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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网络经济均已进入低潮,很多人开始对此进行反思。人们普遍认为,单纯以提供内容为生的网络公司难以盈利,已没有出路。网络公司与传统经济相结合,即水泥+鼠标才是网络经济的发展方向。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电子商务开始走红,尤其是B2B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传统企业纷纷以此作为契机,进入网络经济。但是,电子商务就一定能盈利吗?即使是在网络经济发展条件较为成熟的美国,不管是内容公司还是电子商务公司,不管是B2B还是B2C,都一样面临着困境。就连几乎与亚马逊齐名的美国电子商务的先驱“美国价值”,也于8月11日提出破产保护申请。所以,笔者认为:
一、 网络经济不是“注意力经济”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人还没有把握住网络经济的根本特征和真正的潜力之所在。换而言之,这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理念上的问题。前一阶段,IT业界普遍信奉这样一种观点: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美国学者哥尔德哈伯在《连线》杂志上发表了《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s)一文,阐释了他提出的“注意力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哥氏认为,所谓信息时代,实际上是信息过剩的时代,信息时代真正稀缺的资源是注意力。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是否比另一个人或另一个企业更富有,不能看其固定资产,而要看其潜在和已经占有的注意力资源,比如做广告就是在集中购买注意力,以求占有尽可能多的注意力。一时间,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是“眼球经济”的观念非常流行。国内外网络公司多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只考虑名声,只考虑访问量,在广告宣传和相关项目上注入了大量资金,以至有的网络公司二三个月的广告费投入就超过千万元,使财务收支出现严重赤字。上文所说的“美国价值”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它花在广告宣传和市场上以争取新客户的费用,远远高于其竞争对手。
说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仅仅涉及到表面现象。通过广告宣传或免费、赠送等方式以吸引注意力,耗费巨大而收益未必很大,是因为未曾抓住问题的实质,这是大多数网站亏损甚至倒闭的根源之所在。怎样才能持久吸引网民的注意力或眼球,怎样才能让网民心甘情愿地打开钱袋,才是问题的实质。广告宣传吸引注意力的效果,只是暂时的。即使网民今天被你吸引住了,但因为你提供的内容、服务或商品缺少吸引力,几次失望之后,他就会沮丧地离你而去,甚至永不回头。提倡“注意力经济”的人常常援引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为例,认为正是他们极高的知名度,才带来了很高的收入和巨大的商机。但是他们恰恰忽视了,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沉浮不定,绝大多数很快就被淘汰,只有极少数名实相符、顺应社会潮流的,才能保持长时期的星运高照。
二、 网络经济是娱乐经济
根据网络经济的本质特征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分析,网络经济应该是“娱乐经济”,这才是网络经济的灵魂之所在,这才是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最根本区别。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娱乐”是“使人快乐”或“快乐的活动”。影视巨星为什么能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们极高的知名度又来自何处?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他们给世人带来了巨大的快乐。同样,一家网络公司能否成功,能否赢利,不在于它提供的是内容还是产品和服务,关键在于能否“使人快乐”。当前很多网络公司的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不能“使人快乐”。根据调查,中国的网民多是15岁至30岁的年轻人,上网的动机多为聊天和玩游戏。成年人上网的,很多也是奔着游戏活动而来。网上丰富多彩的游戏项目,确实令人精神昂奋、沉迷忘返。这说明,在广大网民的心目中,网络经济其实就是娱乐经济。他们最感兴趣的,是互联网能带来在现实社会中难以享受到的快乐。
人的本性是寻求快乐。婴儿的第一声大哭,是喜极而哭,因为他来到了精彩之极的人世。从此的道路,便是追求快乐的人生道路。在整个童年期,人们充分体现了自己的本性;热爱玩耍和娱乐。不管是做游戏、玩玩具还是读书、说话、与人交往,对他们都是一回事,都是在娱乐。此后,人们逐渐融入社会,在多种因素的干扰下,追求快乐的本性开始被掩盖,甚至被埋没。人们更多地是痛苦和焦虑。但是,追求快乐的本性仍然通过各种方式蜿蜒曲折地表现了出来。而且,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人的这种本性所受到的束缚就越来越小。收入水平很低时,消费仅仅是为了温饱,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当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阶段,人们就会追求美味和鲜衣亮服,因为这会使人们感到快乐。人们还会追求一些能给人带来快乐的日用品,如电视。收入进一步上升,人们会追求一些娱乐活动,如旅游、听音乐、唱卡拉OK。这充分说明,在消费过程中,人们体现了追求快乐的个性。这种本性所受到的最大束缚,是收入上的限制。随着收入的上升,这种限制将会越来越小,人的追求快乐的本性将会暴露得越来充分。
网络技术为满足人们的快乐天性提供了最佳手段,这是传统经济所无法做到的:
第一, 互联网拥有最丰富的信息库,为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提供了广阔无限的空间。
第二, 互联网把远在天边的人聚集在虚拟空间,使很多志同道合者得以相互交流,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事。再加上共同磋商和探讨,有助于开发快乐的源泉。更何况让别人分享快乐,会使自己的快乐成倍地增长。
第三, 互联网把世界上所有的顶级厂商都汇聚在一起,让消费者任意选择和讨价还价。消费者既可以找到使自己满意的产品,又能付出使自己满意的价格。难道这不是消费者最大的快乐?
