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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企业年金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退休期间生活水平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有利于企业享受国家税优政策,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有益的选择。
关键词:企业年金 制度 问题 实践
一、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势在必行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企业经济情况,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障计划,是我国现阶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尚在探索阶段,因此要改善和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只能依靠企业和职工共同努力尽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二、我公司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等三部委批准实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第一家中央企业。我公司做为其全资子公司先行先试,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批准实施。经过十余年的集团化运作,截止2016年底,我公司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已达到1万5千余人,累计缴费金额约占集团企业年金累计缴费总额的三分之一,已有5千多名退休职工享受到了企业年金待遇。
近年来,实施企业年金的作用逐步彰显。首先,它解决了一部分退休职工收入较低的实际问题;其次,企业年金待遇与个人贡献度大小、企业的经济效益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提高职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再次,它是创建和谐企业,向社会展示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能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我公司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公司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初期,坚持企业年金是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分配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效补充的基本定位;同时,作为中央企业,所有制性质突出一个“国”字,因此,在启动该项工作时及实施该项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了以下5项基本原则:
1.民主协商、自愿参加。在相关条件成熟后,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在满足相关条件时,是否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由职工本人自愿决定。
2.保障、激励相结合。在充分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满足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的需要,成为企业激励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年金待遇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特殊贡献等因素确定,同时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激励职工积极奉献。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应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在尽可能保证基金的安全性的同时,可适当进行风险性较小的投资,增加收益率。
5.适时调整。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通过相關规定及程序进行调整。
四、我公司企业年金的筹资
我公司企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及基金收益三部分组成。企业缴费分为基本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在制度实行初期设置缴费过渡期,过渡期内同时实行企业补偿缴费。
五、我公司企业年金各类缴费的分配
根据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结合本企业激励和薪酬福利分配制度,我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采取了用系数分配法的基本设计规则。
1.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分配系数按照职工管理职务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两个因素综合计算。其中:
1.1管理职务等级系数:从0.6至5不等,体现效率优先原则,以贡献程度决定职工年金待遇;系数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各职级职工在岗期间的薪酬水平,尽量缓解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波动。
1.2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系数:从0至0.3不等,体现对职工职业发展的引导和尊重。经测算,我公司人均基本系数为1.46,最高系数为5.3,企业缴费分配情况(即最高系数与平均系数的倍数)为3.9,在政策可控范围5倍之内。
2.企业补偿缴费的分配。
2.1我公司从企业年金制度实行的元年,即2006年开始设置过渡期,至2013年过渡期结束。在此期间退休的人员,按80-10元/人/月标准对其进行退休后的统筹外补偿。如2006年退休的职工,每月补偿金额为80元,并终生发放;补偿额随退休时间逐年递减10元;如2013年退休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偿金额为10元;2014年及以后退休的职工不再予以发放此类补偿。
2.2我公司按工龄对“中人”(指我公司年金计划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进行工龄缴费补偿。
3.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根据企业特殊贡献缴费基金的累积数额,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对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或确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
六、我公司企业年金各类缴费的归属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分配归个人所有的企业特殊奖励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划归个人账户下,归属个人所有。
2.未分配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企业特殊奖励缴费部分暂时划归企业公共账户,属于待分配划归个人账户的资金。
3.过渡期内的企业补偿缴费划归企业公共账户,直接用于“中人”退休后的统筹外补偿和工龄缴费补偿。
4.企业基本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照企业基本缴费分配系数计算并划归职工个人账户;并根据职工在我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相应比例,确定归属个人所有。归属比例如下:
4.1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出境定居、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因企业有过失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基本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一次性全部归属个人所有。
4.2其他情况,如因职工有过失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基本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划归企业公共账户。 七、我公司企业年金待遇的支付
为对退休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维护企业和退休职工家庭和谐,我公司职工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终生可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待遇,数额按职工个人账户累积额和国家公布的生命周期平均余命作为参数计发。此种支付方式经过多年实践,运行平稳,获得了退休职工高度认可,并将年金待遇视为生活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情况,如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将待遇一次性支付其本人或受益人。
八、我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完善
1.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激励机制和薪酬福利分配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现阶段,我公司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激励机制和薪酬福利分配机制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基本制度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这就要求企业年金制度随之调整变化。我公司的企业年金制度已配合现阶段执行的岗薪工資制度运作多年,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薪酬分配作用。在激励及薪酬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做好企业年金制度相应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要以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核心,与企业人工成本管控相结合,继续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彰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我公司的企业年金制度启动于十多年前,现在企业年金基金已积累达到相当的规模。虽然我公司做为企业年金的委托人,与中交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机构形成了稳定的合同关系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做为委托人负有对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操作、收益分配、风险规避运营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重大责任,也可以说承担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大要务。为此,我公司要充实从事企业年金管理的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并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保障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及正常运转。
3.企业年金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读相关政策,高标准、严要求地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决不可马虎大意、玩忽职守、掉以轻心。同时,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使职工对企业年金制度有更加清楚的认知,提升群众监督力量。
4.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及管理部门在企业年金实施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汇报,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牛海,汤建光.我国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难题探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
[2]陈若蒙.基于我国国有企业年金管理现状的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 2014.
