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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兴起个人合作建房运动时,新疆的喀什也刮起了这股旋风。目前喀什个人合作建房联合到200余人,有关个人合作建房的议事日程,已列入既定程序……
QQ群联合建房人
10月13日,记者和喀什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唐国春取得联系。这个精干的四川人正在忙着起草个人合作建房实施方案。
当然,在他起草个人合作建房实施方案的同时,还有200多人聚集在QQ群里,乐此不疲地勾画着个人合作建房的伟大梦想,比如,哪儿有即将出让的土地,如何得到土地,是建高层还是多层等等。
查看QQ群的聊天内容,记者了解到目前喀什的个人合作建房团队,有三个专业小组,分别为政策法律组、工程技术组、预算资金监管组。
现在已经联络起来的200多人,大多为当地的公务员和个体户,目前这200多人还没有举行见面会。
不过,唐国春表示:等方案基本成形时,将召开第一次见面会,尽快成立“合作人代表大会”。
学习温州合作建房思路
根据唐国春以及他的朋友周兵伟的讲述,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4月份,唐国春就有个人合作建房的想法,“当时中央电视台采访了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我个人也想了很多,一是我自己本身就从事了几年的房产代理销售和营销策划,对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有初步了解,二是自己还没有房子,现在喀什市的多层均价达到1600元/平方米,高层均价达到2100元/平方米,比起乌鲁木齐来说还不是很高,但从2006年开始喀什的房价也一直在猛涨,对于我来说买房有些困难。”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唐国春就开始酝酿个人合作建房事宜,查阅网络,他了解到除了1992年国家出台的个人住房管理条例中涉及到个人合作建房规定,以后就再也没针对个人合作建房出台相关规定。
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唐国春与中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取得联系,了解到“五一”期间,中国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组织要在温州召开一个会议。
幸运的是,唐国春争取到机会参加了这个会议,从温州归来以后,唐国春开始正式运作个人合作建房事宜,起先他在“喀什人论坛”上发帖召集合作人,但回贴并不多,不过,看到唐国春的帖子后,他的好朋友知道唐国春的想法,纷纷加入这个团队,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出策,奔跑于当地的城建、规划、土地、银行等各个部门,争取政府层面的口头支持。
到9月份时,唐国春在当地的一份报纸上发布了“喀什合作建房倡议书”广告,看到广告后,很多人打来咨询电话,并加入了唐国春公布的QQ群,“我记得最多的一天是接到70多个咨询电话。”唐国春回忆说。
公司操作,银行监管
10月14日,唐国春已起草完喀什合作建房实施方案,后来这份实施方案由他的朋友周兵伟带到乌鲁木齐,目前记者看到了这份实施方案。
在这份实施方案上,唐国春对喀什个人合作建房作了以下具体设想:一是召集不少于200位愿意合作盖楼的朋友,成立非赢利公司,争取过渡到城镇住宅合作社;二是按照每人需求相应出资,购买大家认可的可盖住宅用地,平衡大家的要求,设计符合现代而且相对比较舒适的住房方案;三是启动建楼程序,争取政府和银行的政策支持。
另外,在合作建房出资人条件及申请登记与退出方面,也有规定,团队谢绝投资炒房者,在项目未开工建设之前,出资人可选择退出;在商铺、车位分配方面,将按照市场价出售或者留着出租,收益将抵扣到房屋建设成本中,或者每年按出资人出资额度分配。
据唐国春介绍:“目前已经向喀什当地的一家银行递交了委托资金监管方案,银行方面正在考虑资金托管事宜。在建房用地选择上,已经有三块理想用地在物色范围之内。”因害怕当地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打压与搅和,唐国春决定暂不公布合作银行与物色的用地。
还有,唐国春还决定成立公司,由公司来承办买地、规划设计、报建、工程施工的发包、房屋分配等合作建房事宜,目前,唐国春已经向当地的工商部门递交了公司注册申请,对于公司的名字唐国春也采取了暂时保密的作法。
由于个人合作建房是一项非常复杂,操作难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在整个项目运作中需要一定的费用作保障,如:办公设备添置、办公场所租赁费、公务费、电话费、招待费、交通费、文件资料费等,因此将根据喀什的实际情况,拟实行经费总额包干,即项目总造价的5%提取项目管理费。按照唐国春的构想,即使提取5%的管理成本后,房价也将比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便宜20%到40%。
政府建议:资金监管要慎重
事实上,在唐国春发起个人合作建房之前,今年4月份乌鲁木齐市已经有人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当时发起人李坚是一家策划公司负责人。
为联合个人合作建房事宜,李坚专门做了“乌鲁木齐个人合作建房网”网站,在网上,李坚公布了详细的章程和运作程序,然而不幸的是几个月过去了,李坚至今没联系到足够的人,因此个人合作建房事宜只能暂时搁浅。