网络最初起源于军事通讯和学术研究之需,后来运用于以兴趣为目的虚拟社会。人们在网上聊天、讨论,十分投入。最初的网站没有商业用途,而且对商业用途嗤之以鼻。这不同得不引起我们深思:他们不计成本的投入,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答案是:为了快乐!上网漫游者为什么会乐此而不疲?答案是同样的:为了快乐。后来的经营网站者,恰好忘记了网络的最初用途,不是为了使上网者获取快乐,只是为了暂时吸引他们的注意!应该知道,要想长久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就得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快乐需要!
如果仍然抱着“注意力经济”或其他似是而非的观念,无论你采用什么商业运作模式,都难以盈利,都难以在网络经济中寻找到立足之地。
三、 怎样才能使顾客快乐?
怎样才能使网络经济体现出“娱乐经济”的本质?这要从网络经济的特征中去寻找。具体来说,它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虚拟性:充分利用网络经济的虚拟性特征,为网民提供现实生活中无法经历的事情、无法体验的感情。
2.模拟性: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可以对现实社会的各种活动进行模拟,这种模拟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人们充分享受到现实生活中无法体验到的快乐。游戏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如果借鉴游戏软件,对现实商店进行逼真的模拟,也有熙熙攘攘的人流,也有不绝于耳的嘈杂,也有一排排货架,也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也有面带微笑的服务员。这样,岂不使网上购物乐趣横生?进一步说,如果让网民也充当网上商店中的一个角色,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与服务员讨价还价,对衣服任意试穿,并可以在屏幕前看到穿上的效果,岂不让网上购物乐不可支?
3.创造性:由于网络经济的互联性、快捷性和全球性特征,新的思想和技术以极快的速度迅速传播。消费者今天看好某种新产品或新服务,但可能很快觉得它不再新鲜。因此,公司必须不断创新、抢占先机,才能对顾客产生持续的吸引力。只有时刻抓住新的社会潮流、社会心理及其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或服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4.便利性:人们需要节省时间,需要方便快捷的服务。从理论上说,网络经济本身具有快捷性的特征,它不但能在全球范围内快速传递大量信息,还能快速沟通买卖双方的思想,使一项交易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网上交易只占商品交易的很小一部分。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当前的网上交易,其便利性远不如网下交易,如上网速度慢、送货速度慢且常常出错、安全性差、支付系统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难辨信息真伪、改变消费习惯需付出转移成本,等等。要想成为成功的网络公司,在如何加强服务的便利性上大做文章。
5.个性化:在网络经济中,由于互动作用,公司易于了解消费者的个人偏好,可以借助于网络和计算机,适应个人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例如,Broad Vision可在网上向人们提供经过剪裁的个人报纸。只要说出你感兴趣的新闻的范围、类型和侧重点,以及对于版面投计或其他方面的基本要求,你就能得到一份充满个人色彩的、图文兼茂的报纸。戴尔公司也是如此。戴尔和供应伙伴共享设计数据库、技术、信息等资源,大大加快了新技术推向市场的速度,当客户提出订单后,戴尔公司能在36小时内按客户的个人要求装配好电脑,5天内把货送到客户手中。这些充分个性化的产品,凝聚了顾客的愿望和兴趣,激起了他们强烈的购买欲。
6.特色化:人们的兴趣和爱好各不相同,快乐的源泉也大有差别。因此,在网络经济中,瞄准市场中某类特定顾客,显示出公司自身的特色就显得格外重要。公司必须首先找出具有代表性的个人习惯、偏好和品味,据此生产出符合个人需要的产品。然后,公司找出同类型的大量潜在客户,把他们视作一个独立的群体,向他们出售产品(服务)。
7.精品化:网络经济具有全球性特征,网民可以在网上迅速搜索到有关产品的各种信息,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选择。因此,网络公司推出的产品应是价廉物美的,或具有地区性特点的精品,否则就不会有竞争力。
一、 网络经济不是“注意力经济”
