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的制度建设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是企业在各种日常活动中具体事务的要求。彼得·德鲁克认为:“管理是一种器官,是赋予机构以生命的、能动的、动态的器官。没有机构(如工商企业),就不会有管理。但是,如果没有管理,那也就只会有一群乌合之众,而不会有一个机构。而机构本身又是社会的一个器官,它之所以存在,只是为了给社会、经济和个人提供所需的成果。可是,器官从来都不是由它们做些什么,更不用说由它们怎么做来确定的。它们是由其贡献来确定的。”[1]企业管理及规章制度虽然是企业的日常例行事务,但这种有系统、有计划的管理及规章制度也是企业动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实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制度的制定要从企业的经营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企业内外多方面的因素,既要考虑行业特征的影响,又要涉及到区域文化、人文特征等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制度是任何一个社会与组织团体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是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强有力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会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职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科学、完善、实用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与优秀的企业文化相辅相成的。毛泽东同志关于制度建设的理论成果,在军队建设的思想中有着很好的体现。毛泽东军队建设思想,是在中国革命战争的实践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建设有中国特色企业文化的企业制度过程中,从毛泽东军队建设思想着手,我们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定要依据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而应在企业管理中贯彻、融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也才能在社会与人员管理中不违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才能走得更远。企业制度建设遵循合法性原则,是制度建设的根基。毛泽东在军队建设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合法性原则,主要是建立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的。在建军初始,毛泽东就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他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明确要求党组织对红军士兵进行政治教育,“使士兵感觉不是为他人打仗,而是为自己为人民打仗”。[2]1929年,在解决军队建设根本方向问题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就红军的性质与宗旨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从而明确了红军是为着人民利益而斗争的武装集团的建军宗旨。1944年,毛泽东在追悼张思德的讲演《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3]1945年,在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4]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庄严宣告:“本军是中国人民的军队,一切以中国人民的意志为意志。”[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的根本目的,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属性,是我军区别于其他一切军队的根本标志,是军队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全军团结战斗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准则,保证了我军建设的正确方向。
对于企业制度建设而言,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定要依据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而应在企业管理中贯彻、融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同时,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还应处理好企业制度的合理性问题,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合理、合法,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表现。
二、平等性原则
毛泽东的平等思想贯穿在毛泽东思想体系的整个过程,建立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是为了建设人人平等的社会。在人民民主、分配制度、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包括毛泽东的民族管理思想中,都体现着毛泽东的人民平等思想。
在建设企业制度过程中,我们必须执行平等的原则,制度制定与执行的不平等,不仅会打击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使得这样的制度形同虚设,容易导致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对立,造成企业内部的不团结,人心涣散,因此,上至老总,下至一般员工,都应该充分尊重制度的权威性。好的制度应对企业所有成员都具有同等且硬性的约束力。虽然说对员工行为的规范约束是企业制度的一大作用,它强制员工遵守制度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公平性和激励性相结合。公平性和激励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平性可以减少制度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激励性可以促使员工主动自觉地去遵守和维护制度。这里所说的激励包括奖励和惩罚,如企业考勤制度的制定方面,迟到和早退要受到惩罚,同时,员工全勤也可以采用一些奖励措施。
三、可行性原则
制度要与企业的经营实践相结合,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制度的制定就是为了执行,如果一个制度建立起来,却在执行方面得不到充分的贯彻,那这样的制度就没有制定的必要。可行性还应包括,随着环境和人员等的变化,制度的建设在其稳定性的基础上,还要灵活应变。1939—1940年,国民党掀起了新的反共高潮,不但进行军事上的进攻,而且从思想上大肆宣传“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共产党不需要存在”。一些人陷入忧虑和彷徨之中。这时,毛泽东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对中国的前途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第一,中国革命分两步走,首先要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开展土地革命。第三,新民主主义革命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完整地提出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使命所在,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个可行性的方案。
没有可行性基础的制度形同虚设,不仅不能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辅助,反而会给制度的推行造成很大的困难。要实现企业制度的可行性,就应做到:制度建设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制度建设不能是大幅度的改革变动,而是对现有机制的改良;制度建设要能为企业决策提供保障;制度建设要与员工职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制度建设要推动管理与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制度建设的过程要民主、公正和规范企业的制度是全员的制度,因此,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全员的共同参与,要有民主性和规范性。同时,制度还必须是公正的,它既要体现领导的意志,又要体现一般员工的意志。
四、严肃性原则
