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连网上链接的合法性研究

来源 :互联网世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nbao0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信息共享,而实现信息共享的最重要手段就是链接,这种无边无际的链接就构成了“万维网”。链接引出的法律问题已具有普遍性,研究链接的法律问题已迫在眉睫。大体上,因链接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因链接而侵权;二是因链接而行政违法。本文对此进行全面研究。
  
  规制互联网的价值取向
  


  任何一国法律制度的建设,都与其本土资源(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习俗、社会心理、社会伦理等)密切相关。但在规制互联网方面就不是这么简单的着重考虑本土资源了。否则,不仅会影响本国在互联网方面的发展,使自己落伍于时代,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居于不利地位,也容易因此导致国际争端。例如,有消息称,最近,法国众院通过了一项“自由通讯法案”,规定凡在互联网申请注册网站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真名实姓,否则,政府有权不予受理登记,已经登记的,也将被取消合法资格。参院也将很快研究是否应当将这项在欧洲和美国都没有先例的法案付诸实施。此消息一出,顿时引起一片抗议声。批评者认为,政府这项举措将在全法国境内引发一场大规模的“网络移民”浪潮,生性不愿受到约束的法国网络精英们,为了保卫自己在虚拟世界中的自由权利,很可能将网站挪到没有颁布此类限制的邻国去,如此一来,势必对法国的信息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法国最大的自由网站公司Libertysurf则抗议说,政府的做法将招致公司的用户大幅度削减,并增加许多额外开销。毕竟网络“没有边界”,公民就地注册国外网站易如反掌,因此,除了把网民“赶出国”,自由通讯法案起不到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作用。可见,规制互联网不仅仅是一个“本国”法律制度的问题。
  互联网对社会生活而言,有什么本质属性呢?无非是两个:其一是信息载体;其二是交流工具。围绕这两大属性,互联网的功能不断拓展,触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实现其功能的形式随着电脑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也日新月异。因此,对互联网的规制除了应考虑本土资源外,还应深刻了解互联网的本质,以及地域性被弱化等特点,其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既要有利于信息的丰富和快捷,又要尽可能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实用性以及健康有益。
  2、既要保有资源共享的互联网理念,又要扼制不良信息的肆意传播。互联网从诞生之初开始,“资源共享”就是其主要理念,这一“初衷”始终不变。随着“万维”成为主要浏览方式后,相互链接成了“资源共享”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因此,苛求被链接内容的合法性、正当性,势必对互联网造成致命的打击,不利于互联网的发展,也不利于人们对互联网的利用。因此,对链接应采取宽容规则。
  3、既要坚持互联网“自由”的理念,又要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这方面在互联网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体现得尤为突出。
  
