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综述了我国塑料食品包装的标准体系,并针对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法规及标准、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和社会监管四个方面的现状提出建议,以期为行业及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塑料包装 食品安全 隐患 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7.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食品包装作为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食品安全有双重影响。一方面质量合格的包装材料具有阻气、阻水等功能,可对食品起到保鲜、保质以及延长货架寿命等作用;另一方面,食品包装材料直接与食品接触,其化学成分可能向食品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1]。
塑料具有质轻、易加工、成本低、装饰效果好等优点,由它制成的包装膜、袋、桶、箱、瓶、罐、复合材料等被广泛用于食品包装行业[2]。近年来频发的食品毒包装事件,使塑料食品包装安全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综述了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塑料食品包装的标准体系,并针对现状提出相应建议,希望能促进我国食品塑料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1 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
从理论上讲,塑料本身是无毒的。由于原料或生产工艺的问题,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塑料包装材料中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容易通过渗透、吸收、溶解等过程迁移进入接触的食品中。塑料食品包装中造成食品安全的有害物质来源主要有以下内容。
1.1 原料中未聚合的单体
塑料及其合成树脂是由小分子单体聚合而成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其中未聚合的游离单体大多有毒,甚至是致癌物。例如,聚氯乙烯树脂的单体氯乙烯有明显的致癌和致畸作用,它可引起人体四肢血管收缩而产生疼痛,可在肝脏中形成氧化氯乙烯,与DNA结合产生肿瘤[3];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中存在的游离甲醛有致癌性。当包装材料与食品接触,内部残留的单体、低聚物迁移至食品,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1.2 加工过程引入添加剂
为改良塑料包装材料的使用性能,人们在加工包装材料的过程中常加入添加剂,如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抗静电剂、着色剂等。这些添加剂或者其降解物也存在向食品迁移溶出的问题。比如我国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它可改善成型加工时树脂的流动性,也可增强材料的柔韧性,可它与塑料高分子间结合力较低,极易迁移溶出到塑料包装的食品和水中。若它在人体内长期积累会损害内脏,干扰人体激素分泌,降低生育能力。
1.3 生产过程使用油墨和胶黏剂
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都离不开印刷油墨,用以装饰产品外观和宣传企业信息。一直被公认为致癌物质的苯类,被广泛用于塑料印刷油墨的溶剂。印刷过程中未完全挥发的苯类物质残留在包装材料中,残留量越大更易渗透到食品中造成污染。复合包装材料中通常用的聚氨酯类黏合剂由多羟基化合物和芳香族异氰酸酯聚合而成,它带来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在蒸煮时会水解生成致癌的甲苯二胺。另外,油墨和胶黏剂中的铅、镉、汞、铬等重金属,在人体内难以代谢,对人体神经、内分泌系统及内脏产生危害,尤其会阻碍胎儿、婴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 [4]。
1.4 被污染的回收材料
按国家相关规定,食品包装材料需要达到食品级别,我国食品包装生产企业门槛低,大企业少,小企业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间常通过降低价格来占取市场份额,导致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较差。部分中小型企业,非法使用含有大量残留添加剂、重金属、病毒的回收塑料,并未完全处理干净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便投入生产。这些原材料生产得到的食品包装材料接触食品,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不可避免[5]。
2 我国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对食品包装的要求是:贮存、运输和装载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由此可见,食品包装材料作为食品相关产品,已被纳入食品安全的监管之下。2006年,我国公布的《关于对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中要求食品包装企业进行相应的检测认证,产品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上“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近几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相继制定和更新了多项与食品塑料包装相关的法规和标准。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便明确规定了我国食品包装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防老剂等有关胶黏剂、油墨、颜料等质量规格标准。
质量检测是防止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环节,也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来源以减少经济损失。我国现有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国家标准大致包含四大类型:第一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标准;第二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卫生标准;第三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标准;第四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管理与控制标准。目前我国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包括树脂卫生标准和成型品卫生标准。树脂卫生标准包括:GB9691《食品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2《食品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3《食品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等8项;成型品卫生标准包括:GB9683《复合食品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12项。
