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书香:您认为,在电子书时代,十万字的东西是没什么人有耐心读完的。可是kindle等手持阅读器其实还原了很多阅读体验,它并没有改变以往的阅读模式。您为什么觉得深度阅读成为不可能?
陈(颖青):我说的不容易读,指的是线上和线下的区别,如果机器是线上的,我觉得仍然是有困难的。像kindle那样的机器,它线上是直接连到amazon书店去下载书,读的时候虽然是线上,但因为它是专用的机器,你只能读书不能做别的事情。所以我的意思是,最大的差别不在于机器,而是阅读环境,是在线上阅读还是线下阅读。线上阅读会有很多的干扰,所以十万字的阅读对所有人来讲基本上都是很困难的。
书香:在说到台湾电子书平台存在的问题时,您说“台湾所有电子书平台,只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麻烦:没有书。没有够多、够新、够热门的书。这件事为什么无法解决?因为台湾仰赖翻译书惯了,而外国出版社原则上不授权电子书权利。”我的疑问是台湾本土作家的作品变成电子书的也很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同样的问题,在大陆也是存在的,就是有电子阅读器,但是却没有内容。
陈:amazon在2007年推出kindle的时候,它的广告词是所有《纽约时报》上的畅销书我都有电子版。中文世界做电子书平台的,没有哪一家敢提到“畅销书”这三个字。他们每一家都各有本领去挖掘一些名作家的作品,当然还有公共版权的书,但是基本上当当网、卓越网、台湾的博客来上榜的书,没有人敢说他们有电子书,连“畅销书”这三个字都不敢提。这个问题可以和我说“台湾所有电子书平台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没有人像google亚马逊那样下死功”一起来谈。
所谓的“下死功”我想描述一下。2007年amazon推出kindle,是硬体,还有kindle store是线上的书库。可是在更早之前它还做了一件事,在那之前它的线上书城过去只有 look inside。什么意思呢?就是一本书给你十来页的试读章节。可是2003年的时候,它把look inside变成 search inside,就是整本书可以全文检索。当然为了要安抚出版社amazon说虽然使用者可以全文检索,但是我秀给读者看的时候只让他看检索页面的前后几页,而不会让他们看整本书。它用这样的方式说服出版社,让他们把书授权给它。amazon那个时候做这件事情,就是直接把纸张书做电子扫描然后用光学辨识软体转换成关键字,以便于让使用者真的可以用关键词的方式去找内文。当它推出search inside,意思是说这些书他已经有电子档了。那是2003年的事情。他前前后后做这些事,累积了那么多年,才会在2007年kindle store上有那么多书可以让读者购买、下载。可是在这之前,amazon不敢说我要做电子书,所有这些书都是他它一本一本做出来的。google也一样,google book是跨过出版社跟图书馆合作,也是一本一本的扫描转化成电子文本。
可是中文世界有谁在做这件事?虽然google因为做这件事在版权上有些争议,可是至少在公共版权的书上是没有争议的。即使回到公共版权的书,两岸又有多少人在做?我看到所有两岸的电子书平台公共版权的书,都是你抄我我抄你,没有人认认真真地说,把《四库全书》像google那样向国外图书馆借来,几百万册一本一本地做出来。这就是没有人下死功夫。
书香:您知道大陆的超星图书馆吗?里面也有很多pdf档的图书。
陈:对google和amazon来说,光是扫描是不够的,它一定还要加光学辨识软体(OCR),变成可以检索的内文。那个才是电子化以后书有力量的地方。电子化是需要有检索,有查询的,当你变成电子文本的时候还要可以适应不同的阅读界面,在很多移动设置上面,比如说手机上,你看pdf档就很辛苦。所以到最后在阅读上,使用上是有困难的,它只是聊备一格,说,我这里有这些书。但是,有这些书目是不够的,对使用者而言,只能在线上阅读,线上阅读又碰到我刚才讲的困难。所有这些事情做得都不到位,他们说我这个有了那个有的,但是认真使用,很多细节,体贴读者的服务都不到位。
专用阅读器才是王道
书香:您如何看待像kindle这类手持阅读器对出版产业电子化的影响?
