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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全球化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创业板注册的出台,在国内外企业IPO浪潮不断掀起。成功上市的公司可以募集大额资金,提高公司地位和市场形象,提高资本的融通能力等等。因此,有些企业为了逐利,不择手段,利用各种方法实现上市目的。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以A公司因财务造假导致上市失败为例,从商业伦理和会计审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对公司和证券保荐机构的行为以及其反映的背后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
【关键词】 商业伦理 财务造假 职业道德
一、案例简介
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A公司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M证券公司为A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了"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D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IPO三年期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但A公司招股说明书预披露之后马上收到媒体的质疑,质疑其财务造假,虽然,A公司2个月之后撤回了申报材料,但该公司也引起证监会的关注和立案稽查。原来,A公司为了达到上市条件确实存在财务造假。该公司的造假主要通过伪造的三个政府项目-城市太阳能照明项目完成的。A公司其实并没有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必须先完成招投标程序,就直接签工程施工合同,然后又伪造《工程结算书》作为入账依据。更严重的是,该公司通过关联方-实际控制人隐蔽的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向其客户转款,然后其客户又转款回A公司作为其销售回款。这些造假造成A公司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大幅虚增和上涨。中国证监会对该违法违规事件进行立案稽查后,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A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等15名责任人警告和罚款处罚,给予M证券公司、保证代表人和D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没收收入和罚款处罚。其中,这一事件使M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停滞,在审项目撤回的严重后果。
二、案例反映的伦理问题及分析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在本案例中,虚构销售回款、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等财务造假主要是该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会计人员在记录和编制财务报表时并没有做到客观、公允、真实和准确的原则,没有如实的反映A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A公司的IPO财务造假案例中,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的存在,其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和独立性的缺失。因为会计人员的工作一直受公司管理层的管理和领导,这种从属地位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会计人员经常要在“利益”与“正义”之间进行权衡,在市场经济下“利益至上”的影响下,他们很可能把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摆在第一位,从而忽视和损害了自身的职业道德。
(二)商业伦理分析
A公司公然违背会计准则,伪造《工程结算书》作为入账依据,虚增一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以完成达到上市的目的。从其财务造假的视角就可以得出这是一种非常不符合道德的商业伦理模式。这种不符合商业伦理的经营和上市模式是公司的短视行为,只注重眼前自身利益,即自利行為,没有从整体上考虑其他方的相关利益和其自身长远利益。此外,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核过程中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它们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三个政府项目的城市太阳能照明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招标程序和合同履行情况未尽职调查。同时,对于同一个项目中《货物验收单》和《出库单》明显核对不一致的地方并未进一步核实。另外,保荐机构也未按要求履行函证程序,对销售收入中明显异常情况关注不够。因此,M证券公司出具的A公司符合上市条件意见的保荐书以及D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都是虚假的。
亚当.斯密主张,自由竞争的市场是实现功利目的的最佳手段。新古典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学家认为,最有效的经济是自由市场下的资本主义经济,企业通过追求利益最大化,保证了稀缺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举例来说,功利主义的自由市场版本认为,消费者产品安全性标准应该留给市场本身来运作。每个消费者会为了产品的安全性、价格和舒适度来进行讨价还价,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自由市场理论,这种政策的结果使得风险和利益的分配达到最优。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当激烈的市场竞争制约和影响到一部分人和企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存时,欺诈和不诚信的行为就会出现。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完善、不成熟以及配套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跟上的情况下,诚信问题就日益突出。A公司IPO财务造假,以及中介机构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提供虚假意见的事件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商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操守。市场竞争提高了效率,发展了经济,但也扩大了贫富差距。经济上的弱者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这时,为了急功近利和短期利益,他们经常利用不诚信的手段来迅速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A公司原本并没有达到上市的条件,但它为了自身短期利益,财务造假来实现IPO目的。
