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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地区部分银行上调跨行取款手续费引发的争议,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日回应称,调整ATM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
瓜田李下的银行业协会作出如许回应并不令人意外。近年来,凡有此类纷争发生,银行及其代言人——银行业协会毫不例外地以不变应万变,反复宣称“合法合规”。但这并不能掩尽其马脚,因为所谓“合法合规”的“法”和“规”多有语焉不详之处,大量留白足以让金融机构跑马圈地,获取利润。
当下专门用以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的部门规章是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除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以及银监会、发改委“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上述规定中“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属于典型的“口袋条款”,按照不同标准,范围可大可小。2006年底,针对一度闹到对簿公堂的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事项,相关部门曾规定,“一个月内免费四次”,从这一规定看,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与之类似的跨行取款、小额存款等却又为何实行市场调节价?诸多疑问至今未见可信的解释。
因为规则不清,商业银行自然不会放过“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遁词。更有甚者,这种进退收放全凭自家意愿的特权并非银行专有。举目所见,在几乎所有企业垄断的市场中,譬如能源、通信、公用事业领域,所谓价格调整,往往只是垄断企业与监管机构间漫无边际的索取与安抚,作为弱势方的消费者则一次次沦为垄断巨头予取予夺的对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垄断企业恃宠而骄的必然结果是,翻阅那些公开上市的石油、通信乃至曾经长期亏损的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就会发现,利润惊人与效率低下“奇怪”但又“合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研究机构常常搞不清楚,某些中国企业的盈利能力究竟是高还是低。
当然,国有巨头有时也会陷无奈之境。譬如说,总额高达7.66万亿元、其中23%存在严重偿还风险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未必都是商业银行自主抉择的结果;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着意收缩房地产贷款恐怕也非商业银行内心所愿。
堤内时有管漏,堤外百般找补,这难道就是我们付出巨大成本所期待的国企改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怎么办?古语云:“扬汤止沸,不如去薪”。根本性的治理,还是要从培育充分的竞争市场以及完善规则着手。当然,作为体制性改革,这比跨行取款收费2元还是4元,难度实在高得太多。
瓜田李下的银行业协会作出如许回应并不令人意外。近年来,凡有此类纷争发生,银行及其代言人——银行业协会毫不例外地以不变应万变,反复宣称“合法合规”。但这并不能掩尽其马脚,因为所谓“合法合规”的“法”和“规”多有语焉不详之处,大量留白足以让金融机构跑马圈地,获取利润。
当下专门用以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的部门规章是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除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以及银监会、发改委“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上述规定中“根据对个人、企事业的影响程度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确定的商业银行服务项目”属于典型的“口袋条款”,按照不同标准,范围可大可小。2006年底,针对一度闹到对簿公堂的银行卡ATM跨行查询收费事项,相关部门曾规定,“一个月内免费四次”,从这一规定看,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与之类似的跨行取款、小额存款等却又为何实行市场调节价?诸多疑问至今未见可信的解释。
因为规则不清,商业银行自然不会放过“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的遁词。更有甚者,这种进退收放全凭自家意愿的特权并非银行专有。举目所见,在几乎所有企业垄断的市场中,譬如能源、通信、公用事业领域,所谓价格调整,往往只是垄断企业与监管机构间漫无边际的索取与安抚,作为弱势方的消费者则一次次沦为垄断巨头予取予夺的对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垄断企业恃宠而骄的必然结果是,翻阅那些公开上市的石油、通信乃至曾经长期亏损的金融企业的财务报表就会发现,利润惊人与效率低下“奇怪”但又“合理”地结合在一起,以至于研究机构常常搞不清楚,某些中国企业的盈利能力究竟是高还是低。
当然,国有巨头有时也会陷无奈之境。譬如说,总额高达7.66万亿元、其中23%存在严重偿还风险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未必都是商业银行自主抉择的结果;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着意收缩房地产贷款恐怕也非商业银行内心所愿。
堤内时有管漏,堤外百般找补,这难道就是我们付出巨大成本所期待的国企改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怎么办?古语云:“扬汤止沸,不如去薪”。根本性的治理,还是要从培育充分的竞争市场以及完善规则着手。当然,作为体制性改革,这比跨行取款收费2元还是4元,难度实在高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