树脂和成型品卫生标准包括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溶剂残留量、有机残留单体含量、脱色实验等卫生指标。根据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不同用途,分别采用相应的食品模拟物(水、4%乙酸、65%乙醇、正己烷)浸泡,然后测定包装材料中相关成分在这些模拟物中的迁移量。蒸发残渣,用来反映食品包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析出残渣、重金属、荧光性物质、残留毒素的可能性;高锰酸钾消耗量,用来反映材料中有机物质对水性食品的迁移情况;重金属主要包括铅、镉、锑、锗、钴、铬等;溶剂残留的检测项目是生产中使用的油墨、黏合剂、溶剂等成分,主要检测苯、甲苯及二甲苯等残留量的苯系物和乙醇、乙酸乙酯、丙酮、乙酸丁酯、异丙醇、丁酮、正丁醇等残留量的有害物质;有机残留单体包括原材料残留单体或材料裂解物,主要检测氯乙烯单体、乙醛、甲苯二胺、苯乙烯、游离甲醛、三聚氰胺等。 3 提升塑料食品包装安全的监管对策
尽管我国目前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体系逐渐完善,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 法规及标准方面
我国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实施以来,食品总体质量有所提高,但有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依然没有深入涉及,仅笼统地提及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现行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国家标准多达100项,可相关卫生标准大部分都是上世纪80年代末制定的。对食品塑料包装的监管还只是简单的检测蒸发残渣、高锰酸钾耗氧量和脱色实验等卫生指标,而对于残留单体、添加剂、溶剂、回收滥用等严重问题的工作还远远不够。产品制定标准总体上陈旧过时,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生产需要,与国际标准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对食品包装材料中可使用的加工助剂和禁用的有毒物质有规定,却欠缺对有害物质的安全性评价规定,对新型包装材料和加工助剂也缺乏有效的准入和管理机制。
欧美等发达国家历经上百年的努力,在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和法规方面已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法律体系。建议制标机构充分借鉴他们的经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方法,有效地消化和吸收,大胆摈弃陈旧的检测方法,加速对标准的修订和更新。
3.2 监督管理部门方面
国内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是防止劣质塑料类食品包装材料流入社会的重要保证。食品包装安全的监管效率主要由政府所设立的监管体制决定,目前我国的监管队伍有质检、工商、卫生、环保等几个部门。目前我国仍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对食品包装材料监管的预防性、持续性和规范性不强,往往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才进行暴雨般的突击检查。
推进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监管的关键是:明确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能权限,重新分工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和重叠之处,明确划分监管盲区。政府科学立法,各监管部门公正执法,加强塑料食品包装制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让那些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占领市场,淘汰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及原材料的生产监督,以确保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
3.3 检验机构方面
包装材料对食品起到必要的保护作用,必须具备安全稳定的卫生性能。通过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可打击不负责任的生产商,也可为政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检测项目随着行业发展的需求不断增加,新修订的指标限量要求越来越严格,这对检验机构仪器精度、检测人员素质、检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包装检测体系对强化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组织针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项目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另一方面,重视检验机构的实验室的技术力量,加大对食品包装检验机构的投入,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和其它硬件设施,有效增强食品包装体系中从生产到循环利用整个过程的监督。最后,组织检验人员开展国内外相关的技术法规的学习和交流互动,鼓励检验人员开发和深入研究食品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提升我国食品包装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水平。
3.4 社会监管方面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社会各方力量有责任共把安全关。目前,生产厂家对包装材料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绝大多数消费者只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缺乏溶剂、添加剂、重金属迁移、环境影响等安全知识。
政府可加强日常宣传与教育,宣传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使用的相关法规和有毒害食品包装物的危害。使生产企业重视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性,加强生产管理:严把原料关、控制添加剂用量、规范加工工艺、改善生产环境卫生条件;使消费者学会鉴别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了解正确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的常识。
结语
随着对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国塑料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也面临越来越高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的重视,增强对标准研制和科研投入,加大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和监管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包装安全意识,既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也能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高峡,张巍,刘伟丽等.食品接触材料[C].2010年全国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研讨会,2010,815-818.
[2]麦和皮热提·图尔荪.塑料食品包装的使用功能及其质量检验的分析[J].大家健康,2013,7(6):183.
[3]陈志锋,潘健伟,储晓刚等.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中有毒有害化学残留物及分析方法[J].食品与机械,2006, 22(2): 3-7.
[4]陈弋,程静,卢业举等.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现状和发展趋势[J].中国标准化,2009,12: 22-26.
[5]顾红庆.确保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J].国外塑料,2005,11(23): 28-34.