从A公司IPO财务造假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一,诚信的缺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在有些公司和中介结构面对社会公众利益与自身利益冲突时,首先选择的是自身的利益,漠视职业道德和操守。它们为了自身的短期发展,出具虚假报告,欺骗社会和公众,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二,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独立性的缺失。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本可以通过非常常规的审计和尽调程序发现A公司的财务欺诈,它们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符合上市条件结论意见的保荐书。它们为了自身利益,出具虚假报告,说明中介机构在IPO审核中缺乏实质的独立性。第三,监督监管机制的缺失。A公司并没有使用复杂的财务造假手段,但A公司内审部门、D会计师事务所和M证券公司通过正常的核查程序进行仔细核查都应该能很快发现财务欺诈的线索,但它们都没有发现。这同时也说明M证券公司的内核部门和D会计师事务所的复核程序也都未起到监督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和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工作的严谨和规范建设,不仅要规范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防止和避免财务造假,同时也要保障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其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对财务舞弊、财务造假行为主体的惩罚力度。同时要长期坚持诚信教育,树立财会人员诚信的职业道德氛围。加强以包括会计诚信在内的职业继续教育,企业要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促进企业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尤其是职业道德的规范。
(二)加强行业和社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力
各级政府和金融行业要主动推进商业伦理的建设和发展,推进金融信用体系的构建,规划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金融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环境。此外,政府应加快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各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规范市场经济,最大限度减少金融业的不利行为,加大对不诚信、违背职业道德和违反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同时,国家应建立、健全会计和金融业的法律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强企业在商业伦理建设中自律的自觉性
企业自身在商业伦理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自觉加强行业自律。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层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时刻树立伦理意识,制定并遵守符合伦理精神的企业内部的商业伦理守则,并同时加強对企业员工的商业伦理道德教育。将商业伦理优势和企业社会责任一起发展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内部应该建立专门的独立性很强的内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企业行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形成规范的企业内部工作报告制度,提高员工和企业的商业伦理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方祺.会计造假的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分析[J].市场研究,2015,(5): 67
[2] 杨濡嘉.企业商业伦理及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分析及启示——以尔康制药为例[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9,(38): 224
[3] 郭艾林.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在新技术下的影响[J].商讯(公司金融),2019,(9)
[4] 成秀亮.试析如何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J].金融经济,2015,(14): 181-183
[5] 李燕媛.试论会计职业道德之全人教育创新模式[J].新会计,2012,(12): 59-61
[6] 王丽,陈绍娥.商业伦理与经济利益博弈的案例解析及建议[J].商业会计,2016,(7): 97-98
作者简介:刘妙(1993—),女,汉族,湖南湘潭人,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CPA 审计与外部监管。
【关键词】 商业伦理 财务造假 职业道德
一、案例简介
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A公司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M证券公司为A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了"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D会计师事务所也出具了IPO三年期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但A公司招股说明书预披露之后马上收到媒体的质疑,质疑其财务造假,虽然,A公司2个月之后撤回了申报材料,但该公司也引起证监会的关注和立案稽查。原来,A公司为了达到上市条件确实存在财务造假。该公司的造假主要通过伪造的三个政府项目-城市太阳能照明项目完成的。A公司其实并没有按照政府工程项目必须先完成招投标程序,就直接签工程施工合同,然后又伪造《工程结算书》作为入账依据。更严重的是,该公司通过关联方-实际控制人隐蔽的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的银行账户向其客户转款,然后其客户又转款回A公司作为其销售回款。这些造假造成A公司一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大幅虚增和上涨。中国证监会对该违法违规事件进行立案稽查后,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A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等15名责任人警告和罚款处罚,给予M证券公司、保证代表人和D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谴责、没收收入和罚款处罚。其中,这一事件使M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停滞,在审项目撤回的严重后果。
二、案例反映的伦理问题及分析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
在本案例中,虚构销售回款、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等财务造假主要是该公司的财务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会计人员在记录和编制财务报表时并没有做到客观、公允、真实和准确的原则,没有如实的反映A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A公司的IPO财务造假案例中,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的存在,其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和独立性的缺失。因为会计人员的工作一直受公司管理层的管理和领导,这种从属地位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会计人员经常要在“利益”与“正义”之间进行权衡,在市场经济下“利益至上”的影响下,他们很可能把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摆在第一位,从而忽视和损害了自身的职业道德。
(二)商业伦理分析
