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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有其成功规律,归纳起来为16个字:求实择偶、明确约定、理性磨合、安全降落。
“求实”不是一层意思,而是四层意思。第一层是择偶者本人要对自己“求实”,自己既不是一朵鲜花,也不是没用处的豆腐渣,自己对再婚老伴是有价值的。第二层是对择偶对象要“求实”,不能要求对方十全十美,能相依相伴就行。第三层是对子女要“求实”,无论是多子女、少子女还是独生子女,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家庭和生活,能给点精神慰藉就足够,要求他们照料就是奢望了。第四层是对社会要“求实”,社会只能给予法律和政策关爱,具体的精神关怀、生活照料是做不到的,唯独再婚老伴才能相伴到老。
老年再婚的本质是什么?老年再婚就是夫妻共创人生第二春,耄年再婚就是夫妻相携到终年。所以我们说老年再婚的本质不是“婚”,而是“养”。如果说原配夫妻是居家夫妻养老的第一棒,再婚的老人就是居家夫妻养老的第二棒。
现在,人们的寿命延长了,丧偶后再婚的要求就出现了。大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近80岁,如果一方丧偶后不再婚,个人独身将有二三十年的时间。可见,老年丧偶后再婚也是寿命延长的要求。
再婚同样是先走的另一半的愿望。结发夫妻从年轻时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结下深厚的夫妻情谊。丢下伴侣走人,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从对伴侣的爱心、责任心出发,认为自己不能陪伴老伴了,心里对老伴的晚年生活放心不下,他(她)是希望有个人接下自己的责任,陪伴老伴走到生命的终点的。这是要走的人的内心愿望。
单身老人的子女们出于孝顺,也是希望老人再婚的。有些子女反对父母再婚,是因为财产问题没有约定清楚,父母就要稀里糊涂地再婚。只要财产问题约定清楚了,大多数子女是支持父母再婚的。这种再婚可以大大减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照料负担,对子女来说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哪有反对之理!
“求实”不是一层意思,而是四层意思。第一层是择偶者本人要对自己“求实”,自己既不是一朵鲜花,也不是没用处的豆腐渣,自己对再婚老伴是有价值的。第二层是对择偶对象要“求实”,不能要求对方十全十美,能相依相伴就行。第三层是对子女要“求实”,无论是多子女、少子女还是独生子女,他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家庭和生活,能给点精神慰藉就足够,要求他们照料就是奢望了。第四层是对社会要“求实”,社会只能给予法律和政策关爱,具体的精神关怀、生活照料是做不到的,唯独再婚老伴才能相伴到老。
老年再婚的本质是什么?老年再婚就是夫妻共创人生第二春,耄年再婚就是夫妻相携到终年。所以我们说老年再婚的本质不是“婚”,而是“养”。如果说原配夫妻是居家夫妻养老的第一棒,再婚的老人就是居家夫妻养老的第二棒。
现在,人们的寿命延长了,丧偶后再婚的要求就出现了。大城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近80岁,如果一方丧偶后不再婚,个人独身将有二三十年的时间。可见,老年丧偶后再婚也是寿命延长的要求。
再婚同样是先走的另一半的愿望。结发夫妻从年轻时结婚,共同生活了三十年、四十年、五十年,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结下深厚的夫妻情谊。丢下伴侣走人,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但从对伴侣的爱心、责任心出发,认为自己不能陪伴老伴了,心里对老伴的晚年生活放心不下,他(她)是希望有个人接下自己的责任,陪伴老伴走到生命的终点的。这是要走的人的内心愿望。
单身老人的子女们出于孝顺,也是希望老人再婚的。有些子女反对父母再婚,是因为财产问题没有约定清楚,父母就要稀里糊涂地再婚。只要财产问题约定清楚了,大多数子女是支持父母再婚的。这种再婚可以大大减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照料负担,对子女来说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哪有反对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