【关键词】塑料包装 食品安全 隐患 对策
中图分类号:TS207.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食品包装作为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食品安全有双重影响。一方面质量合格的包装材料具有阻气、阻水等功能,可对食品起到保鲜、保质以及延长货架寿命等作用;另一方面,食品包装材料直接与食品接触,其化学成分可能向食品迁移,如果迁移的量超过一定界限,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1]。
塑料具有质轻、易加工、成本低、装饰效果好等优点,由它制成的包装膜、袋、桶、箱、瓶、罐、复合材料等被广泛用于食品包装行业[2]。近年来频发的食品毒包装事件,使塑料食品包装安全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文综述了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塑料食品包装的标准体系,并针对现状提出相应建议,希望能促进我国食品塑料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1 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隐患
从理论上讲,塑料本身是无毒的。由于原料或生产工艺的问题,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塑料包装材料中有机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容易通过渗透、吸收、溶解等过程迁移进入接触的食品中。塑料食品包装中造成食品安全的有害物质来源主要有以下内容。
1.1 原料中未聚合的单体
塑料及其合成树脂是由小分子单体聚合而成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其中未聚合的游离单体大多有毒,甚至是致癌物。例如,聚氯乙烯树脂的单体氯乙烯有明显的致癌和致畸作用,它可引起人体四肢血管收缩而产生疼痛,可在肝脏中形成氧化氯乙烯,与DNA结合产生肿瘤[3];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中存在的游离甲醛有致癌性。当包装材料与食品接触,内部残留的单体、低聚物迁移至食品,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1.2 加工过程引入添加剂
为改良塑料包装材料的使用性能,人们在加工包装材料的过程中常加入添加剂,如增塑剂、稳定剂、润滑剂、抗静电剂、着色剂等。这些添加剂或者其降解物也存在向食品迁移溶出的问题。比如我国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它可改善成型加工时树脂的流动性,也可增强材料的柔韧性,可它与塑料高分子间结合力较低,极易迁移溶出到塑料包装的食品和水中。若它在人体内长期积累会损害内脏,干扰人体激素分泌,降低生育能力。
1.3 生产过程使用油墨和胶黏剂
几乎所有的食品包装都离不开印刷油墨,用以装饰产品外观和宣传企业信息。一直被公认为致癌物质的苯类,被广泛用于塑料印刷油墨的溶剂。印刷过程中未完全挥发的苯类物质残留在包装材料中,残留量越大更易渗透到食品中造成污染。复合包装材料中通常用的聚氨酯类黏合剂由多羟基化合物和芳香族异氰酸酯聚合而成,它带来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在蒸煮时会水解生成致癌的甲苯二胺。另外,油墨和胶黏剂中的铅、镉、汞、铬等重金属,在人体内难以代谢,对人体神经、内分泌系统及内脏产生危害,尤其会阻碍胎儿、婴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 [4]。
1.4 被污染的回收材料
按国家相关规定,食品包装材料需要达到食品级别,我国食品包装生产企业门槛低,大企业少,小企业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间常通过降低价格来占取市场份额,导致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较差。部分中小型企业,非法使用含有大量残留添加剂、重金属、病毒的回收塑料,并未完全处理干净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便投入生产。这些原材料生产得到的食品包装材料接触食品,对食品造成二次污染不可避免[5]。
2 我国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对食品包装的要求是:贮存、运输和装载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由此可见,食品包装材料作为食品相关产品,已被纳入食品安全的监管之下。2006年,我国公布的《关于对塑料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公告》中要求食品包装企业进行相应的检测认证,产品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并标上“QS”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或使用。近几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卫生部依据《食品卫生法》相继制定和更新了多项与食品塑料包装相关的法规和标准。GB 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便明确规定了我国食品包装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防老剂等有关胶黏剂、油墨、颜料等质量规格标准。
质量检测是防止不合格食品包装材料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环节,也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来源以减少经济损失。我国现有的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国家标准大致包含四大类型:第一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质量标准;第二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卫生标准;第三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检测标准;第四类是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管理与控制标准。目前我国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包括树脂卫生标准和成型品卫生标准。树脂卫生标准包括:GB9691《食品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2《食品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3《食品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等8项;成型品卫生标准包括:GB9683《复合食品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8《食品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12项。
树脂和成型品卫生标准包括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溶剂残留量、有机残留单体含量、脱色实验等卫生指标。根据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不同用途,分别采用相应的食品模拟物(水、4%乙酸、65%乙醇、正己烷)浸泡,然后测定包装材料中相关成分在这些模拟物中的迁移量。蒸发残渣,用来反映食品包装材料在使用过程中析出残渣、重金属、荧光性物质、残留毒素的可能性;高锰酸钾消耗量,用来反映材料中有机物质对水性食品的迁移情况;重金属主要包括铅、镉、锑、锗、钴、铬等;溶剂残留的检测项目是生产中使用的油墨、黏合剂、溶剂等成分,主要检测苯、甲苯及二甲苯等残留量的苯系物和乙醇、乙酸乙酯、丙酮、乙酸丁酯、异丙醇、丁酮、正丁醇等残留量的有害物质;有机残留单体包括原材料残留单体或材料裂解物,主要检测氯乙烯单体、乙醛、甲苯二胺、苯乙烯、游离甲醛、三聚氰胺等。 3 提升塑料食品包装安全的监管对策