  链接被打开的常见形态
  
  所谓链接,就是在当前页面中,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的标记指令,通过资源统一定位符(URL)指向其它内容。设置一个链接,首先要知道被链接内容的地址。链接的对象可以是一个网站、网站中某个特定页面,甚至还可以是网页的某个特定成份,只要设链者知道该特定成份的网上地址。被链接内容的形式可以是文字、图片、声音或数据库等。
  链接的形式繁多,本文所指的链接是特指对他人网站内容的链接,不包括自己网站中的链接或同一页内容中的上下跳转链接,因为这些一般不会涉及与他方网站的互动关系。
  A. 在新开的窗口打开被链接的内容(target=“_blank”,也包括用javascript语言编写的链接形式)。又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A-a. 新开的浏览器窗口是完整的,窗口中有菜单、工具栏、地址栏、状态栏等,性质上和视觉上都完全脱离了原链接站点;
  A-b. 在新开的浏览器窗口中没有菜单、工具栏、地址栏、状态栏等,窗口大小通常不可变,在视觉上无法判断已链接到了他方网站上的内容,被链接的内容通常是他方网站上最底层的某个具体文件。
  B. 在当前窗口中打开被链接的内容。又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
  B-a. 如果链接的标记语言中没有标明打开的属性的话,则默认为在当前浏览器窗口打开被链接的内容(target=“_self”),其性质上和视觉上均脱离了原网站,进入了他方网站,地址栏中显示的是他方网站的网址。
  B-b. 在多帧结构中,被链接的内容在其中一帧中打开,浏览器地址栏中所显示的地址仍是原网址,在视觉上感觉仍在本网站内。另一种帧结构是在视觉上仍是一帧,没有窗口被分割的感觉,这是因为帧与帧之间的分割线设置成零(frameborder=“no”)或者只有两帧,其中一帧设置成零;这样虽然打开了他方网站的内容,但地址栏中仍显示原网址。如果在帧结构中,是按在新窗口打开被链接的内容,则回到了A的情形;如果是加了(target=“_parent”)属性,则是在当前窗口中的父窗口中显示,即脱离了原网站,完全显示他方网站的内容,地址栏中显示的是他方的网址。
  C. 链接地址形式为:URL?para1=expr1&para2=expr2...这种情况多用在运行服务器端CGI或脚本程序(即URL所指的程序)时,需要将一些参数取值传给程序,程序再将这些参数如para1、para2等的值分解出来,显示他方网站上的信息。例如:
  http://www.newshoo.com/url.asp?url=http://www.peopledaily.com.cn/GB/paper464/964/135225.html&newshoo=010052000070821809554100036738890737295151
  以上网址是在newshoo全球新闻搜索网上点击一条新闻后,打开一个新窗口,地址栏中所显示的地址,页面分上下两帧,上帧为newshoo的标志和广告条,下帧为人民日报网站上的一个底层页面,浏览器的标题头上仍标明是newshoo网站。实际上该网址分为三部分,前面是newshoo的网址,中间是人民日报某页面的网址,从“&”后指向newshoo的数据库中的某字段。如果把前后两部分删除,则完全显示人民日报网站的内容,窗口中将不再有newshoo的任何内容。
  D. 不是链接一个显示页面,而是链接一个可供下载的文件,如文件后缀为:.exe、.zip、.mp3、.doc等等。点击后会弹出下载框或通过关联而调出相应的下载工具软件,把文件下载存储在本地硬盘中。
  E. 有一种隐性链接,直接在Html文件中设定他方网站中某一成份的链接,在设链者的页面上以通常方式看不到,但在浏览该网页时,浏览器会去链接对象所在服务器自动获取所链接的内容,并显示在用户计算机屏幕上,与网页其他内容融为一体。通常设链者用这种隐性链接将他方网页上的图片“借用”过来,当用户访问设链者的网页时,该图片就象是网页的一个自然的组成部分。
  F. 链接的是一个邮箱地址,当点击链接时,自动打开在浏览器中设置的收发邮件软件,方便浏览者写邮件,无须再手动输入邮箱地址。
  
