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到大唐当公主(上)

来源 :开心世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Q030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一章 穿越大唐
  
  穿越了,穿越了,穿——越——了。
  “老天,观音大士,如来佛祖,我不过是昨天晚上在电脑前多看了一会儿穿越文,然后早晨起来刷了个牙,也不必开这么大一个玩笑吧!”
  沈萱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来了几下,下手之狠跟白雪公主她后娘打娃儿一样用力,真的不是木的,而是疼,非常疼。
  然后沈萱就往后一倒,看着自己那个金晃晃的蚊帐钩。
  这样的色彩,花彩扭得这样好看,还有这颗珠子。她从床上跳起来,扑向那颗珠子,拼命往嘴里塞。
  口感这么好,如果不是一颗唐代的“夜明玉鼠”夜明珠,她就把头砍下来,当了这么多年拍卖行的叫价员,怎么可能不识货。谁敢开玩笑拿这个真品在这里拍电影?这是无价之宝啊!这可真是无价之宝啊!
  扭头,还有一颗,用左边的小手去抓,真漂亮的夜明珠啊!又是真品,沈萱发了,她挺了挺小胸脯,骄傲地拿着夜明珠左右摆弄,值钱的东西就是与众不同啊,怎么看都好看,不仅仅夜明珠好看,就连拿夜明珠的小手也变得好看起来。
  对,这只小手,又白又胖,十指尖尖,指甲上还染着红,这红真恶心,一点儿也不正,沈萱一看到指甲就会发狂,无法容忍这样的事情出现在自己身上,便去找自己那瓶还没有用完的香奈儿亮彩指甲油。沈萱走近梳妆台一看,又傻眼了。那一桌摆的都是上亿的真品,这镜子居然是“海兽葡萄镜”,一定是自己想钱想疯了,完了,沈萱一拍额头,看来精神病院的床位自己是一定要占一个了。
  沈萱仿佛看到了自己坐在白色的床单上说:“我现在有了唐代的‘夜明玉鼠’来当灯泡,还有海兽葡萄镜来补妆。”沈萱又看了一眼那胭脂盒,倒抽一口冷气,那是真的唐代金器,她的心脏快速跳动了两下,终于明白了一个残酷的现实。
  沈萱终于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心脏不肯跳了,停住了。
  那不是自己,那个女子长得虽然很可爱,但是,太丰满了,而且还有两个万人坟一样深的小酒窝。还有,就是那个发型,应该要很长的头发才盘得起来,自己似乎只是短发。老天,衣服,这么好的真品古董,就算是有人暗恋自己,也不会这么轻易地把它穿在自己身上吧!
  最可怕的是,她减肥的成果去哪里了,她那小蛮腰怎么变成了水桶?还有,胸怎么会成长得这么快?目测一下也35F了,又不是要做女F4,要这么大的胸很不方便的。
  沈萱看了半天,最后,伸开双手,举向天空,抬头狂叫:“肥婆,肥婆,大肥婆,我穿越了,穿越了,穿越了——”
  宫女们踩着碎步飞快进来,然后在地上跪了一大片,为首一个半露酥胸的侍女轻轻地问道:“公主殿下,您又做噩梦了?”
  沈萱扭过头来,看着自己站在一个非常豪华的大房间内,身边全是些价值连城的唐代古董,地上还跪着一群肥婆。
  沈萱昏过去了,在昏倒前拼尽老命喊了一句:“老天,你以为演黄金甲吗?让我这么华丽地穿越干什么?我得罪谁了?”
  沈萱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作为一个穿越文的爱好者,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一件感动上帝的事情,那就是自己那颗执著的穿越之心终于感动了不知道是哪一路神仙,让她华丽地穿越到了唐朝,而且还给她了一个公主的身体让她蹂躏。
  沈萱恨恨地骂道:“哪个不长眼的神,没事不去打麻将,约如来喝杯可乐,吃个汉堡,管我穿越的小小爱好做什么,多事啊!”
  沈萱又愤愤地把自己的小脑袋埋在那价值一千二百万左右的金纱蝉衣被里:“给我一个胖胖的公主做什么,我又不是变态,对同性是没兴趣的。我只是一个可爱又普通的小白领,在拍卖行里做了几年,也没有偷过什么东西,小时候就算是抄过同桌的考卷,但也不至于会有这样的命运转折吧。”
  宫女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能跪着,对于这个平时天真可爱的公主,睡了一觉起来就开始玩深沉很是不解,这完全不像她的性子,她应该跳起来,然后说:“马,我要去骑马。”
  但是,公主却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躺在那里胡乱扭动。
  难道是……宫女们开始用眼神进行很诡异的交流。
  “难道是公主来了大姨妈?”一边的宫女眼神闪得最快。
  有人再闪:“不可能,刚来过,没有这么快!”
  又有人开始闪,跟摩尔密码似的:“那就是暗恋上哪个皇兄了。”
  “好淫荡啊!”这个宫女的眼神看起来像发春。
  “不是啦!一定是受了风寒。”
  沈萱躲在被子下面,偷偷地看那群跪地的宫女们的眼神大会谈,开始感慨,古代人也一样的八卦,而且那眼神扯得多好,如果不是自己这几年狂看港台古装片,怎么可能理解那眼神里的意义。看来,多看肥皂剧也是有好处的。
  沈萱看那群人的眼神大会越扯越离谱,马上就要扯到自己是不是未婚怀孕,而且还是凭空怀上的地步,于是立马跳起来说:“吃早餐了。”
  大家都像木头人一样看着她那一跃而起的样子,没有人理解她说什么。沈萱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到古代的表达方法,只好拿起身边放着的一个盆,在里面扒拉两下,做出吃饭状。
  那些宫女的眼神更恐怖了,像是见到了一只无头女鬼?不,应该是一万只无头的女鬼,还不穿衣服在跳钢管舞。
  沈萱感觉问题好像是出在自己身上,仔细一看,手里拿着的是一个便盆。
  沈萱来不及恶心,就开始仔细地打量着那个便盆的线条、色彩、质地,一边看一边在心里估价,就这样的唐代容器,没有个五百万是拿不下来吧,五百万也太低了吧!毕竟是皇家用品。而且还是公主用过的,从心理上讲可以叫到一千万,对,就一千万,拿着一千万的便盆感觉真好啊!
  宫女们惊恐地看着自己的公主捧着一个便盆做西子捧心痴情状,表情很是陶醉,样子很是讨打之后,大家纷纷都认同了一件事:公主疯了。宫女们都偷偷地传达着这个消息,虽然看起来很正常,但确实是疯了。
  不可否认,放在二十一世纪。沈萱是一个非常认真的小文员,看过几本关于国宝的书。也有一段时间自认为家里有古董,想拿到鉴宝节目里去挣一笔,但也没有必要因为自己有这一点儿知识,就送自己来古代吧。而且,她对唐代历史一概不知。
  唐朝,她努力地想着,唐朝后面是宋朝,唐朝最有名的就是唐三彩,说到那唐三彩啊,真品的确不多。还有,唐代的金器也很值钱,而且那个时候一些字画都是价值连城:想哪儿去了,沈萱一拍自己的脑袋,现在不应该研究哪个朝代的东西最值钱,而是研究自己身处的环境。
  沈萱在这里呆了几天,努力地适应了古代的语言和生活习惯,当然反过头来也可以理解为宫女在努力地适应她。再说,唐代人是很聪明的,要不然怎么会成为当时世界的金融中心。
  不过话说回来,在这个金融中心里真是捡一个马桶都可以换套房,二十一世纪供房太苦,利用这种穿越的大好时机发一笔小财,就万事OK了。小财,是啊,直逼一下比尔盖茨如何?盖一下巴菲特,压一下李嘉诚也就心满意足了。宫女们看到公主那胖胖的小脸上挤出的非常诡异的小酒窝,顿时证实了广泛流传的消息。   公主吃的好多啊!公主现在吃饭总喜欢偷偷地把碗塞在裙子下。公主偷了我的银头钗,公主的床下收了很多古画,连我们堂前的大石马也想搬进来,公主真疯了。
  宫女们用摩尔密码眼神在交流着,沈萱忍无可忍,在这里还要看无间道,太离谱了。
  那碗,唉,是已经失传的秘色陶瓷,由于釉料好,给人的印象好像是碗中盛有水,已经像恐龙一样成了传说。现在传说成真,一千万不过是把碗收在床底下就行了。对了,御厨房在哪里?有时间去逛逛,搬个十亿八亿回来。
  至于那个石马,是我太天真了,其实那上百万的东西有什么好贪心的,从今天起,低于美金一千万的宝物,就不必收藏了,总不能把那排花鸟木屏风都给搬走吧!档次要高一点。
  那个银头钗,还是不要还给那个倒霉的宫女了,谁叫她偷看我洗澡,为什么公主洗澡的时候要那么多人看,明知道我很胖,烦人。
  不过,话说回来,钱不嫌多,一亿美金是钱,一块日元也是钱,不要看不起钱少的东西,那个石马继续搬,银头钗太少,还应该继续收集,至于那屏风,当然要,上百万的东西干嘛不要,我又没疯。
  沈萱并不急于去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在巨大的财富面前,她已经完全的冲昏了头脑,如果不是遇到了他,那么命运可能就不是这个样了。
  沈萱的收藏品越来越多,宫女看到她像见鬼一样绕道狂奔,跑慢了就可能会被脱下什么衣服、鞋子、耳环。甚至是要求留下头发。
  宫女们的噩梦才刚刚开始,沈萱就已经在那里盘算着自己到底处于多少钱的世界里了。
  那是沈萱穿越的第三天,沈萱又在那里脱宫女的衣服,远远看到两个侍女在不远处的花园里散步。
  只见左边侍女头梳低鬟,身穿圆领紫色长袍。另一侍女发束高髻,簪花钿,穿圆领浅赭色印花长袍。哈哈,两件长袍就已经价值连城了,这是哪个宫的侍女,为什么还敢穿这么值钱的东西出来显摆,不是找死吗?
  沈萱撒腿就跑过去,提着裙子,像武林高手一样往那里飞窜,正在她几个起伏准备去捉那两个已经吓呆了的侍女,扒衣服算钱的时候,一个恐怖的声音响起。
  “咚,咚咚,咚咚咚。”
  太恐怖了,恐怖到沈萱立马就从飞跃而起的半空姿势化为僵硬,直直地跌下来,尘土飞扬,两个侍女赶紧上前来扶,让公主跌倒,小命就没有了。
  但是,沈萱却一下子爬了起来。往声音发出的地方走去,老天,她敢发誓,这声音在晚餐时间折磨了她二十几年。
  是的,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民最熟悉的新闻联播开头曲,二十几年不变,到吃晚饭时就开始响起,然后就有两个大妈级人物,一点也不亲切地说:“观众朋友,晚上好。今天是几月几号,星期几。”
  为什么,为什么,沈萱唱起了林俊杰的歌:“以为在一千年以前,世界早已没有我,无法深情握住你的手,亲吻着你额头。”
  那新闻联播的声音一下子停了,很久,一个头从花园的假山后面伸了出来,没有胡子的帅哥,不对,在这皇室后宫里怎么会有男人?
  沈萱明白了,太监,一个哼着新闻联播开头曲的太监。
  而那太监的眼里也写着——公主,一个唱着林俊杰歌曲的公主。
  太神奇了,沈萱放弃了扒那两件华服的欲望,转而看着那个太监,那太监也眼泪汪汪地看着她。
  沈萱总算明白了,穿越这东西已经越来越通俗化了,随便一个家伙就可以穿过来玩玩,哇哈哈,不知道这个倒霉的家伙是男是女,怎么会穿到太监身上来。
  两人眼电波疯狂交流在一起,只听到电波中的尖叫,翻译过来就是:“亲人啊,我终于找到组织了,我容易吗?”
  沈萱迷糊间,被那个小太监给牵到了一间偏房,只见他反身关上门,又锁上窗,再四处看看房间里有没有地洞,还看了看屋顶有没有耳线。
  哇,好夸张,沈萱感觉他真是看张纪中的金庸电视剧看多了,那身影真是一板一眼地学足了江湖正义被追杀人士的样子。
  然后,小太监慢慢地回过头来,一脸苦大仇深的革命同志脸在屋正中冉冉升起,他穿着黑色的长袍,顶一个小帽,跟江姐里的地下党一样,大步上前,一把握着沈萱的胖手,咬牙切齿地叫道:“同志啊!!”那表情像是见了亲娘,遇到了党,浪子回头,看到了金。
  这时,沈萱的头皮一麻,难道他想引诱我上床,不可以的,虽然自己占用的是别人的身体,虽然这个胖妹看起来不像什么美女,但是,我怎么能失身给一个太监,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太监长得还是蛮帅的。
  为什么,为什么唐朝的男人。哪怕是太监都要长这么好看,难道经济繁荣的背后是靠这些帅哥们的伟大牺牲?