早在1927年10月,毛泽东在带领部队上井冈山时,就为部队规定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这三大纪律。1928年1月,毛泽东根据当时军民关系上出现的问题,又给红军规定了“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这六项注意。此后,他对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内容进行了不断调整和充实,将“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把“打土豪要归公”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并在六项注意基础上增加了两项注意,即“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从而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正是由于党在红军中建立了一整套铁的纪律,有效地克服了旧军队遗留下来的军阀主义作风,以及纪律观念淡漠、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流寇主义、绝对平均主义等错误意识,从而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改善了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使红军能够经受各种严峻考验,队伍不断壮大,战斗力不断提高。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经正式推行,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职员都应照章行事,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否则,制度就会缺乏权威性、严肃性,变得苍白无力,企业管理也就不可能成功,必将陷入管理松懈、纪律涣散的危险境地。
五、稳定性原则
从我军建军伊始,毛泽东就高度重视党对军队的领导。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认真总结了革命失败的深刻教训,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实行班、排设党小组,连队设立党支部,营、团设立党委的制度,并向连、营、团三级派党代表,负责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从而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总结红军建设的经验时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6]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创立,使新型人民军队始终保持了无产阶级的性质,使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里,使人民军队始终保持了严密的组织纪律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在同党内外各种错误思想的斗争中,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得到巩固和完善。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严厉批评了“司令部对外”和极端民主化等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主张,明确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事只是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之一,党委要成为部队的“领导中枢”,各级党组织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全国解放后,毛泽东又及时批判了高岗“两党论”和“军党论”的错误,进一步强调:人民的武装必须永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领导之下,枪杆子要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我军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原因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制度应具有稳定性,切不可朝令夕改。不断变化的制度不仅会影响人的行为判断,而且会使制度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企业制度一旦落实,就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使企业环境、员工的心态相对稳定,从而使企业朝一个稳定的方向发展。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一个社会的制度好,会使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会使好人不敢做好事。企业亦是如此,如果企业的制度根植于企业的运营实践,能够与企业的行业特征、地域特征、文化特征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就能起到规范企业人行为的目的,逐渐使制度所约束的行为转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推动企业文化的。反之,如果企业的制度脱离于企业实际之外,与文化相背离,就会大大降低制度的执行力,受到企业员工的抵制,阻碍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美]彼得·德鲁克著.齐若兰译.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8.
[2]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4.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9.
[5]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37.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4.
企业制度的制定要从企业的经营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企业内外多方面的因素,既要考虑行业特征的影响,又要涉及到区域文化、人文特征等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制度是任何一个社会与组织团体正常运转所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是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强有力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会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职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科学、完善、实用的企业管理制度是与优秀的企业文化相辅相成的。毛泽东同志关于制度建设的理论成果,在军队建设的思想中有着很好的体现。毛泽东军队建设思想,是在中国革命战争的实践中产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建设有中国特色企业文化的企业制度过程中,从毛泽东军队建设思想着手,我们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定要依据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而应在企业管理中贯彻、融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也才能在社会与人员管理中不违背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才能走得更远。企业制度建设遵循合法性原则,是制度建设的根基。毛泽东在军队建设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合法性原则,主要是建立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的。在建军初始,毛泽东就非常重视这一问题。他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明确要求党组织对红军士兵进行政治教育,“使士兵感觉不是为他人打仗,而是为自己为人民打仗”。[2]1929年,在解决军队建设根本方向问题的“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就红军的性质与宗旨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从而明确了红军是为着人民利益而斗争的武装集团的建军宗旨。1944年,毛泽东在追悼张思德的讲演《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3]1945年,在七大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再次强调指出:“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4]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庄严宣告:“本军是中国人民的军队,一切以中国人民的意志为意志。”[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的根本目的,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属性,是我军区别于其他一切军队的根本标志,是军队建设中必须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全军团结战斗的思想基础和行动准则,保证了我军建设的正确方向。
对于企业制度建设而言,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定要依据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而应在企业管理中贯彻、融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同时,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还应处理好企业制度的合理性问题,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合理、合法,才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表现。
