个研究中心隶属于国家农业部下属的国家马种管理部。
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的检测会告诉马主一匹种公马是否可以配种,如果可以应该采取何种配种方式——本交、人工受精或冷配等,以及每个繁殖季节的配种限额等。理论上来说,检测结果越优秀的种公马,配种限额越高。
这种对种公马的“执照”管理方式,是法国农业部控制其国内马匹整体质量的有效手段。
每年末法国农业部都会出版一本当年的种公马名册,供母马的马主选择,为来年的配种做准备。
这本名册收录了所有有“执照”的种公马的详细资料:家族谱系、历年比赛成绩、历年繁殖详情、后代子女的比赛成绩以及配种费用。
母马的马主每年底在名册中选定来年希望配种的公马上报至法国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来年配种时,母马的马主同样需要提供母马的“护照”(类似于马的户口本,所有法国的马匹都必须有这样的护照,否则这匹马就是“黑户”,无法用于商业配种及参赛等用途)和新近有效的健康检疫证书,方能开始正式配种。
配种完成后,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填写一份类似于配种记录的表格,一式三份,公马、母马的马主各一份,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自己留一份,来年母马产下小马驹后,母马的马主会凭此表格向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申请小马驹的护照。到此一个种公马的配种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小马驹是母马的会由马主留下自用,是公马的还可以被再反过来卖到种马场。一般都是在公马三岁的时候,进行一次筛选,性能优异者种马场会购入,留作参赛或种公马使用。当然,也有些公马在三岁以后参加多次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后才被种马场购买使用。
从具体的繁育方式上看,法国除了纯血马需要完全本交(自然交配)外,其他的马匹都可以采用人工受精、冷配以及胚胎移植等技术进行繁殖。这可以极大程度地减少马匹的移动,降低了长途运输成本。而且随着人工繁殖技术的日臻成熟,成功率越来越高。
据统计,从参与配种的母马来计算,母马的平均受胎(怀孕)比率约为85%,实际产驹比率约为70%,马驹断奶后的成活率约为62%。
马匹的繁殖工作在法国已经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有有机体。不管是种公马还是母马,都得到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而这所有的一切管理方式,不管对任何产业都可以是触类旁通的。如何保证一个国家对于一个产业的原产地地位,也正是中国很多行业和政府应该思索的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在人类社会的各个发展里程中,马都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或作为交通运输工具,或作为战场坐骑。而地处工业革命和世界大战核心区的法国对马的这种角色演变自有切身体会,法国国家种马场的历史和发展正是这一演变的最真实写照。
法国种马场的前世今生
17世纪中,随着法国军队的发展和对外战争的频繁,作为战争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的马匹数量出现了极大的不足,这对法国的对外扩张之路构成极大障碍。
在这样的背景下,路易十四时期重商主义经济政策的推行者——财政大臣让·巴蒂斯塔·柯尔伯为此专门设立了国家种公马场,并从国外引进马匹,以保证皇家马匹的使用数量。
1665年10月17日,法国国王参议院确定了国家种公马的管理制度,种公马的定义及用途——所有由国家统一购买的种公马,允许寄养在私人马场饲养。
1717年,法国对国家种马场的职责又做出进一步规定,要求每个大区的马种必须用本国的种马自行繁育改良,于是乎当时法国的各个种马场迅速开始全面发展,纷纷设立骑术学校、兽医学校和马匹寄养机构等等。
遗憾的是,1790年1月29日,在提倡“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大革命中,法国种马制被废除。许多种公马都被当时的农户购买饲养,而也正是这部分农户为日后的法国国家种马场的重建留下了宝贵的种马血脉。
路易十八末期,法国再次重视养马,并开设了法国首个国家种马场学校,用于培养优秀的种马场工作骨干,并确定了新的育马体系——着重在本地系谱中优选马匹定量配种。
1806年7月4日,路易十八颁布政令恢复国家种马场,种马场直接隶属内政部。国家种马场的任务就是向农户提供种公马,用以帮助农户繁育及发展马群。
据1825年法国相关机构的统计,当时的法国国家种马场中,有6个是存放种公马、母马及马驹的混合马场,其余30个均为纯种公马的种马场,皇家种马场的马匹则都冠以阿拉伯马头型的皇冠以示众人。