  想哪儿去了,正准备再深入思考,却被那个太监打断了。
  “我是江大的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干部,今年二十岁,刚准备入党,还来不及入,就穿越来到这里变成了一个太监。我还以为我只能孤单地老死一生,没有想到能遇到你这么个大靠山,你命真好,穿越的好啊,穿到了公主的身子里。”小太监的脸上发出了光芒,真可以配着东方红唱下去。
  江大,沈萱飞快地盘算了一下,怎么着也只是个二流大学,当个团支部书记这么自我感觉良好,还学生会的。怪不得喊我是同志,一定是官腔打得烦死个人。
  老天,你派来盯我的那个守护天使,是不是喝醉了,为什么这个天使给我认识的人是这种我最讨厌的类型,沈萱对每个人一个守护的天使,感觉到痛恨。
  但那家伙明显是报告作多了:“我叫王健,你呢?你是怎么穿过来的。”
  “这个,我叫沈萱,我只是睡了一觉就穿过来了,你呢?”
  “我比你惨,我睡午觉的时候被穿过来了,一醒来,我就成了太监,没有了小鸡鸡,天啊!我二十一世纪的小鸡鸡都还没有用过,就浪费了。”
  沈萱不知道用什么表情安慰这个已经失去了二十一世纪小鸡鸡功能的王健,但她明显感觉自己的优势很多,只能对这个命苦的穿越者表示一下强者对弱者的同情。
  但她还没来得及沉醉,那王健就发出了几声冷哼,每一声的意思都是:“哈哈,你别以为你比我好到哪里去了!”
  沈萱背后一凉,惊恐地盯着他。
  王健这张没有长胡子的帅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神情:“你还不知道你穿到谁身体里来了吧!你穿到高阳公主身体里来了,你会短命的。”
  “哇哈哈,这笑话好冷,怎么我会流冷汗呢!头有点儿晕,腿有点儿软,嘴唇有一点儿发抖,难道我是在害怕?为什么眼前的人影会模糊?”
  沈萱只能长叹问天,为什么天下这么多公主,这么多朝代,那个康熙生了一百多个儿女,里面的公主都能排队排到电影院门口去,自己都不穿,偏偏穿到一个短命公主的身上。
  高阳公主,似乎有一点儿小印象,当然也看过几集《大唐情史》、《大明宫词》之类的电视,但《大明宫词》是太平公主的事情。哈哈,幸好没有穿越到太平公主的身上。不然,在二十一世纪被人叫太平公主,好不容易穿越时空,还是太平公主,一定会郁闷到发狂的。
  王健看着前面这个顶着一头歪发,而且衣服穿得超级难看的胖妹公主,在那里用短短的食指顶着自己的小圆脸,做流口水状,就知道她又开始思维跑火车了。   他拍拍桌子,提醒了一下那个做白日梦的公主。
  “你是不是历史很不好?”小太监那脸伸了过来,沈萱吓了一跳,在心里狂叫一声,我讨厌太监那不长胡子的光滑下巴,真像一个软体外星虫。
  “考试没有及格过吧?”继续讨厌。
  “上课也没有认真听讲过吧!”果然讨厌。
  “高考也没有顺利考个好学校吧!”不是一般的讨厌。
  “你的历史老师很讨厌你吧!”不会比我讨厌太监来得深。
  “所以,你什么也不懂吧!”
  一巴掌打去,妈的。沈萱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开始发挥了暴力,真是命中魔星,居然跑到了唐代还有人来揭自己的老底。
  好歹我现在是公主,给一点面子好不好,当唐代公主还要学什么清朝历史,嫌命长吗?本来已经很短命了,难道要短得跟纳米粒子一样才满意吗?
  王健有一点生气,但谁叫自己运气不好穿到一个太监的身上,人家毕竟是公主,虽然很暴戾,但历史上说高阳公主骄奢淫逸。暴戾滥杀,看来一点儿都没有错。
  一巴掌过后,王健就很老实地说:“我以前历史很好,是历史课代表。唐代的事情我懂一点,高阳公主是李世民的第十七女,性聪慧,备受宠。嫁给宰相房玄龄次子房遗爱,夫妻不谐。后与会昌寺僧人、玄奘高足辩机私会。数年后,事发,辩机被腰斩,高阳公主身边的侍女均被处死。后来李治登基,高阳公主开始与僧人寻欢作乐。三位僧道怂恿高阳公主推翻李治造反,被赐死,年仅二十七岁。”
  沈萱头都大了,忙叫停:“知道你成绩好,不用显摆了,用人类的语言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王健不爽了,脸上的表情是你好笨,但又不得不说,只好死气沉沉地说:“换一句话讲。你就是个败家女,你老爸本来喜欢你,但却把你嫁给了房遗爱,你们夫妻性生活不谐调,你就勾搭上了和尚,后来被你老爸知道,嫌和尚级别太低,你老爸就把和尚给一刀横切了,再后来,你哥当了皇帝,你想谋反,没有成功,被赐死了。”
  沈萱的表情是,你这家伙也不一样是个玩网络的高手,全是游戏用语,不过全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我一定要过这样悲惨的一生。”沈萱的脸上摆明了写着我才不干这种苦差事,谁愿意穿越谁来,干嘛扯上我的表情。
  “一定,如果你还想回去。”
  王健这句话真是太让人心情激动了,当然想回去,不然留在这里干什么,连个抽水马桶都没有,上个网都不可能,而且还要被人赐死,勾引和尚,和老公性生活不谐调,这什么烂公主,品位真独特。居然有光头癖。
  “如果你想回去,就不要改变历史,是先有历史才有穿越。历史书已经写好了,你就像演员,照着剧本演就好了,如果你一定要改这个剧本,那么,我们后面的历史就会受到影响,我们就回不去了。”
  “你的意思是。我挂掉之后,完成了这一段历史,我就能回现代去了?”
  “理论上是这样的。”
  房间里出现了很诡异的一幕,一个不长胡子的帅哥身上压着一个胖胖的华丽的公主,公主用手掐着他的脖子。
  “理论,你说的是理论。”
  王健好不容易从胖魔爪中挣扎出来,喘息着说:“你在二十一世纪那会儿多看点书要死啊,这理论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们能回去的,如果你对科学不相信。那么就迷信一点,我们的任务一完成,灵魂就可以回现代了,这样就可以摆脱鬼上身的命运!”
  沈萱也在那里坐着,有气无力地看着王健:“你说,鬼上身,你以为我们在干嘛。写灵异小说,你是看天涯红娘子的鬼故事看傻了吧!”
  “是啦,怎么着,我们也是鬼上了人家的身,你还真是占着人家得身子不当回事,减肥吧!都胖成这样了。”
  “唐代以胖为美。以胖为美。”
  “美。美得你坐下来都站不起来,来,我帮你,天啊,好重。”
  从那天起,唐皇宫里就多了一个一见到帅哥就威胁人家当和尚的公主,哇,这公主真是一心向佛,与人为善,真是诚心为佛,必得庇护。
  庇护,佛啊,你庇护我马上睡了那个叫变鸡的和尚,哇,谁打得我这么痛。
  一太监的软体外星下巴伸过来:“是辩机,不要记错字了。”
  上帝,不用理那个家伙,一个倒霉无鸡鸡的家伙,我继续请求,只要我睡了那个和尚,我就能回二十一世纪享受一杯加冰的可口可乐,看上一段综艺节目,化一个漂亮的时尚妆,去商场里血拼一回。
  微风中,皇宫看起来如此的富丽大气,象征着天子的尊严,而天子的尊严下就跪着一个对着上帝,求着佛的家伙。
  如果爱情是女人的宗教,那么,这个胖胖的高阳公主,就一定是个无神论者,她的教主和尚大人,还没有到位。
  好空虚,好无聊,还是先见几个帅哥,过过日子吧!
  
  第二章 英雄救美
  
  王健算是和沈萱彻底混上了,俩人总是形影不离,惹得很多宫女开始暗地里怀疑。
  不过怀疑归怀疑,这种摩尔密码的眼神可不能在公主面前闪现,这可是要杀头的。
  不过,这一刹,公主正和这个看起来很讨打的小太监躲在一角,做一些应该是见得人的事情,
  上课,不用怀疑,沈萱穿越千年跑到唐朝来听外星软体动物下巴的太监团支书上历史课。
  好复杂,沈萱开始用手拍自己的头。
  不过一句话就把她震住了。
  “同学,你到底是想华丽地死,还是想被别人塞到下水道里,然后挤成肉泥,再被水冲到河里给鱼吃?”这太监太讨打了。我好歹也是公主,沈萱开始心里不平衡了。
  “想好好活着,带着财宝回现代去,就不要偷懒了,现在可不是考试,考不上可以跑。我们先来学习一下地理。”
  “哦”。沈萱要死不活地回答。
  “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叫西安。”太监有了老师的样子。
  沈萱睁大眼睛:“为什么不是北京?”
  沈萱头上挨了一下,王健做吐血状:“你除了看过几个清宫片,还做过什么有助于了解历史的正事?”
  “这个……这……”沈萱说不出来了。
  不过,像她这么伟大的具有穿越牺牲精神的家伙是不会认输了,沈萱振臂一挥:“为什么要定都在西安这个地方?我觉得南京比较好。”
  沈萱没去过西安,只听说那个地方有兵马俑,还有巍峨庄严的大殿。但是为什么强盛的大唐要定都西安呢?离北京好远,以后迁都多不方便呀,坐火车还要三十多个小时呢,这么多的人……
  王健的脸上出现了巨大的瀑布汗,看着这个大脑里只有古董的穿越女,暗自叹息,怎么和她解释这种事情,难道他能给出答案?
  “看来你对西安一点都不了解,本帅哥给你当个启蒙教师好了。西安作为都城,是因为其形胜,秦据关东。六国虽然连横百年,终为强秦所灭。你看到的是两千年后的西安,被兵祸大火泯灭多次,精华荡然无存的,所以你才不觉得西安的好。”
  王健陶醉在历史长河的回忆中,浑然没有感觉到危机的来临。他几乎像是在独门演讲,嚣张的气焰已经烧到了公主的头顶。
  “炫耀。赤裸裸地炫耀。看来他还没有明白自己的身份。”
  沈萱悄悄弯腰,伸出小胖手拿起了自己的鞋子,金缕玉鞋单只价值 650万,成对的价值3300万,不过现在用来打人应该比较适合,毕竟这宝石还是很硬的。“所以呢……我们现在地处的西安,与你在二十一世纪看到的不是一回事,不过像你这种胸大无脑的女人,是不会明白的。”王健的牙齿开始不安分地想被人打到地上。
  周星驰式招牌声音响起:“我打……啊……”
  沈萱顺利地将鞋子与死太监的脸做了一次亲密接触,成功地让这个家伙倒在了地上。
  “别打、别打、别打脸。”太监终于从历史老师的角色中成功脱离,真是鬼上身也能被这样的暴打给打下来。
  “还敢提要求,本小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啊……我打!”
   尘土飞扬,惊起一群蝴蝶,拖着已经胖得快飞不动的身子,做乌鸦状出现在画面之上,三条黑线从各个宫女的脸上落下。
  时间静止,只有太监的惨叫。
  十几分钟后,重新确定了主仆契约的穿越二人组开始了新一轮交流。
  “主子,奴才刚才冒犯你了,给你赔罪了。”
  “不用了,猪头王你刚才讲到哪里了?继续,别惹得本姑娘不高兴。”
  “我朝太祖起兵自山西。也是先攻克长安之后才得地势,长安之地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谷口,南带泾、渭,右陇、蜀,左关、陂,奋击百万,战马千万,利则出攻,不利则人守,此王者之地也。太祖以十年间依次消平薛举、薛仁果、李轨、刘武周、王世充、窦建德、萧铣和梁师都等巨寇。虽然皇上英明神武,知兵善任,但是长安之形胜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王健很有成就感地看着沈萱。
  “你以为现在是要你背在百度找出来的资料吗?”
  沈萱睁大眼睛努力地看着王健,眼神传达的信息是你现在不说清楚,会死得更惨的意思,王健立刻明白。
  “这个,公主,那就一句话说完,现在的长安,比我们那个时空的美国纽约要牛一万倍。”
  “这就明白了,对了。问你一句话:我们现在的城市跟长安有什么关系?”
  王健终于放弃了自己的改造计划,有些人不是言语所能教育的。
  现在所有的宫女都知道有一个倒霉的太监叫小健子,是高阳公主的最新宠物,没事俩人泡在一起,总是小健子被公主拿着小鞋打得嘴歪到一边,而小健子却一直苦着脸在那里撑着讲故事,但这样的苦日子也到头了。
  沈萱终于想要出宫玩儿了,王健苦着脸表示这主意行不通。
  “你是猪啊,有没有看过还珠格格,只要一化妆就可以溜出宫。”
  “公主同学,你搞清楚,我们现在不是在拍电视,是来真的,别相信那一套。来来,我们还是先参加你老爸的家宴。”
  “家宴,难道你要我去见李世民?”
