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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的环境中,任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由于竞争的市场机制,对于建筑企业尤其是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面临诸多的挑战,其中资金短缺对于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是尖锐的课题。中小建筑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或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方式或融资策略进行有效融资,解决中小建筑企业的实际需要。
一、金融机构对于建筑业的信贷政策
当前,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是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银监办发〔2010〕53号,即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以两个办法,一个指引内容为准执行。
本文以A公司所在的延庆地区为例,建筑业的融资主要是依靠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其中建行所實行的信贷政策是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原则》(银行〔2001〕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等制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二级分类管理办法》。它的核心意义是:按照风险程度大小,把信贷资产划分为十二级级别。前七个级别合称优良信贷资产,后五个级别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十二级别与五级分类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表1所示:
建行对五级信贷资产核心定义分别为: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信贷资产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信贷资产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建行分正常类与关注类为优良信贷资产,为保持类存量客户;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为不良资产,为退出客户。
根据信贷业务工作可知,建设银行对于建筑企业的分类最好的是关注类,且在5年当中不断的收回贷款,每家的授信额度都在降低。A公司的贷款余额从历史最高额6900万元到2011年底的2600万元。信贷余额的减少使公司在投标大的项目时,有可能因为资金不足而放弃。许多收益高的项目,不能够参与其中。贷款的减少,严重制约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公司进一步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中小建筑行业的融资渠道
建筑行业的融资渠道按照资金来源分类,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对于中小建筑企业内源融资包括:注册资本金、折旧、留存收益、向股东筹措资金等。外源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
在探讨中小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首先应对该类型的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还是以延庆地区为例,在这里一级建筑企业有两家,二级建筑企业有5家,共计七家构成一定规模的企业。以这七家企业为例,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在改制及建立初期注入的注册资本金及近几年来形成的企业盈余资金。这部分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明显不足以满足企业进行大项目的运载实施;更难以拓展企业的变大做强企业发展目标。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外面获取资金的通道,主要是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形成。在当地银行贷款标准很高,审核极其严格,由此造成中小型建筑企业申贷困境。以以上七家企业为例,这些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内部融资渠道是自有注册资本金及企业股东的在筹资资金。自2008年底到2012年年初,以建设银行对中小建筑企业贷款存量变化来进一步说明此类型企业外外部融资渠道的困难,见表2。
通过上表可知,传统的外部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那么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下,使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给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挑战。
三、各种渠道的优劣对比
自2010年初开始,延庆地区的危旧城区改造工程拉开序幕,在项目开始时,因政策的调控及投资人自身的问题,是项目在招拍挂之后,因投资资金链断裂,项目濒临破产。又因拆迁的民众迟迟未见房屋建造,有些人找到政府部门开始上访,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为维持一方稳定,此项目在政府部门及投资人、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下,由政府牵线,组成股份制投资模式,重新注册组成新的开发公司,进行项目运作。一期共计34万平米的土建工程共有5家本地的建筑企业竞标成功。但作为中标企业,必须付500万元的保证金,且工程进度款按预算造价的80%的一半付款。这样在给工程完工100%的基础上开发商只付50%左右的工程款。另外50%只能由建筑公司自己垫资解决。
以A公司为例,A公司因为是建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左右,经营状况近10年来比较平稳。所以在此项目中共中了三个标段,约10万平米,合同价款约为24000万元,为此次中标中规模最大的一家。A公司为解决该项目的资金链问题,必须进行融资解决。A公司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策略融资。
内部融资。由A公司的管理层、项目部负责人、公司股东、内部职工发起通知,通过各方参股形式进行筹资,以投资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确认收益分红比例。预测此次可筹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及其职工代表商议,因此项目资金过于庞大,大部分人因对经济环境及政策的把握度降低,此次内部融资方式未被通过。通过对此次内部融资活动的认识到,优点是手续简便,速度快。缺点是成本高,大于投资利润率;资金量小,达不到预期规模。
