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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繁峙“6·22”矿难中11名记者收受贿赂,“集体失语”,严重败坏新闻工作者的声誉和形象,社会为之震惊。在这些记者分别受到严肃处理的同时,新闻业界、学界正在热烈地探讨如何吸取教训,防患未然,研究建立“个人自律、单位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机制和新措施。本刊集中发表如下文章,以期对新形势下有效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有所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