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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区域性脑卒中综合性防治体系对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并发脑卒中的影响。
方法随机抽样选取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长沙市天心区的四个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共276例纳入为脑卒中综合性防治体系干预组(观察组),选择相邻社区脑卒中高危、未进行脑卒中综合性防治体系干预的患者288例为对照组(对照组),比较两组脑卒中高危人群脑卒中的发病率、病死率、病后的就诊时间、病后第一天神经功能缺损(NIHSS)评分、病后首次住院时间的差异。
结果观察组与对照组脑卒中高危人群3年观察期间脑卒中发病率[10.41%(28/269) vs 16.79%(47/280)]、病后就诊的时间[(10.13±4.56)h vs (13.28±4.49)h]、病后1 d的NIHSS评分[(7.19±2.25)分vs (9.36±2.68)分]、病后首次住院时间[(12.60±1.69)d vs (18.76±4.8)d]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病死率[3.57%(1/28) vs 6.38%(3/47)]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区域性脑卒中综合性防治体系在降低社区脑卒中高危人群并发脑卒中的发病率及病情严重程度、缩短病后就诊及首次住院时间方面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