外部融资。首先,A公司所选的外源融资是向各大银行申请贷款。在此次融资活动中,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商业银行等分别进行洽谈。在与建设银行接触中,它的利率最低,即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30%,另加20万元的顾问咨询费。但由于建设银行系统内对于中小建筑企业作为关注行业,在上报到市分行时,未被批准。在与农业银行的接触中,对方未与A公司做深入的沟通,即被否定。民生银行作为股份制的地方银行,在与相关人员的接触中,其业务人员通过对项目的整体考察中,充分肯定了项目运作具有可靠的收益性,认为此项目是可行的,但最终未被总行批准。民生总行认为建筑企业作为房地产的下游企业,大的经济环境对其发展不利,对此种行业项目贷款提出否定意见。其他银行或多或少原因都被否定。 其次,A公司所选的第二种外源融资渠道是向信托公司筹集资金。在办理融资手续时,A公司要求投资方即房地产公司以未进行施工的土地作为抵押品,又以专业担保公司进行第三方的担保。在信托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时,A公司也在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手续。历经4个月的,经各方面的努力,共筹集资金15000万元,期限1年6个月,利率14%。虽然融资成本高于投资利润率,但它确解决了在项目施工阶段中的现金流断档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对外融资的案例,对于外融资金渠道,各大银行机构贷款标准高,审核条件严格,附加条件苛刻。也可看出,各银行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缺乏信心,不具有灵活性。对项目融资缺乏详尽的了解,只考虑回避风险,没有看到预期的收益。信托融资虽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信托公司对提前还款及用款有特殊的约定,提前还款都必须缴纳一定的违约金等,资金成本较高。但是其作为项目一定期间的资金补充,又具有可行性。
综上述案例分析,企业建立适于自身情况的资金管理体制,合理合法进行经营,加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及企业上下游客户的合作,互惠互利。要自主科学灵活地做好资金运作,提高中小建筑企业的企业经营模式,保证企业持续、和谐的向前发展。作者认为政府可在其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首先,按照國家有关规定,可以适当允许中小企业之间或自然人之间的相互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对解决中小企业临时资金短缺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当然为了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政府发挥适当的监管作用。其次,政府部门需要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非国有银行的发展,搭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平台与长期合作机制,利用长期合作和有效沟通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投入问题。另外,政府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促使中小企业组成联合的担保实体,根据各个企业的所占资源确立风险担保份额,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更好的发挥。当然作为中小建筑企业,应当立足本企业的建设,立足诚信,抓住机遇,采取多元化的融资策略发展企业。
参考文献:
[1]彭文如.基于多维立体式的建筑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2年第4期
[2]王晖,建筑施工企业融资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渠道[J].中国外资,2012年第5期
[3]王斐.工程建筑企业融资方式探析——以M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10年第10期
一、金融机构对于建筑业的信贷政策
当前,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是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银监办发〔2010〕53号,即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以两个办法,一个指引内容为准执行。
本文以A公司所在的延庆地区为例,建筑业的融资主要是依靠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商业银行等。其中建行所實行的信贷政策是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原则》(银行〔2001〕41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等制定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十二级分类管理办法》。它的核心意义是:按照风险程度大小,把信贷资产划分为十二级级别。前七个级别合称优良信贷资产,后五个级别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十二级别与五级分类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表1所示:
建行对五级信贷资产核心定义分别为: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信贷资产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信贷资产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建行分正常类与关注类为优良信贷资产,为保持类存量客户;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为不良资产,为退出客户。
根据信贷业务工作可知,建设银行对于建筑企业的分类最好的是关注类,且在5年当中不断的收回贷款,每家的授信额度都在降低。A公司的贷款余额从历史最高额6900万元到2011年底的2600万元。信贷余额的减少使公司在投标大的项目时,有可能因为资金不足而放弃。许多收益高的项目,不能够参与其中。贷款的减少,严重制约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公司进一步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中小建筑行业的融资渠道
建筑行业的融资渠道按照资金来源分类,分为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对于中小建筑企业内源融资包括:注册资本金、折旧、留存收益、向股东筹措资金等。外源融资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等。
