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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各高等师范院校与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的规模越来越大,由师范院校派出至合作办学的中小学的校长、副校长也越来越多。这些派出的中小学校长和副校长是高师院校参与基础教育合办学校管理的纽带人物,是合办学校组织管理体系的核心人物,也是贯彻师范院校现代教育理念、促进师范院校教育思想紧密联系教育现实的关键人物。加强对这些派出人员的管理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本文以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平台为例,探讨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现状,拟提出加强和改善派出人员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基础教育; 合作办学; 派出人员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編号:2095-5995(2018)03-0043-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使“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2]要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仅靠地方中小学本身很难有所突破,这就突出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办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近些年来,由高师院校为主导的与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在实践上有了很大发展,也使合作办学平台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摆上了议事日程。
一、高师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概况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部推行免费师范生教育以来,以教育部六所师大为龙头,全国一大批师范院校广泛开展了与基础教育(主要是中小学)的合作办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35所高师院校在国内开办基础教育合办学校389所。为保障合作办学质量,彰显各校的办学特色,各高师院校均向这些合办学校选派了校长或副校长,目前选派人员已近千人。
2012年开始,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合作办)代表学校开展基础教育(小学、中学)的对外合作办学工作。经过5年的发展,已同多个地方政府、知名企业洽谈和签署合作项目。截至2017年11月,累计签署合作办学项目44项,先后在湖北、广东、海南、江苏、甘肃等11个省市开展合作办学,附属合办学校已开学的有30所,派出校长、副校长51位。
2014年8月,华中师范大学提出与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创新发展的“3C”计划,即connection(联合)、cooperation(合作)、creation(创新)。其核心理念就是整合各方资源,综合利用各类手段,突出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促进合作区域内的教育改革,进而带动华中师大特色师范教育的创新发展,最终实现学校、附校、合办校、联盟校的共建、共享、共赢。为适应学校基础教育创新发展“3C”计划,华中师大合作办学区域及合办校规模逐年扩大,派出人员规模亦随之逐年扩大。
二、加强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的必然要求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先要评论它的校长。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校长对于学校来说十分重要,他对于学校的发展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对派出中小学校长进行管理是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简高效、发展趋势良好的人才队伍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促进学校合作办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要一,对高师院校合作办学事业及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传承学校办学理念、传播优势教育资源的基本保障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校长是一所学校的“首脑”,是学校发展的思想者、引领者。校长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幸福成长。作为各师范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的校长,不仅要能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还要能传承各高师院校的办学理念,利用并传播其优势的教育资源,进而形成自我比较完整的办学思路和个性鲜明的办学特色。[3]
(三)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稳定人才队伍,保持学校持续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
国家总督学柳斌先生说,校长是学校的旗帜,一位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加强和改善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的管理,有利于激发各派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合作办学平台人才队伍,保证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各高师院校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助推学校服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功能的实现。
三、华中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派出人员管理措施及成效(一)合作办学平台管理组织机构逐步健全
2012年学校设立教育发展部,挂靠合作办,全面负责对外合作办学工作;2017年,学校将教育发展部更名为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部,下设人力资源、财务、项目筹建、教研指导、信息化建设与文化传播、监测评估6个中心。将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监测评估中心与其他三个中心剥离开来,由不同领导分管,实现了合作办学的管、办、评分离;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负责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的选聘、薪酬等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了单位人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成立了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并由校内教育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附属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为规范派出人员的管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章程》的精神,合作办制定了《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办学校派出人员选聘及培养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办学校派出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合办学校选派人员选聘条件、责任义务、聘期考核、薪资待遇、人事关系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学校根据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以来,派出人员的管理日趋成熟和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选派流程逐渐规范。近几年,随着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的发展,合办学校校长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选聘华中师大附校在岗管理干部或由名校长推荐根本满足不了用人需求。2014年开始,合作办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办学校正、副校长。应聘者必须通过专家或名校长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座谈、政审等一系列考核,竞争上岗。进入到合作办学平台后会按照评委得分、應聘者志愿、合作方意愿等统筹考虑,根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的学校对正、副校长进行分类选派,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选错、用错的风险。
二是建立平台校长储备制度,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每年合办学校的开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已开学的合办学校由于各种原因,校长需求情况也会发生变动,因此建立平台校长储备制度,以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是非常必要的。招聘结束后,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储备名单,储备期两年。储备期内,合办学校校长职位出现空缺,根据选派办法,与储备校长沟通达成一致,就可签订合同立即上岗,从而保证合办学校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储备期到期后未选派的校长,若要进入平台工作,则需再次通过平台选拔考核。