  “很夸张吗?你偶尔参加一下家宴也是为臣的风范,总要表示一下你的孝心,不过不要太夸张了。”
  “我正想送他一点什么礼物,你这样说,就算了。”沈萱不高兴地抬着头。
  王健的表情很惊恐,这个穿越公主又想送什么给李世民,难道是自制的抽水马桶、自制的香奈儿香水、自制的木头自行车,还是自制的蕾丝胸罩?她想干嘛,这些自制的东西很明显都是失败的呀,送上去会被杀头的,而且自己也会被连累。真是太可怕了,跟这样的主子可能命会更短。
  “公主同学,还不快走,过一会儿误了时辰,那可不得了了!”王健看到沈萱开始在那里抹口红,很是害怕。
  “怕什么。本公主不是他最喜欢的女儿吗?”
  “公主同学,好像现在李世民还不是很喜欢你,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也是听宫女们说的。虽然这样。你也一定要让他喜欢上你,只有这样才能嫁给房遗爱,才会遇到你的终极目标——那个和尚。”
  沈萱不满地抬起头,开始抹面膜:“我花这么大的心思就是为了嫁给一个性生活不和谐的老公吗?”
  “为了带珍宝回现代包明星啦!你还想不想用真的香奈儿,别打扮了,再不去,就麻烦了。”王健看了看时辰,急得要命。
  “有什么可麻烦的?”
  “你看过射雕没有?那郭靖和黄蓉谈得眉开眼笑的时候,成吉思汗点将,逾期不到是什么后果?”
  “难道他还敢砍我的头不成?”
  “砍头不会,但是上次那个迟到公主,被禁足了一个月,到现在还没放出来呢。”
  一番吵闹之后,穿越二人组急忙爬上马车,急匆匆地奔向皇宫。
  长安自古就是中国第一都城,是当时的奇人袁天罡与李淳风共同修建的,袁天罡与李淳风呕心沥血,用了十年时间方才勘定长安龙脉所在。所以,唐朝定都长安。
  然后按照《周易》六爻的规则,在龙首原的高阜之上,自北而南依次展开宫城、皇城和外郭城。宫城位于全城北部中央,取龙之魂,由太极宫、东宫和掖庭宫组成,是皇室居住和处理朝政的地方。
  皇城紧附于宫城之南,取龙之魄。是宗庙社稷和政府机关的所在地。外郭城从东、南、西三面环拱宫城和皇城,采用棋盘对称格局,东西14条大街,南北11条大街,把城区划分为108个坊,暗含36天罡、72地煞,正中间则是南北向的宽达155米的朱雀大街,将天子龙气锁定。
  唐朝此后历经十九代,几近三百年,长安之龙气可以说全被皇城所吸收。
  一边走,王健一边在那里给沈萱解释长安的历史,唐代的背景,配着那雄伟的建筑,沈萱还真感觉自己能穿越到唐朝是件幸福的事情,要是穿越到什么西周,说不定连想穿个好一点儿的衣服,都得自己动手织。
  不多时,沈萱就到了太极宫。巍峨的大殿宫室和秀丽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交相辉映,让沈萱又一次神游起来。
  太极宫是唐朝前期的政治中心,在中轴线上从南向北依次排列着太极殿、两仪殿、甘露殿和延嘉殿几座大殿,造成了“凌空之势”,显示着皇权的至高无上和神圣不可侵犯。
  含元殿是大明宫的正殿,最为宏大壮丽。高耸在龙首原之上,并依龙首原北高南低的地势铺展,宏大广阔,浑然天成。大殿前两侧建有翔鸾、栖凤两座门阙式阁楼,有曲尺形飞廊与大殿勾连相接,突显出大殿的威严,也渲染出大唐的气魄。
  不过,沈萱并没有注意到宫殿的雄伟。她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正宗的唐砖唐瓦,一块五千块,这个殿怎么说也有几十万块,那就是十个亿,一定要把这个大殿全扒光,扒光溜!”
  周围宫女的眼神开始诡异起来,互相交头接耳,“太可怕了,扒光,公主的疯病看来是没得救了。”
  “公主!小心啊——!”
  “公主!快躲开呀!这马太烈了!”
  “公主!公主!”
  沈萱听到那些太监就像在比谁的嗓门清脆,此起彼伏的惊叫声里,沈萱愣愣地站着,不是不想动,而是无法动,天知道此刻沈萱的脚已经软得迈不开一步。
  一匹高大的黄骠马笔直地向她冲过来!离得近了,马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吧!难道是老天终于发现了这个错误,所以派这家伙来结束我这错位的生命吗?
  或许,我就这样再死一次,我会变回到自己的身体?
  沈萱脑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念头,伸手拔下头上珠钗紧紧攥着,同时后悔没有把最贵重的古董随身携带。
  来吧,本姑娘不怕你,虽然你是匹好马。但是你不值钱,本姑娘的行 头比你贵一万倍。
  “趴下!”一声爆吼突然传过来。
  李世民微笑地看着广场上发生的事情,一点担心的意思都没有。
  旁边的长孙皇后少见地插了一句话:“陛下,您还乐呢,万一……”
  “皇后,没事,这么多侍卫在,伤不了她。”
  从来没想过,跑动中的马竟然有这样的美感。强健的四肢、飞扬的鬃毛、油亮的毛皮,宛若踏入凡间的神兽。
  可惜这马居然是来送自己下地狱的,就是跑得再帅,也没用。
  一路奔来,踏破金瓯无数,沈萱觉得时间变慢了,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高高抬起的马蹄,巨大得像海碗一样……哇,唐朝的海碗也值不少钱啊!不过可怜这不是真的海碗……
  沈萱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只念道:“要挂了,要挂了。”
  就在这个时候。“呼”的一声,一个人影从沈萱身后窜出,看样子是想力降奔马。白衫飘飘,竟然有说不出来的出尘气质。
  “嘭”一声巨响,一人一马已经撞在一起,那白衣人显然敌不过马力,被那匹马直顶了过来,眼看便要连人带马撞到沈萱身上。
  长孙皇后眼泪都掉了下来,哀怨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想让他发令救人。
  李世民不动声色,只是淡淡地看着,皱着眉,似乎在等待什么。
  远处的金甲武将也是神情紧张,踌躇再三还是没迈开脚步,一旁的黑脸大汉也轻出一口气。
  白衣人知道马上就要撞到沈萱,将马头一扭。就在人马相错的瞬间,双脚用力一蹬,以一种快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落到了马背上,接着又迅速拧过身来。从一侧稳稳地扣住了惊马的口环。最后潇洒地一提马,驾驭着奔马从沈萱身侧跃过,然后把已经在马肚子底下的沈萱提上马。
  沈萱忽然就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鼻子里还有很好闻的男人气息往里钻,那马飞腾着,感觉太像从前坐的过山车,停车那一刻,终于安稳下来,沈萱却还如在梦中。
   那匹马已经被人控制住,它打着响鼻努力想撒开四蹄跑个痛快,可是怎么晃动脖子也未能使缰绳再松动分毫。而那人似定在了地上一般。任凭惊马如何挣扎,他都纹丝不动。几番较量,惊马终于温驯地垂下了头。心甘情愿地服输了。
  马上的人把怀中的沈萱轻轻放在地上,然后就策马奔了出去,这时有声音响起。
  “公主殿下,伤到哪里了没有?奴才护主不力,请殿下责罚。”
  王健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表现得非常忠心,而这时沈萱的眼里分明写着:“好吧!我们回去再算账!刚刚你跑哪儿去了,现在才来,你死定了。”
  王健看到这杀人的眼神,打了个寒战,立马过来补救,走到沈萱身边,开始低头叮嘱沈萱:“看到了没有,两边金银仪仗中间的是李世民和长孙皇后。刚才救你的是吴王殿下李恪,也就是你三哥,长得很帅,历史上说你和他有一腿的,你要小心别露馅,不然我们小命都得葬送在这里了……”
  马蹄声响起,只见一帅哥白衣飘飘地从白马上下来,关切地问道:“皇妹受惊了,有没有哪里受伤?”
  哇,老天。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救美吗?这就是所谓的白马王子吗?长的真帅啊,上帝啊,难道你是看我在二十一世纪里暗恋金城武没有结果而感动了你,所以,现在送一个比金城武更帅的男人和我有一腿吗?沈萱的脸上浮现出一种痴迷的表情。
  李恪感觉很奇怪,为什么那不起眼的妹妹会有这样的表情?脸上像镀了一层神圣的光芒,格外吸引人。他向来冷漠,因为是庶出,小老婆的孩子难做人,与别的兄弟姐妹也不亲,没有想到,今天救了高阳,却感觉到她的另外一种魅力。
  看来,二十一世纪最普通的女性,回到了唐代,也是一代倾国倾城的个性佳人。骗得那些男人团团转。
  他的眼睛直盯着沈萱,仿佛着魔一般。沈萱以为自己的小九九被看透,吓得心怦怦地跳,不敢抬头看他,只好低下头,用手捻着衣角。
  这是什么?在李恪身上有一样东西晃来晃去,十分显眼。沈萱立刻有了精神,仔细看去。
  “螭虎纹玉璧,不,是龙纹玉璧!”巨大的幸福感充满了沈萱的身体,唐朝的螭虎纹玉璧只有十几块。估计每一块的价值都在几千万以上,而龙纹玉璧根本就是无价无市,最少都要几个亿。而现在,这几个亿就在沈萱面前嚣张地晃来晃去。
  这个时候不出手,都对不起老天安排的这一场英雄救美,原来就是为了让自己看到这稀世珍宝呀。对了,一定要把这块玉给搞到手,难道可以硬抢吗?估计没有这个本事,哼,那些港台片是白看的吗?
  “三哥,我好怕!”
  沈萱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立马投入到表演中去,她浑身发抖,像一只落水的小兽。露出一副惊恐又无助的样子,高阳公主在唐人的审美观中,怎么都是一个美女,美女含着泪用一种非你莫属的表情望着你的时候,是男人都会投降的。
  李恪跳下马,安慰沈萱,沈萱看机会成熟了,飞快地伸手抱住了李恪和他腰间的玉璧,不仅对他上下揩油,最重要的是,目的就在面前。
  再哭一会儿,这个男人的怀抱可真舒服,哈哈,为什么高阳非要和那个和尚好,这么好的男人,已经可以满足广大女性的需求了。
  几分钟后,身份成功转为盗贼的公主终于止住了哭声,手里拿着那块美玉,心中暗爽。却又装成抽抽泣泣的样儿往皇帝身边走去。
  王健在身后小步跟着,沈萱偷李恪玉璧那一幕没有能逃脱他的法眼。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也不敢多说,只是用踩钢丝随时会掉下去的遗命留言的声音轻轻地说:“你偷归偷,可千万不要把主意打到李世民身上,你的头现在还是人肉做的,又不是异形,有钱也要有命花。”
  沈萱心里犹豫了,本来打算对着那个高高在上的穿着十几个亿行头的皇帝下手行凶,但是,还是有一点儿小害怕。算了,不要太贪心,这种生活还可以天天继续,今天偷一个皇兄,明天顺一个皇妹。哇哈哈,这样的生活真是美好,回现代去做什么,就算是进了股市,也不过一秒几十万上下,而且万一被套牢,只能撞墙。这种没有风险的人生是最美好的人生。沈萱几乎忘记了自己刚刚差点就被那马给送回现代的险状。
  唐太宗李世民摇着自己一头的无价之宝,用那戴着非常名贵的玉戒指的手指指着侍卫:“怎么会惊了马,谁干的?”
  暴怒,如果刚刚在下面的不是女儿,而是自己,那么自己也要挂了,李世民头顶上都气得冒烟了。不过,他也开始正眼打量高阳公主了。
  这个看起来如此不起眼的女儿,为何现在变得如此古怪?