陈:看kindle重点不是那个机器,而是那个平台——kindle store,就是所谓的作者─(平台)─读者这个平台。对amazon来讲,两年来机器已经升级了许多个版本,价钱也变得越来越便宜,全世界竞争对手也非常多,不同的厂商有不同的竞争方式。这些硬体对所有的内容供应商而言,实际上不能叫做竞争对手,amazon的发行平台才是竞争对手。
这个平台是一个新事物。过去amazon在卖纸张书的时候它是销售渠道,但在电子书时代,它不单只是销售渠道而是出版渠道。几个月前,美国有一个手上握有700个作者的经纪公司把手上所有的绝版书跟amazon谈做电子书,传统出版社知道这个消息后都非常紧张,于是就有人跟这家经纪公司谈判,表示即使是绝版书也不应该跳开出版社直接在amazon的电子平台上上架销售。这个意思是说,amazon绝不是很单纯的卖电子书的平台而已,它已经是一个很强的出版销售平台。事实上已经很多的个人作者直接在上面出书。一般作者和出版社签约的拆账比例是25%:75%。而amazon最新条款是70%:30%,卖十块钱amazon收3块钱,作者收7块钱。所有的作者回头一想,我到底是要拿25%还是拿70%?如果我是作者,我也会想要去拿那个70%。
所以对产业的冲击,机器并不是重点,而是他们所产生的平台。平台对产业的变动产生很大的影响。慢慢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平台在做类似的事情,这是挡不住的。
书香:Ipad的热销,对于出版产业又有怎样的影响呢?
陈:Ipad很妙,它这样的机器很丰富,你会发现上面有越来越多互动型的、游戏型、vidoe、电视节目,各种影像的东西都上来了,虽然它也有ibooks,但是在这样的机器上,生产者会往那些营业产值比较高的功能去靠,而我们都知道书的产值根本比不上游戏的产值。
当一台机器什么都可以做的时候,会有更多的厂商去做那些产值比较高的事情,在上面产值最小的事情是会被边缘化的。虽然ipad在推出的时候,ibooks是它很重要的一个宣传的亮点,可是现在,你会发现大家强调的东西不再是ibooks,而是杂志、游戏、互动、声光等更有画面的东西。
所以最后读书这件事可能还是会回到那些专用的机器上。那些专用机器不需要那么多的声光效果。做电子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要加入很多的声光效果,其实不然。我们以金庸小说为例,金庸小说改编成那么多电视剧、游戏、电影,你读文字版的时候得到的享受和娱乐与看电影、电视时得到享受和娱乐,哪个效益更高?大部分人会说,还是读文字版本的时候比较高。我的意思是说,做电子书,并不是说你在纸本书上加入声光、互动、娱乐,它的价值就会提高。不会,有的时候加了反而会更糟糕。纸本有纸本的魅力,加得不好它的魅力反而会丧失。
所以纯文字的作品在比较单纯的专用机器会有比较好的阅读体验。如果是配置更复杂的装置,比起拿那么复杂的装置看很单纯、静态的书,会有更多人宁可在那个机器上玩游戏。
书香:所以您认为,在未来数位出版时代,会是用专用的机器来阅读书籍的状态?
陈:是的。因为核心问题是能不能让我们专心。所有多功能体验的机器都没有办法给你提供一个东西,叫做专注——kindle可以维持线下阅读的专注性,让我很惊奇。所以重点就是说,我们看书的时候需要专注,以前纸本书的时候,它可能让你很专注地阅读。现在回归到某种专用的机器,它没有那么多的功能,还是可以让你回归到专注的状态。可是到了上线的环境就不一样了。如果一个机器在阅读的时候没有办法让你专注的话,你会用它去做别的事情。他会让你的阅读时间变少,再也没有办法去阅读十万字的书,阅读会变成碎片化。
维持开放性,才是最后的胜者
书香:汉王听到您这个说法应该会很高兴。他们是做阅读器的厂商,不过现在也开始在台湾抢内容了,而且条件优厚。您如何看待汉王现在在做的事情?
