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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滞后,且不均衡,其原因主要在于学前教育供需主体的行为取向以功利性为主,道义责任承担不足。要促进学前教育的普及提高,推动其均衡协调发展,我国既要正视功利性,又要增加道义责任。具体来说,我国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建立道义责任的法律体系;二是健全道义责任的激励机制;三是完善道义责任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