  沈萱得意地把自己在现代用的化妆技术拼命展示在唐代名帝面前,还飞快地眨眼,那涂着紫色的草药汁的眼皮像是被人猛打了一拳。
  嘴巴离开了美宝莲口红,那就只好抠点胭脂擦一擦,还有那粉,真是白,白到可以去涂墙。
  古代的化妆品虽然都是纯天然的,可是,沈萱也不得不承认,那实在是太差了。现代的科技给人带来的快乐就是不一样。
  而且这些日子的减肥成果还是出来了,小蛮腰用布紧紧地缠了几十道,胸也显得更大了,很是性感,这样的打扮要是放在现代,就是一代艳星了。
  不过,为何皇帝的眼神是那样的。那样的,那样的……她找不出形容词,回头看看王健,王健知趣道:“猥琐,绝对的猥琐。”   沈萱很奇怪地看着那个眼神猥琐的李世民,却不知道李世民的心里这时正在狂滴汗,这样的打扮,实在是太可怕了,这孩子怕是出了什么问题,难道是我关心国家太多,少给她了正常父爱的关系?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正在那里吃惊,却只见自己的女儿高阳公主露出一副从来没有见过的表情,然后,语气是颤抖型的,慢慢地像要融化掉的冰雪一样,楚楚动人外加两行清泪,跪倒说:“父皇,母后,女儿刚刚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当然我心里什么也没有想。”沈萱模仿琼瑶剧里马景涛表白心意时的演技,非常投入,脖子额头冒青筋,嘶声吼道:“可是,我是那么地爱你们。我可以死,却不可以离开我伟大的如太阳般的父,不能失去那温柔的像大地一样慈祥的母,虽然母后不是我的亲娘,可是,在我的眼里,你早就是我独一无二的娘亲了。”
  跪地、扑倒、抱腿,这三个动作一气呵成,绝对的实力演技派,连王健都感觉沈萱那家伙如果没有穿越,当个小演员。在张纪中的金庸片、琼瑶的清官片、胡玫的红楼梦里,都可以占有一席之地。
  沈萱却得意地想,当年在学校的话剧团当了那么久的优秀成员,是白当的吗?
  周围静得连针都停在了半空,不敢掉下去,除了跟在高阳公主身后那几个大家熟悉的出场次数较多的胖宫女、绿门宫女和发春宫女三人在那里狂放摩尔眼神之外,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非常强大的电流,从身上劈过,然后哪儿都麻,麻得要不能思考了。
  效果,这就是电视剧的煽情效果,如果是现代人被这样抱着腿,一定会一脚把沈萱给踢到火星上去。而善良可爱老实最主要是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古代人,是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无耻直白做作过头,但看起来却那样真诚的表演的,全都被感动坏了,哗哗地在那里流眼泪。
  王健与沈萱交换了一个胜利的眼神,两人互相小小地举了一下V字手式。
  果然长孙皇后被这马屁电流给劈炸了,立马就对这个公主越看越顺眼,而李世民那不动声色的表面之下,也是暗爽。
  从来都没有被人这样拍过马屁,能拍得如此深情、到位、舒服、自在,看来,这个女儿是发自内心地爱我。
  李世民在那里点头微笑,随手扶起沈萱,轻轻地拍手安慰道:“别怕,已经过去了。”
  “父皇,刚刚如果不是三哥,女儿恐怕现在都没有机会看到你这么让人陶醉的脸了。”台词开始越来越露骨了。
  “恩,刚刚恪儿不错。”
  “是啊,三哥来救我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天神下凡来拯救我幼小的心灵。”沈萱拼命地说好话,多说一点好话,等一会儿李恪发现自己的东西不见了,也不好意思找沈萱来要了。
  正在这时,有侍卫推一宫女模样的人进来,看起来也不太像宫女,穿的稍高级一点,沈萱在那里盘算着,这套行头还是比较值钱的。
  当然,看过了李世民的穿戴,别人的都不堪入目了,可恨的王健,如果不是他先下了嘴,自己刚刚一定已经趁机占到李世民衣服的便宜了,就是拉下一块布,回到现代,那也是极品古董啊!李世民穿过的,天下无敌啦。
  正在出神,却看到那侍卫长得虎头虎脑,长那样,难道是要参加小虎队吗?只见他跪倒,浑身发抖,头也不敢抬地说:“皇上,刚刚惊了马的宫女已经带到。”
  “什么,是个宫女。”
  只见那女子像是已经吓得软成一团,不敢抬头,边上有公公小声说:“皇上,这像是刚来的宫女。”
  “抬起头来。让朕看看!”
  那张梨花带雨的脸在那铺着汉白玉的大殿,慢慢地露出真容,只听到周围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连王健都呆了呆。现代人已经对美女看习惯了,什么完美的女人没有在电脑上见过,所以,就算是出现一个绝世美女用那种可怜的眼神望过来,也完全感觉是在看电影,而且还是张艺谋的电影,已经麻木了。但沈萱的麻木是不能改变古代色狼们的审美观的。
  可是,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怎么可能惊马?
  李世民的声音马上就柔和了,又问:“你叫什么名字?”
  “媚娘,奴婢姓武,名媚娘,是新进的宫女。”
  沈萱的眼前冒出了无数个刘晓庆的老脸装嫩的画面,当年她演武则天的时候,装的是十四岁,可是,现在那个看起来可以一巴掌拍死的就是将来会睡了李世民又睡李治,还把自己亲生女儿给掐死,后来还把几个儿子给毒死,最后还活到了八十来岁的古今第一生女子——武则天。
  脑子里狂响着“一代女皇武则天”的音乐歌曲,然后和王健俩人做迈克狼的眼睛脱框状,完了,这家伙现在就开始登场了。
  历史上,高阳公主最后死在武则天也就是武媚娘的第二任老公李治的手里。
  虽然说,和她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自己总归是死在别人老公手里,而且,当然看了很多关于她的电视剧,如果现在可以得到一代女皇武则天的亲笔签名,拿到现代去,真是可以卖大价钱,比周杰伦的亲笔签名要贵一百倍吧!
  沈萱和王健都还没有从看到少女武则天的巨大心灵震撼中回过神来,就听到李世民声音又是一变,他眉头一皱,似乎想到了什么,然后就说:“拖出去,杖毙。”
  哇!沈萱完全不能接受这样的历史变化。
  想想一旦后面的历史被改写,回现代去这件事情不就落空了?这样一来装神弄鬼偷的东西都换不成钱,回不到现代,财产全都被冻结在古代,这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沈萱脑子里一炸,就狂奔上去,直扑那个已经被拖到门边的武媚娘身边,哭道:“媚娘,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可以为了我冒这么大的险。”
  大家又一次呆住了。
  只见沈萱装成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说:“如果不是我和你说了一下,我喜欢白马王子,你也不会帮我去驯马,如果你不动那马,马也不会惊,如果马不惊,我也不能知道我对父王和母后的爱,也感觉不到三哥的英雄气概,更不能知道你的忠心。”
  俩人抱在一起,学《还珠格格》里紫薇与金锁被坏人毒打时的哭戏:“现在,为了我的小小心愿,你要付出生命,真是,太可怕,我太不值得原谅,我太对不起你了。”
  抬头深情地看着这个已经被吓呆的武媚娘,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如果没有你,我也不会心痛至死,但是,从此我的世界就没有了光,没有了花,没有了声音,没有了快乐。”
  可怜的武媚娘已经完全被这样的台词给吓成了木头,而周围所有的看客们都在抹眼泪。沈萱头痛地想,才多久,就要演这么多场,看来要多拿一点东西,才付得起我的出场费啊!
  王健也赶忙跑过去扶公主,一边扶一边恶狠狠地说:“行了,你现在的表演太过了,简直像是搞同性恋嘛。”
  “和一代女皇搞同性恋?”沈萱白了他一眼说:“你脑子是从精神病人那里移植过来的吧!我要不救她,我们都别想回现代了。”
  就在这个时候,长孙皇后开口了:“皇上,我看公主与她确实情投意合,没有想到高阳这孩子还如此重情重义,而那孩子虽然惊马,但看在是忠主的份儿上,也可以原谅,今天是家宴的好日子,皇上何不罚她清洗公主的宫殿,为公主压惊。”然后,她压低声音说,“更显出您的仁爱。”
  李世民久久之后,说了一句:“既然皇后开口求情,那么,你就去洗公 主的宫殿吧!”
  这地下三人表演团,已经到了快没有台词要冷场的时候了,听到这句话,都松了口气。沈萱一边看着武媚娘投来那感激的目光,一边往家宴席走去,然后和王健小声地说:“这样下去,我迟早会挂掉,这工作也太难了。”
  “我看你演得蛮投入,而且演技也很好。”王健安慰道。
  “真的吗?我真的演技好?可不可以回现代去张艺谋、李安那里搞个什么女主角当当?”
  “当然可以,到时候你拿一个小花瓶出来投资就行了。”
  “是嘛!哈哈!”
  公主又露出那种充满诡异的笑容,公主身边的宫女们快要崩溃了。
  
  第三章 愿望之花
  
  宫殿里充满了酒足饭饱的暖气,小健子站在门边,对着后面的宫女们说:“慢点,慢点,先购票,再入场,不要银子,要首饰,每个手镯可以看一个节目,耳环半个节目。”
  后面的宫女们正在疯狂抢购,像现代超市的猛女们抢打折商品一样充满热情。
  交出首饰就可以看到高阳公主的表演,这简直太划算了。
  在宫门内的沈萱笑眯眯的,不过是唱一会儿歌,就可以得到这么多价值连城的珍宝,这种生意,如果在现代做,就应该可以列为终极暴发行业了。
  沈萱跑到王健身边,然后有点儿担忧地说:“我看,我们拿的古代财宝已经太多了,我的床底下是装不下了。衣柜也满了。”
  王健有点惊奇地回头:“难道你想收手了?”
  “你脑子进水啦?收手,当然是把你的房子全都空出来,专供装东西。”沈萱的表情满是贪婪。
  “我睡哪儿?”
  “你可以睡我外屋嘛。我这么大的一个屋子,住一个团都不成问题,你搬进来我也不会收你房租的。”
  哇,这个女人,也太猥琐了,整天财迷心窍还兼花痴,真是一点儿也不可爱,王健的表情是,就算我是太监,我也不会看上你。
  “你这是什么死表情,难道穿越到了古代,就一定要做淑女?本来神经就很错乱了,你能不能风趣搞笑一点,好好收门票,不要私吞了。”
  说完了,她含羞一笑,深情地望了一眼那一篮子唐代珍宝,小小地盘算了一下,就开始去准备节目了。
  宫女们已经挤满了屋子,这已经不知道是公主的第几场个人演唱会了,大家已经习惯了挥动手中的手帕、抹布、木棍等东西替代荧光棒,一群古代宫女冲舞台喊:“偶像,公主,你是我心中的偶像。”
  恶寒,这台词是王健教的,为了满足沈萱日渐变态的虚荣心,王健基本已经当起了经纪人的角色。
  然后,只见那个大宫闱被慢慢拉起,中间有一道亮光,光下站着一个穿得很性感的女子,一回头,手里拿着一个纸糊的扩声器,放在嘴边,眼神冷酷,然后举手,半天才放下来,跳起来落地,一开口就是:“决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哈。快使用双节棍……”
  宫女们哇的尖叫,做疯狂状,这是公主的开场曲,后面还有很多好听的歌曲,比那些什么胡琴、古筝之类都来得有激情。
  这个,流行音乐在宫女中永远是无敌的,这么好听的曲子,好记的歌词,还有公主那酷酷的眼神、那动作、那灯火、那装束、那化妆,都是有震撼力的。
  至于,公主的五音是不是齐全,唱的是不是好听,跳的是不是到位,她们是看不出来的。
  王健却捂着耳朵,慢慢地退下去,心里暗暗地同情这群古代宫女,真是没见过世面,这种烂到渣的演唱会也有人听,而且还喜欢,心灵太枯燥了,生活太没有娱乐感了。
  王健出了门,把那朱红色的木雕大门一关,轻轻吐了一口气,高阳公主的宫殿已经被搞得完全面目全非了,穿越者唯恐天下不乱,怎么会管那么多,宫女都挤在那里听翻版周杰伦演唱会,那古筝做钢琴样弹的也是跑调跑到天上去了。
  王健只能痛苦地想,沈萱,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是谁把你给丢到唐朝来的,这不是丢我们现代人的丑吗?
  这时,沙沙的扫地声响起,王健抬头一看,冷清的宫殿里居然还有人在扫地,那女子没有去听公主演唱会,难道是和自己一样对沈萱的嗓音有抗拒吗?
  那宫女已经来到了身边,一抬头,王健感觉小腿一下软了,是吓软的。
  这不就是那个少女武则天,果然被分到这里来扫地了,武媚娘也看到了他,想到救命之恩,却不言语,只是点点头,微笑了一下。
  气质,这就是将来可以君临天下的气质,王健开始先入为主,他积极地跑过去,也拿着扫把开始帮她扫地。
  能帮武则天打打下手,这是多大的殊荣啊。
  对于要武则天扫地这件事情,王健和沈萱做过一次非常严肃的交谈。
  “你不是真打算要少女武则天给你扫地吧!”王健认真地问。
  “那能怎么办,难不成我们把她给供起来,立个神位?”沈萱其实是感觉有这样大人物给自己扫地挺不错的。
  “但是,我们可以和她搞好关系。”
  “搞不搞好关系,反正我都要死在她老公手里,不死就不能回去,所以,还不如现在出出气。”
  “又不是她杀你,你要找,也要找那个李治啊。”
  “说到那个李治,哇。长得真文弱,像小白兔一样,看得我都想上去踢他两下。”
  王健又回想起那次的家宴,说是家宴,但李世民还是很显摆,堆出一桌子的金银器皿,说起来李世民倒是很能干,有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古人的儿孙满堂就是这个意思吧!
