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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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21世纪的主力军,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与培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青少年犯罪特点;青少年犯罪预防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呈现在青少年面前的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但是很多青少年在生活中缺乏正确的引导,是非观、价值观混淆,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断发生。在这篇论文中,笔者将对青少年犯罪的成因,特征及预防对策作简要的介绍。
  一、青少年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是未来祖国的希望,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在不断的变化,这个的群体对社会的认识仍不成熟,原本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渐受到侵蚀,科技的发展在带来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正确的生活观念,青少年的社会观、人生观尚未形成,若无正确指引很容易走上误区,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经济发展负面效应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在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生活环境的影响。青少年受家庭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等等。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
  (三)社会不良文化氛围的影响。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四)社会法制教育滞后的影响。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工作已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在执行力度上还有欠缺,仍是多头管理出现问题互相推诿,执行者与被执行者之间严重脱节,青少年因自身能力欠缺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
  (五)青少年自身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自身的素质高低不同,抵御外在诱惑的能力有差别,若自身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让其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若自身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说他们特殊是因为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模仿、独断、叛逆心理悄然而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熏染,加上教育失当,青少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青少年犯罪的主体来看,多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从其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16-17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年龄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提前,在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下,青少年犯罪也不断趋向低龄。在城市,青少年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互联网,若没有家长、老师的正确引导,受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更容易,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易产生犯罪的心理与行为;在农村,因务工人员的外出,孩子无人看管,往往是有劣迹的青少年拉帮结伙,甚至‘拜把兄弟’,进行犯罪活动,甚至有预谋地进行团伙犯罪。这些青少年在经劳教之后,管理所派人把孩子送到村里或街道上,但根本找不到未成年人的亲人,只能暂时交给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的人,有些人因为无人管教再次走上犯罪之路。
  (二)青少年犯罪主观要件方面,犯罪故意明显并且手段残忍。同时,青少年的心理仍未发展成熟,对事物的看法也存在着欠缺,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采取暴力进行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多,手段日趋残忍,令人发指,手段的残忍性成为其行为的主要特征。另外,青少年犯罪一般没有事前的充分考虑和酝酿过程,没有预谋,而往往只要受到某种影响和刺激,一时冲动,就可能立即萌生犯意,突发犯罪,不计后果,从而酿成恶性犯罪。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他们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更容易产生连续性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客体看,多为侵犯财产型犯罪。财产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基础。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追求,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有所盛行,青少年的是非观念仍未完全形成,容易产生对金钱、物质的崇拜。当青少年在无法从亲人那得到金钱的满足后,就会想到其他极端的途径,具体包括杀人、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投毒、放火、强奸、盗窃、抢劫、敲诈勒索、诈骗、绑架等行为获得财物,而且作案所得财物大多用于吃喝、上网、玩游戏。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犯罪手段也向高级、智能化方向发展,由以往在校生违法犯罪多以语言威胁辅以轻微的暴力或撬门扭锁、翻墙钻窗等低级、简单的手段作案,转向利用手机、计算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进行犯罪开始显现。   (四)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团伙犯罪现象突出。由于青少年学生主观独立性较弱,有渴望交友、乐于群聚、向往集体的心理需求,他们喜欢聚集一起,因此一旦实施犯罪行为,往往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犯罪,出现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就在于此。另外,青少年受从众心里的支配较大,很多青少年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讲“江湖侠义”、“哥们义气”,只要有人提议就附和,盲目跟从,蹈入犯罪。
  (五)从青少年犯罪动机来看,一般青少年的犯罪动机比较单一,侵财案件多为非法占有,伤害案件多为出于哥们义气或行凶报复。犯罪的动机即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亦或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成年人犯罪的动机有贪财、好色、仇恨、报复或者极端的嫉妒等心理。而由于青少年心志还未完全成熟,故相对于成年人犯罪来说,青少年犯罪一般表现出比较单一的犯罪动机,一般由于其自身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敏锐等特点,而导致犯罪。