  因链接而侵权的分析
  
  这里的分析是建立在假定被链接的内容均享有自主版权,不再分析什么样的内容才享有版权及相关利益,以及假定其它不愿被链接的情形,且未经权利人同意而进行的链接,只研究链接的法律问题。
  判断因链接而侵权,应掌握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被链接的内容是他方网站上的内容。如果是自己网站中的内容,则可能涉及因复制、传播等而侵权,就不是因链接而侵权了。
  第二,普通网民以一般的注意和常识,不足以直观地识别出是他方网站上的内容,容易误认为就是该网站上的内容的,应认定侵权。
  第三,由本网站到他方网站只有一个层级的直接链接。这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其一,互联网以链接为主要属性,过于严格的链接责任,会扼杀互联网的活力和利用率;其二,从浏览的习惯上来看,二级以上链接被点击浏览的概率已相当低;其三,被链接的他方网站上再对第三方的链接、第三方再对第四方的链接……,如此层层链接,是本网站进行最初链接时主观上所不能控制的,由本网站承担侵权责任,已失去合理性。
  第四,必须具有主观故意,并且通常是直接故意;以放任态度的间接故意,只有在权利人提出异议或有关机关通知时,仍不予纠正的,才由间接故意转化为直接故意,而认定为侵权。此外,明知被链接的内容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情形的,而仍予以链接,也应认定为侵权。
  以上述的四个方面为主要判断标准,结合具体情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下面就一般的链接形态作出分析:
  1、A-a型链接:这是最标准的不构成侵权的链接。因为,被打开的新窗口是完整的,在该窗口中可对他方网站无碍地进行浏览。不会有人认为在该窗口中打开的内容还是原网站的内容,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亦是他方网站的地址。因此,应极力推荐这种链接,避免可能造成的侵权纠纷。
  2、A-b型链接:这是不完全的打开新窗口的链接,因为,新开的窗口中没有地址栏、浏览器菜单,甚至窗口不能放大或缩小,除了浏览显示出来的信息外,不能对其进行其它操作。这种链接模式在链接自己网站内容或特别需要告示浏览者什么时,亦经常采用。因此,直观上无法判断已链接到他方网站,极易认为是本网站的内容。应以侵权论。
  3、B-a型链接:虽然点击链接后未打开新窗口,被链接的内容在当前窗口中打开,但同时脱离了本网站,即本网站的内容完全不见了,显示的是他方网站的内容,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亦是他方网站的地址,浏览者即可对他方网站再进行其它浏览操作。这亦不构成侵权。
  4、B-b型链接:在多帧结构中(包括隐含帧),凡是在其中一帧中打开被链接的内容的,因其以一般注意力在视觉上不能或难以识别已链接了他方网站的内容,在页面整体上仍给人是在本网站的感觉,且在浏览器地址栏中仍显示本网站的地址,应认定为侵权。
  5、C型链接:这种链接虽然中间一段网址显示了他方的网址,但前后两段还是本网站的网址,并且,他方网站上的内容是在本网站的窗口中打开,标题头和其中一帧中显示的都是本网站的信息,普通网民以一般的注意力不足以直观识别出是显示了他方网站的内容,本网站也是通过程序的简单编辑就读取了他方网站上的内容,因此,仍应以侵权论。
  6、D型链接:这种类型的链接是“资源共享”思想的最原始、最直观的体现。通常,在这种指导思想下,是欢迎他人做链接的。因此,这种链接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较为适宜。第一,他方网站未特别申明禁止链接的,对其链接不构成侵权;第二,他方网站申明欢迎链接,但要求注明出处的,应尊重源网站的申明,按申明的要求进行链接;否则,视为侵权;第三,他方网站申明禁止链接的,未经同意而进行链接的,应以侵权论;第四,被链接的是.doc或其它经压缩的文本文件的,他方网站对这些文本文件拥有著作权的,按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判断;没有著作权的,或他方网站本身就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除非明知,否则,对其链接不应以侵权论。因为,设链者难以知晓其是否有著作权或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但经权利人催告后,设链者不予纠正的,应以侵权论。
  7、E型链接:这是非常典型的使用他方网站上的内容而未注明,给浏览者的感觉就是该网站上的内容。应以侵权论。
  8、F型链接:链接的是自己的邮箱,当然不构成侵权。但有两种情况则可能构成侵权,其一是恶意链接他人邮箱,目的是使网民向该邮箱大量地发邮件,具有骚扰性质;其二是邮箱地址输入错误,造成他人邮箱不断收到与己无关的邮件。前者具有主观故意,后者则是过失。所侵犯的是他人的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
  需要说明的几个相关问题:
  1、给链接加上注释,表明链接到他方网站,其注释方法大体有明、暗两种。明注释即在链接后直接注明链接到某地址,优点是直观,但占版面,影响版面美观。暗注释是通过html语言来实现的,当鼠标移动到链接字上时,就会出现一个小黄条提示,将title中定义的链接字显示出来。优点是不占版面,并可定义较多的链接字,缺点是直观性稍差,平时使用中很常见。笔者认为,无论是明注释,还是暗注释,实际都实现了注释的要求。因此,他方网站要求注明出处的,无论使用哪种注释方法,都应认为满足了他方网站的要求。
  2、对被链接的内容,设链者是否明知有违法性,是个最为复杂的问题,应当坚持进行个案分析。主要应注意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按正常人的判断能力,即可判断出被链接的内容具有违法性时,应推定为明知。比如,某人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说某女大学生从事暗娼活动,并公布电话号码等通讯方式。从内容上即可判断其违法性,更遑论消息的真实性了,如果对此页面进行链接,应认定链接违法并侵权。第二,权利人或有关机关已经通知设链者,被链接的内容是违法的或侵犯著作权,而仍不拆除链接的,应视为明知。第三,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以公告的形式作出声明,且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如若干天)是网络上的热门新闻或话题,设链者仍未拆除链接的,亦可推定为明知。