三是校长培训常态化、规范化,派出人员职业素养逐步提升。每期校长招聘结束后,合作办都会请来校内外专家对平台储备校长进行培训,培训主要是向平台校长传达华中师大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培养对华中师大合作办学工作的认同感;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提高职业素养;加强派出人员的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建设教育;为平台校长创造一个增进了解、促进交流的分享平台,进而增强平台凝聚力。已选派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也将纳入校长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了平台校长培训的约束性、激励性。
四、加强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的几点思考(一)健全派出人员管理机制
一是以各类规章和制度为指南,整体规划和设计对派出人员的管理。根据实际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办法以适应新情况,保证派出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进一步优化派出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协同联动,增强组织合力。三是借鉴其他高师院校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发挥高师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研究会的交流平台作用,就派出人员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沟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理顺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适合本校的派出人员管理机制。
(二)发展派出人员管理及指导队伍
合作办代表学校负责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承担着派出人员全部管理职能。为规范派出人员队伍的管理及服务,要发展派出人员管理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合理分工,保证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职;同时要密切合作,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畅通工作环节,形成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为保证派出人员具备能胜任校长工作的管理才能和专业素养,更好地领导合办学校的发展,要发展派出人指导队伍,利用华中师大及附校的教育资源,从校长招聘、入职培训到日常学习管理,邀请校内外专家教授、附小及平台的名校长、名师参与到合作办学的全过程。
(三)完善派出人员薪资及考核体系
华中师大派出人员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由合作办根据派出地点实际情况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年薪包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等。基础年薪根据派出人员的派出学校的学段、任职经历、续聘情况等进行调差。合办学校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派出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年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前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对派出人员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优秀、良好、合格等级按100%、80%、60%发放绩效年薪,不合格不发放。考核结果计入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平台人才库档案,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合办学校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合办学校派出人员评价标准》、《合办学校派出人员绩效考核评估量表》,建立科学有效的派出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四)加强对派出人员管理理论研究
制度是规范工作的保证,理论研究是完善制度建设的精神力量,加强对派出人员管理的理论研究有利于合作办学工作的科学发展。目前,派出人员管理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招聘、录用、培训、考核等工作流程还不够科学,派出人员的管理主体也不太明确,存在“管理真空”。高校劳动关系应是由校长授权的人事部门进行管理,但合作办学选派人员由学校直接聘用的却是少数,更多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在自行聘用。合作办作为派出人员的实际管理主体,需要加强与学校人事、财务部门沟通,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加强对派出人员薪酬和考核体系研究,在构建薪酬和考核体系时,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评价机制。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7-10-28(1).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 http://www.moe.gov.cn/
[3]李登瑞.校长领导判断力〔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30-36.
[4]袁贵仁.中小学校管理评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39-45.
关键词:基础教育; 合作办学; 派出人员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編号:2095-5995(2018)03-0043-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使“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2]要落实十九大精神,实现“十三五”教育事业规划发展目标,进一步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仅靠地方中小学本身很难有所突破,这就突出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合作办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近些年来,由高师院校为主导的与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在实践上有了很大发展,也使合作办学平台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摆上了议事日程。
一、高师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概况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部推行免费师范生教育以来,以教育部六所师大为龙头,全国一大批师范院校广泛开展了与基础教育(主要是中小学)的合作办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35所高师院校在国内开办基础教育合办学校389所。为保障合作办学质量,彰显各校的办学特色,各高师院校均向这些合办学校选派了校长或副校长,目前选派人员已近千人。
2012年开始,华中师范大学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合作办)代表学校开展基础教育(小学、中学)的对外合作办学工作。经过5年的发展,已同多个地方政府、知名企业洽谈和签署合作项目。截至2017年11月,累计签署合作办学项目44项,先后在湖北、广东、海南、江苏、甘肃等11个省市开展合作办学,附属合办学校已开学的有30所,派出校长、副校长51位。
2014年8月,华中师范大学提出与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创新发展的“3C”计划,即connection(联合)、cooperation(合作)、creation(创新)。其核心理念就是整合各方资源,综合利用各类手段,突出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促进合作区域内的教育改革,进而带动华中师大特色师范教育的创新发展,最终实现学校、附校、合办校、联盟校的共建、共享、共赢。为适应学校基础教育创新发展“3C”计划,华中师大合作办学区域及合办校规模逐年扩大,派出人员规模亦随之逐年扩大。
二、加强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的必然要求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要想评论一个学校,先要评论它的校长。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校长对于学校来说十分重要,他对于学校的发展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对派出中小学校长进行管理是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简高效、发展趋势良好的人才队伍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促进学校合作办学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要一,对高师院校合作办学事业及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传承学校办学理念、传播优势教育资源的基本保障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校长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校长是一所学校的“首脑”,是学校发展的思想者、引领者。校长自身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关乎学生的幸福成长。作为各师范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的校长,不仅要能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还要能传承各高师院校的办学理念,利用并传播其优势的教育资源,进而形成自我比较完整的办学思路和个性鲜明的办学特色。[3]
(三)加强派出人员管理是稳定人才队伍,保持学校持续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
