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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員张翼博士在经过长期调查研究后,总结了中国婚姻的目前态势与变化趋势。张翼博士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集,归纳了目前中国婚姻的几大态势特征。
态势一:结婚的人越来越少,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张翼博士的研究表明,1992年是中国人口与婚姻状况的拐点。1992年以前,在人口基数增加的情况下,我国每年登记结婚的对数一直徘徊上升;1992年之后,中国从人口迅速增长期向人口静止期过渡,进入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口开始减少,使得我国的结婚登记对数趋于降低。1992年,我国的结婚登记对数为957.5万对,2005年降低到823.1万对,下降了约14%。
结婚又分初婚和再婚两种情况。1992年,我国初婚人数为1832.1万人,2005年只有1483万人,下降了近20%。与此同时,我国的离婚对数在20年间却几乎翻了两番一1985年只有45.8万对,2005年则达到了178.5万对。
“结婚对数的下降”与“离婚对数的上升”构成了鲜明的“剪刀差”,张翼认为,这说明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婚姻与家庭生活越来越不稳定了。当然,离婚者中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再婚,故再婚人数一直呈上升态势——1985年只有50.5万人,2005年为163.1万人,增加了两倍还多。
态势二:离婚率区域分布不平衡,经济发达未必离婚率高
虽然全国的离婚率在上升,但区域分布并不平衡。学术界普遍认为,离婚率与城市化程度成正相关。从四个直辖市的情况来看,以再婚人次占总结婚人次比重为衡量指标,上海的再婚比重达到了20%,也就是说,每100个结婚的人中20个是再婚;天津和北京的再婚比重均接近19%;而城市化程度不如京、津、沪的重庆,其再婚比重却超过了20%。张翼认为,这是很特殊的变化,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人口流动造成了离婚事件的高发。
张翼称,虽然经济发展、收入提高会影响社会的离婚率,但这一变化具有很强的滞后效应。比如,浙江、江苏、广东等省虽然经济增长迅猛,但离婚率的排位却比较靠后。
引人注目的是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的离婚问题,据统计,三省离婚对数与结媚对数之比均超过了40,这就意味着每当有100对新人结婚就有超过40对夫妻离婚。
态势三:初婚年龄推迟,农村男与城市女更难婚配
文章还发现,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近五年来,婚配期(20-39岁)未婚人口占该年龄段总人口数的百分比表现出非常显著的上升趋势,这说明,人们的初婚年龄比五年前大大的推迟了。
此外,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男性的未婚比率总大于女性。而且,在农业户口人口中,男性与女性的未婚比率相差更大。而导致农村未婚男性更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男性择偶的“下迁婚”特点。道理很简单,城市男在城里找不到配偶可以去农村找,这样就使农村女向城市婚姻流动,而农村男可以选择的农村女就大大减少,同时,城市女的婚姻市场也因为农村女的进入而受到了挤压。
态势四:丧偶率具有城乡差异,农村女性老人晚年更孤独
由于人口发展动因中女性生存优势的作用,使得各年龄段女性中丧偶人口的比重都高于男性。文章指出,虽然世界各国都存在这种现象,但中国人口的丧偶率还具有一个特点,就是城乡差异。
我国农村男性丧偶人口约占4%,城市男性只有约2%;农村女性丧偶人口约8%,城市女性约6%。可见,农村女性丧偶人口比重最高,特别是对于农村女性老人来说,高丧偶率会使她们的晚年更加孤独,抚养难度更大。
态势五:青少年人口性别比失衡,未来或造成男性“婚荒”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就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而迅速攀升。据统计,1981年,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2006年,这一数据上升到119.25,即每出生100个女孩,就有约120个男孩出生。
