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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传统的“总值贸易”核算方法存在严重的重复计算问题,本文采取Koopman提出的“GVC地位指数”,依据OECD-WTO联合发布的TIVA统计数据,计算分析了1995-2009年期间,中国服务业总体及各部门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分析结果表明:一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与其发达程度没有必然联系;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在1995-2009年期间呈现“Z”型;作为传统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建筑业GVC地位下降幅度明显,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商业服务业始终保持着相对较高的地位;金融业、其他服务业GVC地位有待提高。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GVC);国际分工;服务业GVC地位指数;增加值贸易(TIVA)
一、引言
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s)是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1 在不断深化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地区以及商品种类随之增加,中国的货物贸易得以迅速发展。不断发展的货物贸易极大程度上拉动了同货物进出口直接相关的服务贸易项目的发展,如国际运输、保险、结算服务等,中国的服务贸易随之迅速发展。如今,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贸易大国,在传统的总值贸易核算下,2009年我国进出口服务贸易总额位居世界第5,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位居世界第5,进口额位居第4。2 然而,作为服务贸易大国的中国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么?随着全球价值链的不断延伸,各经济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贸易往来中,以“总值贸易”为标准核算重复跨境的贸易流时,势必会表现出明显的重复计算问题。2009年,整体服务业的真实出口规模被高估了13.11%,其中其他服务贸易被高估了19.98%。这不仅导致了各国贸易平衡状况很大程度上的失真,而且严重扭曲了各参与者在国际分工中所获的利益。针对这一问题,2011年6月,时任WTO总干事的帕斯卡尔·拉米指出,“同传统国际贸易统计相比,‘增加值贸易’统计能更好地测度和反映全球贸易的新特征,是衡量世界贸易运行的一种更好方法”。3 2013年1月16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WTO联合发布了全球增加值贸易(Trade in Value Added - TiVA)统计数据库。本文依据该数据库的相关数据,以上述“增加值贸易”统计方法分析中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二、测算方法
2010年,Koopman et al.等提出了测算一国某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地位的具体指标——“GVC地位指数”。该指数是将一国某产业中间产品的进、出口额以对数形式进行比较,用公式表示为:
GVC position = ln(1+IVir/Eir)-ln(1+FVir/Eir)
(GVC position代表r国i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的地位;IVir代表r国i产业向其他国家出口的中间品贸易额;FVir代表r国i产业出口最终产品中包含的国外进口中间产品价值;Eir代表r国i产业以“增加值”统计的出口额。)
如果一国处于某产业GVC的“上游”环节,该国会以向其他国家出口中间品的方式参与GVC国际分工。那么其间接价值增加值(IVir)占总出口(Eir)的比例,就会高于国外价值增加值(FVir)占总出口(Eir)的比例;反之则反。因此GVC地位指数越大,该国该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就越高。
三、测算结果及分析
1、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的变化
纵向观察世界前10国家服务贸易总体GVC地位指数的变化,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2009年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世界排名前10的国家中既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又有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这说明,一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与其发达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2)1995年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排名世界第一,2000年地位指数上升到0.2667,但低于巴西位居世界第二,2005年地位指数大幅下降到0.1652,世界排名第八,2008、2009年地位有所回升,但与前5名国家仍有差距。这表明,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服务业在GVC国际分工中处于较高地位,进入21世纪后,地位指数一度大幅度下降,2005年才得以缓慢回升,仍未能恢复到原有水平。
(3)纵观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在1995-2009年期间的变化,大体上呈现出“Z”型。(见下图)
2、中国服务业内部各部门GVC地位指数的变化
横向观察中国服务业内部各部门GVC地位指数的变化,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的变化趋势与服务业总体相同,呈现“Z”型。建筑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在2000年较1995年有一个小幅度的提升,总体呈现出“L”型。商业服务部业在2008、2009年回升趋势明显,2009年GVC地位指数甚至超越了1995年,呈现出“V”型。
(2)1995-2009年期间,作为传统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建筑业GVC地位下降幅度明显,而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商业服务业始终保持着相对较高的地位。
3、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十国家与中国的比较
进一步将中国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与其他国家相比,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10名国家排行榜中,中国有三个部门上榜,分别是商业服务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以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其中,一直以来GVC地位相对较高的商业服务业排名第一,另外两部门分别排名第七和第十。
