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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年,历史上欧洲人第一次被允许正式出席在中国的审讯公堂之上的审讯在广州开始,被告是海王星号商船的涉案船员.1807年2月25日一名中国人死于与海王星号商船船员的械斗,在这场有外国人正式介入的审判中,最终以一名疑似嫌犯的人交付赎金12两白银以抵罪为结束.“海王星号事件”在司法意义上正式结束,但是它所造成的历史影响却刚刚开始.中国的司法独立权自此被破坏.也给了西方诟病中国法律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