  高阳是李世民的第十七个孩子,本来应该埋没于一群孩子中的,但是,她居然用《还珠格格》的教材来个绝地大反击,得到了李世民的另眼相看,还把长孙皇后给哄得心花怒放,并且拐到了少女武则天来帮自己扫地,而自己却关在房里开什么高阳个人纯洁之心演唱会,天天翻唱SHE、周杰伦、花儿的歌曲,连刀郎的歌都唱,居然还好意思说是纯洁之心。
  武媚娘很奇怪地看了看这个对自己充满了崇拜之情的小太监,她的智商还无法理解这个公主身边的大红人看自己的眼神。她并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开始了最大的转折,有两个来自未来的变态穿越者,为了实现自己能回到现代去的梦想,要开始实施女皇培训计划,而她,一个非常平淡的女人,命运就此改变了。
  沈萱的好日子没有过多久,就被拉出去开始了后宫交际生涯,
  她一边感叹着:“天啊,演唱会才刚刚开始,就要结束。真是太痛苦了。”一边开始把金银财宝给拖出来,细细摆弄。
  王健非常头疼,这段时间他和武媚娘关系混得很好,可是,他也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个女子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宫女,如果不想想办法,让李世民看上,那么,将来就没有什么武则天了,历史就要在自己手上改变。
  他充满责任感地想,为何自己要承担起拯救整个二十一世纪人类的重任。
  而有一些人天生就不知道什么叫压力,目光短浅只看得到金光闪闪的宝贝,她才不管那么多:“无所谓啦,反正历史书上有她当女皇,那就是一定要当,你担心什么。”
  “不是担心,是要努力。”
  “怎么个努力法?难道我还能手把手地教她怎么泡李世民不成,这我不就乱伦了吗?”
  王健小眼一发光:“这是个好办法,要不你教她泡李世民吧!她现在这个样子不成,总是冷冷淡淡,对世事都不放在心上,好像要当尼姑一样。”   “她急着当什么尼姑,李世民死后,反正她迟早要去当尼姑的,说不定在练习,那就让她这样个性好了。”沈萱还是比较没有大脑。
  王健急坏了:“你怎么什么也不上心,比她还像尼姑。”
  “我怎么不上心了?我也没有办法;我现在要去赏花了,据说长孙皇后那里有一盆名贵的花开了,叫所有的后宫的主儿都去看看,我也得去。”沈萱正为这种推不掉的交际而烦心。
  “走吧!走吧,谁叫我们都是打工一族。”
  倒霉的穿越二人组又开始往皇后的宫殿里挺进,在现代人的心里,还是不能理解,到底为什么要这样折腾,不就是开几朵花吗?皇后果然是皇后,她高兴,这些公主啊、嫔妃啊,都得大老远地赶来凑热闹。
  到了皇后的宫殿时,里面已经欢声笑语了。看来她是来晚了。
  宫女们在前面引路,七拐八弯地,就引着沈萱与王健到了一个水榭边上,那小屋在一片柳枝深处,远远看去都已经是一片莺莺燕燕,她抬头看了那一池温柔如梦的湖水,看看湖面上那些浮着的睡莲,传来阵阵花香,恍然间感觉自己都不知道身处何地。不由地感叹一声,古人真会享受,绝对是超五星级水准。
  进了那个水榭,只见那浅绿纱罗挂着几扇大窗,窗雕着百鸟朝凤,像极了这一群后宫女子对皇后的敬意。
  而那重重人群中间,应该就是今天大老远跑来要赏的花了吧。
  宫女传:“高阳公主到。”长孙皇后就已经转了过来,她对沈萱的好感真是自从看了琼瑶戏后就深得不得了,恨不得时时能看到沈萱那样深情的眼光,而沈萱因为今天无求于她,不肯上场表演,但两人还是亲热得不得了,看得王健下巴都掉了下来。
  长孙皇后牵着她的手,妃子们纷纷让道,只见那里有一个梨木小桌,桌上放着一个玉雕花盆,那玉成分极好,哪怕敲一点儿用去做耳坠,也是无价之宝,比现代那些珠宝店的玉都要好上百倍。但是,这些败家子居然用来雕成花盆,沈萱心跳都停止了,太有钱了,太奢侈了,太不顾及穷人的情感了。
  还没来得及露出惊叹的表情,更让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
  她的注意力本来是让花盆给吸引了,皇后突然在耳边笑着说:“阳儿,你看这花可美。”
  她一抬头,不舍地从玉雕花盆上移到花朵上,真如有人猛地抽刀,当胸一扎,居然说不出话来。
  皇后看她那样震惊的表情,得意地笑道:“哈哈,这是一个高僧进贡给皇上的新品种花,似是叫那伽花,要看它开花极难,说是这花一生只开一次,开过之后,整棵就会凋谢,比那昙花都要难得。”
  皇后高贵地转一个身:“最难得的还不是这个,这花无固定花期,随时花开,有可能十年不开,有可能一个月就开,我是命宫女日夜守着,你才能看到,本宫实在是感觉这花美得出奇。所以,才大老远地叫大家都来看看。”
  有妃子叹道:“这花真美,可惜只有一会儿。”
  “本宫听那高僧似乎说过,如能诚心对着这花许愿,这花一定可让人心想事成,”
  “是吗?那皇后可曾试过?”
  “这花似乎有许愿的方法,而我现在还不得知。所以,想来这花也只是好看罢了,”皇后不以为然地摆摆头。
  沈萱从头凉到了脚,不,这并不是她第一次看到这种花。
  随着她的思维,时光回到了现代,沈萱拿着公园的门票,在那里等着相亲对象的到来。
  那人是来了,可是,长得真像一个北极熊,而且像逃荒到热带没有办法容身的北极熊,沦落到相亲这一步已经很可悲,而在公园里相亲已经是很老土,更可怕的是,这个对象还这样的稀奇,逃吧!
  借口肚子疼,她就开溜了,那公园看似不大,可是,一旦迷了路,就难走了。
  沈萱一个在公园里迷路的路盲,不好意思问人出丑。只好乱走,走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小园子里,那园子像是正在培育着公园里的花苗,因为那花苗都非常好看,她就钻了进去。也不顾有人没人。
  就在那时,有一盆花吸引了她。
  那盆花无叶。只有几朵花开着,花大而色白,白至透明,而中间花蕊是一点儿黄色,又嫩黄可人,这都不奇,奇的是,那花像是懂人性,懂得无风自动,那六片花瓣如鸟儿翅膀那样慢慢扑腾,让人想握在手中。
  这是什么花,怎么从没见过,沈萱一见之下,实在是太喜欢了,想问人买下这盆花,但左等右等都是无人,终于等来了人,却连脸还没有看清,就被人给赶了出来,连问的机会都没有。
  但沈萱离开的时候,还是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出了公园,她打开右掌,里面静静地呆着一朵白色的花,那花像是一片雪花,就在手心里沁香冰凉。
  她是那样高兴地拿着这朵花回了家。到家把花插到了花瓶里,天已经全黑了。她还记得,自己临睡前似乎看了一会儿穿越文,而那篇网上的穿越文正好也是说着穿越到唐朝。
  沈萱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原来不是睡一觉就到了这唐朝,自己一定在看那穿越文的时候动过如果可以穿越到唐朝来的念头,而那心愿正是对着花朵许下的,虽然不知道自己用了什么方法,但一定非常倒霉地被这个那伽花给对上号了。
  那穿越文写的也是穿越变公主,当时自己还想,如果穿越到唐朝,就要变皇帝最喜欢的公主。
  这不,全都实现了。
  天啊,这臭花也太解风情了吧!这不过是一个爱做梦的女孩的胡思乱想,不必就这么诚实地让我来到唐朝吧!我还有那么多心愿,中个六合彩,出门遇帅哥,这些很实际的心愿,怎么就不给我实现呢?
  唉,都怪自己看穿越文太认真。还动了真心思到唐朝。
  对了,那王健怎么来的,她扭头去看王健,正好遇到王健也扭头去看她。
  他也是面如死灰,看来,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偷花大盗,但他的愿望难道是做太监?
  王健似乎看出了什么,像是自语:“当时,我正在写一篇论文,论的就是唐代后宫太监的政治影响,而我偷那朵花后,放在桌子上就开始查资料写论文。后来,就睡着了。”
  “你比我倒霉。”沈萱的眼神表达着这个意思,这家伙写什么论文不好,如果写论皇帝对后宫三千佳丽的感情,他现在就不必跟着自己屁股后面混了,而是自己跟他混了。
  她打定主意,不管这里有多少人,都要把花给偷到手,这可关系到自己将来的命运,现在她已经知道王健上次说的那个理论,完成历史任务就能回现代的理论是不成立的,自己因为那伽花许愿而到了唐代,过上公主生活,但如果没有那伽花送自己回去,高阳公主如果挂掉了,自己也就挂掉了,根本没有能力回到现代去。
  沈萱第一次感觉到压力,真正的生存压力,以前一直认为只要完成了历史任务就可以做回自己,现在那种受挫感一下子就冒出来了。
  她坚定信念,要偷花,一定要偷到这盆花。
  这花只能现在偷,一会儿如果谢了,花就会死,偷到手也没有用。
  可是,现在这么多的人,怎么偷,她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身子慢慢地靠到窗边,对王健使了一个眼神。
  不愧是倒霉穿越二人组,一下子王健就懂得要怎么做,慢慢地靠近花,就等着沈萱装失足掉下湖,大家一团乱的时候,趁机偷一朵花来。
  沈萱正准备装失足掉到水里去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一阵惊叹,扭头 一看,那花居然在眼前慢慢地凋谢,那花瓣,一片片地往高空上浮着,下面像有香气拖动,这花不坠反浮,而且在空中散成白烟,居然消失掉了。
  不,沈萱完全没有料到会是这样,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偷到花了,可是,那花却在她眼皮底下凋谢了。
  皇后很遗憾地说了一句:“这花开的时辰特别短,只有半个时辰,幸好大家都到齐了,也都看到了。”
  沈萱一听这句话,气急攻心,这么重要的花,你老太婆非要留到这个时候才说,难道不知道毁掉别人的梦想是不道德的行为吗?
  她心疼那花,眼前真的一黑,就往后倒了,身后是一池碧蓝的湖水,也好,罢了,就当是回家了。
  
  第四章 一见钟情
  
  这是什么地赴怎么这么的黑,一定是死了,沈萱的头很疼,她很气愤地想,为什么自己会倒霉到死了都还有痛感。
  正在那里生气,只见眼前一亮,然后有人顶着光环用沙哑的声音对自己说:“你醒了?”
  天使,但是天使如果长成这样,肯上天堂的人应该会立刻减半。
  她一下子就清醒了,死,哪儿有这么容易,好不容易才让那朵傻花送回到唐代,它哪里会让自己马上死掉,也太伤它出自高僧之手,有传奇色彩的自尊了。
  而那个顶着光环的家伙是因为自己眼睛上盖黑布太久,反了光眼花的缘故,而一个太监为何要声音沙哑装性感呢?难道不应该是娘娘腔很重吗?
  她正要发火,只见王健在那里甩甩鼻涕后说:“你也装得太像了,差一点儿就真的淹死了。”
  “英雄呢?”
  “什么英雄?张艺谋的《英雄》?”王健手伸过来摸摸她额头有没有发烧,生怕她跌下水后脑子进水,虽然没有听过溺水之人也会变失忆、变白痴,但在沈萱身上,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我好歹也是美女啊!落难了当然有英雄来搭救,难道还让你救不成?”沈萱开始后悔自己错过了英雄救美这千载难逢的瞬间。
  王健做不可理喻状:“你刚刚才从死亡线上回来,就开始想这种事情,看来你真是强悍无比。”
  “那到底是谁救了我?”
  “当然是我!”王健终于感觉到自己像一个英雄。
  “你……我……”沈萱的表情像是要杀人。
  “你放心,我绝对没有人工呼吸。”王健疯狂后退,生怕有什么闪失,自己落不到一个全尸。
  沈萱仰天长叹,英雄,英雄,你在哪里,你可知道我在想念你啊想念你!为什么非要我和一个太监在一起过这样的生活,回不到二十一世纪,做一个古代的公主有什么意思?
