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贫困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十分重视的问题。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贫富差距的逐渐加大,城市贫困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低保制度是保障城市贫困人群基本生活的制度,对城市贫困家庭的生活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低保制度的出台,城市贫困人群得到了很多相应的福利与保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低保制度在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例如:城市低保边缘人群的问题,城市低保人群的认定资格问题以及有关城市低保退出机制的问题,通过对当前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有利于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完善。
关键词:城市低保制度;问题;对策
一、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最低社会保障指的是我国各级的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的生活标准依法对城市贫困人群进行的货币补助,从而保障城市贫困人群达到最低的生活标准。自从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城市贫困人群的生活。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低保制度逐渐完善
城市低保制度出台后,与贫困人群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进行了完善。对城市贫困人群并非只是简单的从金钱方面提供补助,而是在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的救助政策进行了制定,这样全方面的对城市贫困人群提供相应福利,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为城市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相关城市最低保障机构的健全
自从城市低保制度确定以后,我国各省、市都已开展了相应工作,很多地区都已建立了城市最低保障的相关机构,据调查,有一些街道办事处在民政部门的批准下还专门设置相关的低保科,专门负责低保工作,随着不断地发展,我国城市最低保障机构也将会更加健全。
二、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低保与其他贫困救助间的衔接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是面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在确定的标准上一般是以家庭的收入为标准,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便纳入低保范围。这的确帮助了很大一部分的城市贫困人群。但是,城市贫困的边缘人群却无法享受低保的政策,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城市贫困边缘人群的数量也不断地增加,并且在社会不断的发展下,城市贫困人群的造成原因不再仅仅是收入少,往往有些家庭则是因为支出过大而造成了生活上的贫困,而他们的收入超出了城市低保的标准,这类家庭也无法通过城市低保政策解决家庭贫困问题。
(二)城市低保人群认定资格需要改进
城市低保人群的申请是通过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的相应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核查后,便可以对其进行低保金的发放。整体的流程并不复杂,但是对于相应部门来说,核查这一项工作却是十分的重要,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庭的相应人员进行准确的核查。但是,这项核查的工作相对复杂,有些家庭为了能够领到低保金,可能会隐藏家庭的收入状况,还有一些小商贩的工作,对他们的收入金额并无法进行准确的计算,这就造成有些享有低保资格的家庭并不应当享受低保金的发放。
(三)城市低保对象还存在“应退不退”的现象
目前,相关城市低保制度最严重的问题还有相应退出机制的问题。低保并非终生的政策,它只是对符合相应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的暂时性保障,所以,当很多低保家庭一旦不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时候,应当取消其低保资格。但是在现实的运行中,让一些低保家庭按照标准正常的退出低保范围就不在那么简单。这样情况与最初设立城市低保政策的初衷相违背,在发挥政策救助贫困人群的同时,却也滋长了部门贫困人群的福利依赖的心理。
(四)城市低保人员相关政策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
城市低保政策的实施,对于城市贫困人群来说,不光是简单对其进行低保金的发放,它还存在着一些附加的福利。这些福利对低保对象更具有针对性,但在城市低保政策的實施中,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的救助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就业的救助政策,低保金的发放只是对低保家庭一时的保障,只有让城市贫困群体真正有了自身的收入,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的问题。
三、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相应对策
(一)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的政策还在不断地完善,关于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目前,全国各个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上海、河北省等地方出台了有关应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政策,有些地区则是根据具体贫困情况扩大了救助范围,这一些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边缘人员的问题,但关于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并没有制定一个相应规范的解决方案,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研究。
(二)严格审核低保人群,避免福利依赖现象
在对城市低保人群的认定过程中,要加强核查信息,核查信息的不严格就会严重浪费低保福利资源,所以应当设立专业的部门,引进专业人才,确保低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从源头上减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人群,并且在核查的标准上,也要尽量做到与实际相结合,减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人群出现在低保人群中。
(三)发展城市低保中的退出机制
目前,城市低保人群中,存在很多不符合低保的资格却还在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这种家庭要及时剔除,否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有部分进入低保的人群认为低保的福利应该是终身性质,所以当他们不再符合低保资格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想退出机制的心理。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一定要及时对低保人群做好相关的讲解教育,让低保人群不要产生心理上的依赖。
(四)加大城市低保相关就业政策
在对低保家庭实施救助的同时,灵活运用附带的福利政策。在福利政策中,重点投入在就业政策上,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体系,面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可以自食其力,从根本上解决自身贫困问题,对于没有劳动力的低保人群实施全面救助。
参考文献:
[1]王卫平,郭强.社会救助学[M].群言出版社,2007.1.
