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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执法偏见性作为长期存在于各国警务活动实践中的普遍现象,不仅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且也严重阻碍了警务工作的健康发展。警察执法偏见性在具体的警务实践中也导致了诸如警察语言软暴力、警民关系紧张、处罚有失公正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事实上,警察执法偏见性有其复杂的社会根源,它包括法律固有的偏见性、"统计性歧视"、警察对于"熟客"的个人色彩判断、定向警务活动效果的验证以及警察文化根深蒂固的阶级和身份意识。研究警察执法偏见性,为寻找规避和克服警察执法偏见性的方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