  伤心绝望中,沈萱的心像刀割一样的疼。很多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都浮现在脑子里。
  真的能回现代去?就算是可以回去,难道灵魂穿越还能拉一火车的珍宝回去?现在自己疯狂的收集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想到这里沈萱感觉到真正的疼痛,这才是让人比死还难过的事情。
  还有,如果不能回到自己的年代,那么承受高阳公主这个不怎么好玩的女人的命运,那就是死也死得很难看,凭什么自己非要忍受这样的事情,反正我回不去了。我为什么要认命?为什么年纪轻轻要勾引和尚?为什么要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为什么要在那两大极品皇帝、皇后面前表演琼瑶戏剧?又没有人给演出费。
  沈萱的眼里浮现出一种坚决,好吧,既然上天给我分了一手烂牌,我就打好这副牌就是了。
  正当她准备爆发小宇宙的时候,有人又从外面滚进来。
  王健的样子像是被鬼追,他紧张地说:“公……公主。”
  “别说了,我已经决定了,我是不会嫁给那个什么房遗精的。”
  王健一脸黑线,插嘴说:“遗爱,叫房遗爱。”
  “别打断我,反正我现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我不要再过这种看别人眼色做封建社会的小媳妇,我要活出自我来,现在谁来请我,我也不会去的,我要反抗命运。”沈萱正在那里做女权主义者演讲报告,就被王健给一口打断。
  “房,房玄龄进宫了。”
  “房玄龄关我屁事,你这么紧张做什么?”
  “你未来的公公啊!”王健不满地说。
  “我不准备嫁给他儿子了,我已经说了,我不会听从命运的安排,既然我回不到现代,我就搞个天下大乱好了,我自个儿当女皇好了,反正历史史诗你都懂。”
  “别瞎搞,还有希望的。”
  沈萱一下就改变了态度:“什么希望?”
  “房玄龄进宫来了。”
  “我知道啊!”
  “来领赏的。”
  “这些古人又随便拿几亿宝物乱送人。”
  “不是,这回送的不是珠宝。”
  沈萱的好脾气已经到头了:“快说,不然,我用三哥李恪的名义起誓,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乱起什么誓,为什么非要拉别人的名头。那房玄龄是来领花的。”
  “花?”沈萱跳起来,“你是说那伽花?”
  “看来你还算聪明,皇后是说了,那花一开就会死,可是也没有说唐朝就只有一盆,你紧张什么?”
  沈萱高兴地跳起来:“你是说,有一花园这样的花?快带我去花园!”
  “花园,你倒是想的美,我只不过说房玄龄来领花,哪里就来了个花园。”
  “那,你的意思是?”
  “这花虽宝贵,但也不是只有一株,我刚刚打探到消息,有个高僧培育了几盆,皇帝两盆,皇后一盆,据说你心上人李恪也有一盆。还有,那高僧的寺中还留有一盆,至于还有没有别的花下落不明,我就没有打探出来,不过,你放心,只要这花存在,我就能全找出来。”
  王健显得很精神,沈萱第一次感觉这个小太监还有点儿小聪明,好,既然皇帝那里有两盆,就是送掉一盆,也没有关系,现在就到了打李世民主意的时候了。
  沈萱一听还有几盆花,心情大好,感觉回现代去那是争分夺秒的事情,至于那个灵魂穿越怎么可能带珠宝回去,这个很有难度的问题,她直接跳过,反正难想通的事情,她都不会去多想,像她这样的性格如果肯研究,那杨振宁的诺贝尔奖不就是她的了。
  沈萱心情一好,就开始制定策略,当务之急就是把李世民哄得开心,然后让他把那伽花赏给自己,满天的乌云就这样散去。哄一个古代的老头子,应该不会比哄当年的变态老处女上司难吧!
  想到这里,沈萱就充满了斗志,她舞了舞自己的小手,正在这个时候,王健似乎又准备打击一下她。
  “这个皇上这些天好像出门去了,那花你一时半会儿是要不到了。”
  沈萱的表情是,你为何这样的残忍,给我希望又让我失望,悲痛欲绝,了无生趣。
  王健一看她这副样子,比挨打还要害怕,这家伙如果一时想不开,轻生怎么办?回不到现代,那就是真挂了。
  他只好安慰道:“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偷这盆花。”
  “哪里?”沈萱两眼发光。开始挽袖子准备偷东西。
  “就是那个高僧那里,听说那个高僧自己还有一盆花,正在培育更多新品种。”
  “是哪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好好的经书不背,跑去搞什么科学实验,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培养了这种奇怪的花,我能到唐代来做这个什么鬼公主吗?”沈萱对那个高僧很不满。
  “这个……这个……其实。说来你也很清楚,就是唐三藏那家伙。”   “什么?”沈萱的表情是震惊的,没有想到历史和神话人物都一一登场,在她那有限的人生里,实在不愿意经历太多无限神奇的事情。
  她考虑了一下就说:“那孙悟空在哪里?”照历史书上记录,这会儿唐三藏应该是在取经被白骨精绑架逼婚诱奸的路上,怎么会跑到这里来,难道历史记录也会出问题?
  她拍了拍王健的头,仔细地问:“我们是不是真的穿越了历史,还是架空来到了一个类似是唐朝的空间里,这一点很重要。”
  王健白了她一眼然后说:“你管呢?现在又不是看晋江穿越文,不用这么认真,反正唐僧那家伙就是已经在离宫不远的一个寺里呆着种花,至于为什么没有被妖精给吃掉,可能是提前回来了吧!”
  “那历史书就不对啊!”沈萱很头痛地扭过去,然后问:“难道是你记错了?”
  “历史书上有写两个倒霉透顶的帅哥丑女穿越者来到了唐代吗?”
  沈萱摇摇头,猛然反应过来:“什么帅哥丑女?你帅我丑吗?”
  王健继续:“其实我们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已经很不可思议了,就不必理会现在看到的事情和历史书为何不对,历史书也不过是后人写的,后人又能明白什么。”
  沈萱皱着眉:“我反正也不想管这个喜欢和尚的公主命运如何,但我实在是想回现代去啊!对,别管那些历史教材了,我们还是先偷了那盆花才是正事。”
  偷花其实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情,反正这两个都是因为偷花才来到古代的,干老本行罢了,难的是出宫。
  在清朝那个相对开明的年代,好像出宫只需要装成小太监换一套衣服就可以溜出宫门为所欲为。但是,唐朝的管理制度是很严格的,不是所有的公主都可以换衣服就跑出去玩。
  在沈萱与王健装成太监第一百次被守卫给拦下来之后,两方都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换装真好玩,不停地找宫女太监的衣服换,不停地让人给堵路,守宫门的那一班守卫也开始来了精神,隔老大远就会打暗号:“来了,那两个现在化妆成倒马桶的正在出宫的路上。”
  就这样,沈萱抑郁得青春美丽痘都要出来了,谁保证高僧那花什么时候开,万一又沦落到像皇后那样,自己就是跑出宫也没有什么意思。
  她正要发脾气,突然想到只有依靠男人才可以达到目的这句话,是啊,这个时候有必要踩着男人的肩跑出宫了,而这个男人,就是高阳那倒霉透顶的三哥李恪,话说文章都进行了这么久了,男主角还迟迟不肯出场,只拿一个太监在这里充场面,作者真变态啊!
  正说到沈萱与王健苦于不能出宫,而打上了李恪的主意,准备溜到他出宫的马车处藏在车底,然后偷偷地出去。
  这个主意又是看现代武侠肥皂剧过多的沈萱想出来的,王健本来不想这么冒险,但是看她偷花心切,只能勉强同意,好在沈萱最近一直在减肥,高阳的身子已经很苗条,藏在车底也看不到。
  于是,沈萱非常爽地跑到马车底下躲起来,这个时候李恪正在不远处准备上车,看着自己的皇妹穿着太监服很艰难地钻入车底,就远远地打量着看她要干嘛!
  话说回来,现在这个皇妹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比他看到的任何一个女子都要有意思一百倍,不知道从哪里想来的鬼主意,她为何要钻入车底呢?
  沈萱自个儿和王健在那里玩捉迷藏,全然不知自己的行动已经被所有人给盯上了。
  马车底可真不是一个好地方,她好不容易才在横杠上趴稳,就等着马车出宫。马车果然动了起来,她小心地往上面看,隔着木板缝看到一个男人的腿。哇哈哈。她开始流口水,要知道李恪之帅是天下无敌的,再说偷窥一下高阳三哥的大腿也不算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反正又不是自己三哥,不看白不看。
  她用心地打量着木板缝之上的那些古董、宝物、帅哥的线条。然后就看到上面的人弯下身来,一直弯到木板缝上,用一双眼睛静静地看着自己,然后说:“皇妹,你看够了吧?”
  “没有。别挡着我的视线,我还要看他的胸肌。”沈萱烦躁地回答,谁在这个时候不让自己看,不是找死吗?
  话一开口,她手一松就从马车底掉了下来,这,这不是三哥吗?他是怎么发现自己的?为何自己藏得如此神秘还让他看到了?
  马车停了,从车底爬出太监王健,很小心地往沈萱落地的地上滚过来,而车上走下来一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用一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神看着她,喂,老天,不要让他再过来,再看,再看,再看小心我吃了你。
  李恪伸出手,看着眼神如此炽热的沈萱,然后说:“想出宫和我说就是了,为什么要钻到马车底呢?”
  “老天,我也不想啊!”沈萱在心里悲叹。
  “上车吧,看你现在一脸的尘土,我帮你洗一下,再换件衣服,要出去就一起出去,没有关系,没人敢来查我的马车。”
  洗脸,沈萱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帅哥捧着自己的脸做深情凝视状,然后烈焰般的红唇贴了过来,吱吱有声。
  换衣服,哇,沈萱的鼻血都要喷出来了,一个帅哥在一旁看着自己换衣服,还温柔地帮自己把衣服扣子给系上,系啊系啊!下面的场景就删掉几百万字。
  正在幻想,一上车就看到一个巨大无比的换衣间,一车讨厌无比的宫女太监,只听到“哗地”一声巨响,沈萱所有的梦想都破灭了。
  她只好乖乖地让人换了衣服,然后装木偶人,王健在一旁看出不对劲,不停地打眼色让她不要失态。
  王健心里骂道:“沈萱,你这个笨女人,没有失成身就失意成这个样子,难道非得要失身才兴高采烈。”
  果然是一路顺利出宫,没有人来阻拦,出了宫后,李恪问:“皇妹,你准备去哪里,我送你?”
  “你,你不怕我乱跑吗?”沈萱很失落。
  “没关系,只要你不跑出城,在这个城内,我想,我还是能保证你的安全。”李恪自信地说,两眼炯炯有神,特别像杜德伟拍的酒广告,很有男人味。任达华也没有他这么男人,史泰龙也不及他伟岸,布拉德皮特也没有他帅气,沈萱一双眼睛进出了一串粉红色的爱心符号,花痴一般,被王健在后面及时地一把拉住抛开,边跑边说:“你现在这么明显会让人看出不对劲的,好歹是你的三哥好不好,注意一下形象,你看那么多人都看到你思春的脸了。”
  “你懂什么!这是我春心第一回萌动了,在这个古代,我居然可以找到如此完美的男人,这是我人生的目标,现代这么帅的男人早就去当明星了,哪儿能轮到我。”
  王健回过头去:“你的意思是你要留在这地方泡帅哥,我们不用偷花回现代了?”
  “我有这个意思吗?我哪儿有说过?偷花归偷花,泡帅哥归泡帅哥,两码事,不相干,好了,别浪费时间,我们出发。”
  沈萱拉着王健一边在西安那繁华的街头乱窜,一边打听着唐三藏住的地方,唐代的西安果然是奢华得让人惊叹,车水马龙,本来沈萱应该好好地一边估价一边走,但是,她心系着那盆那伽花,再说从皇宫里出来,这种平民几千万的宝物又算什么,跟垃圾一样,不值得拥有。
  话说那个年代的寺庙真是有钱,重重大门,又不要门票,从头开始走,立马就迷失在神佛面前,倒霉的穿越二人组又开始互相埋怨。
  “不是说了,走那个门吗?你看现在走到哪儿了。”   王健委屈极了:“关于指路这方面,我有发言权吗?我都让你带的走了四次这座桥,你到底想怎么样,难道我们是来散步的吗7”
  沈萱擦了擦汗:“我实在不知道唐代的寺这么大,简直就是搞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公园,还是迷宫型的。”
  “现在怎么办,别说偷花,就连大门我们都找不到了,到时候我们还得喊人帮忙给指路。”
  沈萱打了一下他:“你是猪吧!你现在的身份是小偷,哪里有小偷还叫人指路去偷东西的。”
  “忘记了,当太监太久。一下子转变不了身份。”
  “死太监,烂屁眼。”
  王健很愤怒地说:“为什么要骂我,又不是我把你带迷路的,太监也是人好不好,要尊重我的太格。”
  “没有,我只是背一背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的台词,别说了,看,那里是花园。”
  两人眼前果然有一个大花园,终于找到了,可是,两人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实在太大了,像是现代的鲜花培育基地,在这找一盆花出来,难度比骑自行车回现代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个,你的意思是我们一朵朵地看过去。”王健的表情是又惊又怕,这个苦差事千万不要落到自己身上。
  “等我们看到了,我也差不多就老到快死了,别讲那么多,绑架一个和尚来问一问吧!”沈萱开始找可以代替丝袜类的东西,盖住头来装抢劫犯。
  王健完全搞不清楚状况:“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从小偷升级到强盗?”