现代法国种马场的雏形则始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当时的麦柯马洪元帅提出了明确国家种马场机制的议案,于1874年获得通过,简称Bocher 法律。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每个国家种马场要设立学校、马房、寄养场所及配种站,建立马匹的系谱编制,明确发展方向,确立国家种马的数量,由国家发放贷款用以发展马业。马场运作由国家检察官直接领导,寄养的种公马则由马场的各级军官负责管理等等机制,初步形成了现今分布于法国各大区的马场饲养布局。
如今法国共有23个国家种马场,基本都配有母马和马驹在同一个马场。几个大的种马场如Haras du Pin和Haras Saint Lot等,还是以种公马繁育、育种为主。在法国,凡是马场名字中有“Haras”字样的马场均可以做繁育,其它的则基本以俱乐部形式为主。
法国种马繁育规则细探
种马场的配种工作并不是一年四季都在进行,而是在每年春季的繁殖季节集中进行。每到这个时间段,各个种马场的种公马都会被分送到所在马场下属的配种站进行配种。需要配种的母马(大部分是私人所有的母马)则到配种站与种公马交配或接受人工受精。
距离较近的母马一般都是当天返回,较远的则需要付费给配种站,暂留几天后再返回原饲养马场中。一般来讲,母马的马主都选择就近的配种站,这也是每个国家种马场的份内任务。但是也有些母马的马主因为追求某种或某批上佳的种公马,而不远万里地带着母马前去配种。
法国每个种马场都配有十多个配种站,总计约260个左右的配种站,几乎可以满足其国内所有母马的配种需求。
当然,除了国家种马场提供种公马用于繁殖外,很多私人马主也拥有种公马,也可以提供配种服务。这些私人马主通过配种获得的公马亦成为国家种马场后备种公马的重要来源。由此而形成一个种公马的良性循环。
不过私人种公马提供配种服务有个前提,就是首先要获得种公马的执照。这样的执照由专门的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在对种公马的各项身体、比赛等性能指标检测合格后颁发给各匹种公马。这个研究中心隶属于国家农业部下属的国家马种管理部。
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的检测会告诉马主一匹种公马是否可以配种,如果可以应该采取何种配种方式——本交、人工受精或冷配等,以及每个繁殖季节的配种限额等。理论上来说,检测结果越优秀的种公马,配种限额越高。
这种对种公马的“执照”管理方式,是法国农业部控制其国内马匹整体质量的有效手段。
每年末法国农业部都会出版一本当年的种公马名册,供母马的马主选择,为来年的配种做准备。
这本名册收录了所有有“执照”的种公马的详细资料:家族谱系、历年比赛成绩、历年繁殖详情、后代子女的比赛成绩以及配种费用。
母马的马主每年底在名册中选定来年希望配种的公马上报至法国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来年配种时,母马的马主同样需要提供母马的“护照”(类似于马的户口本,所有法国的马匹都必须有这样的护照,否则这匹马就是“黑户”,无法用于商业配种及参赛等用途)和新近有效的健康检疫证书,方能开始正式配种。
配种完成后,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会填写一份类似于配种记录的表格,一式三份,公马、母马的马主各一份,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自己留一份,来年母马产下小马驹后,母马的马主会凭此表格向马匹登记管理研究中心申请小马驹的护照。到此一个种公马的配种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小马驹是母马的会由马主留下自用,是公马的还可以被再反过来卖到种马场。一般都是在公马三岁的时候,进行一次筛选,性能优异者种马场会购入,留作参赛或种公马使用。当然,也有些公马在三岁以后参加多次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后才被种马场购买使用。
从具体的繁育方式上看,法国除了纯血马需要完全本交(自然交配)外,其他的马匹都可以采用人工受精、冷配以及胚胎移植等技术进行繁殖。这可以极大程度地减少马匹的移动,降低了长途运输成本。而且随着人工繁殖技术的日臻成熟,成功率越来越高。
据统计,从参与配种的母马来计算,母马的平均受胎(怀孕)比率约为85%,实际产驹比率约为70%,马驹断奶后的成活率约为62%。
马匹的繁殖工作在法国已经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有有机体。不管是种公马还是母马,都得到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而这所有的一切管理方式,不管对任何产业都可以是触类旁通的。如何保证一个国家对于一个产业的原产地地位,也正是中国很多行业和政府应该思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