在探讨中小建筑企业的融资渠道首先应对该类型的企业的现状进行分析。还是以延庆地区为例,在这里一级建筑企业有两家,二级建筑企业有5家,共计七家构成一定规模的企业。以这七家企业为例,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在改制及建立初期注入的注册资本金及近几年来形成的企业盈余资金。这部分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来说,明显不足以满足企业进行大项目的运载实施;更难以拓展企业的变大做强企业发展目标。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外面获取资金的通道,主要是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形成。在当地银行贷款标准很高,审核极其严格,由此造成中小型建筑企业申贷困境。以以上七家企业为例,这些企业的外部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贷款;内部融资渠道是自有注册资本金及企业股东的在筹资资金。自2008年底到2012年年初,以建设银行对中小建筑企业贷款存量变化来进一步说明此类型企业外外部融资渠道的困难,见表2。
通过上表可知,传统的外部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那么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下,使企业得到充分的发展,给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挑战。
三、各种渠道的优劣对比
自2010年初开始,延庆地区的危旧城区改造工程拉开序幕,在项目开始时,因政策的调控及投资人自身的问题,是项目在招拍挂之后,因投资资金链断裂,项目濒临破产。又因拆迁的民众迟迟未见房屋建造,有些人找到政府部门开始上访,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为维持一方稳定,此项目在政府部门及投资人、债权人的共同努力下,由政府牵线,组成股份制投资模式,重新注册组成新的开发公司,进行项目运作。一期共计34万平米的土建工程共有5家本地的建筑企业竞标成功。但作为中标企业,必须付500万元的保证金,且工程进度款按预算造价的80%的一半付款。这样在给工程完工100%的基础上开发商只付50%左右的工程款。另外50%只能由建筑公司自己垫资解决。
以A公司为例,A公司因为是建筑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金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左右,经营状况近10年来比较平稳。所以在此项目中共中了三个标段,约10万平米,合同价款约为24000万元,为此次中标中规模最大的一家。A公司为解决该项目的资金链问题,必须进行融资解决。A公司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策略融资。
内部融资。由A公司的管理层、项目部负责人、公司股东、内部职工发起通知,通过各方参股形式进行筹资,以投资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确认收益分红比例。预测此次可筹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经公司董事会及其职工代表商议,因此项目资金过于庞大,大部分人因对经济环境及政策的把握度降低,此次内部融资方式未被通过。通过对此次内部融资活动的认识到,优点是手续简便,速度快。缺点是成本高,大于投资利润率;资金量小,达不到预期规模。
外部融资。首先,A公司所选的外源融资是向各大银行申请贷款。在此次融资活动中,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商业银行等分别进行洽谈。在与建设银行接触中,它的利率最低,即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30%,另加20万元的顾问咨询费。但由于建设银行系统内对于中小建筑企业作为关注行业,在上报到市分行时,未被批准。在与农业银行的接触中,对方未与A公司做深入的沟通,即被否定。民生银行作为股份制的地方银行,在与相关人员的接触中,其业务人员通过对项目的整体考察中,充分肯定了项目运作具有可靠的收益性,认为此项目是可行的,但最终未被总行批准。民生总行认为建筑企业作为房地产的下游企业,大的经济环境对其发展不利,对此种行业项目贷款提出否定意见。其他银行或多或少原因都被否定。 其次,A公司所选的第二种外源融资渠道是向信托公司筹集资金。在办理融资手续时,A公司要求投资方即房地产公司以未进行施工的土地作为抵押品,又以专业担保公司进行第三方的担保。在信托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时,A公司也在不断完善各方面的手续。历经4个月的,经各方面的努力,共筹集资金15000万元,期限1年6个月,利率14%。虽然融资成本高于投资利润率,但它确解决了在项目施工阶段中的现金流断档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对外融资的案例,对于外融资金渠道,各大银行机构贷款标准高,审核条件严格,附加条件苛刻。也可看出,各银行对中小型建筑企业缺乏信心,不具有灵活性。对项目融资缺乏详尽的了解,只考虑回避风险,没有看到预期的收益。信托融资虽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信托公司对提前还款及用款有特殊的约定,提前还款都必须缴纳一定的违约金等,资金成本较高。但是其作为项目一定期间的资金补充,又具有可行性。
综上述案例分析,企业建立适于自身情况的资金管理体制,合理合法进行经营,加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及企业上下游客户的合作,互惠互利。要自主科学灵活地做好资金运作,提高中小建筑企业的企业经营模式,保证企业持续、和谐的向前发展。作者认为政府可在其中发挥其特有的作用。首先,按照國家有关规定,可以适当允许中小企业之间或自然人之间的相互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手续简便,方式灵活,对解决中小企业临时资金短缺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当然为了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政府发挥适当的监管作用。其次,政府部门需要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非国有银行的发展,搭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平台与长期合作机制,利用长期合作和有效沟通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资金投入问题。另外,政府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建设,促使中小企业组成联合的担保实体,根据各个企业的所占资源确立风险担保份额,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更好的发挥。当然作为中小建筑企业,应当立足本企业的建设,立足诚信,抓住机遇,采取多元化的融资策略发展企业。
参考文献:
[1]彭文如.基于多维立体式的建筑企业融资模式的研究[J].科技和产业,2012年第4期
[2]王晖,建筑施工企业融资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渠道[J].中国外资,2012年第5期
[3]王斐.工程建筑企业融资方式探析——以M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10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