A公司公然违背会计准则,伪造《工程结算书》作为入账依据,虚增一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以完成达到上市的目的。从其财务造假的视角就可以得出这是一种非常不符合道德的商业伦理模式。这种不符合商业伦理的经营和上市模式是公司的短视行为,只注重眼前自身利益,即自利行為,没有从整体上考虑其他方的相关利益和其自身长远利益。此外,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核过程中并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它们在审核过程中,对于三个政府项目的城市太阳能照明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招标程序和合同履行情况未尽职调查。同时,对于同一个项目中《货物验收单》和《出库单》明显核对不一致的地方并未进一步核实。另外,保荐机构也未按要求履行函证程序,对销售收入中明显异常情况关注不够。因此,M证券公司出具的A公司符合上市条件意见的保荐书以及D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都是虚假的。
亚当.斯密主张,自由竞争的市场是实现功利目的的最佳手段。新古典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学家认为,最有效的经济是自由市场下的资本主义经济,企业通过追求利益最大化,保证了稀缺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举例来说,功利主义的自由市场版本认为,消费者产品安全性标准应该留给市场本身来运作。每个消费者会为了产品的安全性、价格和舒适度来进行讨价还价,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自由市场理论,这种政策的结果使得风险和利益的分配达到最优。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但是当激烈的市场竞争制约和影响到一部分人和企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他们的生存时,欺诈和不诚信的行为就会出现。尤其在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完善、不成熟以及配套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完全跟上的情况下,诚信问题就日益突出。A公司IPO财务造假,以及中介机构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自身利益提供虚假意见的事件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商业伦理和职业道德操守。市场竞争提高了效率,发展了经济,但也扩大了贫富差距。经济上的弱者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代价,这时,为了急功近利和短期利益,他们经常利用不诚信的手段来迅速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A公司原本并没有达到上市的条件,但它为了自身短期利益,财务造假来实现IPO目的。
从A公司IPO财务造假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一,诚信的缺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在有些公司和中介结构面对社会公众利益与自身利益冲突时,首先选择的是自身的利益,漠视职业道德和操守。它们为了自身的短期发展,出具虚假报告,欺骗社会和公众,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第二,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独立性的缺失。M证券公司和D会计师事务所本可以通过非常常规的审计和尽调程序发现A公司的财务欺诈,它们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符合上市条件结论意见的保荐书。它们为了自身利益,出具虚假报告,说明中介机构在IPO审核中缺乏实质的独立性。第三,监督监管机制的缺失。A公司并没有使用复杂的财务造假手段,但A公司内审部门、D会计师事务所和M证券公司通过正常的核查程序进行仔细核查都应该能很快发现财务欺诈的线索,但它们都没有发现。这同时也说明M证券公司的内核部门和D会计师事务所的复核程序也都未起到监督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和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工作的严谨和规范建设,不仅要规范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防止和避免财务造假,同时也要保障财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其财务工作的独立性。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对财务舞弊、财务造假行为主体的惩罚力度。同时要长期坚持诚信教育,树立财会人员诚信的职业道德氛围。加强以包括会计诚信在内的职业继续教育,企业要积极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促进企业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尤其是职业道德的规范。
(二)加强行业和社会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力
各级政府和金融行业要主动推进商业伦理的建设和发展,推进金融信用体系的构建,规划金融信用体系的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金融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环境。此外,政府应加快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各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规范市场经济,最大限度减少金融业的不利行为,加大对不诚信、违背职业道德和违反市场秩序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同时,国家应建立、健全会计和金融业的法律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加强企业在商业伦理建设中自律的自觉性
企业自身在商业伦理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要自觉加强行业自律。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层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时刻树立伦理意识,制定并遵守符合伦理精神的企业内部的商业伦理守则,并同时加強对企业员工的商业伦理道德教育。将商业伦理优势和企业社会责任一起发展为公司的竞争优势,从而提高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核心竞争力。在企业内部应该建立专门的独立性很强的内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和企业行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核,形成规范的企业内部工作报告制度,提高员工和企业的商业伦理自觉性。
【参考文献】
[1] 方祺.会计造假的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分析[J].市场研究,2015,(5): 67
[2] 杨濡嘉.企业商业伦理及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分析及启示——以尔康制药为例[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9,(38): 224
[3] 郭艾林.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在新技术下的影响[J].商讯(公司金融),2019,(9)
[4] 成秀亮.试析如何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J].金融经济,2015,(14): 181-183
[5] 李燕媛.试论会计职业道德之全人教育创新模式[J].新会计,2012,(12): 59-61
[6] 王丽,陈绍娥.商业伦理与经济利益博弈的案例解析及建议[J].商业会计,2016,(7): 97-98
作者简介:刘妙(1993—),女,汉族,湖南湘潭人,硕士研究生,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方向:CPA 审计与外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