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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作为解决我国农业提升发展“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方式,关乎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发展中存在一定的弊端,制约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发展。本文就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探讨,旨为今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困境;策应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如何合理有效的深化改革,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畅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全符合新时期的要求。一是我国实行“三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工作在乡镇级地区,而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接受所在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又要接受上级农业部门的技术管理,这一定程度限制了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的工作开展,降低了其工作效率。二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行按专业设站多头管理的方式,各站所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各自实施,严重缺乏横向的沟通和联系,造成资源浪费,无法发挥整体优势。
2、运行机制不灵活
一是用人机制不完善。在用人方面制度不够规范,没有建立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制度,使得个别非专业人员从事该项工作,降低整体队伍素质。二是考评机制不健全。在现有考评内容上只注重乡镇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的考评,没有加入农民的实际评价,使得农技人员仅注重完成工作任务,忽略农技推广对农户的实效性。三是缺乏奖惩机制。在实际中作中缺少对其职务晋级、职称评定等的激励,也缺少对其的惩罚措施,从而难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队伍建设不稳定
一是农技人员专业匹配不佳,主要表现在乡镇两地的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匹配度较低,且均为达标,使得农技推广工作开展的实效性不足。二是农技推广人员学历偏低。在乡镇级的农技人员多为大中专学历,知识储备不足,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强,难以为农户提供与时俱进的技术服务。三是对农技人员的培训不足。对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方面的培训较少,对整体素质水平提升不利,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4、经费保障不充足
目前我国绝大数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难以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并且我国的整体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远低于发达国家,存在办公环境简陋、必备设备配备不足、交通设备配置不足、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甚少等现象,从而难以吸引高层次人员,也难以有效推广新技术、新理念,制约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对策
1、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
(1)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水利设施分布和政府财力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选择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等设置方式,也可以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人员。
(2)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各级农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县级派出到乡镇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
(3)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戶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2、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1)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可以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的方式。
(2)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推广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的连锁经营、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推广内容要全程化,既要搞好产前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资供应,又要搞好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加工、营销服务,通过服务领域的延伸,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要规范推广行为,制定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
3、加大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力度
(1)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
(2)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建立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遇到的问题。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可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投标。鼓励农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对他们创建经营性技术服务实体,可以优惠使用原乡镇推广机构闲置的经营场地,并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
4、切实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工作的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杜静,赵鹏.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问题及对策[J]. 乡村科技,2016(30):36.
[2] 骆柏辉.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调查与改革思路[J]. 南方农机,2019(12):45+70.
[2] 孙玲华. 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议[J]. 乡村科技,2019(15):2.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困境;策应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问题亟须解决,如何合理有效的深化改革,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一、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畅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建设不健全,不完全符合新时期的要求。一是我国实行“三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工作在乡镇级地区,而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接受所在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又要接受上级农业部门的技术管理,这一定程度限制了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的工作开展,降低了其工作效率。二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行按专业设站多头管理的方式,各站所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各自实施,严重缺乏横向的沟通和联系,造成资源浪费,无法发挥整体优势。
2、运行机制不灵活
一是用人机制不完善。在用人方面制度不够规范,没有建立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制度,使得个别非专业人员从事该项工作,降低整体队伍素质。二是考评机制不健全。在现有考评内容上只注重乡镇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的考评,没有加入农民的实际评价,使得农技人员仅注重完成工作任务,忽略农技推广对农户的实效性。三是缺乏奖惩机制。在实际中作中缺少对其职务晋级、职称评定等的激励,也缺少对其的惩罚措施,从而难以调动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队伍建设不稳定
一是农技人员专业匹配不佳,主要表现在乡镇两地的农技推广人员的专业匹配度较低,且均为达标,使得农技推广工作开展的实效性不足。二是农技推广人员学历偏低。在乡镇级的农技人员多为大中专学历,知识储备不足,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强,难以为农户提供与时俱进的技术服务。三是对农技人员的培训不足。对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技能提升方面的培训较少,对整体素质水平提升不利,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4、经费保障不充足
目前我国绝大数地区的农业技术推广难以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并且我国的整体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远低于发达国家,存在办公环境简陋、必备设备配备不足、交通设备配置不足、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甚少等现象,从而难以吸引高层次人员,也难以有效推广新技术、新理念,制约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对策
1、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
(1)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对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综合设置。各地可以根据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水利设施分布和政府财力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选择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整合的基础上综合设置、由县级向乡镇派出或跨乡镇设置区域站等设置方式,也可以由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乡镇派出农业技术人员。
(2)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各级农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县级派出到乡镇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人员和业务经费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乡镇政府的意见。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
(3)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用人机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推广队伍,人员的进、管、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戶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改革分配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落实对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切实搞好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
2、促进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1)放活经营性服务。积极稳妥地将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承担的农资供应、动物疾病诊疗以及产后加工、营销等服务分离出来,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可以采取政府订购服务的方式。
(2)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推广形式要多样化,积极探索科技大集、科技示范场、技物结合的连锁经营、多种形式的技术承包等推广形式。推广内容要全程化,既要搞好产前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资供应,又要搞好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加工、营销服务,通过服务领域的延伸,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要规范推广行为,制定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的行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自律机制。
3、加大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支持力度
(1)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财政对公益性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统筹规划,在整合现有资产设施的基础上,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条件。
(2)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建立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遇到的问题。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可实行招投标制,鼓励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组织、人员和有关企业公平参与投标。鼓励农业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对他们创建经营性技术服务实体,可以优惠使用原乡镇推广机构闲置的经营场地,并享受现行政策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
4、切实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工作的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
参考文献:
[1] 杜静,赵鹏.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问题及对策[J]. 乡村科技,2016(30):36.
[2] 骆柏辉.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调查与改革思路[J]. 南方农机,2019(12):45+70.
[2] 孙玲华. 新形势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议[J]. 乡村科技,201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