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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利益关系纵横交织,社会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环境更加复杂。面对城镇化深入推进的新形势,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是值得我们长期关注并需要不断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宁夏在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会做出加快推进城镇化决策以来,各地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大对老城区、旧街巷和城中村改造力度,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全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22.5km2扩大到538.75km2,是2002年的2.42倍。2012年,全区城镇化率达50.67%,比2002年提高15个百分点。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全区各级党组织注重发扬为民理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呈现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
(一)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祉。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福祉实惠、诉求期盼系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连续5年实施民生计划,总投入210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2.6%。在全国率先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造校舍415万平米;在全国率先实施的“营养早午餐工程”惠及37万山区农村学生。建成标准化村级卫生室1483个,在全国率先实行药品采购“三统一”政策,基本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35万生态移民工程,启动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累计投入85.6亿元,建成移民住房8.1万套,搬迁安置28.2万人。提前10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27.8万名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老工伤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最低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力打造“黄河善谷”,积极发展慈善产业,力促慈善事业和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率先在全国以地方立法推进全民创业,累计建立孵化创业基地221个,创办小企业1.5万个,创造新岗位1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首创廉租房配建制度,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8.3万套,解决了15.7万户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二)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力打造“服务、阳光、责任、法治”政府,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职能定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管理,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自治区政府系统791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率先在全国开展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组织3.9万名区、市、县、乡机关干部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帮建基层组织、帮定发展规划、帮扶致富项目、帮解矛盾纠纷;32名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难点村、重点村及矛盾突出村,与干部群众学政策、拉家常,协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向35万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村派驻工作组和督导组,向65万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500个重点贫困村派驻工作组,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不脱贫、不脱钩,一帮到底,在机关和基层之间架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使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更加便捷顺畅。
(三)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特别是在村级组织开展“民主议政日”,凡村上的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每月确定一天,组织村“两委”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联系本村的县乡干部等,按照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有力地提高了村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抓源头、抓化解、抓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领导干部信访责任制,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矛盾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舆情分析引导等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各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280个,聘请人民调解员1.9万人,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85%以上,社会治安满意度始终保持高位。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的目标,深入开展“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类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构建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四)全面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群团、综治等其他组织,实现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全面延伸,把党的群众工作触角拓展到社会各个层面。建立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一定三有” “三有一化”要求,将社区工作者工资确定为每月2000元,村干部职务补贴按照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发放。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投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提取15%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城市社区普遍成立了卫生、文化、低保等社会服务工作站,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普遍成了“民生服务中心”,确保基层工作有条件、服务有平台、管理有手段。坚持以德才兼备、群众满意作为选任标准,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公推直选、组织选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努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制度,把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努力扩大基层群众对各项工作的评判权和话语权。对群众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干部,优先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约谈直至组织处理,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齐抓共管、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原有的社会管理格局被打破,农村和城市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随之发生深刻变化,群众工作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
(一)利益诉求更加多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利益群体、价值观念呈现多样化态势,群众利益需求从物质利益向生存利益、精神诉求、民主权利转变,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从单一化趋向多样化、从普遍化趋向差异化。尤其是伴随着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群众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利益诉求不断升级,对党和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过去单纯的感情认同向法律和利益认同转变,既要求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又要求加强组织自身建设、权力运用合乎法律和制度规范。同时,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广泛运用,使热点问题炒作更快、舆情导控难度更大,为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二)矛盾纠纷集中呈现。由于城乡利益格局调整步伐加快,各种矛盾集中多发,原因深刻多样,表现形式错综复杂,历史遗留与现实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群众自发行为与不法分子的挑唆蛊惑相互交织,使矛盾复杂程度增加,处置难度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失地农民已近40万人,约占城镇人口的11.2%。特别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农民既失地又失业,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直接导致群众进京上访、集体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上升,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城镇化也导致流动人口成分发生变化,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据2013年上半年权威部门的统计,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人数已经达到2.62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到60%,总数达1亿以上。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基本上和城市居民相差无几,要求平等就业、平等待遇的愿望强烈,对于城乡二元体制忍耐度更低,容易滋生和积累不满情绪,亟需进行有效地疏导。
(三)公共服务较为滞后。据统计,2000-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78.5%,城镇人口增长45.9%。城市人口的剧增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城市公共服务更加雪上加霜。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这些人虽然在城镇就业生活,却无法彻底转移到城市,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宁夏目前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为40.14%,有10.53%的农民还没有完成真正的身份转换,未能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农村青壮劳力大量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年龄、性别、素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现象日趋明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问题逐渐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后继乏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四)创业发展难度加大。由于大多数县城、建制镇人口偏少,规模经济优势没有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高,配套水平低,提高了发展成本,导致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尚不健全,产业整体规模小、布局分散,与城镇发展的协同性低,依靠产业发展解决“新市民”就业的能力偏弱。解决了城镇户籍的农民变为新市民后,知识水平、劳动技能不适应非农业需要,普遍存在“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窘态,结构性失业仍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靠投资拉动的城镇化、工业化后劲乏力,带动能力弱,反哺能力差,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途径,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就业,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闲置浪费。
