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灵活而富有弹性的非权力行政方式,为当今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普遍倚重。文章以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指导为例,从行政指导勃兴的原因、内涵、基本原则和程序四个方面进行比较。通过比较使我们认识到为完善我国大陆的行政指导制度,我们应遵循合法性原则、服从行政指导之任意性原则、比例原则、合目的原则以及合政策原则,同时应努力加强行政指导程序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的法律责任和监督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