笔者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很多人还没有把握住网络经济的根本特征和真正的潜力之所在。换而言之,这主要是观念上的问题、理念上的问题。前一阶段,IT业界普遍信奉这样一种观点: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美国学者哥尔德哈伯在《连线》杂志上发表了《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s)一文,阐释了他提出的“注意力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哥氏认为,所谓信息时代,实际上是信息过剩的时代,信息时代真正稀缺的资源是注意力。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是否比另一个人或另一个企业更富有,不能看其固定资产,而要看其潜在和已经占有的注意力资源,比如做广告就是在集中购买注意力,以求占有尽可能多的注意力。一时间,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是“眼球经济”的观念非常流行。国内外网络公司多以此作为理论依据,只考虑名声,只考虑访问量,在广告宣传和相关项目上注入了大量资金,以至有的网络公司二三个月的广告费投入就超过千万元,使财务收支出现严重赤字。上文所说的“美国价值”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它花在广告宣传和市场上以争取新客户的费用,远远高于其竞争对手。
说网络经济是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仅仅涉及到表面现象。通过广告宣传或免费、赠送等方式以吸引注意力,耗费巨大而收益未必很大,是因为未曾抓住问题的实质,这是大多数网站亏损甚至倒闭的根源之所在。怎样才能持久吸引网民的注意力或眼球,怎样才能让网民心甘情愿地打开钱袋,才是问题的实质。广告宣传吸引注意力的效果,只是暂时的。即使网民今天被你吸引住了,但因为你提供的内容、服务或商品缺少吸引力,几次失望之后,他就会沮丧地离你而去,甚至永不回头。提倡“注意力经济”的人常常援引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为例,认为正是他们极高的知名度,才带来了很高的收入和巨大的商机。但是他们恰恰忽视了,影视明星和体育明星沉浮不定,绝大多数很快就被淘汰,只有极少数名实相符、顺应社会潮流的,才能保持长时期的星运高照。
二、 网络经济是娱乐经济
根据网络经济的本质特征和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分析,网络经济应该是“娱乐经济”,这才是网络经济的灵魂之所在,这才是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最根本区别。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娱乐”是“使人快乐”或“快乐的活动”。影视巨星为什么能吸引众人的注意力,他们极高的知名度又来自何处?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他们给世人带来了巨大的快乐。同样,一家网络公司能否成功,能否赢利,不在于它提供的是内容还是产品和服务,关键在于能否“使人快乐”。当前很多网络公司的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不能“使人快乐”。根据调查,中国的网民多是15岁至30岁的年轻人,上网的动机多为聊天和玩游戏。成年人上网的,很多也是奔着游戏活动而来。网上丰富多彩的游戏项目,确实令人精神昂奋、沉迷忘返。这说明,在广大网民的心目中,网络经济其实就是娱乐经济。他们最感兴趣的,是互联网能带来在现实社会中难以享受到的快乐。
人的本性是寻求快乐。婴儿的第一声大哭,是喜极而哭,因为他来到了精彩之极的人世。从此的道路,便是追求快乐的人生道路。在整个童年期,人们充分体现了自己的本性;热爱玩耍和娱乐。不管是做游戏、玩玩具还是读书、说话、与人交往,对他们都是一回事,都是在娱乐。此后,人们逐渐融入社会,在多种因素的干扰下,追求快乐的本性开始被掩盖,甚至被埋没。人们更多地是痛苦和焦虑。但是,追求快乐的本性仍然通过各种方式蜿蜒曲折地表现了出来。而且,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人的这种本性所受到的束缚就越来越小。收入水平很低时,消费仅仅是为了温饱,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当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阶段,人们就会追求美味和鲜衣亮服,因为这会使人们感到快乐。人们还会追求一些能给人带来快乐的日用品,如电视。收入进一步上升,人们会追求一些娱乐活动,如旅游、听音乐、唱卡拉OK。这充分说明,在消费过程中,人们体现了追求快乐的个性。这种本性所受到的最大束缚,是收入上的限制。随着收入的上升,这种限制将会越来越小,人的追求快乐的本性将会暴露得越来充分。
网络技术为满足人们的快乐天性提供了最佳手段,这是传统经济所无法做到的:
第一, 互联网拥有最丰富的信息库,为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提供了广阔无限的空间。
第二, 互联网把远在天边的人聚集在虚拟空间,使很多志同道合者得以相互交流,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快乐的事。再加上共同磋商和探讨,有助于开发快乐的源泉。更何况让别人分享快乐,会使自己的快乐成倍地增长。
第三, 互联网把世界上所有的顶级厂商都汇聚在一起,让消费者任意选择和讨价还价。消费者既可以找到使自己满意的产品,又能付出使自己满意的价格。难道这不是消费者最大的快乐?