  另外青少年犯罪产生具有随意性和激发性,青少年团伙犯罪特征鲜明,形成容易,形式松散,随意性强,传染性强。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青少年一般比较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思想较为敏锐,所以青少年通常会由一时的好奇等而引发犯罪。青少年犯罪一般事前没有明确的作案目标或行动方向,犯罪动机的产生往往由于外界的诱因而临时起意。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预防青少年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对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建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本人对青少年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建议如下:
  1、家长应主动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等的学习,在潜移默化中引导青少年要自觉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遵纪守法,理智行事,做文明的、守法好公民。
  2、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环境,青少年孩子如有以下不良言行出现,如大吃大喝,出入娱乐场所,或大把花钱,或谈情说爱,或看淫秽录相,或接触毒品等违禁物品,家长就应高度重视。因为孩子的上述举动往往是出于好奇、逆反心理作怪,但他们毕竟处于一个行为变化的初期阶段,这时候如果教育引导得当,让孩子逐渐从不懂事变得懂事,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孩子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3、疏导是一项很富有科学性和细致性的工作,家长应与学校配合及时对孩子进行合理的疏导。打骂孩子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进行疏导。在孩子出现一些不良苗头时,教师家长应及时找其谈心,从谈话中了解孩子心里想些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种谈心不应是居高临下的,而应是像朋友一样互相理解,帮其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另外,老师、家长还应鼓励孩子们采用“情绪转移法”或“精神暗示法”,在情绪或心理出现波动的时候学会转移不良情绪或暗示自己要克制、镇定,从而达到疏导的目的。尽量多抽时间与孩子交流沟通,使孩子养成乐观开朗的性格,防止孩子走向孤僻。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引发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具体建议如下:
  1、学校应该加强道德教育。本人建议从孩子刚入学的阶段,因为这一阶段的孩子大约在五至十二岁左右,是人生的开始,好的开始是人生成功的一半,学校不应忽视。学校开始培养孩子的道德情操,就要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
  2、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本人建议从青少年约14岁左右开始(一般是刚升入初中),学校应该开设法制教育课,使孩子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之所以选择这个阶段,是因为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正处于迅速发育的阶段,心志也日趋成熟,是青少年成长中最关键的一个时期。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这个阶段给青少年开设法制课,即可以使他们对违法犯罪有一定了解产生威慑作用,又可以使其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对于高中和大学的建议是加强学校的保安措施。因为这段时期内,青少年的心志已经基本成熟,法制教育作用仍不可忽视,但其产生的效果已没有初中时期那么明显。这阶段主要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医生,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这样有利于青少年吐露自己的心事,找到发泄的渠道,揭开心里的症结,减小犯罪的几率。
  4、共建绿色校内环境。学校请求相关执法机关清理校园周围的网吧、录像厅和游戏厅,坚决扫清校园周围的污秽之地,保持校园文化的纯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这个过程中特别要争取公安机关的配合,在紧紧抓住严打整治不放的同时,坚持不懈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校园及周边治安整顿,把师生反映强烈、易反复的治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5、共建绿色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日益走进人们的生活,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更多,家长、学校、社会应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文明的网络环境,使他们从网络中学到的是知识,而不是色情与暴力、腐朽的思想以及封建的思想,这个健康文明的环境要靠社会各方面共同来建立。其中学校要发挥起教书育人的作用,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网络,建立文明上网的网络观。另外学校可建议公安设立校园法制网络服务站,开辟了一条与青少年及教师联系沟通的绿色渠道,师生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来咨询法律问题、反映社会问题、提供建议等。   (三)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主要建议如下:
  1、加强社会保障的作用,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偷、抢等。政府部门应积极采取政策、措施,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归巢”就业,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解决青少年无人照管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理念。对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做说服动员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回到学习重新学习。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避免务工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2、设置心理咨询机构。 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
  3、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结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据研究,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特别是农村),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设立警务宣传栏,采用漫画进行宣传,将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治安问题等向青少年及市民进行介绍,并给予解决方法,这是一种青少年易与接受的方式。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定期与青少年面对面的交流,向其介绍社会现状,教其自我保护的方法,回答孩子提出的问题,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
  4、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另外,媒体的舆论力量是不容忽视的,政府部门应动用媒体传递社会正能量,为孩子、为整个社会弘扬清新的社会风气,营造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使青少年耳濡目染懂法、守法、用法。
  总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配合,从而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大环境。从长远来看,把青少年犯罪预防与家庭、学校教育工作以及社会团体的作用相结合,是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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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江苏 盐城 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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