(2)除了进入世界前10排行榜的三个部门之外,1995年曾在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建筑业,2009年GVC地位降到了第14。以通信、计算机和信息、金融、保险、专利使用和特许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业同样排在世界第14位。而金融业的GVC地位指数排在第22位,与世界前10位的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3)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10名国家排行榜中,所有部门全部上榜的国家有意大利和南非,上榜五个部门的有澳大利亚和日本,上榜四个部门的国家有美国、英国、巴西以及阿根廷,相比之下,中国仅仅上榜三个部门。而上榜部门数超过中国的这些国家中,既有英美发达国家,又有巴西、阿根廷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又一次验证了一国服务业GVC地位与其发达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四、思考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迅速发展,2012年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我国服务贸易起步低,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尽管增速大,仍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从本文的研究中可以明显看出,其一,中国建筑业GVC地位指数在1995年排名世界第一,然而在1995-2009期间经历了相当大幅度的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服务贸易正处于由传统服务贸易向新兴服务贸易转化的进程中,这一转化顺应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中国想要成为贸易强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必然选择。其二,1995-2009年期间,中国商业服务业GVC地位指数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与我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未来的几年中,我国应继续保持商业服务业GVC地位上的优势,以商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整个服务贸易体系的快速发展。其三,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GVC地位指数相对较低,作为新兴服务贸易仍然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现阶段新兴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还不够大,在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方式下的限制仍然较多。国家政府应采取简化手续、降低壁垒等措施扩大其开放程度,促进新兴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
注释:
1.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官方网站:http://www.unido.org/
2. 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
3.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官网:http://www.iwep.org.cn/
参考文献
[1] 张志明. 增加值贸易视角下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再测度[J],当代经济研究2015年.
[2] 周升起. 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地再考察[J]. 国际贸易问题,2014年第2期.
[3] 孙秀丽. 中欧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15年1月,第31卷第1期.
[4] 唐姣美. 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及提升对策[J].对外经贸,2015年第1期.
[5] 张少军. 全球价值链下中国的对外贸易[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年第9期.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GVC);国际分工;服务业GVC地位指数;增加值贸易(TIVA)
一、引言
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s)是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1 在不断深化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地区以及商品种类随之增加,中国的货物贸易得以迅速发展。不断发展的货物贸易极大程度上拉动了同货物进出口直接相关的服务贸易项目的发展,如国际运输、保险、结算服务等,中国的服务贸易随之迅速发展。如今,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贸易大国,在传统的总值贸易核算下,2009年我国进出口服务贸易总额位居世界第5,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位居世界第5,进口额位居第4。2 然而,作为服务贸易大国的中国是一个服务贸易强国么?随着全球价值链的不断延伸,各经济体之间错综复杂的经济贸易往来中,以“总值贸易”为标准核算重复跨境的贸易流时,势必会表现出明显的重复计算问题。2009年,整体服务业的真实出口规模被高估了13.11%,其中其他服务贸易被高估了19.98%。这不仅导致了各国贸易平衡状况很大程度上的失真,而且严重扭曲了各参与者在国际分工中所获的利益。针对这一问题,2011年6月,时任WTO总干事的帕斯卡尔·拉米指出,“同传统国际贸易统计相比,‘增加值贸易’统计能更好地测度和反映全球贸易的新特征,是衡量世界贸易运行的一种更好方法”。3 2013年1月16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WTO联合发布了全球增加值贸易(Trade in Value Added - TiVA)统计数据库。本文依据该数据库的相关数据,以上述“增加值贸易”统计方法分析中国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二、测算方法
2010年,Koopman et al.等提出了测算一国某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地位的具体指标——“GVC地位指数”。该指数是将一国某产业中间产品的进、出口额以对数形式进行比较,用公式表示为:
GVC position = ln(1+IVir/Eir)-ln(1+FVir/Eir)
(GVC position代表r国i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的地位;IVir代表r国i产业向其他国家出口的中间品贸易额;FVir代表r国i产业出口最终产品中包含的国外进口中间产品价值;Eir代表r国i产业以“增加值”统计的出口额。)
如果一国处于某产业GVC的“上游”环节,该国会以向其他国家出口中间品的方式参与GVC国际分工。那么其间接价值增加值(IVir)占总出口(Eir)的比例,就会高于国外价值增加值(FVir)占总出口(Eir)的比例;反之则反。因此GVC地位指数越大,该国该产业在GVC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就越高。
三、测算结果及分析