(五)干部能力还不适应。主要表现为:群众工作观念淡薄,思想上忽视群众,感情上疏远群众,不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对群众生活漠不关心,对群众困难视而不见,不愿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提升自身素质的紧迫感,在群众诉求面前束手无策,不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作风不实,追求个人利益,忽视群众民主权利,为民服务意识较差,遇到矛盾棘手问题,能躲则躲,能避则避,明哲保身,应付了事,不敢做群众工作。
三、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挑战,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思想上更加重视群众。一要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采取集中轮训、理论研讨、讲座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教育引导干部从世界观的高度把握群众路线内涵,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思想问题,把群众路线的要求变成自觉的行为准则。二要加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等有效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克服官本位、特权主义、轻视群众、骄傲自满等错误思想,自觉增强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让群众观念在思想深处扎下根来,真正成为个人思想、观点、感情的有机组成部分。三要加强科学的政绩观教育。正确树立“为谁树政绩、树怎样的政绩”理念,自觉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勤政为民、为民勤政,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四要及时掌握新方法。面对利益诉求增强、经济纠纷增多、群体性矛盾增加、对抗性因素增长等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要采用有关群众工作的案例教学、有关群众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讨教学、有关信访工作的体验教学、有关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情景模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民主和法治等手段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
(二)畅通服务群众渠道,作风上更加深入群众。一是坚持问政于民聚民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积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倾听群众呼声,使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更加符合群众的意愿。要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采取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以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坚持问需于民察民情。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突出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当前,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以及劳动、社保、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问计于民集民智。要坚持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包抓项目、包案化解等制度,使干部在经济发展前沿,提高执行决策、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坚持推行“党代表工作室”“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党群议事会”等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领域,确保群众意愿表达。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监督上更加依靠群众。一是创新考评机制。坚持把目标管理和制定切实的考评体系作为调动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增加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状况考核比重。把每个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记入个人档案。二是改进考核方法。要建立能够综合体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际情况的指标体系。在考核方式方法上要注意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特别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引进社会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在政绩考核中的参与程度。三是要吸收群众参与。要坚持开展“千人直评机关科室,群众直评乡镇站所,村民直评两委班子”活动,不断完善乡镇“两管三评一推优”管理考核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地培养和使用,让那些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得到提拔使用,进而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树立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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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宁夏在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会做出加快推进城镇化决策以来,各地通过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大对老城区、旧街巷和城中村改造力度,规划建设城市新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全区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22.5km2扩大到538.75km2,是2002年的2.42倍。2012年,全区城镇化率达50.67%,比2002年提高15个百分点。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全区各级党组织注重发扬为民理念,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强化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呈现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
(一)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祉。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福祉实惠、诉求期盼系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连续5年实施民生计划,总投入2100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2.6%。在全国率先启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造校舍415万平米;在全国率先实施的“营养早午餐工程”惠及37万山区农村学生。建成标准化村级卫生室1483个,在全国率先实行药品采购“三统一”政策,基本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35万生态移民工程,启动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累计投入85.6亿元,建成移民住房8.1万套,搬迁安置28.2万人。提前10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27.8万名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老工伤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多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最低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力打造“黄河善谷”,积极发展慈善产业,力促慈善事业和产业扶贫融合发展。率先在全国以地方立法推进全民创业,累计建立孵化创业基地221个,创办小企业1.5万个,创造新岗位1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首创廉租房配建制度,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8.3万套,解决了15.7万户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二)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全力打造“服务、阳光、责任、法治”政府,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职能定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管理,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自治区政府系统791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大厅,率先在全国开展乡镇民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下基层、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组织3.9万名区、市、县、乡机关干部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帮建基层组织、帮定发展规划、帮扶致富项目、帮解矛盾纠纷;32名在职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难点村、重点村及矛盾突出村,与干部群众学政策、拉家常,协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向35万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村派驻工作组和督导组,向65万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500个重点贫困村派驻工作组,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不脱贫、不脱钩,一帮到底,在机关和基层之间架起一座沟通交流的桥梁,使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更加便捷顺畅。
