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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不知不觉间,时光已经走过二十载春秋。作为债券生命周期的起点,债券发行业务是中央结算公司建设集中统一债券托管结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支持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的重要业务窗口。目前,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发行业务已实现发行信息披露、招标和簿记发行支持全流程一体化服务,并提供北京总部、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客服中心三地协同的债券发行平台。
二十年的积淀铸就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辉煌,回首发行业务的历史长卷,一幅幅镌刻着时代烙印的画面逐一展开在眼前。
第一阶段(1996年至2003年):
债券发行市场化理念逐步形成,国债跨市场发行国内首创
1996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央结算公司开发出债券发行系统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搭建了业务和技术平台,支持中国人民银行首次采用远程数量招标方式发行中央银行融资券。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授权中央结算公司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单位,提供以央票发行为代表的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技术支持服务,中央结算公司成为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重要平台。
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相继于9月2日和10月12日开始启用债券招标发行系统发行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由此实现了从行政派购发行向市场化发行的历史性转变,发行系统也由此承载起债券发行市场化定价平台的重任。
1999年,财政部逐步停止实物国库券发行,并于10月20日开始通过债券发行系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记账式国债,开启了国债无场化招标发行的新时代,中央结算公司也正式成为实施财政政策的重要平台。
2003年,中央结算公司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系统,支持财政部实现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国债发行,奠定了国债跨市场发行的基本格局,极大促进了国债一级市场定价的统一,为完善中国债券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二阶段(2004年至2009年):
债券市场品种日趋丰富,地方债重返历史舞台
2004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财政部进行了国债市场管理的创新探索,提前赎回了部分存续期内的国债。7月2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首次通过债券发行系统采取招标方式发行债券,国内三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债券至此全部实现了市场化发行定价。7月7日,中央结算公司协助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国内首只商业银行次级债。
2005年,中央结算公司支持首只铁道部(现中国铁路总公司)短期融资券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招标发行,丰富了铁道部和证券公司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2006年,中央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规定,设计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大力支持国库现金管理市场化运作。同年,支持财政部成功开展国债买回操作,助力国债业务创新。
2007年,人民银行、财政部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及公开市场交易系统,实施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的发行,成功支持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实施。
2008年,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首次支持中期票据成功招标发行,并进一步根据不同发行人的业务特点相应完善功能需求,正式成为广泛涵盖银行间市场各债券品种的发行业务综合平台。
2009年,财政部使用国债招标系统启动地方政府债券代发代还,标志着时隔近十五年,地方政府重新开始通过债券融资。
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
地方债全面实现自发自还,企业债实现统一跨市场发行
2010年4月16日,债券自助信息披露系统正式启用,全面升级为专业化的在线披露平台,极大地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效率,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数千家发行人每年超过数十万次的信息披露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同年8月24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首次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2011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财政部支持四个试点省市通过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此开启了地方政府债券自行发行的帷幕。
2013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主管部门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工作,落实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中登记托管、跨市场交易的方案。9月25日,中信信托通过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时隔5年重启发行。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授权中央结算公司支持企业债券在公司提供的统一场所利用统一的发行系统进行跨市场发行,同时授权中央结算公司履行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职责。同年,中央结算公司成功支持10家试点省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发代还最终转向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过渡准备。
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模式全面推广,中央结算公司圆满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服务工作,成功支持34家地方政府成功自主发行地方债总计约3.83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债券品种,托管量仅次于国债。同年,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服务中心相继开业,支持部分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业务,条线管理、三地协同的发行业务架构正式形成。
2016年,中央结算公司成功支持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为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开辟了新融资渠道。
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 中央结算公司已累计为96.45万亿元债券发行提供信息披露、招标发行支持和簿记发行支持服务,不断书写着中国债券市场新的历史。
在一座又一座发行业务里程碑背后的,是中央结算公司强大稳定的系统支持;而支撑发行系统稳定运行的,则是一批又一批发行业务骨干。翻开业务系统升级的历史档案,一行行朴实的文字安静地躺在表格里,记录着各业务系统版本的一代代更迭以及业务功能的一步步完善。过去20年间,债券招标发行系统完成了十余次重大变更,百余次升级完善,在反映出业务发展突飞猛进的同时,也无声地诉说着开发测试人员的专业、专注和勤奋。在发行业务骨干们对业务发展方向的严谨推敲、对系统需求细节的激烈争论以及对业务系统功能的反复测试中,各业务系统不断升级完善,随之沉淀下来的不仅仅是汗水和青春,更有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这些静水流深、厚积薄发的底蕴是永恒的精神财富,激励着新一代发行业务人员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们需要适应新常态,更要书写新篇章。中央结算公司已经绘制好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对内构筑功能更加完善的发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发行人综合服务,优化信息披露服务,探索路演服务,深化对重要发行人债务管理的决策支持服务,拓展政策性操作功能,打造“中债发行”品牌;对外统筹支持在岸和离岸债券发行,推进人民币债券统一发行定价,并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筹建人民币全球债券发行中心,统筹支持自贸区的熊猫债券、离岸债券、全球债券等多种发行模式。新的使命意味着新的挑战,但更是新的机遇。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大潮中,发行业务条线全体员工需秉持相应的职业精神和历史使命感,与其他部门精诚合作、戮力同心,为完成中央结算公司创建国际范围内业务功能领先、技术系统领先、服务质量领先的中央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的宏伟愿景,全力打造了符合金融市场管理要求的七大管理服务功能平台贡献自身的力量。