陈:(笑)现在做硬体的厂商都明白机器不是重点,没有人会买一台机器一年到头就看那几本书。做平台的厂商也明白了这个事情。对汉王来说,它现在着力于让自己的商城里面有更多的书。可是我的看法是,对使用者来说,短期内他可能会关注这台机器上到底有多少书可以看。可是长期,他会比,如果我买了这个阅读器可以看到谁的书?
短期是比数量,长期是比开放性。可是现在每一家做机器的厂商心里想的都是数量而不是开放性。amazon有自己的规格,迫于它在产业中的地位,大家都要把书转化为它适用的规格,在它那边上架,以便接触到最多的读者。长期的话事情是不可能继续这样存在的。人心都是这样的,甲机器宣称说有一百万种书,可是我会觉得乙机器也不错,因为J·K·罗琳的书甲机器没有但是乙机器有,虽然乙机器上可能只有七种书。作为消费者来说,他会觉得虽然我用的机器没有一个专属的线上书城,但是可以连上所有的书城,这才是他想要的。
所以维持开放性的厂商——每一个平台上的书,都可以看的机器,最后一定是占有优势的,它胜过手上有多少万种书的那种机器。
书香:有人说庞大的用户人群、完善的结算体系、海量的内容资源,使盛大文学成为唯一能快速复制亚马逊“内容+终端”模式的中国企业。您觉得盛大可能成为中文世界的amazon吗?
陈:盛大当然很了不起,但是我觉得问题不是说它的海量内容,每天可以增加多少内容,这个事情很重要,但是如果它的基本特色还是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在整个出版产业里面也不是市场份额最大的部分,盛大可能在网络文学里面市场份额是最高的,但是如果放到整个出版产业里面则不是这样,现在的读者并不是单纯看网络文学就会满足的——是很难变成整个行业的主导者。书作为一部作品这个概念,当你是网络文学的时候,作者每天更新,读者热烈追捧,一路跟,这种模式在纸张时代就是报纸上的连载,在没有报纸的时代就是传统的说书。这是非常古老的发表模式。事实上书的模式跟这个的模式是不太一样。
前一段时间,amazon推出kindle singles,“呼吁广大作家、思想家、科学家、商业领袖、历史学家、政治家和出版人”上传自己的作品,表达他们的观点,不受篇幅的限制。amazon会大力地促销这个计划。这是一个很敏锐的,对于书这种媒体的思考,它明白书跟文章的区别,它找出电子书很棒的核心,而且开放地去邀请作者。amazon根本不打算只是卖书,而是做出版,它要去定义什么是电子书这件事情。长度算什么标准?现在长度在1万字到3万字的书(大概30到90页)也可以是一本书。
我觉得对盛大而言,应该更关切去考虑什么叫一本书的概念,它过去的营运模式跟一本书这个概念是没有太密切的关系,结集出书虽然也是书,但并不是出版的主流。恐怕kindle singles是可以给他们启发。
自由复制是数位化时代的特色
书香:您曾经说过“数字时代的出版业,应该建立在自由复制文本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限制复制的基础上。只有充分利用数字环境低成本复制力的商业模式,才算是原生在数字时代的产业,才会在数字时代具备最大的竞争力。”只有把“低廉的复制成本”当成建立产业的动力,这样的营运模式才可能在数位时间长久持续,这个该怎么理解?