[2]韩克庆,劉喜堂.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J].社会科学,2008(11)
[3]郭士征.社会保障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城市低保制度;问题;对策
一、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现状
我国城市最低社会保障指的是我国各级的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的生活标准依法对城市贫困人群进行的货币补助,从而保障城市贫困人群达到最低的生活标准。自从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城市贫困人群的生活。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低保制度逐渐完善
城市低保制度出台后,与贫困人群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进行了完善。对城市贫困人群并非只是简单的从金钱方面提供补助,而是在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的救助政策进行了制定,这样全方面的对城市贫困人群提供相应福利,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为城市贫困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相关城市最低保障机构的健全
自从城市低保制度确定以后,我国各省、市都已开展了相应工作,很多地区都已建立了城市最低保障的相关机构,据调查,有一些街道办事处在民政部门的批准下还专门设置相关的低保科,专门负责低保工作,随着不断地发展,我国城市最低保障机构也将会更加健全。
二、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低保与其他贫困救助间的衔接情况
目前,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是面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在确定的标准上一般是以家庭的收入为标准,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便纳入低保范围。这的确帮助了很大一部分的城市贫困人群。但是,城市贫困的边缘人群却无法享受低保的政策,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城市贫困边缘人群的数量也不断地增加,并且在社会不断的发展下,城市贫困人群的造成原因不再仅仅是收入少,往往有些家庭则是因为支出过大而造成了生活上的贫困,而他们的收入超出了城市低保的标准,这类家庭也无法通过城市低保政策解决家庭贫困问题。
(二)城市低保人群认定资格需要改进
城市低保人群的申请是通过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的相应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核查后,便可以对其进行低保金的发放。整体的流程并不复杂,但是对于相应部门来说,核查这一项工作却是十分的重要,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庭的相应人员进行准确的核查。但是,这项核查的工作相对复杂,有些家庭为了能够领到低保金,可能会隐藏家庭的收入状况,还有一些小商贩的工作,对他们的收入金额并无法进行准确的计算,这就造成有些享有低保资格的家庭并不应当享受低保金的发放。
(三)城市低保对象还存在“应退不退”的现象
目前,相关城市低保制度最严重的问题还有相应退出机制的问题。低保并非终生的政策,它只是对符合相应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的暂时性保障,所以,当很多低保家庭一旦不在符合低保条件的时候,应当取消其低保资格。但是在现实的运行中,让一些低保家庭按照标准正常的退出低保范围就不在那么简单。这样情况与最初设立城市低保政策的初衷相违背,在发挥政策救助贫困人群的同时,却也滋长了部门贫困人群的福利依赖的心理。
(四)城市低保人员相关政策保障需要进一步完善
城市低保政策的实施,对于城市贫困人群来说,不光是简单对其进行低保金的发放,它还存在着一些附加的福利。这些福利对低保对象更具有针对性,但在城市低保政策的實施中,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的救助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就业的救助政策,低保金的发放只是对低保家庭一时的保障,只有让城市贫困群体真正有了自身的收入,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的问题。
三、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相应对策
(一)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的政策还在不断地完善,关于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目前,全国各个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上海、河北省等地方出台了有关应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政策,有些地区则是根据具体贫困情况扩大了救助范围,这一些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边缘人员的问题,但关于城市贫困边缘人员的救助问题并没有制定一个相应规范的解决方案,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研究。
(二)严格审核低保人群,避免福利依赖现象
在对城市低保人群的认定过程中,要加强核查信息,核查信息的不严格就会严重浪费低保福利资源,所以应当设立专业的部门,引进专业人才,确保低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从源头上减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人群,并且在核查的标准上,也要尽量做到与实际相结合,减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人群出现在低保人群中。
(三)发展城市低保中的退出机制
目前,城市低保人群中,存在很多不符合低保的资格却还在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这种家庭要及时剔除,否则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有部分进入低保的人群认为低保的福利应该是终身性质,所以当他们不再符合低保资格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不想退出机制的心理。面对这种情况,工作人员一定要及时对低保人群做好相关的讲解教育,让低保人群不要产生心理上的依赖。
(四)加大城市低保相关就业政策
在对低保家庭实施救助的同时,灵活运用附带的福利政策。在福利政策中,重点投入在就业政策上,完善就业和再就业的体系,面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可以自食其力,从根本上解决自身贫困问题,对于没有劳动力的低保人群实施全面救助。
参考文献:
[1]王卫平,郭强.社会救助学[M].群言出版社,2007.1.
[2]韩克庆,劉喜堂.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J].社会科学,2008(11)
[3]郭士征.社会保障研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