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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国家发改委印发《价格认定规定》后,价格认定工作作为一项行政确认职能相继列入了政府权责清单,但由于价格认定工作方法和手段落后,价格认定工作开展愈发困难。近日,东莞市发改局下发《东莞市价格认定方法技术规范》,彻底打破了这个瓶颈,以创新和正名的方式,将价格认定方式从以前仅有的4种增加到10种,并首次设立了市场价格法、行政审查法、行政证明法、行政鉴定法等行政确认的工作方法,在全国率先以行政确认方法开展价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