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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派驻机构部分监察职能,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务实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固原市纪委监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要求,主动对标,大胆探索,在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同步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从监察模式、监督权限、监察内容、管理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监察职能横向拓展,实现对市直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为制度优势转化为最大治理效能积累经验、贡献智慧。
推行“1+X”监察模式。始终把监察“职能延伸”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重要环节,与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同步落实。在垂直管理统一模式下,及时将原市纪委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固原市纪委监委第X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固原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重新修订了固原市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赋予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使其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部门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积极构建了垂直管理后纪检监察双重职能的监督模式,既有效破解了“同级监督”难题,又切实强化了“探头”作用。在派驻机构的监管上,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严格专责监督的原则,实行“一管多”,即每个纪检监察组分别监督归口单位6~15个,驻在其中一个单位,形成“树根状”监督体系,监督全市67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所属的18个副处级下属单位和4个国资企业所有公职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后勤保障统一由市纪委监委负责,每年纪检监察组根据各自监督部门的实际,通过建立“三个清单”“三个档案”等形式压实责任,并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目前,固原市纪委监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实有人员30人,监督市一级公职人员3709人。
赋予“4+X”监察权限。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根本要求是依照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固原市探索赋予派驻机构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4种基本监察措施,明确规定派驻监察机构不得使用留置措施。在实践中根据需要,经上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可使用其他多项调查措施充分保障派驻机构运用监督权限最大化,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赋予监察职能以来,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办理问题线索97件,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审调措施分别达到285次、47次、32次、16次,多次探索实践了讯问、扣押等调查措施。
建立“2+X”教育机制。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派驻机构干部能力提升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重点突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看家本领”,通过“引、挂、网、带”等措施,多途徑多措施增强干部担当品质、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突出思想引领。以派驻机构支部建设为抓手,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讲担当、讲作为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定期开展支部活动和两个“生活会”,从思想深处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突出“上挂锻炼”。制定跟班学习、定期接访工作安排,抽调派驻机构人员到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室、信访室、执纪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跟班学习;特别是在办理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巡视组、自治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工作中,将派驻纪检监察组24名同志抽调委机关,与委机关协同处置办理,全面提升实战能力。突出“互联网+”。开通“一网一微一端”,聚焦中央和区内外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定期推进政策解读、经验介绍、理论文章等内容187篇,搭建起纪检监察干部愿意看的“网上监察”和乐意看的“掌上监察”,提升素质、严格规矩。突出“业务帮带”。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通的原则,纪委监委机关3个执纪监督室、2个审查调查室分别联系3~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开展督导和业务指导,切实强化执纪本领和办案能力。同时,积极改进考核激励方式,建立“互查互评互比”考核机制,通过互相评比、互相点评,及时发现自身不足、弥补工作短板,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实行“5+X”分类实践。探索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逐步总结出成功经验,并以此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固原市纪委监委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察职能的探索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归口监督部门性质、业务领域和监察对象等特点,将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五个类别进行实践:第一、第四、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闭环监督体系进行探索;第二、第三、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根据政法机关性质,强化单位派驻监察职责发挥进行探索;第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强化教科文卫二级事业单位监察监督进行探索;第七、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落实进行探索;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提高自办案件“成案率”,突破“零立案”进行探索。在固原市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督导下,在制度建设探索上先后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双通报、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参加重大会议、约谈党员干部(企业中层人员)办法等制度18项,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60余项,涵盖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派驻监督的形式等方方面面,形成了较为完善、严密细致的派驻监督制度体系。赋予监察职能以来,仅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单位累计上报“三重一大”事项10次278项。在单独派驻探索上,紧密结合公、检、法实际,注重发挥本单位内部监察、政工等部门作用,依托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狠抓教育管理和惩戒警示工作,累计开展廉政教育4次,教育系统干部450余人(次),受理反映系统干部问题线索24件,立案8件17人,问责处理8人。在教科文卫等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探索上,紧盯主责部门和二级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持续强化行业规范,结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问责处理2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有效强化了师德、医德建设。在保障脱贫攻坚探索上,充分利用固原市纪委监委创建的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331”监管平台,加强备案和审核监管以及问责处理力度,对政府各涉农部门该备案不备案、该审核不审核、该公开不公开的严肃问责,对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及时督促向县乡两级纪委移交办理,2018年以来,本级受理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违规问题线索8件。在强化自办案件探索上,注重人员整合,拓宽信访渠道,认真落实市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充分利用“信访、网络、电话、微信群”等平台,深挖细查问题线索6件,立案5件5人,首次突破派驻机构执纪审查“零立案”。G
