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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反腐倡廉教育是一种持续性的思想诱导活动,要重视导向引领,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提高教育效应。在教育安排上,注重润物效应和集束效应。在教育对象上,突出辐射效应和龙头效应。在教育功能上,体现保健效应和惊雷效应。要强化“四个结合”,在制度内容上,目标与职责相结合。在制度宣贯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在制度实施上,执行与考核相结合。在制度推进上,完善与创新相结合。在监督模式上,内部和外部监督并重。在监督环节上,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并重。在监督范围上,工作、生活、社交“三圈”并重。在监督考评上,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第三方评估并重。
[关键词]反腐倡廉教育 党员干部队伍 同业对标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25-01
党员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必须长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在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党员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取得长效。
一、重视导向引领,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常”、“长”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种持续性的思想诱导活动,是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过程。要重视导向引领,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提高教育效应。
在教育安排上,注重润物效应和集束效应。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一起抓,既要经常抓、抓经常,使教育长流水不断线,春风化雨,发挥渗透熏陶作用,突出润物效应;又要抓住某一主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强化教育,深化认识,解决问题,开展强势攻击,突出集束效应。围绕抓好经常性教育,年初要制定详细计划,明确相关活动配档,做到环环相扣,贯穿全年,使党员干部在浓厚的教育氛围中,持续不断地受到教育。在抓集中教育方面,可采取“集中教育月”活动等方式,突出主题,抓住重点,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传递正能量,引领新风尚,提高教育的感召力和震撼力。
在教育对象上,突出辐射效应和龙头效应。要克服“重下轻上”的不良做法,扩大教育覆盖面,把所有党员干部都纳入教育之中,消除教育盲区,发挥教育的整体辐射效应。在抓好面上普及教育的同时,还要重视加强对“一把手”的重点教育,发挥“一把手”教育的龙头效应,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大合唱”。
在教育功能上,体现保健效应和惊雷效应。党员干部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立足于“防病”,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党纪、道德”三条防线。当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倾向时,要着眼于“治病”,运用教育的疗救功能,及时诊治,对症下药,坚决根除,促其惊回首,猛震醒,使教育收到惊雷效应,防止小病积成大患、小错酿成大错。
二、加强过程管控,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常”、“长”机制
廉政制度建设是依法从严治企的必然要求,是防止、遏制腐败行为的根本途径和治本措施,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强化“四个结合”,加强过程管控,形成制度建设良性循环。
在制度内容上,目标与职责相结合。制度内容不仅要规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还要根据企业内部工作权限和职责分工的不同,明确界定“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从源头减少和避免制度自身的缺陷、漏洞等硬伤,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控制、可衡量。
在制度宣贯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要抓好学习宣传,指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制度的实施要求,理清按制度办事的主体程序,明确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的主干要素,准确把握制度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关联,使党员干部成为制度的“明白人”,确保制度的执行不偏离标准、不流于形式、不陷入机械。
在制度实施上,执行与考核相结合。实践证明,人越能管好制度,制度越能管好人。要结合同业对标动态管理,不断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让绩效考核延伸到制度执行的各个层面,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
在制度推进上,完善与创新相结合。要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作为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对必须坚持的要坚决执行,已经过时的要坚决废止,不完全适应的要全面进行调整、修订和完善,需要做出新规定的要认真落实责任部门。同时,要虚心学习和借鉴行业内外好的思路、好的做法,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制度的一体化、配套化水平,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立足风险防控,完善监督制约“常”、“长”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监督制约,是管住管好权力,确保权力在法规制度的框架下正确行使的有效措施。要立足风险防控,增加监督维度,丰富监督手段,做到“三个并重”:
在监督模式上,内部和外部监督并重。要畅通内外监督渠道,更大范围整合监督资源,更高层次优化监督资源配置,统筹调动多个积极性,形成管理职能部门对专业管理领域进行常态监督,监督职能部门、职工代表、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进行再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监督职能部门互相监督、共同监督的工作局面,使应该受到监督的事项、岗位和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在监督环节上,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并重。任前监督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上,把住干部思想素质关,防止“带病入岗”。任中监督不但要看业绩指标状况,还要看廉洁自律和抓班子、带队伍的成效;不但要进行组织考评,对“一把手”和掌控人、财、物的党员干部还要进行任中审计,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专题审计调查等相结合,防止“上岗生病”。离任监督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先审计后离任,防止“带病离岗”。
在监督范围上,工作、生活、社交“三圈”并重。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专题调研、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聘任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倾听群众对党员干部本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反映,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督促党员干部时刻警醒、严格自律。
在监督考评上,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第三方评估并重。建立监督领导机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被监督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考评体系,健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标准,综合考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业绩指标及被监督部门通过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情况,保障和促进监督工作持续改进。