陈:这个问题比较微妙,我想从音乐产业来说。音乐产业从2000年开始就遭遇出版产业现在面对的问题,它们已经实践了十年。早期音乐下载都有DRM的,apple说服了唱片厂商上去掉DRM,现在下载的音乐都没有DRM的限制。唱片公司为什么愿意这么做?原因是很简单,这是一种动力,他们花了十年时间发现下载、复制音乐,在推广歌手上面有好处。它的好处是新歌手、新专辑的知名度大大增,歌手很容易累积歌迷,有了歌迷之后你做其他事情才有基础。如果你单看CD、单曲所产生的利润确实比十年前小,而且小很多,但整个音乐产业的产值反而比以前扩大了很多。因为整个音乐产业的结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的结构里,CD、单曲并不是它最主要的盈利模式,而是其他的。我听到一个消息,去年“纵贯线”在北中南的50场演唱会的票房收入是43亿新台币。这个团队一年累积的产值,就超过两年前整个台湾实际销售唱片的营业额。
歌手的获利是因为有歌迷,而累积歌迷最好的方法,是由歌迷自己去扩散音乐,这个就是我所谓的“建立在自由复制文本的基础上”。音乐产业花了十年才明白这个事情。出版产业现在应该要思考如何利用自由复制来呈现商业模式,而不是用限制复制,限制复制是纸张书时代的商业模式。数位时代一定要把复制不花钱这件事放出来,这样你的生意才能在数位时代做出来。这是这个时代的特色。
书香:您说音乐界有了歌迷做很多事情就有基础,比如开演唱会卖周边产品等等。可是出版产业比较少产生周边产品,不是吗?而且音乐的话,你可以在线听,用手机听,再去听演唱会,可是书的话很少可以看好多次吧?所以书和歌曲其实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不是吗?
陈:那可能不见得是用“外围商品”的形式完成收益。对作者而言,最重要的收益可能是来自(作者这个品牌的)品牌价值,塑造了品牌以后,这个作者做任何事情就都会有收益,所以韩寒可以写博客,可以出小说,可以办杂志,可以做代言……
品牌价值这么大的作者确实不多,但小品牌然是有威力的,我不太喜欢标榜自己,但在品牌的效应上,即使像我这样只专注在非常小的领域的作者,我也会接到大量采访、约稿、演讲、评审,或者像月底要去首尔的演讲,所有行程费用由对方支出。作者一旦建立了专业领域的品牌价值,那个品牌就有了力量,可以做很多事。即使回到最原始,只卖纸张书,也会是可观的收益,但现在作者可以做的事情远远不只卖纸张。
陈(颖青):我说的不容易读,指的是线上和线下的区别,如果机器是线上的,我觉得仍然是有困难的。像kindle那样的机器,它线上是直接连到amazon书店去下载书,读的时候虽然是线上,但因为它是专用的机器,你只能读书不能做别的事情。所以我的意思是,最大的差别不在于机器,而是阅读环境,是在线上阅读还是线下阅读。线上阅读会有很多的干扰,所以十万字的阅读对所有人来讲基本上都是很困难的。
书香:在说到台湾电子书平台存在的问题时,您说“台湾所有电子书平台,只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麻烦:没有书。没有够多、够新、够热门的书。这件事为什么无法解决?因为台湾仰赖翻译书惯了,而外国出版社原则上不授权电子书权利。”我的疑问是台湾本土作家的作品变成电子书的也很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同样的问题,在大陆也是存在的,就是有电子阅读器,但是却没有内容。
陈:amazon在2007年推出kindle的时候,它的广告词是所有《纽约时报》上的畅销书我都有电子版。中文世界做电子书平台的,没有哪一家敢提到“畅销书”这三个字。他们每一家都各有本领去挖掘一些名作家的作品,当然还有公共版权的书,但是基本上当当网、卓越网、台湾的博客来上榜的书,没有人敢说他们有电子书,连“畅销书”这三个字都不敢提。这个问题可以和我说“台湾所有电子书平台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没有人像google亚马逊那样下死功”一起来谈。
