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体现了全党的共同心声。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必将对更好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充分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主题,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令。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吹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冲锋号。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渐次展开、深度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四大主题都在党的全会上得到系统研究和全面部署。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正式颁布和施行,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特别是管党治党方面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自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就面临一些老大难问题,比如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如何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包括党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新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既用改革办法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难题,又在管党治党实践中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是在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新实践基础上的又一制度创新,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将有力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两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体现了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四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六中全会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主题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强调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正是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贯彻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去,靠严肃政治生活、靠加强党内监督、靠强化责任追究、靠选对人用好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是确立了全党的领导核心。值得指出的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正式确立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新提法,标志着新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正式确立。这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三是彰显了制度治党的决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要将党章细化为各种具体的纪律、准则、条例、法规等等制度性安排。如何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还是制度靠得住。党中央决定这次全会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两项党内法规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实践的开启,它的颁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正式的文本制度,赋予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正是要彰显制度治党的决心,对进一步解决治党不严问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两部党内法规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我们要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就要持之以恒,坚持一切从“严”,与时俱进,常抓不懈,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第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因此,从严治党一要坚持“常”,二要坚持“长”。既要常抓不懈,又要建立长效化机制,使从严治党形成常态化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议题,凸显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全面从严治党,须立体化发力,常态化着眼,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从严治党制度化,主要是指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在制度范围内活动,都只能按制度规范和制度程序办事,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其中包括党的体制制度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党的一切行为的制度化等。只有在制度上从严治党,特别是在“制度化”上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从严治党”,否则,“从严治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三,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就是持久抓、见长效,努力走出一抓紧就有效果、一放松就失效的怪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体制,必须抓长、长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戒“五位一体”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的自觉性;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解决领导干部有权任性和以权谋私问题;深化改革,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肃执纪,从严查处,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
(执笔:王世谊)
责任编辑:王 婷
一、充分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主题,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员令。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吹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冲锋号。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渐次展开、深度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四大主题都在党的全会上得到系统研究和全面部署。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正式颁布和施行,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建设,特别是管党治党方面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自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就面临一些老大难问题,比如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如何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包括党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新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项党内法规既用改革办法破解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难题,又在管党治党实践中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是在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新实践基础上的又一制度创新,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将有力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两项党内法规对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体现了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四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表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六中全会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主题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强调纪律严明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正是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贯彻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去,靠严肃政治生活、靠加强党内监督、靠强化责任追究、靠选对人用好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二是确立了全党的领导核心。值得指出的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首次提出,全党同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正式确立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新提法,标志着新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正式确立。这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
三是彰显了制度治党的决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要将党章细化为各种具体的纪律、准则、条例、法规等等制度性安排。如何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还是制度靠得住。党中央决定这次全会制定准则、修订条例,正是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一个重大安排。两项党内法规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实践的开启,它的颁布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正式的文本制度,赋予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正是要彰显制度治党的决心,对进一步解决治党不严问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两部党内法规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我们要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定性。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就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就要持之以恒,坚持一切从“严”,与时俱进,常抓不懈,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第一,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因此,从严治党一要坚持“常”,二要坚持“长”。既要常抓不懈,又要建立长效化机制,使从严治党形成常态化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议题,凸显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全面从严治党,须立体化发力,常态化着眼,才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第二,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从严治党制度化,主要是指党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在制度范围内活动,都只能按制度规范和制度程序办事,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其中包括党的体制制度化,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制度化,党的一切行为的制度化等。只有在制度上从严治党,特别是在“制度化”上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真正做到“从严治党”,否则,“从严治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三,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就是持久抓、见长效,努力走出一抓紧就有效果、一放松就失效的怪圈。完善全面从严治党长效化体制,必须抓长、长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戒“五位一体”的防治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的自觉性;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加强监督,制约权力,解决领导干部有权任性和以权谋私问题;深化改革,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肃执纪,从严查处,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
(执笔:王世谊)
责任编辑:王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