  “不是升级,是客串,你这么怕死做什么,好歹我现在是大唐公主。”
  “哪个公主又是做小偷又是绑架和尚的,我真是跟错主子了,跟少女武则天混,日子更好过。”
  “别说了,快绑吧!”沈萱递给王健一个敲木鱼的木棒。
  “哪里搞的,这么小怎么绑人。”王健边说边跟着沈萱去找人。
  花园的另一边,有一群和尚正在讲经,中间坐的是一个随时可以飞升成仙的白胡子老头,仙气已经泛滥了,沈萱偷偷地说:“这一定就是唐三藏了,看那仙气,那佛光。”
  “没看出来,哪儿有。”
  “唉,我怎么会遇到你这种笨蛋,本来我可以很快回到现代,就是因为你,机会就减半了,你看他嘴角的白沫横飞,就知道很喜欢说话,你想那个大话西游里的唐僧是不是很多话,很麻烦。”
  王健咬着牙说:“我恨周星驰。”
  “回现代去恨吧!我们绑架一个小和尚就是了,绑架唐三藏,说不定会给孙悟空给打成汉堡包。”
  说着她开始脱裙子。
  “说好了是绑架,你怎么色诱起来了,收起你的大腿。”王健不好意思地转过头去。
  “你已经是太监了还这么色做什么,我只是要一个东西来包和尚的头,再说了,唐代女人的内裤比超短裙都还要长,你自己看,哪儿有色诱的可能。”
  正说着,有一个和尚果然不知死活地走过来,虽然背对着他们,但是,看那背影都像是在说:“不绑架我,你们对不起爹娘,对不起穿越之花。”
  两人再也没有犹豫,对视一个眼神,虽然那和尚看起来正在赏花,而且心情很好,可是,人生之不如意十有八九,就是给公主绑架一下也不是坏事,何况还是公主的香裙蒙头,沈萱这么一想,胆儿就大了。
  两人冲上去,把那和尚按倒,头上蒙上一块布,就往后拉,那和尚似乎也很懂事地配合,不挣扎、不反抗、不惊慌。就这样被拉到了花海深处。
  沈萱让王健去望风,看看唐三藏那伙人有没有动静,自己开始准备用满清十大酷刑搞定这个和尚。
  那猩红的裙围一掀起来,沈萱就倒抽一口冷气,胸口剧痛,眼睛像看到了夜晚的车头灯,只能晃到一边去避一避那和尚的光芒。
  那样的眉目、那样的眼睛、那样的表情,让沈萱这个已经在大唐里见多了帅哥的女子心也完全不能跳动,怎么会这样,她在心里千万次问,怎么会倒霉到绑架到这么帅的和尚,形象都破坏了,完全没有发展的可能了。
  她抬起头,眼里蒙了一层泪,看着那个在花海里对着她微笑的男子,白色的僧衣儒雅脱俗,年轻俊朗的脸让人无法不起亲吻他脚背的欲望,看着他就想把自己做贡品献出去。
  神,什么样的神有这样的光;佛,什么样的佛会让人如此痴迷。
  沈萱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花香、那天蓝、那猩红的裙布、那男子嘴角的微笑,她呆立着。
  直到那和尚坐起来,把手里那朵花慢慢地插到她的发际,她才回过神来,发疯似的往回跑,拉着正在那里傻蹲着的王健转头就跑,跑得太快,一路的鲜花都被踩碎了,片片碎红弥漫于眼前,她不敢回头。
  她也不知道那样的背影,那样的身姿,在花海里跌撞而去,惊恐失神的眼眸,苍白失血的透明肌肤那个时候是多么地震撼人心。
  王健被她拉得上气不接下气。
  两人居然没有迷路,沈萱的潜力被点燃了,居然一口气就跑到了寺门口,她的表情太奇怪了,让王健不得不害怕。
  “中邪了,还是见鬼了。”王健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怎么失魂了,你被鬼迷了吧!”
  只见沈萱很迷惘地回过头来,眼睛没有焦距,直视着前方呆呆地说:“怎么办,爱上他了,怎么办,爱上他了。”
  “你,你疯了吧,你爱上和尚了。”王健的表情比见鬼还可怕。
  “怎么办,怎么办?”沈萱的表情像是要哭出来。
   “你神经病,你刚刚不是才被你三哥给迷住,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春吗?怎么你的人生里就没有夏秋冬,整天都是春。”
  “不是的,这次是真的,不行,我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用电脑,穿透视装,化烟熏妆的美女,怎么可以喜欢上一个唐代的和尚,这也太扯了,神啊,你把我送去精神病院吧!”
  沈萱悲叹一声,然后就回了宫,开始了暗恋和尚时代的伟大篇章。
  
  第五章 改变历史
  
  王健看着沈萱在那里坐立不安如同生了痔疮一样,朝思暮想又如同想追款一样地念着那个蒙头和尚,为了让她恢复正常,好满腔热情地去把回现代的事情给继续下去,他开始出鬼主意了。
  比如,经常制造一些与皇后联欢的机会,经常用宝物引诱沈萱动容,只不过,被爱情这个手枪给击中心脏的沈萱对这些事情都没有了兴趣,她一闭上眼就是那个和尚倾城的笑脸。
  不成,得去查一查,如果这和尚真是辩机的话,那就认命吧,高阳怎么个命运,就怎么活下去好了,先是和房遗爱结婚,然后和辩机偷情,最后辩机被杀,自个儿也没有好下场。
  沈萱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怎么就碰上这种破命运了,如果不嫁房遗爱,直接嫁辩机那就不会被杀,也不会有麻烦。
  好,就这么办,一定要打探出那个和尚是不是辩机,这一点最重要了。
  她看着镜子中已经消瘦得跟现代名模似的身材,想着那个和尚,不得不冷叹一声,然后说:“光头控,没有想到,我居然是一个光头控。”
  查找那个和尚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第一,一个公主总不能说对和尚动了心,所以,在和尚堆里找情人。
  第二,公主私自出宫,可不是一件好事。
  第三。那个寺院跟主题公园一样大,和尚更是如牛毛一样多,到哪里去找人,难道贴寻人启事,上面写着得:“偶遇一花样和尚,心中窃喜, 恋之思之,求不得无法食之。故要求爱之。”
  沈萱正在头痛的时候,王健这个标准的太监标兵又跑来说:“公主同学,那个皇帝要招唐三藏入宫了,你不如去向他打听一下,这样来得直接。”
  “问那老头做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那辩机是老头的徒弟,你去问当然知道,再说,唐僧,出了名的是个话痨,说不定,你连辩机的三围都可以问出来。”王健为了让沈萱开心,什么法子可都想了。
  沈萱一听,果然跑的比兔子还快,直奔李世民那里找唐三藏去了。
  因为她最近和皇后打得火热,也无形中升级为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所以,她跑去见唐三藏,还没有一个人敢抬头看。
  果然那个老和尚在那里坐着,照样装神仙,她才不管那么多,跑过去,就拉着唐三藏的胡子说:“喂,和尚,帮忙,辩机在哪里?我非常想见他!”
  唐三藏的眼眶马上要包不住眼珠了。
  “这个……你……公主,你找哪位?”
  “辩机啊!不,应该是一个长得非常帅,而且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和尚。”
  唐三藏把胸往上提一提,压抑不住的得意,然后说:“难道我帅吗?无法用语言形容吗?”
  天空一个闪电劈来,沈萱和王健都成了傻瓜,难道:“你,你是辩机?”
  那和尚很不怕死地点了点头:“贫僧辩机。”
  “那谁是唐三藏。”沈萱马上要发疯了,开始爆发小宇宙了。
  “师博在那里!”那装神仙的老僧用手一指,只见那一轮夕阳下,一个身着白僧衣、白鞋的男子正安静地坐着,靠窗含笑,望着堂上这一幕,窗外是无边血海,只有他一人浮于海上。
  沈萱只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话:“妈的,我要杀了那些写历史书的白痴,还有,王健,你确定我们回的真是历史中的那个唐朝,我们不是在玩架空游戏?我倒。”
  说完,就昏了过去。
  高阳公主宫殿里那些宫女们又开始流行起摩尔密码眼神了,自从公主见了那个什么唐三藏之后,就明白了生命的真谛。听说打听到了如意郎君的姓名,现在开始思春了。
  公主,又不肯吃东西了。
  公主,连我的耳环看都不看,视而不见,可能现在才是真疯了。
  公主,我刚刚找她签名,让她写笔名小杰伦,她都不肯,从前她可愿意了,没事就抢我的本子签。
  公主,公主,又开始发呆了,已经呆了一早晨了。
  宫女们开始发愁,为何那个本来已经很古怪的公主一下子变成了淑女,淑女公主虽然正常,可是,一下子转变,让宫女很吃不消,好不容易才,适应现代那一套,又遇到现代女子失恋装古代淑女。
  这事真是乱到了极点,只有王健充满同情地看着灵魂受到了严重打击的沈萱,她从那天搞清楚了唐三藏与辩机的样子后,就一直失神到现在,魂还没有完全归位。
  也不怪她,谁会想到老成那样的是辩机,帅到没人样的却是三藏,高阳的命运不是一般的苦,而是比喜儿还要苦上万倍。
  沈萱慢慢开口:“难道,我那么像白骨精吗?”
  “没有啦。”王健不知道怎么安慰,“最多就像个狐狸精,你哪里有白骨精那么难看。”
  “如果我也对唐僧念念不忘,到时候神话上会不会多出一个公主想吃唐僧肉的桥段。”沈萱开始自嘲。
  “别管神话、历史书,你这样很不正常。”
  “可是,我见到了他,就不知道要去哪儿了,回现代,我放不下他,不回现代,我又像是活在梦中,而且就算是不回去,我又能如何?难道我还能泡到唐三藏不成?”
  王健很认真地说:“怎么说,你也算是穿越千年,跑来泡和尚的现代勇敢妇女代表。”
  “你认为我泡得到他吗?”
  “好好看看,你真是一个美女,不是你,是高阳,看来李世民真是强抢了唐朝最漂亮的女人来培养下一代,果然个个都好看。”
  “美女,美女就能泡到高僧不成。”沈萱不相信地说。
  “当然不是必胜的,但总比丑女多一点机会是不是?你不泡怎么知道?”
  沈萱头痛地往后一倒:“如果他是唐僧,我就没戏,你又不是没有看过《西游记》,里面那个坚贞不屈,为了佛教事业而失去性欲的家伙,把那些女妖们都搞得神魂颠倒,他也没有动过心。”
  王健不服气地说:“那妖怪还不是冲着他的肉去的,可以长生不老,干嘛不勾引。”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么帅的和尚,哪个瞎眼的妖精舍得吃,要吃也是在床上吃。”
  “你注意一下形象,好歹是堂堂大唐国的公主,怎么说话这么低俗。”
  然后王健就被公主那一双充满力量和弹性的脚给踢了出来:“滚,别惹老娘,想到怎么泡唐僧的法子再来见我,不然你的所有宝贝都要充公,充到我名下。”
  王健头痛地看着桌上一大堆自己收集的宝物,狠狠地骂沈萱这种一失恋就跟着精神失常的女人。
  切,亏她想的出来,泡唐僧,有什么法子,人家可不是佛教F4,花样少男少女,随便就能勾引到的,人家是佛教泰斗,头可断,血可流,坚持到底,死了就是圆满超度,直奔极乐世界占佛的位子,谁会听她的。
  为了自己的宝贝,怎么也要想出一个法子来帮帮她,沈萱自从来了古代都没有如此失态过,居然开始吃不下睡不香,看来那法子想得出,也得想,想不出,也要制造法子去想。
  这天,王健很小心地靠近沈萱,沈萱没好气地说:“又来做什么,你最近不是在巴结少女武则天吗?天天看你跟着她后面扫地,扫得柔情蜜意的,又回来找我干什么?”
  “你这样子很像是吃醋,行了,别吵架了。我想到法子了,是在扫地的时候想到的,不知道为什么,在媚娘面前,我就特别有力量。”王健一脸陶醉。
  “喂,你要注意啊,那个可是一代女皇,而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太监。”沈萱不屑地说,“千万不要打她的主意,你泡她的难度。绝对不小于我泡唐僧。”
  “哼。哼,真是好笑,我已经想到法子了。”
  “什么法子?”沈萱一跃而起,激动得不能自控。
  “你先放开我的脖子,我喘不过气了。”王健使劲拉沈萱那双掐在自己脖子上的小手,“那伽花!那伽花啊!”