所谓的“下死功”我想描述一下。2007年amazon推出kindle,是硬体,还有kindle store是线上的书库。可是在更早之前它还做了一件事,在那之前它的线上书城过去只有 look inside。什么意思呢?就是一本书给你十来页的试读章节。可是2003年的时候,它把look inside变成 search inside,就是整本书可以全文检索。当然为了要安抚出版社amazon说虽然使用者可以全文检索,但是我秀给读者看的时候只让他看检索页面的前后几页,而不会让他们看整本书。它用这样的方式说服出版社,让他们把书授权给它。amazon那个时候做这件事情,就是直接把纸张书做电子扫描然后用光学辨识软体转换成关键字,以便于让使用者真的可以用关键词的方式去找内文。当它推出search inside,意思是说这些书他已经有电子档了。那是2003年的事情。他前前后后做这些事,累积了那么多年,才会在2007年kindle store上有那么多书可以让读者购买、下载。可是在这之前,amazon不敢说我要做电子书,所有这些书都是他它一本一本做出来的。google也一样,google book是跨过出版社跟图书馆合作,也是一本一本的扫描转化成电子文本。
可是中文世界有谁在做这件事?虽然google因为做这件事在版权上有些争议,可是至少在公共版权的书上是没有争议的。即使回到公共版权的书,两岸又有多少人在做?我看到所有两岸的电子书平台公共版权的书,都是你抄我我抄你,没有人认认真真地说,把《四库全书》像google那样向国外图书馆借来,几百万册一本一本地做出来。这就是没有人下死功夫。
书香:您知道大陆的超星图书馆吗?里面也有很多pdf档的图书。
陈:对google和amazon来说,光是扫描是不够的,它一定还要加光学辨识软体(OCR),变成可以检索的内文。那个才是电子化以后书有力量的地方。电子化是需要有检索,有查询的,当你变成电子文本的时候还要可以适应不同的阅读界面,在很多移动设置上面,比如说手机上,你看pdf档就很辛苦。所以到最后在阅读上,使用上是有困难的,它只是聊备一格,说,我这里有这些书。但是,有这些书目是不够的,对使用者而言,只能在线上阅读,线上阅读又碰到我刚才讲的困难。所有这些事情做得都不到位,他们说我这个有了那个有的,但是认真使用,很多细节,体贴读者的服务都不到位。
专用阅读器才是王道
书香:您如何看待像kindle这类手持阅读器对出版产业电子化的影响?
陈:看kindle重点不是那个机器,而是那个平台——kindle store,就是所谓的作者─(平台)─读者这个平台。对amazon来讲,两年来机器已经升级了许多个版本,价钱也变得越来越便宜,全世界竞争对手也非常多,不同的厂商有不同的竞争方式。这些硬体对所有的内容供应商而言,实际上不能叫做竞争对手,amazon的发行平台才是竞争对手。
这个平台是一个新事物。过去amazon在卖纸张书的时候它是销售渠道,但在电子书时代,它不单只是销售渠道而是出版渠道。几个月前,美国有一个手上握有700个作者的经纪公司把手上所有的绝版书跟amazon谈做电子书,传统出版社知道这个消息后都非常紧张,于是就有人跟这家经纪公司谈判,表示即使是绝版书也不应该跳开出版社直接在amazon的电子平台上上架销售。这个意思是说,amazon绝不是很单纯的卖电子书的平台而已,它已经是一个很强的出版销售平台。事实上已经很多的个人作者直接在上面出书。一般作者和出版社签约的拆账比例是25%:75%。而amazon最新条款是70%:30%,卖十块钱amazon收3块钱,作者收7块钱。所有的作者回头一想,我到底是要拿25%还是拿70%?如果我是作者,我也会想要去拿那个70%。
所以对产业的冲击,机器并不是重点,而是他们所产生的平台。平台对产业的变动产生很大的影响。慢慢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平台在做类似的事情,这是挡不住的。
书香:Ipad的热销,对于出版产业又有怎样的影响呢?