作者简介:王洪涛1979年8月5日出生,男,汉族,籍贯山东省烟台市武宁镇,大学学历,现任烟台市牟平区供电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政工师,主要从事党务工和企业文化工作的研究。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烟台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牟平区美术家协会理事、牟平区摄影家协会理事。
[关键词]反腐倡廉教育 党员干部队伍 同业对标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325-01
党员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必须长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在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党员干部队伍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取得长效。
一、重视导向引领,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常”、“长”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一种持续性的思想诱导活动,是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改造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过程。要重视导向引领,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提高教育效应。
在教育安排上,注重润物效应和集束效应。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一起抓,既要经常抓、抓经常,使教育长流水不断线,春风化雨,发挥渗透熏陶作用,突出润物效应;又要抓住某一主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强化教育,深化认识,解决问题,开展强势攻击,突出集束效应。围绕抓好经常性教育,年初要制定详细计划,明确相关活动配档,做到环环相扣,贯穿全年,使党员干部在浓厚的教育氛围中,持续不断地受到教育。在抓集中教育方面,可采取“集中教育月”活动等方式,突出主题,抓住重点,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活动,传递正能量,引领新风尚,提高教育的感召力和震撼力。
在教育对象上,突出辐射效应和龙头效应。要克服“重下轻上”的不良做法,扩大教育覆盖面,把所有党员干部都纳入教育之中,消除教育盲区,发挥教育的整体辐射效应。在抓好面上普及教育的同时,还要重视加强对“一把手”的重点教育,发挥“一把手”教育的龙头效应,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大合唱”。
在教育功能上,体现保健效应和惊雷效应。党员干部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立足于“防病”,有针对性地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克服盲目心态和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党纪、道德”三条防线。当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倾向时,要着眼于“治病”,运用教育的疗救功能,及时诊治,对症下药,坚决根除,促其惊回首,猛震醒,使教育收到惊雷效应,防止小病积成大患、小错酿成大错。
二、加强过程管控,健全廉政制度建设“常”、“长”机制
廉政制度建设是依法从严治企的必然要求,是防止、遏制腐败行为的根本途径和治本措施,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强化“四个结合”,加强过程管控,形成制度建设良性循环。
在制度内容上,目标与职责相结合。制度内容不仅要规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还要根据企业内部工作权限和职责分工的不同,明确界定“谁该承担责任、在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从源头减少和避免制度自身的缺陷、漏洞等硬伤,确保制度可操作、可控制、可衡量。
在制度宣贯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要抓好学习宣传,指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制度的实施要求,理清按制度办事的主体程序,明确按制度进行责任追究的主干要素,准确把握制度之间的纵向衔接和横向关联,使党员干部成为制度的“明白人”,确保制度的执行不偏离标准、不流于形式、不陷入机械。
在制度实施上,执行与考核相结合。实践证明,人越能管好制度,制度越能管好人。要结合同业对标动态管理,不断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让绩效考核延伸到制度执行的各个层面,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执行力,确保制度出台一项,落实一项,见效一项。
在制度推进上,完善与创新相结合。要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作为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对必须坚持的要坚决执行,已经过时的要坚决废止,不完全适应的要全面进行调整、修订和完善,需要做出新规定的要认真落实责任部门。同时,要虚心学习和借鉴行业内外好的思路、好的做法,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制度的一体化、配套化水平,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三、立足风险防控,完善监督制约“常”、“长”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监督制约,是管住管好权力,确保权力在法规制度的框架下正确行使的有效措施。要立足风险防控,增加监督维度,丰富监督手段,做到“三个并重”:
在监督模式上,内部和外部监督并重。要畅通内外监督渠道,更大范围整合监督资源,更高层次优化监督资源配置,统筹调动多个积极性,形成管理职能部门对专业管理领域进行常态监督,监督职能部门、职工代表、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进行再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监督职能部门互相监督、共同监督的工作局面,使应该受到监督的事项、岗位和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在监督环节上,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并重。任前监督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上,把住干部思想素质关,防止“带病入岗”。任中监督不但要看业绩指标状况,还要看廉洁自律和抓班子、带队伍的成效;不但要进行组织考评,对“一把手”和掌控人、财、物的党员干部还要进行任中审计,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专题审计调查等相结合,防止“上岗生病”。离任监督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先审计后离任,防止“带病离岗”。
在监督范围上,工作、生活、社交“三圈”并重。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专题调研、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聘任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倾听群众对党员干部本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反映,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任职行为、生活行为和社交行为,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督促党员干部时刻警醒、严格自律。
在监督考评上,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第三方评估并重。建立监督领导机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被监督部门“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考评体系,健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标准,综合考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业绩指标及被监督部门通过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情况,保障和促进监督工作持续改进。
作者简介:王洪涛1979年8月5日出生,男,汉族,籍贯山东省烟台市武宁镇,大学学历,现任烟台市牟平区供电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政工师,主要从事党务工和企业文化工作的研究。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烟台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牟平区美术家协会理事、牟平区摄影家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