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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民权益才能激发社会活力”。我们再一次从党和政府的声音中,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希望。
“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如是说。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始终未敢放松过。
今又读到“人亡政息”的警语,情不自禁地想起陈云同志30多年前敲响的警钟:执政党的政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毋庸讳言,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地重拳打击腐败现象,但仍不能让老百姓满意。每每想起北京的陈希同、上海的陈良宇、广西的成克杰等数以百计的“高官”的腐败行为,真的让人费解。号称“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共产党员,犹如“银样镴枪头”,在金钱和“美女”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高官”的腐败竟然“前‘腐’后继”,深圳的许宗衡、浙江的王华元、重庆的文强……如果按官阶论到“地局级”计数,恐怕是五位数也打不住了。你说这些人没有“文化”吧,我揣测他们几乎都忝列“高级党校”进修过,从“马列”到“孔孟”,从“现代管理”到“易经”,样样门儿清,却是“只说不练”,“责人也严”,“责己则宽”。于是,锒铛入狱后,才有“悔恨之意”,乃至留下“警人之语”,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古人云,“导师失路,则迷途者众”。意谓指导别人前进的方向错了,走错路的人就一定很多。试把“导师”改为“干部”,可能更有现实意义。当今的“干部”,谓之“榜样”,为人楷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楷模的影响是很大的”。过去人们常常把“些小衙吏县太爷”视为“父母官”,倘若“父母官”走正路,老百姓还敢走邪路吗!还是古人云,“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字者,爱也。爱护教导老百姓没有特殊的办法,最好的理论说教莫如为官者清廉。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对改变世风是没有号召力的。
尽管政治家认为,贪污腐败是社会健康机体中的病害,“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无论在那种社会制度下,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地危害社会和人民”。窃以为,当务之急还是先抓好自家的事,先让神州大地干净起来,让国人看到我们身边的“高官”是干干净净的,像小岗村“第一书记”沈浩那样,是可以信赖的,愿意跟着他冲锋陷阵,建设美好家园。
“维护公民权益才能激发社会活力”。我们再一次从党和政府的声音中,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希望。“立法:要让民意得到充分表达,民众合理诉求得到充分体现。”“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主要领导干部决策权加强监督。”“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透明: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都要公开。”“监督:保障民众监督权,支持媒体曝光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
如果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都能把这几条作为“座右铭”,印在脑海里,行有准则,动有规矩,事前有商量,事中有监督,嗣后有检查,就能改变“官僚”的形象,成为人民的公仆,老百姓就一定从心里愿意“跟党走”,奔小康。
“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如是说。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始终未敢放松过。
今又读到“人亡政息”的警语,情不自禁地想起陈云同志30多年前敲响的警钟:执政党的政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毋庸讳言,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地重拳打击腐败现象,但仍不能让老百姓满意。每每想起北京的陈希同、上海的陈良宇、广西的成克杰等数以百计的“高官”的腐败行为,真的让人费解。号称“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共产党员,犹如“银样镴枪头”,在金钱和“美女”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高官”的腐败竟然“前‘腐’后继”,深圳的许宗衡、浙江的王华元、重庆的文强……如果按官阶论到“地局级”计数,恐怕是五位数也打不住了。你说这些人没有“文化”吧,我揣测他们几乎都忝列“高级党校”进修过,从“马列”到“孔孟”,从“现代管理”到“易经”,样样门儿清,却是“只说不练”,“责人也严”,“责己则宽”。于是,锒铛入狱后,才有“悔恨之意”,乃至留下“警人之语”,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古人云,“导师失路,则迷途者众”。意谓指导别人前进的方向错了,走错路的人就一定很多。试把“导师”改为“干部”,可能更有现实意义。当今的“干部”,谓之“榜样”,为人楷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楷模的影响是很大的”。过去人们常常把“些小衙吏县太爷”视为“父母官”,倘若“父母官”走正路,老百姓还敢走邪路吗!还是古人云,“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字者,爱也。爱护教导老百姓没有特殊的办法,最好的理论说教莫如为官者清廉。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对改变世风是没有号召力的。
尽管政治家认为,贪污腐败是社会健康机体中的病害,“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无论在那种社会制度下,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地危害社会和人民”。窃以为,当务之急还是先抓好自家的事,先让神州大地干净起来,让国人看到我们身边的“高官”是干干净净的,像小岗村“第一书记”沈浩那样,是可以信赖的,愿意跟着他冲锋陷阵,建设美好家园。
“维护公民权益才能激发社会活力”。我们再一次从党和政府的声音中,看到了反腐倡廉的希望。“立法:要让民意得到充分表达,民众合理诉求得到充分体现。”“决策: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主要领导干部决策权加强监督。”“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透明: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都要公开。”“监督:保障民众监督权,支持媒体曝光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
如果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都能把这几条作为“座右铭”,印在脑海里,行有准则,动有规矩,事前有商量,事中有监督,嗣后有检查,就能改变“官僚”的形象,成为人民的公仆,老百姓就一定从心里愿意“跟党走”,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