网络最初起源于军事通讯和学术研究之需,后来运用于以兴趣为目的虚拟社会。人们在网上聊天、讨论,十分投入。最初的网站没有商业用途,而且对商业用途嗤之以鼻。这不同得不引起我们深思:他们不计成本的投入,到底是为了什么目的?答案是:为了快乐!上网漫游者为什么会乐此而不疲?答案是同样的:为了快乐。后来的经营网站者,恰好忘记了网络的最初用途,不是为了使上网者获取快乐,只是为了暂时吸引他们的注意!应该知道,要想长久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就得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快乐需要!
如果仍然抱着“注意力经济”或其他似是而非的观念,无论你采用什么商业运作模式,都难以盈利,都难以在网络经济中寻找到立足之地。
三、 怎样才能使顾客快乐?
怎样才能使网络经济体现出“娱乐经济”的本质?这要从网络经济的特征中去寻找。具体来说,它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虚拟性:充分利用网络经济的虚拟性特征,为网民提供现实生活中无法经历的事情、无法体验的感情。
2.模拟性: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可以对现实社会的各种活动进行模拟,这种模拟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人们充分享受到现实生活中无法体验到的快乐。游戏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如果借鉴游戏软件,对现实商店进行逼真的模拟,也有熙熙攘攘的人流,也有不绝于耳的嘈杂,也有一排排货架,也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也有面带微笑的服务员。这样,岂不使网上购物乐趣横生?进一步说,如果让网民也充当网上商店中的一个角色,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与服务员讨价还价,对衣服任意试穿,并可以在屏幕前看到穿上的效果,岂不让网上购物乐不可支?
3.创造性:由于网络经济的互联性、快捷性和全球性特征,新的思想和技术以极快的速度迅速传播。消费者今天看好某种新产品或新服务,但可能很快觉得它不再新鲜。因此,公司必须不断创新、抢占先机,才能对顾客产生持续的吸引力。只有时刻抓住新的社会潮流、社会心理及其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或服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4.便利性:人们需要节省时间,需要方便快捷的服务。从理论上说,网络经济本身具有快捷性的特征,它不但能在全球范围内快速传递大量信息,还能快速沟通买卖双方的思想,使一项交易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网上交易只占商品交易的很小一部分。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当前的网上交易,其便利性远不如网下交易,如上网速度慢、送货速度慢且常常出错、安全性差、支付系统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难辨信息真伪、改变消费习惯需付出转移成本,等等。要想成为成功的网络公司,在如何加强服务的便利性上大做文章。
5.个性化:在网络经济中,由于互动作用,公司易于了解消费者的个人偏好,可以借助于网络和计算机,适应个人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例如,Broad Vision可在网上向人们提供经过剪裁的个人报纸。只要说出你感兴趣的新闻的范围、类型和侧重点,以及对于版面投计或其他方面的基本要求,你就能得到一份充满个人色彩的、图文兼茂的报纸。戴尔公司也是如此。戴尔和供应伙伴共享设计数据库、技术、信息等资源,大大加快了新技术推向市场的速度,当客户提出订单后,戴尔公司能在36小时内按客户的个人要求装配好电脑,5天内把货送到客户手中。这些充分个性化的产品,凝聚了顾客的愿望和兴趣,激起了他们强烈的购买欲。
6.特色化:人们的兴趣和爱好各不相同,快乐的源泉也大有差别。因此,在网络经济中,瞄准市场中某类特定顾客,显示出公司自身的特色就显得格外重要。公司必须首先找出具有代表性的个人习惯、偏好和品味,据此生产出符合个人需要的产品。然后,公司找出同类型的大量潜在客户,把他们视作一个独立的群体,向他们出售产品(服务)。
7.精品化:网络经济具有全球性特征,网民可以在网上迅速搜索到有关产品的各种信息,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选择。因此,网络公司推出的产品应是价廉物美的,或具有地区性特点的精品,否则就不会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