陈:Ipad很妙,它这样的机器很丰富,你会发现上面有越来越多互动型的、游戏型、vidoe、电视节目,各种影像的东西都上来了,虽然它也有ibooks,但是在这样的机器上,生产者会往那些营业产值比较高的功能去靠,而我们都知道书的产值根本比不上游戏的产值。
当一台机器什么都可以做的时候,会有更多的厂商去做那些产值比较高的事情,在上面产值最小的事情是会被边缘化的。虽然ipad在推出的时候,ibooks是它很重要的一个宣传的亮点,可是现在,你会发现大家强调的东西不再是ibooks,而是杂志、游戏、互动、声光等更有画面的东西。
所以最后读书这件事可能还是会回到那些专用的机器上。那些专用机器不需要那么多的声光效果。做电子书的时候,大家都以为要加入很多的声光效果,其实不然。我们以金庸小说为例,金庸小说改编成那么多电视剧、游戏、电影,你读文字版的时候得到的享受和娱乐与看电影、电视时得到享受和娱乐,哪个效益更高?大部分人会说,还是读文字版本的时候比较高。我的意思是说,做电子书,并不是说你在纸本书上加入声光、互动、娱乐,它的价值就会提高。不会,有的时候加了反而会更糟糕。纸本有纸本的魅力,加得不好它的魅力反而会丧失。
所以纯文字的作品在比较单纯的专用机器会有比较好的阅读体验。如果是配置更复杂的装置,比起拿那么复杂的装置看很单纯、静态的书,会有更多人宁可在那个机器上玩游戏。
书香:所以您认为,在未来数位出版时代,会是用专用的机器来阅读书籍的状态?
陈:是的。因为核心问题是能不能让我们专心。所有多功能体验的机器都没有办法给你提供一个东西,叫做专注——kindle可以维持线下阅读的专注性,让我很惊奇。所以重点就是说,我们看书的时候需要专注,以前纸本书的时候,它可能让你很专注地阅读。现在回归到某种专用的机器,它没有那么多的功能,还是可以让你回归到专注的状态。可是到了上线的环境就不一样了。如果一个机器在阅读的时候没有办法让你专注的话,你会用它去做别的事情。他会让你的阅读时间变少,再也没有办法去阅读十万字的书,阅读会变成碎片化。
维持开放性,才是最后的胜者
书香:汉王听到您这个说法应该会很高兴。他们是做阅读器的厂商,不过现在也开始在台湾抢内容了,而且条件优厚。您如何看待汉王现在在做的事情?
陈:(笑)现在做硬体的厂商都明白机器不是重点,没有人会买一台机器一年到头就看那几本书。做平台的厂商也明白了这个事情。对汉王来说,它现在着力于让自己的商城里面有更多的书。可是我的看法是,对使用者来说,短期内他可能会关注这台机器上到底有多少书可以看。可是长期,他会比,如果我买了这个阅读器可以看到谁的书?
短期是比数量,长期是比开放性。可是现在每一家做机器的厂商心里想的都是数量而不是开放性。amazon有自己的规格,迫于它在产业中的地位,大家都要把书转化为它适用的规格,在它那边上架,以便接触到最多的读者。长期的话事情是不可能继续这样存在的。人心都是这样的,甲机器宣称说有一百万种书,可是我会觉得乙机器也不错,因为J·K·罗琳的书甲机器没有但是乙机器有,虽然乙机器上可能只有七种书。作为消费者来说,他会觉得虽然我用的机器没有一个专属的线上书城,但是可以连上所有的书城,这才是他想要的。
所以维持开放性的厂商——每一个平台上的书,都可以看的机器,最后一定是占有优势的,它胜过手上有多少万种书的那种机器。
书香:有人说庞大的用户人群、完善的结算体系、海量的内容资源,使盛大文学成为唯一能快速复制亚马逊“内容+终端”模式的中国企业。您觉得盛大可能成为中文世界的amazon吗?