出生性别比的长期失衡,造成了20岁以下人口性别比的上升。文章预计,2010年前后,当“80后”、“90后”大量进入婚恋时期,人口性别失衡所引起的婚姻挤压问题将逐步显现。而且,女性“上迁婚”的婚配偏好则可能导致农村贫困男性大规模成为光棍。
态势一:结婚的人越来越少,离婚的人越来越多
张翼博士的研究表明,1992年是中国人口与婚姻状况的拐点。1992年以前,在人口基数增加的情况下,我国每年登记结婚的对数一直徘徊上升;1992年之后,中国从人口迅速增长期向人口静止期过渡,进入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口开始减少,使得我国的结婚登记对数趋于降低。1992年,我国的结婚登记对数为957.5万对,2005年降低到823.1万对,下降了约14%。
结婚又分初婚和再婚两种情况。1992年,我国初婚人数为1832.1万人,2005年只有1483万人,下降了近20%。与此同时,我国的离婚对数在20年间却几乎翻了两番一1985年只有45.8万对,2005年则达到了178.5万对。
“结婚对数的下降”与“离婚对数的上升”构成了鲜明的“剪刀差”,张翼认为,这说明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婚姻与家庭生活越来越不稳定了。当然,离婚者中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再婚,故再婚人数一直呈上升态势——1985年只有50.5万人,2005年为163.1万人,增加了两倍还多。
态势二:离婚率区域分布不平衡,经济发达未必离婚率高
虽然全国的离婚率在上升,但区域分布并不平衡。学术界普遍认为,离婚率与城市化程度成正相关。从四个直辖市的情况来看,以再婚人次占总结婚人次比重为衡量指标,上海的再婚比重达到了20%,也就是说,每100个结婚的人中20个是再婚;天津和北京的再婚比重均接近19%;而城市化程度不如京、津、沪的重庆,其再婚比重却超过了20%。张翼认为,这是很特殊的变化,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人口流动造成了离婚事件的高发。
张翼称,虽然经济发展、收入提高会影响社会的离婚率,但这一变化具有很强的滞后效应。比如,浙江、江苏、广东等省虽然经济增长迅猛,但离婚率的排位却比较靠后。
引人注目的是东北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的离婚问题,据统计,三省离婚对数与结媚对数之比均超过了40,这就意味着每当有100对新人结婚就有超过40对夫妻离婚。
态势三:初婚年龄推迟,农村男与城市女更难婚配
文章还发现,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近五年来,婚配期(20-39岁)未婚人口占该年龄段总人口数的百分比表现出非常显著的上升趋势,这说明,人们的初婚年龄比五年前大大的推迟了。
此外,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男性的未婚比率总大于女性。而且,在农业户口人口中,男性与女性的未婚比率相差更大。而导致农村未婚男性更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男性择偶的“下迁婚”特点。道理很简单,城市男在城里找不到配偶可以去农村找,这样就使农村女向城市婚姻流动,而农村男可以选择的农村女就大大减少,同时,城市女的婚姻市场也因为农村女的进入而受到了挤压。
态势四:丧偶率具有城乡差异,农村女性老人晚年更孤独
由于人口发展动因中女性生存优势的作用,使得各年龄段女性中丧偶人口的比重都高于男性。文章指出,虽然世界各国都存在这种现象,但中国人口的丧偶率还具有一个特点,就是城乡差异。
我国农村男性丧偶人口约占4%,城市男性只有约2%;农村女性丧偶人口约8%,城市女性约6%。可见,农村女性丧偶人口比重最高,特别是对于农村女性老人来说,高丧偶率会使她们的晚年更加孤独,抚养难度更大。
态势五:青少年人口性别比失衡,未来或造成男性“婚荒”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就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而迅速攀升。据统计,1981年,我国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2006年,这一数据上升到119.25,即每出生100个女孩,就有约120个男孩出生。
出生性别比的长期失衡,造成了20岁以下人口性别比的上升。文章预计,2010年前后,当“80后”、“90后”大量进入婚恋时期,人口性别失衡所引起的婚姻挤压问题将逐步显现。而且,女性“上迁婚”的婚配偏好则可能导致农村贫困男性大规模成为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