二十年的积淀铸就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辉煌,回首发行业务的历史长卷,一幅幅镌刻着时代烙印的画面逐一展开在眼前。
第一阶段(1996年至2003年):
债券发行市场化理念逐步形成,国债跨市场发行国内首创
1996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央结算公司开发出债券发行系统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为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搭建了业务和技术平台,支持中国人民银行首次采用远程数量招标方式发行中央银行融资券。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授权中央结算公司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单位,提供以央票发行为代表的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技术支持服务,中央结算公司成为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重要平台。
1998年,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相继于9月2日和10月12日开始启用债券招标发行系统发行金融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由此实现了从行政派购发行向市场化发行的历史性转变,发行系统也由此承载起债券发行市场化定价平台的重任。
1999年,财政部逐步停止实物国库券发行,并于10月20日开始通过债券发行系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记账式国债,开启了国债无场化招标发行的新时代,中央结算公司也正式成为实施财政政策的重要平台。
2003年,中央结算公司进一步完善债券发行系统,支持财政部实现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国债发行,奠定了国债跨市场发行的基本格局,极大促进了国债一级市场定价的统一,为完善中国债券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二阶段(2004年至2009年):
债券市场品种日趋丰富,地方债重返历史舞台
2004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财政部进行了国债市场管理的创新探索,提前赎回了部分存续期内的国债。7月2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首次通过债券发行系统采取招标方式发行债券,国内三大政策性银行的金融债券至此全部实现了市场化发行定价。7月7日,中央结算公司协助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国内首只商业银行次级债。
2005年,中央结算公司支持首只铁道部(现中国铁路总公司)短期融资券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招标发行,丰富了铁道部和证券公司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2006年,中央结算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规定,设计开发并上线运行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大力支持国库现金管理市场化运作。同年,支持财政部成功开展国债买回操作,助力国债业务创新。
2007年,人民银行、财政部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及公开市场交易系统,实施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的发行,成功支持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实施。
2008年,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首次支持中期票据成功招标发行,并进一步根据不同发行人的业务特点相应完善功能需求,正式成为广泛涵盖银行间市场各债券品种的发行业务综合平台。
2009年,财政部使用国债招标系统启动地方政府债券代发代还,标志着时隔近十五年,地方政府重新开始通过债券融资。
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
地方债全面实现自发自还,企业债实现统一跨市场发行
2010年4月16日,债券自助信息披露系统正式启用,全面升级为专业化的在线披露平台,极大地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效率,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数千家发行人每年超过数十万次的信息披露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同年8月24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首次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债券发行系统成功招标发行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2011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财政部支持四个试点省市通过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此开启了地方政府债券自行发行的帷幕。
2013年,中央结算公司配合主管部门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试点工作,落实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集中登记托管、跨市场交易的方案。9月25日,中信信托通过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时隔5年重启发行。
2014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授权中央结算公司支持企业债券在公司提供的统一场所利用统一的发行系统进行跨市场发行,同时授权中央结算公司履行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职责。同年,中央结算公司成功支持10家试点省市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完成了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发代还最终转向地方政府自发自还的过渡准备。
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模式全面推广,中央结算公司圆满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服务工作,成功支持34家地方政府成功自主发行地方债总计约3.83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债券品种,托管量仅次于国债。同年,中央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服务中心相继开业,支持部分企业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业务,条线管理、三地协同的发行业务架构正式形成。
2016年,中央结算公司成功支持新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在境内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为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开辟了新融资渠道。
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 中央结算公司已累计为96.45万亿元债券发行提供信息披露、招标发行支持和簿记发行支持服务,不断书写着中国债券市场新的历史。
在一座又一座发行业务里程碑背后的,是中央结算公司强大稳定的系统支持;而支撑发行系统稳定运行的,则是一批又一批发行业务骨干。翻开业务系统升级的历史档案,一行行朴实的文字安静地躺在表格里,记录着各业务系统版本的一代代更迭以及业务功能的一步步完善。过去20年间,债券招标发行系统完成了十余次重大变更,百余次升级完善,在反映出业务发展突飞猛进的同时,也无声地诉说着开发测试人员的专业、专注和勤奋。在发行业务骨干们对业务发展方向的严谨推敲、对系统需求细节的激烈争论以及对业务系统功能的反复测试中,各业务系统不断升级完善,随之沉淀下来的不仅仅是汗水和青春,更有严谨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以及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这些静水流深、厚积薄发的底蕴是永恒的精神财富,激励着新一代发行业务人员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我们需要适应新常态,更要书写新篇章。中央结算公司已经绘制好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对内构筑功能更加完善的发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发行人综合服务,优化信息披露服务,探索路演服务,深化对重要发行人债务管理的决策支持服务,拓展政策性操作功能,打造“中债发行”品牌;对外统筹支持在岸和离岸债券发行,推进人民币债券统一发行定价,并配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筹建人民币全球债券发行中心,统筹支持自贸区的熊猫债券、离岸债券、全球债券等多种发行模式。新的使命意味着新的挑战,但更是新的机遇。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历史大潮中,发行业务条线全体员工需秉持相应的职业精神和历史使命感,与其他部门精诚合作、戮力同心,为完成中央结算公司创建国际范围内业务功能领先、技术系统领先、服务质量领先的中央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的宏伟愿景,全力打造了符合金融市场管理要求的七大管理服务功能平台贡献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