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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出台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单独依靠传统实体侦查方法,已不能适应新时期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的需要。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提升,树立情报信息引导侦查理念,创新和运用信息化侦查技战法,做到多方法合成作战,已成为检察机关现阶段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必备本领。本文以2013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初查重庆园博园项目甲供苗木高于市场价格、增大成本的职务犯罪线索为视角,浅谈检察机关运用信息化侦查方法,紧紧围绕活动轨迹、资金流向、履职背景三个方向,开展贿赂犯罪线索初查的经验和思路。
关键词:信息化侦查 情报 轨迹 研判
2012年12月2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审计发现重庆园博园建设过程中甲供苗木高于市场价格、增大成本的职务犯罪线索。该线索反映,重庆园博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询价的方式共计采购甲供苗木约1.7亿元,其中市外采购1.5亿元。与本地市场同期同类苗木单价相比,该项目的甲供苗木采购成本增大约5900万元。该院紧紧围绕项目涉案人活动轨迹、项目资金流向、涉案官员履职背景三个方面,通过调取海量的公安情报轨迹、银行交易、通话记录、组织机构代码等数据信息,运用话单分析、活动轨迹碰撞等信息化技战方法,精确定位并还原了幕后黑手唐某某利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某处处长黎某某、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某处副处长黄某某的职务之便,控制了近1.3亿元的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采购,并从中获取了数千万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最终为立案查办黎某某、谢某某夫妇共同收受唐某某贿赂330余万元案、黄某某收受唐某某贿赂250余万元案打下坚实基础。在该线索初查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难点,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以吃透线索资料为重心,建立专案情报库,找准初查方向
掌握和消化案件线索资料,是做好线索初查工作的前提。该院在收到该线索后,与重庆市审计局做了大量的协调和衔接工作,获取了重庆园博园建设的大量基础信息,并建立了专案情报资料库,为选好初查切入点,把握初查方向提供支撑。
(一)围绕基础资料,找好情报收集切入点
在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当中,办案组收集到了包括项目合同、结算清单、项目采购情况以及苗木供应市场价格比较等内容在内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种类较多、内容丰富详实,其中蕴含着大量对初查工作有益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审计移送资料的全面吃透,办案组发现与重庆市园博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7000余万元甲供苗木合同的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浏阳某花木专业合作社的乙方代表均为袁某某一人;同样与重庆市园博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2100多万元甲供苗木合同的徐州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乙方代表均为于某某一人,且在甲方向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支付的一笔100多万元苗木款当中,被委托转移支付给了徐州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办案组推定,仅袁、于二人向重庆园博园项目供应甲供苗木达到9000多万元,占据了该项目甲供苗木采购总量的一半,且上述四个企业所供桂花、银杏、玉兰等苗木价格高于重庆市场同期同类价格。
另外,办案组仔细梳理了移送的重庆园博园甲方管理人员资料后发现,2010年带领询价小组到湖南长沙、浏阳、江苏徐州进行询价采购的组长均为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某处副处长、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某处处长黄某某,且黄某某还先后带队到浙江金华、四川成都、广西桂林进行了询价。经过分析研判,在进行询价采购的环节中,介入程度最深,促成上述四家公司向重庆园博园供货的甲方经办人就是黄某某。办案组遂将初查价值较高的黄、袁、于纳入第一批重点初查的范围。
(二)围绕建立专案情报库,搭好信息收集和研判平台
由于该线索涵盖的公司及人员较多,涉及四川、江苏、湖南、浙江等多个省,信息查询量及分析研判的工作量较大,建立和完善专案情报信息库不仅重要,也很必要。办案组根据初查的范围及深度,在内部成立一个信息参谋部,对所查的信息建立了以事件为横向和以人员单位为纵向的信息情报汇总资料库,对涉案人身份、工商、银行、航班、住宿、电话、银联等信息整合在统一平台上,为后期情报信息分析和研判提供便捷。
二、以涉案人活动轨迹为中心,依托信息情报平台,定位涉案人
掌握和筛查初查对象的活动轨迹,是还原贿赂事件原貌的重要前提。随着我国市场的开放透明,涉案人跨省作案的情况较为普遍,作案所留下的各类轨迹信息较多,形成了能够为检察机关提供各类信息情报平台,办案人员从而可以在各种信息记录平台中找到各个初查对象在特定时空下的交集,为准确定位涉案人提供了捷径。
