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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知识产权事业已经进入由关注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的时期。稳中求进,质、量和谐,效益突出,是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首要的政治任务。
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进程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力度加强。更多智力创造成果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畴,保护期限呈延长趋势。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一体化进程加速。从国内环境看,知识产权工作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知识产权发挥支撑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入和市场主体创新活动的日益活跃,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需求明显增强,市场主体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
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明确近期知识产权工作新要求
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目标要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我们要在工作定位、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上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沟通科技与经济的制度优势,找准工作聚焦点和落脚点,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服务国家中心工作的能力。要注重服务创新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力求满足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诉求,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注重引导专利质量和效益的提升。目前,知识产权事业已经进入由关注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的时期。稳中求进,质、量和谐,效益突出,是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抓专利质量,促专利效益。要更加注重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中共中央印发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提出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是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我们要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密联系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稳中求进,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加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六大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并找准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重做好以下12方面工作: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五周年阶段性目标评估和总结。制定和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认真落实《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提出的“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任务、15项具体任务和42项工作措施。完善专利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考核评价。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动专利法修改进程。推动《职务发明条例》的立法进程,配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开展《专利实施与保护条例》立法研究论证工作。探索形成对地方专利立法工作的指导机制,积极推进地方专利立法和评估工作。研究建立专利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政策的评估制度。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援助。推进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作。制定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建立区域性和全系统执法工作指挥调度机制。建立专利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目标责任制,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建立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深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提升维权援助工作层次和水平,规范跨区域举报投诉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
(四)推进专利审查能力建设。完善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对提高专利审批能力的正向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局检索能力的整体提升,并且积极响应外部反馈,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加强对超长周期案件的监控和消除工作,进一步优化周期结构。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积极推进京外审协中心建设。加强专利复审委员会巡回审理庭建设。深化专利代办处职能拓展试点。
(五)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方式。推进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貫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探索国家层面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机制建设,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评议试点。发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深化省部会商、城市试点示范工作。通过省部会商机制加强对重点省份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通过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对副省级、地级、县级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分层指导。推动示范城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带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评定首批强县工程示范县(区)。
(六)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落实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专利协同运用模式,积极推动专利运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逐步扩大专利保险试点地区规模,积极开发专利保险险种,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专利保险服务创新机制。推动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机制建设和服务功能提升。启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七)增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实效。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出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支持普通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遴选3所至5所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发布《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2012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及中国专利周等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开展“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拓宽对外宣传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八)深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公信度。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党性锻炼、交流挂职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落实公务员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公务员任用、交流、挂职工作。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公务员备案登记管理。贯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做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推动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和計划。新增2家至3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研究制定《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
(九)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工作。开展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拓展与非洲国家的合作关系,尝试为俄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与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落实与港澳台地区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
(十)提高政务和基础保障工作水平。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步骤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保障政务与业务工作高效运转。完善信访工作管理系统功能,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完善计划预算管理责任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责任,确保依照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预算执行工作。
(十一)切实抓好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关活动。组织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党建工作交流会等大型主题实践活动。研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开展党风廉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理论研究。深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从8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全局工作作风建设的17项措施。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统筹安排和实际效果,调研过程中要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要严格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要精简文件,改进文风,控制简报数量,提高电子公文使用率。对于出差、出访、公务接待、活动宣传等,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有计划、有协调,不出格、不浪费。
责编/肖楠 美编/李祥峰
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首要的政治任务。
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变革进程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力度加强。更多智力创造成果被纳入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畴,保护期限呈延长趋势。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一体化进程加速。从国内环境看,知识产权工作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一方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知识产权发挥支撑作用提供了良好契机。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不断深入和市场主体创新活动的日益活跃,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明显提高,需求明显增强,市场主体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
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明确近期知识产权工作新要求
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目标要求,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我们要在工作定位、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上紧跟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沟通科技与经济的制度优势,找准工作聚焦点和落脚点,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服务国家中心工作的能力。要注重服务创新主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定位,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力求满足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诉求,帮助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能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注重引导专利质量和效益的提升。目前,知识产权事业已经进入由关注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的时期。稳中求进,质、量和谐,效益突出,是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抓专利质量,促专利效益。要更加注重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中共中央印发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提出的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是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我们要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
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密联系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稳中求进,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加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六大支撑体系建设,研究并找准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重做好以下12方面工作: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五周年阶段性目标评估和总结。制定和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进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认真落实《2013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提出的“专利制度创新”、“专利制度运行保障体系建设”和“专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三大任务、15项具体任务和42项工作措施。完善专利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考核评价。
(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推动专利法修改进程。推动《职务发明条例》的立法进程,配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开展《专利实施与保护条例》立法研究论证工作。探索形成对地方专利立法工作的指导机制,积极推进地方专利立法和评估工作。研究建立专利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政策的评估制度。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援助。推进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工作。制定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建立区域性和全系统执法工作指挥调度机制。建立专利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目标责任制,健全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建立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深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提升维权援助工作层次和水平,规范跨区域举报投诉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专利侵权判定咨询中心。
(四)推进专利审查能力建设。完善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审查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对提高专利审批能力的正向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局检索能力的整体提升,并且积极响应外部反馈,持续提高审查质量。加强对超长周期案件的监控和消除工作,进一步优化周期结构。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积极推进京外审协中心建设。加强专利复审委员会巡回审理庭建设。深化专利代办处职能拓展试点。
(五)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方式。推进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貫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探索国家层面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机制建设,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评议试点。发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专利)优势企业认定办法,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深化省部会商、城市试点示范工作。通过省部会商机制加强对重点省份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通过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对副省级、地级、县级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实施分层指导。推动示范城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带动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评定首批强县工程示范县(区)。
(六)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落实国务院《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运用对产业运行效益高度支撑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的专利协同运用模式,积极推动专利运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逐步扩大专利保险试点地区规模,积极开发专利保险险种,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的专利保险服务创新机制。推动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机制建设和服务功能提升。启动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建立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体系。支持地方开展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七)增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文化建设实效。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出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将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支持普通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遴选3所至5所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体验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发布《2012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2012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组织好知识产权宣传周各项活动及中国专利周等大型活动的宣传报道。开展“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活动”。拓宽对外宣传渠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八)深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公信度。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党性锻炼、交流挂职和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落实公务员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公务员任用、交流、挂职工作。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公务员备案登记管理。贯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做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推动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和計划。新增2家至3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研究制定《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
(九)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工作。开展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拓展与非洲国家的合作关系,尝试为俄语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与港澳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积极落实与港澳台地区签署的各项合作协议。
(十)提高政务和基础保障工作水平。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步骤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保障政务与业务工作高效运转。完善信访工作管理系统功能,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完善计划预算管理责任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责任,确保依照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预算执行工作。
(十一)切实抓好党建和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关活动。组织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党建工作交流会等大型主题实践活动。研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开展党风廉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理论研究。深化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办法,从8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全局工作作风建设的17项措施。要改进调查研究,注重统筹安排和实际效果,调研过程中要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要严格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要精简文件,改进文风,控制简报数量,提高电子公文使用率。对于出差、出访、公务接待、活动宣传等,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有计划、有协调,不出格、不浪费。
责编/肖楠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