国家总督学柳斌先生说,校长是学校的旗帜,一位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加强和改善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的管理,有利于激发各派出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合作办学平台人才队伍,保证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各高师院校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助推学校服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功能的实现。
三、华中师大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派出人员管理措施及成效(一)合作办学平台管理组织机构逐步健全
2012年学校设立教育发展部,挂靠合作办,全面负责对外合作办学工作;2017年,学校将教育发展部更名为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部,下设人力资源、财务、项目筹建、教研指导、信息化建设与文化传播、监测评估6个中心。将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监测评估中心与其他三个中心剥离开来,由不同领导分管,实现了合作办学的管、办、评分离;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负责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的选聘、薪酬等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了单位人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成立了由校长担任主任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设置委员会,并由校内教育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附属学校校长及骨干教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为规范派出人员的管理,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章程》的精神,合作办制定了《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办学校派出人员选聘及培养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办学校派出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合办学校选派人员选聘条件、责任义务、聘期考核、薪资待遇、人事关系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取得一定成效
学校根据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有关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以来,派出人员的管理日趋成熟和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选派流程逐渐规范。近几年,随着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的发展,合办学校校长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选聘华中师大附校在岗管理干部或由名校长推荐根本满足不了用人需求。2014年开始,合作办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办学校正、副校长。应聘者必须通过专家或名校长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座谈、政审等一系列考核,竞争上岗。进入到合作办学平台后会按照评委得分、應聘者志愿、合作方意愿等统筹考虑,根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的学校对正、副校长进行分类选派,最终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选错、用错的风险。
二是建立平台校长储备制度,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每年合办学校的开学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已开学的合办学校由于各种原因,校长需求情况也会发生变动,因此建立平台校长储备制度,以灵活应对各种突发状况是非常必要的。招聘结束后,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储备名单,储备期两年。储备期内,合办学校校长职位出现空缺,根据选派办法,与储备校长沟通达成一致,就可签订合同立即上岗,从而保证合办学校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储备期到期后未选派的校长,若要进入平台工作,则需再次通过平台选拔考核。
三是校长培训常态化、规范化,派出人员职业素养逐步提升。每期校长招聘结束后,合作办都会请来校内外专家对平台储备校长进行培训,培训主要是向平台校长传达华中师大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培养对华中师大合作办学工作的认同感;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提高职业素养;加强派出人员的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建设教育;为平台校长创造一个增进了解、促进交流的分享平台,进而增强平台凝聚力。已选派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也将纳入校长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了平台校长培训的约束性、激励性。
四、加强合作办学平台派出人员管理的几点思考(一)健全派出人员管理机制
一是以各类规章和制度为指南,整体规划和设计对派出人员的管理。根据实际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管理办法以适应新情况,保证派出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进一步优化派出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与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协同联动,增强组织合力。三是借鉴其他高师院校对派出人员的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发挥高师院校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研究会的交流平台作用,就派出人员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沟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理顺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适合本校的派出人员管理机制。
(二)发展派出人员管理及指导队伍
合作办代表学校负责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承担着派出人员全部管理职能。为规范派出人员队伍的管理及服务,要发展派出人员管理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合理分工,保证专事有专人,专人有专职;同时要密切合作,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畅通工作环节,形成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为保证派出人员具备能胜任校长工作的管理才能和专业素养,更好地领导合办学校的发展,要发展派出人指导队伍,利用华中师大及附校的教育资源,从校长招聘、入职培训到日常学习管理,邀请校内外专家教授、附小及平台的名校长、名师参与到合作办学的全过程。
(三)完善派出人员薪资及考核体系
华中师大派出人员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数额由合作办根据派出地点实际情况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年薪包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等。基础年薪根据派出人员的派出学校的学段、任职经历、续聘情况等进行调差。合办学校教育指导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派出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年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前进行。根据考核结果,对派出人员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优秀、良好、合格等级按100%、80%、60%发放绩效年薪,不合格不发放。考核结果计入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平台人才库档案,作为续聘、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合办学校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合办学校派出人员评价标准》、《合办学校派出人员绩效考核评估量表》,建立科学有效的派出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四)加强对派出人员管理理论研究
制度是规范工作的保证,理论研究是完善制度建设的精神力量,加强对派出人员管理的理论研究有利于合作办学工作的科学发展。目前,派出人员管理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招聘、录用、培训、考核等工作流程还不够科学,派出人员的管理主体也不太明确,存在“管理真空”。高校劳动关系应是由校长授权的人事部门进行管理,但合作办学选派人员由学校直接聘用的却是少数,更多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在自行聘用。合作办作为派出人员的实际管理主体,需要加强与学校人事、财务部门沟通,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还要加强对派出人员薪酬和考核体系研究,在构建薪酬和考核体系时,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评价机制。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中国教育报.2017-10-28(1).
[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 http://www.moe.gov.cn/
[3]李登瑞.校长领导判断力〔M〕.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30-36.
[4]袁贵仁.中小学校管理评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