(三)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特别是在村级组织开展“民主议政日”,凡村上的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每月确定一天,组织村“两委”委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联系本村的县乡干部等,按照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有力地提高了村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抓源头、抓化解、抓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领导干部信访责任制,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矛盾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舆情分析引导等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建立各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280个,聘请人民调解员1.9万人,矛盾纠纷调处率保持在85%以上,社会治安满意度始终保持高位。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的目标,深入开展“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及时稳妥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类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构建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四)全面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健全群团、综治等其他组织,实现基层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全面延伸,把党的群众工作触角拓展到社会各个层面。建立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一定三有” “三有一化”要求,将社区工作者工资确定为每月2000元,村干部职务补贴按照不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发放。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投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提取15%用于城乡社区建设,城市社区普遍成立了卫生、文化、低保等社会服务工作站,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普遍成了“民生服务中心”,确保基层工作有条件、服务有平台、管理有手段。坚持以德才兼备、群众满意作为选任标准,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公推直选、组织选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努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完善群众满意度调查测评制度,把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努力扩大基层群众对各项工作的评判权和话语权。对群众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干部,优先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的,进行约谈直至组织处理,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了齐抓共管、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原有的社会管理格局被打破,农村和城市的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随之发生深刻变化,群众工作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
(一)利益诉求更加多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社会利益群体、价值观念呈现多样化态势,群众利益需求从物质利益向生存利益、精神诉求、民主权利转变,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从单一化趋向多样化、从普遍化趋向差异化。尤其是伴随着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群众权利意识空前高涨,利益诉求不断升级,对党和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过去单纯的感情认同向法律和利益认同转变,既要求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又要求加强组织自身建设、权力运用合乎法律和制度规范。同时,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广泛运用,使热点问题炒作更快、舆情导控难度更大,为做好群众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二)矛盾纠纷集中呈现。由于城乡利益格局调整步伐加快,各种矛盾集中多发,原因深刻多样,表现形式错综复杂,历史遗留与现实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法方式、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群众自发行为与不法分子的挑唆蛊惑相互交织,使矛盾复杂程度增加,处置难度加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失地农民已近40万人,约占城镇人口的11.2%。特别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农民既失地又失业,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直接导致群众进京上访、集体上访等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上升,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同时,城镇化也导致流动人口成分发生变化,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据2013年上半年权威部门的统计,我国农民工群体的人数已经达到2.62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到60%,总数达1亿以上。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念、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基本上和城市居民相差无几,要求平等就业、平等待遇的愿望强烈,对于城乡二元体制忍耐度更低,容易滋生和积累不满情绪,亟需进行有效地疏导。
(三)公共服务较为滞后。据统计,2000-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78.5%,城镇人口增长45.9%。城市人口的剧增使原本就捉襟见肘的城市公共服务更加雪上加霜。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大中城市和小城镇,这些人虽然在城镇就业生活,却无法彻底转移到城市,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宁夏目前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为40.14%,有10.53%的农民还没有完成真正的身份转换,未能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农村青壮劳力大量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年龄、性别、素质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现象日趋明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问题逐渐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后继乏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四)创业发展难度加大。由于大多数县城、建制镇人口偏少,规模经济优势没有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高,配套水平低,提高了发展成本,导致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城镇产业体系尚不健全,产业整体规模小、布局分散,与城镇发展的协同性低,依靠产业发展解决“新市民”就业的能力偏弱。解决了城镇户籍的农民变为新市民后,知识水平、劳动技能不适应非农业需要,普遍存在“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窘态,结构性失业仍是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同时,靠投资拉动的城镇化、工业化后劲乏力,带动能力弱,反哺能力差,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途径,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就业,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闲置浪费。
(五)干部能力还不适应。主要表现为:群众工作观念淡薄,思想上忽视群众,感情上疏远群众,不掌握群众心理,不了解群众愿望,不熟悉群众语言,对群众生活漠不关心,对群众困难视而不见,不愿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提升自身素质的紧迫感,在群众诉求面前束手无策,不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作风不实,追求个人利益,忽视群众民主权利,为民服务意识较差,遇到矛盾棘手问题,能躲则躲,能避则避,明哲保身,应付了事,不敢做群众工作。
三、深入推进城镇化形势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挑战,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的群众工作优良传统,努力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思想上更加重视群众。一要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采取集中轮训、理论研讨、讲座交流、专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教育引导干部从世界观的高度把握群众路线内涵,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思想问题,把群众路线的要求变成自觉的行为准则。二要加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等有效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克服官本位、特权主义、轻视群众、骄傲自满等错误思想,自觉增强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让群众观念在思想深处扎下根来,真正成为个人思想、观点、感情的有机组成部分。三要加强科学的政绩观教育。正确树立“为谁树政绩、树怎样的政绩”理念,自觉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原则、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勤政为民、为民勤政,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四要及时掌握新方法。面对利益诉求增强、经济纠纷增多、群体性矛盾增加、对抗性因素增长等城镇化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要采用有关群众工作的案例教学、有关群众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讨教学、有关信访工作的体验教学、有关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情景模拟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民主和法治等手段化解矛盾,做好群众工作。
(二)畅通服务群众渠道,作风上更加深入群众。一是坚持问政于民聚民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积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地倾听群众呼声,使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更加符合群众的意愿。要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采取公示、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以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坚持问需于民察民情。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突出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当前,特别要注意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以及劳动、社保、环境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问计于民集民智。要坚持推行党员领导干部包抓项目、包案化解等制度,使干部在经济发展前沿,提高执行决策、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坚持推行“党代表工作室”“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党群议事会”等有效做法,深入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领域,确保群众意愿表达。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监督上更加依靠群众。一是创新考评机制。坚持把目标管理和制定切实的考评体系作为调动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增加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工作状况考核比重。把每个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记入个人档案。二是改进考核方法。要建立能够综合体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际情况的指标体系。在考核方式方法上要注意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特别是要树立群众观点,引进社会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在政绩考核中的参与程度。三是要吸收群众参与。要坚持开展“千人直评机关科室,群众直评乡镇站所,村民直评两委班子”活动,不断完善乡镇“两管三评一推优”管理考核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地培养和使用,让那些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得到提拔使用,进而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树立干部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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