  3、不是对具体的某一具有违法性的内容进行链接,而是对含有违法性内容的网站进行链接,一般不应以侵权论。如,某网站中有几个文件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但主流内容合法,对这样的网站进行链接,不应以侵权论。但是,被链接的网站主流就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且按正常人的判断力足可判断的,或在做链接时的注释文字中就明确指明违法性内容的,应推定为明知而构成侵权。
  (未完待续)
其他文献
世纪之交的中国,Internet的应用和发展正迈向一个繁荣和务实的阶段。继红红火火的“政府上网工程”之后,形式更为看好的“企业上网工程”已经开始实施。早已吵得沸沸扬扬的“电子商务”已经以B2C和B2B的形式迅猛发展。所有这一切的继续发展,都离不开以银行为核心的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信息化建设。没有信息化、网络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作保障,一切基于网络交易的电子商务、电子贸易等都是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更为重要的
期刊
Foxmail是国人张小龙编写的一款电子邮件客户端软件,目前最新的版本为3.1。由于Foxmail具有体积小(安装版仅1.1MB)、收发邮件速度奇快(尤其是相对于Outlook Express而言)以及远程邮箱管理等优点,因而深受我国网友的喜爱。相信许多网友使用的Email软件都是Foxmail。下面向大家介绍三则Foxmail 3.1的使用技巧:    一、将Foxmail置为缺省Email客户
期刊
2000年12月18日,联想在北京召开了“不同的你 不同的联想1+1”冬季家用电脑新品发布会。发布会上,联想全面阐述了其对未来家用电脑发展趋势的看法,并展示了其面向2001年的6款家用电脑全线新品。  此次发布表明,联想将沿着深入发展因特网电脑和满足家用电脑个性化需求两个方向,分别为家庭用户和个人用户提供两大类产品,全面打造“互联的个性电脑”,帮助中国用户更好地实现因特网上新生活。发布会上,联想电
期刊
反病毒技术的发展    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反毒技术的发展,早期的防病毒卡亦象其它的计算机硬件卡(如汉字卡等)一样,逐步的衰落出市场,与此对应的,各种反病毒软件开始日益风行起来,并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逐步经历了好几代反病毒技术的发展。  第一代反病毒技术是采取单纯的病毒特征代码分析,将病毒从带毒文件中清除掉。这种方式可以准确地清除病毒,可靠性很高。后来病毒技术发展了,特别是加密和变形技术的运用,使得这
期刊
KILL for Windows NT是北京冠群金辰软件公司出品的KILL系列软件之一,是安装在NT/2000上的防毒软件,笔者这次拿到的为试用产品。    安装    KILL for Windows NT的安装极其简单,稍具有一点软件安装经验的人员均可顺利完成安装。在安装时有以下三个选项。  值得一提的是,KILL for Windows NT安装程序提供远程安装的功能,它能够通过网络在其它的
期刊
互联网公司一度风光无限,但是那些借“风险”之名,行“烧钱”之实的好日子已经过去了。当资本要求增值的时候,互联网公司必须尽快得到盈利。没有稳定而充足的收入来源,再多的资金也只能是延缓倒闭的到来。近日,本刊记者与笑傲江湖网站的CEO胡俊峰,新浪的CEO王志东在盈利前景这一话题做了交流。    胡俊峰的创业感悟    电子娱乐业目前在全球被认为是极有前景的一项产业。美国最大的娱乐软件商会组织IDSA公布
期刊
软件:浅显 易懂 实用    进入21世纪,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英语已逐渐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学会说一口流利地道的英语则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可是,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学英语已成为心中永远的痛。  但是现在,想学英语的人不用再为学好英语而发愁了。因为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多媒体英语教学软件可以迅速解决实际应用中遇到的英语问题,彻底解决学英语的烦恼。在创作思想上,英语教学软件需要充分研究目标
期刊
当TimBerners-Lee发明worldwideweb(WWW),MarcAndreessen和他的朋友推出浏览器的时候,他们改造了互联网。当今经济的飞速发展,又带动了互联网新技术的不断更新。尽管.com泡沫飞扬,但IT技术向整个社会的渗透始终不容忽视。Linux、ERP、IDC不只是个名词,我想更应该关注它们的实施。    Linux:自由与梦想的路很长    话题由2000年12月27日笔
期刊
11月15日,由国家信息中心、美商中经合集团、世界商讯机构组织的“北京之夜”新经济与中国未来发展高级论坛在美国拉斯维佳斯市举行。世纪之交,在全球IT厂商和风险投资商云集的COMDEX展览会期间,房维中先生在本次论坛上做了致辞,并阐述了对中国IT产业的观点。  他说,4月中旬以来,因美国高科技股市的深幅调整以及此后一些知名网站的倒闭,对于新经济的疑虑在一定程度上弥漫开来,甚至有些观点把新经济与传统经
期刊
华为是在3年前开始经营渠道体系的。那时候华为经过10年奋斗已经在电信领域竖起了自己的大旗。由于华为是一个靠技术能力而不是销售能力、凭借局用程控交换机起家的公司,所以以前根本不存在渠道和分销的问题。不过,随着1998年华为数据通信产品的面世,企业的产品线和销售对象都开始出现了变化。  而今,随着华为的Quidway8010接入服务器占到国内市场份额的70%,华为已一跃成为新兴的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此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