推行“1+X”监察模式。始终把监察“职能延伸”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重要环节,与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同步落实。在垂直管理统一模式下,及时将原市纪委8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和3个单独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固原市纪委监委第X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固原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重新修订了固原市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将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赋予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使其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部门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积极构建了垂直管理后纪检监察双重职能的监督模式,既有效破解了“同级监督”难题,又切实强化了“探头”作用。在派驻机构的监管上,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严格专责监督的原则,实行“一管多”,即每个纪检监察组分别监督归口单位6~15个,驻在其中一个单位,形成“树根状”监督体系,监督全市67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所属的18个副处级下属单位和4个国资企业所有公职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受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后勤保障统一由市纪委监委负责,每年纪检监察组根据各自监督部门的实际,通过建立“三个清单”“三个档案”等形式压实责任,并定期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工作。目前,固原市纪委监委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实有人员30人,监督市一级公职人员3709人。
赋予“4+X”监察权限。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根本要求是依照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固原市探索赋予派驻机构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4种基本监察措施,明确规定派驻监察机构不得使用留置措施。在实践中根据需要,经上报市纪委监委同意,可使用其他多项调查措施充分保障派驻机构运用监督权限最大化,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赋予监察职能以来,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办理问题线索97件,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审调措施分别达到285次、47次、32次、16次,多次探索实践了讯问、扣押等调查措施。
建立“2+X”教育机制。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派驻机构干部能力提升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来抓,重点突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看家本领”,通过“引、挂、网、带”等措施,多途徑多措施增强干部担当品质、拓宽干部视野、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突出思想引领。以派驻机构支部建设为抓手,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讲政治、讲担当、讲作为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定期开展支部活动和两个“生活会”,从思想深处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突出“上挂锻炼”。制定跟班学习、定期接访工作安排,抽调派驻机构人员到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室、信访室、执纪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跟班学习;特别是在办理中央巡视组、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巡视组、自治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工作中,将派驻纪检监察组24名同志抽调委机关,与委机关协同处置办理,全面提升实战能力。突出“互联网+”。开通“一网一微一端”,聚焦中央和区内外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定期推进政策解读、经验介绍、理论文章等内容187篇,搭建起纪检监察干部愿意看的“网上监察”和乐意看的“掌上监察”,提升素质、严格规矩。突出“业务帮带”。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通的原则,纪委监委机关3个执纪监督室、2个审查调查室分别联系3~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开展督导和业务指导,切实强化执纪本领和办案能力。同时,积极改进考核激励方式,建立“互查互评互比”考核机制,通过互相评比、互相点评,及时发现自身不足、弥补工作短板,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实行“5+X”分类实践。探索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逐步总结出成功经验,并以此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固原市纪委监委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察职能的探索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归口监督部门性质、业务领域和监察对象等特点,将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五个类别进行实践:第一、第四、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闭环监督体系进行探索;第二、第三、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根据政法机关性质,强化单位派驻监察职责发挥进行探索;第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强化教科文卫二级事业单位监察监督进行探索;第七、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作用,保障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落实进行探索;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围绕如何提高自办案件“成案率”,突破“零立案”进行探索。在固原市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督导下,在制度建设探索上先后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双通报、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参加重大会议、约谈党员干部(企业中层人员)办法等制度18项,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60余项,涵盖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派驻监督的形式等方方面面,形成了较为完善、严密细致的派驻监督制度体系。赋予监察职能以来,仅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单位累计上报“三重一大”事项10次278项。在单独派驻探索上,紧密结合公、检、法实际,注重发挥本单位内部监察、政工等部门作用,依托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狠抓教育管理和惩戒警示工作,累计开展廉政教育4次,教育系统干部450余人(次),受理反映系统干部问题线索24件,立案8件17人,问责处理8人。在教科文卫等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探索上,紧盯主责部门和二级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持续强化行业规范,结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整治违规举办“谢师宴”“升学宴”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问责处理2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有效强化了师德、医德建设。在保障脱贫攻坚探索上,充分利用固原市纪委监委创建的涉农扶贫领域项目资金“331”监管平台,加强备案和审核监管以及问责处理力度,对政府各涉农部门该备案不备案、该审核不审核、该公开不公开的严肃问责,对平台受理的信访举报,及时督促向县乡两级纪委移交办理,2018年以来,本级受理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违规问题线索8件。在强化自办案件探索上,注重人员整合,拓宽信访渠道,认真落实市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区”制度,充分利用“信访、网络、电话、微信群”等平台,深挖细查问题线索6件,立案5件5人,首次突破派驻机构执纪审查“零立案”。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