1、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的变化
纵向观察世界前10国家服务贸易总体GVC地位指数的变化,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2009年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世界排名前10的国家中既有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又有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这说明,一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与其发达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2)1995年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排名世界第一,2000年地位指数上升到0.2667,但低于巴西位居世界第二,2005年地位指数大幅下降到0.1652,世界排名第八,2008、2009年地位有所回升,但与前5名国家仍有差距。这表明,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服务业在GVC国际分工中处于较高地位,进入21世纪后,地位指数一度大幅度下降,2005年才得以缓慢回升,仍未能恢复到原有水平。
(3)纵观中国服务业总体GVC地位指数在1995-2009年期间的变化,大体上呈现出“Z”型。(见下图)
2、中国服务业内部各部门GVC地位指数的变化
横向观察中国服务业内部各部门GVC地位指数的变化,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的变化趋势与服务业总体相同,呈现“Z”型。建筑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在2000年较1995年有一个小幅度的提升,总体呈现出“L”型。商业服务部业在2008、2009年回升趋势明显,2009年GVC地位指数甚至超越了1995年,呈现出“V”型。
(2)1995-2009年期间,作为传统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建筑业GVC地位下降幅度明显,而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典型代表的商业服务业始终保持着相对较高的地位。
3、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十国家与中国的比较
进一步将中国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与其他国家相比,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
(1)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10名国家排行榜中,中国有三个部门上榜,分别是商业服务业、运输仓储与邮政通信业以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业。其中,一直以来GVC地位相对较高的商业服务业排名第一,另外两部门分别排名第七和第十。
(2)除了进入世界前10排行榜的三个部门之外,1995年曾在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国建筑业,2009年GVC地位降到了第14。以通信、计算机和信息、金融、保险、专利使用和特许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业同样排在世界第14位。而金融业的GVC地位指数排在第22位,与世界前10位的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3)2009年服务业各部门GVC地位指数前10名国家排行榜中,所有部门全部上榜的国家有意大利和南非,上榜五个部门的有澳大利亚和日本,上榜四个部门的国家有美国、英国、巴西以及阿根廷,相比之下,中国仅仅上榜三个部门。而上榜部门数超过中国的这些国家中,既有英美发达国家,又有巴西、阿根廷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又一次验证了一国服务业GVC地位与其发达程度没有必然联系。
四、思考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对外贸易迅速发展,2012年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我国服务贸易起步低,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尽管增速大,仍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从本文的研究中可以明显看出,其一,中国建筑业GVC地位指数在1995年排名世界第一,然而在1995-2009期间经历了相当大幅度的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服务贸易正处于由传统服务贸易向新兴服务贸易转化的进程中,这一转化顺应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中国想要成为贸易强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必然选择。其二,1995-2009年期间,中国商业服务业GVC地位指数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并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这与我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未来的几年中,我国应继续保持商业服务业GVC地位上的优势,以商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整个服务贸易体系的快速发展。其三,金融业和其他服务业的GVC地位指数相对较低,作为新兴服务贸易仍然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现阶段新兴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还不够大,在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方式下的限制仍然较多。国家政府应采取简化手续、降低壁垒等措施扩大其开放程度,促进新兴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
注释:
1.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官方网站:http://www.unido.org/
2. 数据来源于中国商务部官网:http://www.mofcom.gov.cn/
3.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官网:http://www.iwep.org.cn/
参考文献
[1] 张志明. 增加值贸易视角下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再测度[J],当代经济研究2015年.
[2] 周升起. 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地再考察[J]. 国际贸易问题,2014年第2期.
[3] 孙秀丽. 中欧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15年1月,第31卷第1期.
[4] 唐姣美. 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及提升对策[J].对外经贸,2015年第1期.
[5] 张少军. 全球价值链下中国的对外贸易[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0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