尽管我国目前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体系逐渐完善,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3.1 法规及标准方面
我国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实施以来,食品总体质量有所提高,但有关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依然没有深入涉及,仅笼统地提及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现行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国家标准多达100项,可相关卫生标准大部分都是上世纪80年代末制定的。对食品塑料包装的监管还只是简单的检测蒸发残渣、高锰酸钾耗氧量和脱色实验等卫生指标,而对于残留单体、添加剂、溶剂、回收滥用等严重问题的工作还远远不够。产品制定标准总体上陈旧过时,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生产需要,与国际标准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对食品包装材料中可使用的加工助剂和禁用的有毒物质有规定,却欠缺对有害物质的安全性评价规定,对新型包装材料和加工助剂也缺乏有效的准入和管理机制。
欧美等发达国家历经上百年的努力,在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和法规方面已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和法律体系。建议制标机构充分借鉴他们的经验,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方法,有效地消化和吸收,大胆摈弃陈旧的检测方法,加速对标准的修订和更新。
3.2 监督管理部门方面
国内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是防止劣质塑料类食品包装材料流入社会的重要保证。食品包装安全的监管效率主要由政府所设立的监管体制决定,目前我国的监管队伍有质检、工商、卫生、环保等几个部门。目前我国仍缺乏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对食品包装材料监管的预防性、持续性和规范性不强,往往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才进行暴雨般的突击检查。
推进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监管的关键是:明确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能权限,重新分工监管职能存在交叉和重叠之处,明确划分监管盲区。政府科学立法,各监管部门公正执法,加强塑料食品包装制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让那些技术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占领市场,淘汰那些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及原材料的生产监督,以确保塑料食品包装的安全。
3.3 检验机构方面
包装材料对食品起到必要的保护作用,必须具备安全稳定的卫生性能。通过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可打击不负责任的生产商,也可为政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塑料食品包装材料的检测项目随着行业发展的需求不断增加,新修订的指标限量要求越来越严格,这对检验机构仪器精度、检测人员素质、检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
建立科学、统一的食品包装检测体系对强化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组织针对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项目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另一方面,重视检验机构的实验室的技术力量,加大对食品包装检验机构的投入,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检验人员和其它硬件设施,有效增强食品包装体系中从生产到循环利用整个过程的监督。最后,组织检验人员开展国内外相关的技术法规的学习和交流互动,鼓励检验人员开发和深入研究食品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提升我国食品包装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水平。
3.4 社会监管方面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社会各方力量有责任共把安全关。目前,生产厂家对包装材料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绝大多数消费者只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缺乏溶剂、添加剂、重金属迁移、环境影响等安全知识。
政府可加强日常宣传与教育,宣传食品包装材料生产、使用的相关法规和有毒害食品包装物的危害。使生产企业重视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性,加强生产管理:严把原料关、控制添加剂用量、规范加工工艺、改善生产环境卫生条件;使消费者学会鉴别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了解正确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的常识。
结语
随着对食品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国塑料食品包装的卫生安全也面临越来越高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卫生安全的重视,增强对标准研制和科研投入,加大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和监管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包装安全意识,既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也能有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参考文献
[1]高峡,张巍,刘伟丽等.食品接触材料[C].2010年全国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研讨会,2010,815-818.
[2]麦和皮热提·图尔荪.塑料食品包装的使用功能及其质量检验的分析[J].大家健康,2013,7(6):183.
[3]陈志锋,潘健伟,储晓刚等.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中有毒有害化学残留物及分析方法[J].食品与机械,2006, 22(2): 3-7.
[4]陈弋,程静,卢业举等.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性现状和发展趋势[J].中国标准化,2009,12: 22-26.
[5]顾红庆.确保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J].国外塑料,2005,11(23):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