关键词:企业年金 制度 问题 实践
一、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势在必行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企业经济情况,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障计划,是我国现阶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尚在探索阶段,因此要改善和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只能依靠企业和职工共同努力尽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二、我公司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资委等三部委批准实施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第一家中央企业。我公司做为其全资子公司先行先试,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批准实施。经过十余年的集团化运作,截止2016年底,我公司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已达到1万5千余人,累计缴费金额约占集团企业年金累计缴费总额的三分之一,已有5千多名退休职工享受到了企业年金待遇。
近年来,实施企业年金的作用逐步彰显。首先,它解决了一部分退休职工收入较低的实际问题;其次,企业年金待遇与个人贡献度大小、企业的经济效益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提高职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再次,它是创建和谐企业,向社会展示良好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能够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我公司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公司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初期,坚持企业年金是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分配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效补充的基本定位;同时,作为中央企业,所有制性质突出一个“国”字,因此,在启动该项工作时及实施该项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了以下5项基本原则:
1.民主协商、自愿参加。在相关条件成熟后,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在满足相关条件时,是否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由职工本人自愿决定。
2.保障、激励相结合。在充分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满足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的需要,成为企业激励机制、薪酬分配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年金待遇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特殊贡献等因素确定,同时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激励职工积极奉献。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应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在尽可能保证基金的安全性的同时,可适当进行风险性较小的投资,增加收益率。
5.适时调整。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通过相關规定及程序进行调整。
四、我公司企业年金的筹资
我公司企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及基金收益三部分组成。企业缴费分为基本缴费和特殊贡献缴费,在制度实行初期设置缴费过渡期,过渡期内同时实行企业补偿缴费。
五、我公司企业年金各类缴费的分配
根据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结合本企业激励和薪酬福利分配制度,我公司企业年金实施方案采取了用系数分配法的基本设计规则。
1.企业基本缴费的分配。分配系数按照职工管理职务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两个因素综合计算。其中:
1.1管理职务等级系数:从0.6至5不等,体现效率优先原则,以贡献程度决定职工年金待遇;系数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各职级职工在岗期间的薪酬水平,尽量缓解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波动。
1.2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系数:从0至0.3不等,体现对职工职业发展的引导和尊重。经测算,我公司人均基本系数为1.46,最高系数为5.3,企业缴费分配情况(即最高系数与平均系数的倍数)为3.9,在政策可控范围5倍之内。
2.企业补偿缴费的分配。
2.1我公司从企业年金制度实行的元年,即2006年开始设置过渡期,至2013年过渡期结束。在此期间退休的人员,按80-10元/人/月标准对其进行退休后的统筹外补偿。如2006年退休的职工,每月补偿金额为80元,并终生发放;补偿额随退休时间逐年递减10元;如2013年退休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偿金额为10元;2014年及以后退休的职工不再予以发放此类补偿。
2.2我公司按工龄对“中人”(指我公司年金计划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进行工龄缴费补偿。
3.对有特殊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根据企业特殊贡献缴费基金的累积数额,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对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或确有突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
六、我公司企业年金各类缴费的归属
1.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分配归个人所有的企业特殊奖励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划归个人账户下,归属个人所有。
2.未分配归职工个人所有的企业特殊奖励缴费部分暂时划归企业公共账户,属于待分配划归个人账户的资金。
3.过渡期内的企业补偿缴费划归企业公共账户,直接用于“中人”退休后的统筹外补偿和工龄缴费补偿。
4.企业基本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按照企业基本缴费分配系数计算并划归职工个人账户;并根据职工在我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相应比例,确定归属个人所有。归属比例如下:
4.1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出境定居、因组织调动离开公司、因企业有过失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基本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一次性全部归属个人所有。
4.2其他情况,如因职工有过失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个人账户下的企业基本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划归企业公共账户。 七、我公司企业年金待遇的支付
为对退休职工提供长期、稳定的生活保障,维护企业和退休职工家庭和谐,我公司职工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终生可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待遇,数额按职工个人账户累积额和国家公布的生命周期平均余命作为参数计发。此种支付方式经过多年实践,运行平稳,获得了退休职工高度认可,并将年金待遇视为生活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情况,如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将待遇一次性支付其本人或受益人。
八、我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完善
1.企业年金制度是企业激励机制和薪酬福利分配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现阶段,我公司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激励机制和薪酬福利分配机制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基本制度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这就要求企业年金制度随之调整变化。我公司的企业年金制度已配合现阶段执行的岗薪工資制度运作多年,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薪酬分配作用。在激励及薪酬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充分做好企业年金制度相应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要以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核心,与企业人工成本管控相结合,继续发挥企业年金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彰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我公司的企业年金制度启动于十多年前,现在企业年金基金已积累达到相当的规模。虽然我公司做为企业年金的委托人,与中交集团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企业年金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机构形成了稳定的合同关系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做为委托人负有对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操作、收益分配、风险规避运营等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重大责任,也可以说承担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大要务。为此,我公司要充实从事企业年金管理的专职、专业管理人员,并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保障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及正常运转。
3.企业年金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且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读相关政策,高标准、严要求地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决不可马虎大意、玩忽职守、掉以轻心。同时,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使职工对企业年金制度有更加清楚的认知,提升群众监督力量。
4.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及管理部门在企业年金实施过程中,发现各类问题,要及时沟通、反馈、汇报,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牛海,汤建光.我国企业年金发展面临的难题探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
[2]陈若蒙.基于我国国有企业年金管理现状的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