二、平等性原则
毛泽东的平等思想贯穿在毛泽东思想体系的整个过程,建立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是为了建设人人平等的社会。在人民民主、分配制度、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包括毛泽东的民族管理思想中,都体现着毛泽东的人民平等思想。
在建设企业制度过程中,我们必须执行平等的原则,制度制定与执行的不平等,不仅会打击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会使得这样的制度形同虚设,容易导致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对立,造成企业内部的不团结,人心涣散,因此,上至老总,下至一般员工,都应该充分尊重制度的权威性。好的制度应对企业所有成员都具有同等且硬性的约束力。虽然说对员工行为的规范约束是企业制度的一大作用,它强制员工遵守制度所规定的行为准则。但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坚持公平性和激励性相结合。公平性和激励性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公平性可以减少制度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激励性可以促使员工主动自觉地去遵守和维护制度。这里所说的激励包括奖励和惩罚,如企业考勤制度的制定方面,迟到和早退要受到惩罚,同时,员工全勤也可以采用一些奖励措施。
三、可行性原则
制度要与企业的经营实践相结合,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制度的制定就是为了执行,如果一个制度建立起来,却在执行方面得不到充分的贯彻,那这样的制度就没有制定的必要。可行性还应包括,随着环境和人员等的变化,制度的建设在其稳定性的基础上,还要灵活应变。1939—1940年,国民党掀起了新的反共高潮,不但进行军事上的进攻,而且从思想上大肆宣传“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共产党不需要存在”。一些人陷入忧虑和彷徨之中。这时,毛泽东先后发表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对中国的前途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第一,中国革命分两步走,首先要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新民主主义革命要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国,开展土地革命。第三,新民主主义革命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完整地提出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使命所在,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个可行性的方案。
没有可行性基础的制度形同虚设,不仅不能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辅助,反而会给制度的推行造成很大的困难。要实现企业制度的可行性,就应做到:制度建设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制度建设不能是大幅度的改革变动,而是对现有机制的改良;制度建设要能为企业决策提供保障;制度建设要与员工职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制度建设要推动管理与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制度建设的过程要民主、公正和规范企业的制度是全员的制度,因此,企业制度的建立需要全员的共同参与,要有民主性和规范性。同时,制度还必须是公正的,它既要体现领导的意志,又要体现一般员工的意志。
四、严肃性原则
早在1927年10月,毛泽东在带领部队上井冈山时,就为部队规定了“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这三大纪律。1928年1月,毛泽东根据当时军民关系上出现的问题,又给红军规定了“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这六项注意。此后,他对三大纪律六项注意的内容进行了不断调整和充实,将“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把“打土豪要归公”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并在六项注意基础上增加了两项注意,即“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从而形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正是由于党在红军中建立了一整套铁的纪律,有效地克服了旧军队遗留下来的军阀主义作风,以及纪律观念淡漠、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流寇主义、绝对平均主义等错误意识,从而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改善了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使红军能够经受各种严峻考验,队伍不断壮大,战斗力不断提高。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一经正式推行,企业中的每一位员工,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职员都应照章行事,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否则,制度就会缺乏权威性、严肃性,变得苍白无力,企业管理也就不可能成功,必将陷入管理松懈、纪律涣散的危险境地。
五、稳定性原则
从我军建军伊始,毛泽东就高度重视党对军队的领导。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认真总结了革命失败的深刻教训,提出了“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实行班、排设党小组,连队设立党支部,营、团设立党委的制度,并向连、营、团三级派党代表,负责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从而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总结红军建设的经验时指出:“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6]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的创立,使新型人民军队始终保持了无产阶级的性质,使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里,使人民军队始终保持了严密的组织纪律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在同党内外各种错误思想的斗争中,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得到巩固和完善。1929年,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严厉批评了“司令部对外”和极端民主化等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主张,明确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军事只是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之一,党委要成为部队的“领导中枢”,各级党组织要“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全国解放后,毛泽东又及时批判了高岗“两党论”和“军党论”的错误,进一步强调:人民的武装必须永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领导之下,枪杆子要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我军之所以能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原因是始终不渝地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制度应具有稳定性,切不可朝令夕改。不断变化的制度不仅会影响人的行为判断,而且会使制度的权威性受到挑战。企业制度一旦落实,就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使企业环境、员工的心态相对稳定,从而使企业朝一个稳定的方向发展。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一个社会的制度好,会使坏人不敢做坏事;制度不好,会使好人不敢做好事。企业亦是如此,如果企业的制度根植于企业的运营实践,能够与企业的行业特征、地域特征、文化特征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就能起到规范企业人行为的目的,逐渐使制度所约束的行为转变成企业的自觉行为,推动企业文化的。反之,如果企业的制度脱离于企业实际之外,与文化相背离,就会大大降低制度的执行力,受到企业员工的抵制,阻碍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美]彼得·德鲁克著.齐若兰译.管理的实践[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8.
[2]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4.
[4]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9.
[5]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37.
[6]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