  “什么?”
  “既然这个世界上有可以让人实现愿望的工具,为什么不能利用起来,你可以让唐僧变成辩机。那么,你的命运里就可以和辩机相爱,而我,如果不是太监,又是媚娘的守护天使。泡一代女皇也不是什么难事。”
  沈萱的表情很是复杂,转了许多表情,最后终于说:“王健,我终于发现,你真是帅呆了,而且太聪明了,我第一次发现你智商如此过人,没有五百也有五百的一半,太好了,就这么办,我们现在就积极点,一起去搞定李世民那盆那伽花。”
  沈萱和王健终于又回到了起点,打起了李世民那盆那伽花的主意。
  王健还抱怨,如果开始就打李世民的主意,就不用遇到那个电眼杀手唐三藏,也不会让沈萱被唐三藏给下了光头控,成了和尚花痴。
  但是那盆花并非浪得虚名,虽然卉人还没有明白这盆花的最主要用法,但千金易得,奇花难求,李世民也是珍之爱之,想要从他手上骗到这盆花的难度又增加了。
  这不,沈萱为了博李世民之欢,在他面前演朱丽叶和罗密欧,王健非 常积极地客串了罗密欧,两人在皇上的书房里开始背沙翁的肉麻台词。
  “亲爱的,你不要死,你死了,我的灵魂也就化为灰,只能跟你去了。”
  “不,亲爱的,我只能和你在一起,我们一起去那美好的地方,你死了,我也要跟着。”
  台词感人程度可不是说说就行了,两人表演到最精彩的时候,罗密欧就要为了朱丽叶而喝下那瓶毒药的时候,忽然,沈萱就不演了,看表演的皇后、妃子、宫女、太监们都惊呆了。
  那种心情无异于在网上看了一篇精彩无比又引人入胜的好文,看到了最精彩的时候,那作者忽然说,我要做太监了,我不写了,我准备退出江湖。
  坑,完全是坑人的坑。
  这个坑只有那盆那伽花才能搞定,只有这盆花到手了,沈萱才准备再演下去。
  正当她准备向李世民要花时,从那台上忽地冲下来一个绝色美女,她定眼一看,居然是梅妃,这个新晋超级妃子,已经进入了李世民的宠爱排行榜前十强,成为李世民超级宠妃的N0.1。
  为什么?她现在冲下来的样子很像是要表演什么,难道她也是穿越者不成?
  沈萱的脑子开始发昏,她会接着把朱丽叶给演下去吗?这种话剧形式的表演可不是看看就会了,还有,后面的情节她没有理由知道吧!
  天啊,到底唐代安排了多少个穿越者,是不是要凑一桌麻将才算。
  但是梅妃并非按照剧情演,而是拉着罗密欧说唐朝的皇帝怎么的英明神武,怎么的开明,如果两人去求皇上,那么皇上就可以让两个家庭联姻,大家也就不必死,而且皇上也可以成为两个有情人的媒人。
  这天地间皇上最大啊!
  沈萱在一旁看的脸上现出三条粗大无比的黑线,这家伙一定不可能是穿越者,因为只要看过这个著名爱情悲剧的人都不会像她那样不要脸的改这种剧情。
  她为了讨好皇帝,居然把沙翁给出卖了,好好的一个沙类风格的悲剧,让她改成了中国传统的才子佳人,皇帝做媒大团圆结局。
  狠,这个女人不是一般的狠,幸好这家伙不是穿越者,不然的话,自己的小命都会葬送到她的手中。
  沈萱擦了擦冷汗,看了看皇上和皇后那笑开花的脸,那马屁拍的真是恰到好处,没有几十年的功力怎么可以拍的如此舒服。
  沈萱恨恨地跺脚,看了一眼正在那里色迷迷看着梅妃那张倾城倾国脸的王健,完了,就因为这个梅妃下来一闹,自己排练了这么久的话剧算是没有了,那盆花也就没戏了。
  梅妃也高傲地抬起头,沈萱心里想,好,算你狠,话剧能被你改成京剧,我们走着瞧。
  沈萱初战就被梅妃一个漂亮的阻击,给打回了自己的宫中,又开始思考怎么样哄好李世民。
  王健在一旁帮她数落着梅妃:“其实,她也就长那样,如果你不是公主,你是妃子,那超级宠妃哪能是她,她早就该跑去面壁自卑上吊了。”
  “你也别这样拍我马屁,过了,再说,我要和李世民有一腿,那可就全完了,后面的历史全都完了。”
  “可是,她也太嚣张了。”王健气愤地说。
  “那是,她现在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妃子嘛,当然要嚣张,不过,我也有办法。”
  沈萱的眼睛一转,就落到了在外面扫地的少女武则天身上,从侧面看去,武则天那身姿里已经有动人心魄的媚意,连太监都会对她动心,何况李世民。
  看来不能不按历史的安排走下去,为了打败梅妃一定要出动秘密武器——少女武则天,这样的话,自己还得把现在的唐三藏变成将来的辩机,看来所有的命运之轮开始转动,都只能是朝着已经规定好的方向走,就算是现在与历史书上不符,但是,到了最后,那本历史书还是一个很好的总结。
  沈萱看着窗外,把来这个唐朝后的每一件事情都好好地想了一想,不管自己怎么挣扎,似乎还是要回到历史书中,如果自己一定要强挣脱离史书的话,那么会有什么后果。
  沈萱忽然想到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王健,是不是因为我们的出现开始改变了历史,所以才会出现很多和历史书上不相符的事情。”
  “这个,理论上有可能,因为历史中本来没有我们这两个穿越者,你听过蝴蝶的效应。”王健也想起来了。
  “我们就是那只蝴蝶,我们出现了,在本来不应该是我们的世界里,所以,就影响了这个世界的整个运转,所以才会出现历史书和我们现在看到的不相符的情况。”沈萱难得的聪明一次。
  王健的脸也拉了下来:“你是说,我们两个可能会改变整个历史。”
  “整个可能不行,但唐以后的宋元明清,还有我们幸福快乐的新时代,还有我们的电脑,我们的电影。还有整个世界,我们都可能会影响。”
  “我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重要,可以影响到千秋万代。”王健的脸上看不出到底是高兴还是难过,“我们别想那么多,还是按历史书上的去活,历史书说我们什么时候死,我们就什么时候死。死前,我们等着花开,然后回现代去。”
  沈萱点点头:“能不能回去还是次要,关键是,我们要把我们打乱的历史给安排好,不然的话,我们的父母,亲人,朋友,我们的世界都会因为我们而消失。”
  王健和沈萱第一次统一了意见,为了保护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家人不面临消失的危险,这个倒霉的穿越二人组不会改变历史。
  人总有牺牲,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人牺牲,总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沈萱和王健更加努力了,那伽花,第一步就是把唐三藏变成辩机,才有可能发展后面的恋情。
  虽然在旁人的眼里,王健与沈萱这两个穿越者。又贪财又好色又喜欢出风头,还特别虚荣,可是,真正到了要保护家人的时候,两人又如此的统一,自己不小心来到了古代,也就算了,如果因为自己胡闹而损失了家人,那就不是这对穿越侠侣的作风了。
  为了爱,我们可以更坚强。
  (未完待续)
  
  下期提要
  为了实现自己嫁给唐三藏的愿望,沈萱携王健到房府去偷那伽花,他们能够成功吗?沈萱在皇宫中得到一个匣子,没想到里面竟然有一个鬼奶奶,他们又会搞出什么样的八卦?房遗爱已经对公主沈萱泥足深陷,他们能够有圆满的结果吗?
  
  责任编辑:马新涛
其他文献
我最开始接触数码相机应该要追溯到2002年,实际上那个时候,我对拍照还根本没有什么认识。有一天同学拿出一个圆头圆脑的小玩意,告诉我,这个相机,不需要胶卷哦。我一听,觉得好神奇啊,马上借过来玩了几天,陶醉其中。说来可笑,那个机器,按现在的标准看来不过就是个摄像头而已,根本算不得数码相机。但也就是在那一年,佳能、索尼、奥林巴斯、尼康等品牌已经纷纷推出了经典的机型,强悍者如索尼的F717,至今仍是二手市
期刊
我长得到底算不算好看?如何证明呢?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外貌这东西非常主观,标准根本无法统一,证明起来更是难上加难,除非你去参加选美,拿个奖杯回来。然而这个问题,在网络上却有一个看似愚蠢实则十分有效的很便捷的解决之道。  美国西部的两位小伙子Hong和Young创办了这个网站,HotorNot(WWW.hotornot.com)——一个长相在线评分网站,在上面人们可以
期刊
据说,有3位前苏联的科研人员,在一次高层秘密会议后透漏,“礼炮6号”曾经与UFO有过接触。  1981年5月14日,正当“礼炮6号”的宇航员科瓦列诺克和萨维内赫为结束这次为期73天的太空任务作准备时,一个泛着银光的球体以极快的速度飞到他们的舱外。他们仔细观察后发现,那是一艘球形太空船,体积只有他们轨道站的一半大。  但不久它便进入了“礼炮6号”的轨道。然后两个宇航员看到那儿有物体在移动,其中一个物
期刊
我抱着空落落的瓶子,透过玻璃看到了我的眼睛。看到了我曾经守望的、我一个人的爱情。执着。坚定。  有人说,女孩子十六是她的花季,十七是雨季。而我的那两年却就这么无风无雨地走过来。我的雨季,整整迟来了两年。    A    他应该不知道,我已经偷偷注意他好久了,每天早晨我们都在同一个车站等同一辆车。有时我先到,有时他先到。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习惯了有他的每天清晨。  我总是站在离他不远也不近的位置。这样
期刊
泰晤士报上说,把手机放在裤兜里,会导致男人精子减少30%,影响其生育功能。那么放在上衣口袋里呢,其实手机所处的位置也差不多,作用同样。如果放在胸口的口袋里,将会对心脏和内分泌系统产生不利影响,而女人挂在胸口也是一样,还会导致月经失调。那到底放哪呢?身上就那么几个口袋。有人说放包里,但如果是挎包,手机所处的位置也还是在腰间。还有啊,手机不能跟银行卡放一起,睡觉时也不该放床头。这也不能放那也不能放,搞
期刊
一    “走!快走!”  亡楚七年,人迹罕至的云梦泽深处响起暴戾无情的人声。一行人正机械地穿行在沼泽地上,他们彼此问由两条粗如大蟒的长绳捆缚在一条直线上。两边的秦国监兵粗声粗气地催促着,那模样仿佛在赶一群牲口。  这些楚民大多衣衫褴褛,风霜满面,虽然相貌各异,但神情却极端一致,俱是目光呆滞,行尸走肉似的踏着前一个人的脚印向前挪动。其时,秦国的君主正大兴土木为自己修建旷世规模的陵墓,迫于当地壮丁短
期刊
2003年对于生活在首都的部分年轻人而言是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他们和我一样,忙着混小圈子的饭局、去酒吧看地下摇滚演出、或者去传说中的五道口买一件廉价但酷的衣服,但是2003年以后,所有人都将头发染回黑色,然后去上班了。当然也有例外的从树村提前退休的摇滚乐手背上行囊去了遥远的西藏或者云南。当然真相其实是:2003年夏天的SARS的确是催化剂,但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告诉那些和我一样正在做梦的年轻人-没有
期刊
有一天,我打了一辆车、花了20块钱,到了一个陌牛的小区,花了大概5分钟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个女孩的房门。我敲了门,女孩为我开了门。那时是凌晨一点,女孩说,你睡另外一个房司吧,她把我带到她家的另外个房间的一张床边。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我开始了讲述我的经历,并以 种我不太喜欢的说教方式开始了讲述。接着,听我慢慢道来。  我在2001年的夏天,离开了济南的一个大学。那天天气炎热,我背起包就走了。在校
期刊
跑酷即为Parkour。Parkour运动把整个城市当作一个大训练场,一切围墙、屋顶都成为可以攀爬、穿越的对象,特别是废弃的房屋。Parkour诞生于80年代的法国,“Parkour”一词来自法文的“parcour”,有“超越障碍训练场”的意思。在2006年才由“奈落”带入中国,并在中国推广。现在喜欢跑酷的人在中国越来越多。  跑酷是一项街头疾走极限运动,有点Free-running的意思,再配合
期刊
我今天只想说钱    从1995年上高中开始,我的理想就是希望我在30岁的时候,有三亿中国人知道我的名字。一晃就到了2008年,北京都要搞奥运会了,我也匆匆忙忙地到了27岁。事实上,知道我名字的人少得可怜,我仍然只是寂寞的和朋友们聊聊天,喝喝酒,在单位上上班,混混日子。仿佛马路上走着的许多人一样。  曾经有人对我说,从一个人走在路上的姿势就能看出这个人有多少钱,当时的我不置可否。在很多年后的今天,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