陈:盛大当然很了不起,但是我觉得问题不是说它的海量内容,每天可以增加多少内容,这个事情很重要,但是如果它的基本特色还是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在整个出版产业里面也不是市场份额最大的部分,盛大可能在网络文学里面市场份额是最高的,但是如果放到整个出版产业里面则不是这样,现在的读者并不是单纯看网络文学就会满足的——是很难变成整个行业的主导者。书作为一部作品这个概念,当你是网络文学的时候,作者每天更新,读者热烈追捧,一路跟,这种模式在纸张时代就是报纸上的连载,在没有报纸的时代就是传统的说书。这是非常古老的发表模式。事实上书的模式跟这个的模式是不太一样。
前一段时间,amazon推出kindle singles,“呼吁广大作家、思想家、科学家、商业领袖、历史学家、政治家和出版人”上传自己的作品,表达他们的观点,不受篇幅的限制。amazon会大力地促销这个计划。这是一个很敏锐的,对于书这种媒体的思考,它明白书跟文章的区别,它找出电子书很棒的核心,而且开放地去邀请作者。amazon根本不打算只是卖书,而是做出版,它要去定义什么是电子书这件事情。长度算什么标准?现在长度在1万字到3万字的书(大概30到90页)也可以是一本书。
我觉得对盛大而言,应该更关切去考虑什么叫一本书的概念,它过去的营运模式跟一本书这个概念是没有太密切的关系,结集出书虽然也是书,但并不是出版的主流。恐怕kindle singles是可以给他们启发。
自由复制是数位化时代的特色
书香:您曾经说过“数字时代的出版业,应该建立在自由复制文本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限制复制的基础上。只有充分利用数字环境低成本复制力的商业模式,才算是原生在数字时代的产业,才会在数字时代具备最大的竞争力。”只有把“低廉的复制成本”当成建立产业的动力,这样的营运模式才可能在数位时间长久持续,这个该怎么理解?
陈:这个问题比较微妙,我想从音乐产业来说。音乐产业从2000年开始就遭遇出版产业现在面对的问题,它们已经实践了十年。早期音乐下载都有DRM的,apple说服了唱片厂商上去掉DRM,现在下载的音乐都没有DRM的限制。唱片公司为什么愿意这么做?原因是很简单,这是一种动力,他们花了十年时间发现下载、复制音乐,在推广歌手上面有好处。它的好处是新歌手、新专辑的知名度大大增,歌手很容易累积歌迷,有了歌迷之后你做其他事情才有基础。如果你单看CD、单曲所产生的利润确实比十年前小,而且小很多,但整个音乐产业的产值反而比以前扩大了很多。因为整个音乐产业的结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的结构里,CD、单曲并不是它最主要的盈利模式,而是其他的。我听到一个消息,去年“纵贯线”在北中南的50场演唱会的票房收入是43亿新台币。这个团队一年累积的产值,就超过两年前整个台湾实际销售唱片的营业额。
歌手的获利是因为有歌迷,而累积歌迷最好的方法,是由歌迷自己去扩散音乐,这个就是我所谓的“建立在自由复制文本的基础上”。音乐产业花了十年才明白这个事情。出版产业现在应该要思考如何利用自由复制来呈现商业模式,而不是用限制复制,限制复制是纸张书时代的商业模式。数位时代一定要把复制不花钱这件事放出来,这样你的生意才能在数位时代做出来。这是这个时代的特色。
书香:您说音乐界有了歌迷做很多事情就有基础,比如开演唱会卖周边产品等等。可是出版产业比较少产生周边产品,不是吗?而且音乐的话,你可以在线听,用手机听,再去听演唱会,可是书的话很少可以看好多次吧?所以书和歌曲其实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不是吗?
陈:那可能不见得是用“外围商品”的形式完成收益。对作者而言,最重要的收益可能是来自(作者这个品牌的)品牌价值,塑造了品牌以后,这个作者做任何事情就都会有收益,所以韩寒可以写博客,可以出小说,可以办杂志,可以做代言……
品牌价值这么大的作者确实不多,但小品牌然是有威力的,我不太喜欢标榜自己,但在品牌的效应上,即使像我这样只专注在非常小的领域的作者,我也会接到大量采访、约稿、演讲、评审,或者像月底要去首尔的演讲,所有行程费用由对方支出。作者一旦建立了专业领域的品牌价值,那个品牌就有了力量,可以做很多事。即使回到最原始,只卖纸张书,也会是可观的收益,但现在作者可以做的事情远远不只卖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