比李坚幸运的是,唐国春一是联系到足够的人员;二是团队中有律师、造价师、会计师等能为合作建房出谋划策,发挥参谋、监督作用的成员;三是得到政府层面的口头支持,而且也有银行愿意托管资金。喀什地区城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唐国春之前曾经来过,我们已经给他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资垒监管方面,一定要慎重。”
喀什地区一家银行主任张勇利告诉记者:“大概是一个月前,唐国春来到我们银行咨询,表示要委托我们监管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由于这个还没有可成形的操作模式,所以我们建议他先起草一个章程,在章程里列明授权范围,合作建房集体成员当中有多少比例的成员通过,方可动用资金。”
合作建房道路曲折
据悉,全国最早发起个人合作建房的城市是北京,时间是2004年12月,随后深圳、温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相继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倡议。据北京最早发起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的孟宪生律师介绍:“截至目前,估计全国已有三四十个城市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倡议。”
尽管个人合作建房这个新兴事物已经出现两三年,但走得并不顺利,一些地方的个人合作建房夭折了,还有一些地方被政府叫停,还有一些地方被冠上了非法集资帽子。当然,虽然道路曲折也有取得成功的例子,比如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现在已成功拿上地。因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成功拿上地,其运作模式和操作经验正被普遍推广,北京、郑州现在正在借鉴“温州模式”。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今年5月和10月,全国有10多个城市的个人合作建房来温州开会,我们相聚在一起,主要是分享经验,以便今后少走一点弯路。”赵智强深有感触地说:“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是2005年开始运作的,到2006年才拿上地,估计今年年底可以开工建设,从时间跨度上看,个人合作建房的道路的确非常曲折、复杂。”
综观全国的个人合作建房,现在的困难主要是卡在拿地这个环节。赵智强认为拿地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在此他提醒新茬的个人合作建房,在拿地过程中要尽量做好保密工作。同时,赵智强认为:“除了拿地这个关键环节,发起人一定要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取信于民,信任是建立在规章制度之上的,因此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一定要有规范的操作制度,在资金使用、监管上一定要透明,在合法守法的范围内做事,这样才不会被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
QQ群联合建房人
10月13日,记者和喀什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唐国春取得联系。这个精干的四川人正在忙着起草个人合作建房实施方案。
当然,在他起草个人合作建房实施方案的同时,还有200多人聚集在QQ群里,乐此不疲地勾画着个人合作建房的伟大梦想,比如,哪儿有即将出让的土地,如何得到土地,是建高层还是多层等等。
查看QQ群的聊天内容,记者了解到目前喀什的个人合作建房团队,有三个专业小组,分别为政策法律组、工程技术组、预算资金监管组。
现在已经联络起来的200多人,大多为当地的公务员和个体户,目前这200多人还没有举行见面会。
不过,唐国春表示:等方案基本成形时,将召开第一次见面会,尽快成立“合作人代表大会”。
学习温州合作建房思路
根据唐国春以及他的朋友周兵伟的讲述,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4月份,唐国春就有个人合作建房的想法,“当时中央电视台采访了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我个人也想了很多,一是我自己本身就从事了几年的房产代理销售和营销策划,对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有初步了解,二是自己还没有房子,现在喀什市的多层均价达到1600元/平方米,高层均价达到2100元/平方米,比起乌鲁木齐来说还不是很高,但从2006年开始喀什的房价也一直在猛涨,对于我来说买房有些困难。”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唐国春就开始酝酿个人合作建房事宜,查阅网络,他了解到除了1992年国家出台的个人住房管理条例中涉及到个人合作建房规定,以后就再也没针对个人合作建房出台相关规定。
后来,经过多方打听,唐国春与中国个人合作建房联盟取得联系,了解到“五一”期间,中国各地的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组织要在温州召开一个会议。
幸运的是,唐国春争取到机会参加了这个会议,从温州归来以后,唐国春开始正式运作个人合作建房事宜,起先他在“喀什人论坛”上发帖召集合作人,但回贴并不多,不过,看到唐国春的帖子后,他的好朋友知道唐国春的想法,纷纷加入这个团队,大家团结一致,共同出策,奔跑于当地的城建、规划、土地、银行等各个部门,争取政府层面的口头支持。
