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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理由:十八届三中全会廓清了国有经济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和存在的障碍以及产权改革、监管模式等敏感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国企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随后中央下发了对公报进行丰富和补充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决定》所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决定》肯定了国企多年来的改革发展成果,认为“国企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对国有经济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存在的障碍尤其是争论已久的产权改革、监管模式改革等敏感话题进行了直接回应。不少人认为,这样一份文件为“未来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打开了一扇天窗”。
《决定》共分60条,字字千钧。其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列为一条。
混合所有制的提法既概括和总结了我国目前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市场中高度融合的现状,也交汇出了第三种经济形态。国有经济实现形式有了突破,为下一阶段国企改革提供了广阔空间。
按照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与研究会会长宋志平的表述,“(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实际上,发展混合所有制,不仅有利于为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有利于国有企业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更好地以市场手段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人才、资金和活力缺乏的问题。因此,有央企老总判断称:“可能绝大多数竞争领域的国企,今后会走上混合所有制的道路。”
建立三级监管体制,是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在内的诸多人士呼吁多年的一个构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这一构想有望成为现实。
《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届时,央企数量可能大幅减少,国资委与投资公司的权限将会重新划分。国资委有望摆脱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的一身二任尴尬身份,专职进行国有资本监管,委托代理制度将更加清晰。
当国企取得更好的发展之后,如何让公众分享其发展成果是社会聚焦的老话题。这一次,《决定》提出到2020年国企上缴红利上升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规范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天经地义。但由于种种限制,国企远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有央企老总感叹:“董事会试点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半,职业经理人那一半是缺失的。”
《决定》的发布,弥补了这一缺失。对于“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国企管理者普遍有一种获得认可的欣喜。
对此,研究人士一致认为,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一定要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手段聘用、考核、奖惩、退出。“关键是退出机制。没有这个机制,就不是职业经理人。”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随后中央下发了对公报进行丰富和补充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决定》所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决定》肯定了国企多年来的改革发展成果,认为“国企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对国有经济发展中积累的问题、存在的障碍尤其是争论已久的产权改革、监管模式改革等敏感话题进行了直接回应。不少人认为,这样一份文件为“未来国有经济和国企改革打开了一扇天窗”。
《决定》共分60条,字字千钧。其中“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列为一条。
混合所有制的提法既概括和总结了我国目前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市场中高度融合的现状,也交汇出了第三种经济形态。国有经济实现形式有了突破,为下一阶段国企改革提供了广阔空间。
按照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与研究会会长宋志平的表述,“(发展混合所有制)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实际上,发展混合所有制,不仅有利于为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有利于国有企业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更好地以市场手段来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人才、资金和活力缺乏的问题。因此,有央企老总判断称:“可能绝大多数竞争领域的国企,今后会走上混合所有制的道路。”
建立三级监管体制,是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在内的诸多人士呼吁多年的一个构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这一构想有望成为现实。
《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届时,央企数量可能大幅减少,国资委与投资公司的权限将会重新划分。国资委有望摆脱身兼裁判员与教练员的一身二任尴尬身份,专职进行国有资本监管,委托代理制度将更加清晰。
当国企取得更好的发展之后,如何让公众分享其发展成果是社会聚焦的老话题。这一次,《决定》提出到2020年国企上缴红利上升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规范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董事会选聘职业经理人天经地义。但由于种种限制,国企远没有做到这一点。因此,有央企老总感叹:“董事会试点只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半,职业经理人那一半是缺失的。”
《决定》的发布,弥补了这一缺失。对于“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国企管理者普遍有一种获得认可的欣喜。
对此,研究人士一致认为,凡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一定要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手段聘用、考核、奖惩、退出。“关键是退出机制。没有这个机制,就不是职业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