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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实际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其日趋完善和发展,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就此展开论述。
关键词:会计集中 核算 国库 集中支付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0-175-01
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都在经历着以财政支出改革为重点、旨在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的财政体制的有关改革。然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一个正在探索、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尚有许多问题和困惑亟待我们去思考、分析和解决。为此,笔者就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我国原有国库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在运行中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减少了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把预算执行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能按照“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各项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收支不入账、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等现象,保证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的顺利实施。但在实际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其日趋完善和发展,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部分资金未按要求进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质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的上缴和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它要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无论是预算内的还是预算外,都必须进“笼子”,任何单位、任何资金都不得例外。在执行过程中,进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资金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拨款等,但实际上还有部分单位的资金未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这类资金主要有:(1)下属单位的上缴款;(2)因历史原因沉淀在各单位又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资金;(3)应该转拨到下属单位的资金。(4)预算单位自收资金。这类资金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管理比较混乱。一般由单位或部门自行管理,有的资金甚至没有建账,仅以“流水账”、“备查簿”等形式记录收支结余等情况;二是接受監督较少,特别是很难受到外部监督,很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资金的存在,对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必然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第二,财务日常监管与单位业务相脱节,造成对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出现盲区。主要表现有:(1)不少单位只将行政事业单位本级财务纳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而对其下属单位由其自行核算,对这部分账务缺乏日常监管,从而使得这些单位有漏洞可钻,利用下属单位转移隐瞒收入、转移挪用专项资金、转移支出、乱支乱用等。(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同时由于改革遗留问题,有些单位上千万的固定资产都不入账,很多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登记资产明细卡片,没有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购置、受赠、置换、报废等而不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不能对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3)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无人定期核对清理,容易产生呆账、死账等。
第三,会计集中核算加大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却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集中核算后的基础工作得到明显的改善,不规范的凭证、票据被拒绝报销,手续不齐、内容不完整的凭证也均被退回补办。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较原来将有很大地提高,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基本上能正确、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核算。但在会计监督方面,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独立于核算单位,不了解核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知情度”较以前降低了。由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致使部分核算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有些核算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者截留自揽工程收入和废旧物资让售收入等。
第三,单位和会计中心在衔接、配合上存在不足。单位在发生有关经济业务时,只能通过相关单位提供的票据、凭证等进行会计核算,不能及时地向会计中心提供详细的情况,双方在会计信息的传递、沟通上不完全顺畅,如有的单位发现核算中存在遗漏、错误或其他问题,而不及时与会计中心沟通反馈。
第四,提高报账员的综合素质。只有报账员素质相对较高的核算单位。他们在工作中才能主动到核算中心了解预算执行情况,经常与核算中心进行资产的账实核对等,甚至于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处理过错也能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并及时进行沟通。很多预算单位的报账员本身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在实际的业务处理中很难与核算中心沟通。所以应加强对核算单位报账员的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培训,可以开展一些优秀报账员评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管理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理财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国库集中支付是从源头、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晋中市会计核算中心 山西晋中 030000)
(责编:贾伟)
关键词:会计集中 核算 国库 集中支付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0-175-01
当前,各级财政部门都在经历着以财政支出改革为重点、旨在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的财政体制的有关改革。然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一个正在探索、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尚有许多问题和困惑亟待我们去思考、分析和解决。为此,笔者就会计集中核算的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是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我国原有国库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在运行中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减少了资金在途时间,减少了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把预算执行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能按照“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各项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防止收支不入账、应缴不缴、坐支挪用等现象,保证了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制度的顺利实施。但在实际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其日趋完善和发展,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部分资金未按要求进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质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的上缴和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它要求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无论是预算内的还是预算外,都必须进“笼子”,任何单位、任何资金都不得例外。在执行过程中,进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资金主要为财政预算拨款、财政专户拨款等,但实际上还有部分单位的资金未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这类资金主要有:(1)下属单位的上缴款;(2)因历史原因沉淀在各单位又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资金;(3)应该转拨到下属单位的资金。(4)预算单位自收资金。这类资金一般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管理比较混乱。一般由单位或部门自行管理,有的资金甚至没有建账,仅以“流水账”、“备查簿”等形式记录收支结余等情况;二是接受監督较少,特别是很难受到外部监督,很容易滋生腐败。这些资金的存在,对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必然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第二,财务日常监管与单位业务相脱节,造成对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出现盲区。主要表现有:(1)不少单位只将行政事业单位本级财务纳入会计中心集中核算,而对其下属单位由其自行核算,对这部分账务缺乏日常监管,从而使得这些单位有漏洞可钻,利用下属单位转移隐瞒收入、转移挪用专项资金、转移支出、乱支乱用等。(2)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同时由于改革遗留问题,有些单位上千万的固定资产都不入账,很多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登记资产明细卡片,没有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购置、受赠、置换、报废等而不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不能对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3)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无人定期核对清理,容易产生呆账、死账等。
第三,会计集中核算加大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却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集中核算后的基础工作得到明显的改善,不规范的凭证、票据被拒绝报销,手续不齐、内容不完整的凭证也均被退回补办。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较原来将有很大地提高,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基本上能正确、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核算。但在会计监督方面,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独立于核算单位,不了解核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知情度”较以前降低了。由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致使部分核算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有些核算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者截留自揽工程收入和废旧物资让售收入等。
第三,单位和会计中心在衔接、配合上存在不足。单位在发生有关经济业务时,只能通过相关单位提供的票据、凭证等进行会计核算,不能及时地向会计中心提供详细的情况,双方在会计信息的传递、沟通上不完全顺畅,如有的单位发现核算中存在遗漏、错误或其他问题,而不及时与会计中心沟通反馈。
第四,提高报账员的综合素质。只有报账员素质相对较高的核算单位。他们在工作中才能主动到核算中心了解预算执行情况,经常与核算中心进行资产的账实核对等,甚至于对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处理过错也能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并及时进行沟通。很多预算单位的报账员本身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在实际的业务处理中很难与核算中心沟通。所以应加强对核算单位报账员的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培训,可以开展一些优秀报账员评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此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管理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实现理财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国库集中支付是从源头、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对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晋中市会计核算中心 山西晋中 030000)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