到9月份时,唐国春在当地的一份报纸上发布了“喀什合作建房倡议书”广告,看到广告后,很多人打来咨询电话,并加入了唐国春公布的QQ群,“我记得最多的一天是接到70多个咨询电话。”唐国春回忆说。
公司操作,银行监管
10月14日,唐国春已起草完喀什合作建房实施方案,后来这份实施方案由他的朋友周兵伟带到乌鲁木齐,目前记者看到了这份实施方案。
在这份实施方案上,唐国春对喀什个人合作建房作了以下具体设想:一是召集不少于200位愿意合作盖楼的朋友,成立非赢利公司,争取过渡到城镇住宅合作社;二是按照每人需求相应出资,购买大家认可的可盖住宅用地,平衡大家的要求,设计符合现代而且相对比较舒适的住房方案;三是启动建楼程序,争取政府和银行的政策支持。
另外,在合作建房出资人条件及申请登记与退出方面,也有规定,团队谢绝投资炒房者,在项目未开工建设之前,出资人可选择退出;在商铺、车位分配方面,将按照市场价出售或者留着出租,收益将抵扣到房屋建设成本中,或者每年按出资人出资额度分配。
据唐国春介绍:“目前已经向喀什当地的一家银行递交了委托资金监管方案,银行方面正在考虑资金托管事宜。在建房用地选择上,已经有三块理想用地在物色范围之内。”因害怕当地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打压与搅和,唐国春决定暂不公布合作银行与物色的用地。
还有,唐国春还决定成立公司,由公司来承办买地、规划设计、报建、工程施工的发包、房屋分配等合作建房事宜,目前,唐国春已经向当地的工商部门递交了公司注册申请,对于公司的名字唐国春也采取了暂时保密的作法。
由于个人合作建房是一项非常复杂,操作难度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在整个项目运作中需要一定的费用作保障,如:办公设备添置、办公场所租赁费、公务费、电话费、招待费、交通费、文件资料费等,因此将根据喀什的实际情况,拟实行经费总额包干,即项目总造价的5%提取项目管理费。按照唐国春的构想,即使提取5%的管理成本后,房价也将比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便宜20%到40%。
政府建议:资金监管要慎重
事实上,在唐国春发起个人合作建房之前,今年4月份乌鲁木齐市已经有人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当时发起人李坚是一家策划公司负责人。
为联合个人合作建房事宜,李坚专门做了“乌鲁木齐个人合作建房网”网站,在网上,李坚公布了详细的章程和运作程序,然而不幸的是几个月过去了,李坚至今没联系到足够的人,因此个人合作建房事宜只能暂时搁浅。
比李坚幸运的是,唐国春一是联系到足够的人员;二是团队中有律师、造价师、会计师等能为合作建房出谋划策,发挥参谋、监督作用的成员;三是得到政府层面的口头支持,而且也有银行愿意托管资金。喀什地区城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唐国春之前曾经来过,我们已经给他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主要是资垒监管方面,一定要慎重。”
喀什地区一家银行主任张勇利告诉记者:“大概是一个月前,唐国春来到我们银行咨询,表示要委托我们监管个人合作建房资金,由于这个还没有可成形的操作模式,所以我们建议他先起草一个章程,在章程里列明授权范围,合作建房集体成员当中有多少比例的成员通过,方可动用资金。”
合作建房道路曲折
据悉,全国最早发起个人合作建房的城市是北京,时间是2004年12月,随后深圳、温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相继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倡议。据北京最早发起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的孟宪生律师介绍:“截至目前,估计全国已有三四十个城市发起个人合作建房倡议。”
尽管个人合作建房这个新兴事物已经出现两三年,但走得并不顺利,一些地方的个人合作建房夭折了,还有一些地方被政府叫停,还有一些地方被冠上了非法集资帽子。当然,虽然道路曲折也有取得成功的例子,比如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联盟现在已成功拿上地。因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成功拿上地,其运作模式和操作经验正被普遍推广,北京、郑州现在正在借鉴“温州模式”。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今年5月和10月,全国有10多个城市的个人合作建房来温州开会,我们相聚在一起,主要是分享经验,以便今后少走一点弯路。”赵智强深有感触地说:“温州的个人合作建房是2005年开始运作的,到2006年才拿上地,估计今年年底可以开工建设,从时间跨度上看,个人合作建房的道路的确非常曲折、复杂。”
综观全国的个人合作建房,现在的困难主要是卡在拿地这个环节。赵智强认为拿地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在此他提醒新茬的个人合作建房,在拿地过程中要尽量做好保密工作。同时,赵智强认为:“除了拿地这个关键环节,发起人一定要取得老百姓的信任,取信于民,信任是建立在规章制度之上的,因此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一定要有规范的操作制度,在资金使用、监管上一定要透明,在合法守法的范围内做事,这样才不会被扣上非法集资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