(一)把握细节,在微迹中寻找突破
袁、于二人在重庆的住宿记录显示,二人在重庆所入住的欧瑞锦江、创世纪等高档宾馆房间均为刘某所预订,且入住房费由刘某支付现金或从一个签名为唐某某的银行卡中支付。刘某、唐某某的出现,让初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但办案组只掌握了刘某的预订房间手机号,该号无机主信息,在公安户籍信息网中,同名同姓的对象太多,且签名为唐某某的POS机支付凭证中的银行卡号被隐去了数位,无完整的银行卡号,致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查明刘某与唐某某的真实身份,成为办案组的当务之急。
办案组通过对刘某手机话单的分析发现,刘某的手机号码在2013年11月16日19时于重庆产生了一个话单,在11月17日9时于广东深圳产生了一个话单。办案组随即调取该时间段,从重庆离港飞往深圳的所有乘客名单,在乘客名单中找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同时,因唐某某的名字较为特别,办案人员通过在公安机关全国人口数据库当中进行筛查,也锁定了唐某某的身份信息。公安情报信息显示,刘某系黑龙江人、女、无业;唐某某系重庆人、女、从事汽车销售行业,二人从未注册过任何公司,也未从事过苗木行业。如何将二人与重庆园博园的苗木采购事件相联系,是办案组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二)精于查找,在碰撞中寻找交集
细节决定成败。办案人员要带着问题去分析从公安机关、通讯运营商所调取的相关情报,善于发现和查找各类信息中的关联信息,尽力在信息碰撞中寻找到交集。在对所调取的唐、刘、袁、黄、于四人的全国住宿记录进行交叉比对后,办案组发现,2010年9月13日至18日,黄某某前往湖南浏阳开展甲供苗木询价期间入住在湖南浏阳飞天凯莱度假酒店,同时入住该酒店的还有刘某和袁某。2010年9月18日,黄某带领询价组乘航班离开长沙前往成都开展询价,9月18日当晚黄某、唐某某、刘某入住在成都温江的同一家酒店,但唐、刘、黄三人到达成都的航班却不同。而对唐、刘、于三人的酒店住宿记录进行碰撞后发现,三人多次在同一时间入住同一家酒店,其中2010年1月至8月,刘某和于某某3次同时入住重庆同一家酒店的同一房间。据此,办案组推定,唐某某、刘某应当在询价小组中有内应,能够掌握询价小组的行动安排信息。同时唐、刘二人与袁、于两个甲供苗木商有酒店住宿的直接联系,推测袁、于苗木供应商很可能被唐、刘二人控制。但办案组还没有找到唐刘二人与园博园建设业主方和苗木供应方的人有直接通话联系的直接证据。
带着这一问题,办案组调取了黄某某、唐某某、刘某的通话记录并将其与袁某、于某某的电话号码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唐某某、刘某与黄某、袁某、于某均有联系,查实了能将园博园建设业主方与诸多苗木供应商相互串联的人,就是唐刘二人。从活动轨迹和通话联系上判断,唐刘二人深度介入了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采购活动,增大了二人控制和掌握甲供苗木供应的可能。
三、以项目资金流向为轴心,做到三个立足,寻找交易黑幕
资金流向是揭开行受贿犯罪的第一环节。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行受贿犯罪的钱从何而来?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的“利”在何处?都可以从项目资金流向中找到答案。
(一)立足拨款去向,顺查资金流向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资金流向,办案人员在保密的情况下,获取了重庆园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并对该基本账户交易明细进行了精细的梳理。特别针对涉案的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浏阳某花木专业合作社、徐州易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收款账户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派员前往湖南、江苏,以顺查的方式查找这些公司在收到苗木款后的资金去向。同时,将向园博园供应苗木900余万元的注册地点也在湖南的宁乡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宁乡某园林花木专业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张某也纳入了查询范围。在江苏徐州,办案人员查询徐州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收款账户时发现,2011年2月,该两家公司在收到重庆园博园的购苗款之后,分五次向一个叫陈某的个人银行汇款共计200余万元。而陈某的轨迹信息显示,陈某与刘某有密切关联,二人曾在深圳有酒店同住记录。在湖南长沙,办案人员发现宁乡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宁乡某园林花木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张某于2010年12月,分两次向唐某某的银行账户共汇款70万元。办案人员不仅通过顺查的方式,获取了唐刘二人从苗木供应商中获取270余万元中间利益的重要情况,还推测出被唐某某所控制的园博园苗木供应商远不止袁、于、王、张四人,应当还存在其他苗木供应商向唐某某汇款的结论。
(二)立足个人收支,倒查资金来源
为了全面揭开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交易黑幕,办案组将唐某某、刘某、陈某以及刘某之母闫某作为反查资金流向中的重点,纳入银行查询范围。唐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显示,给重庆园博园供应2300万元苗木的金华市金东区某苗木场法定代表人汤某某向唐某某的银行账户中汇款800多万元,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290余万元。给园博园供应2100多万元甲供苗木的于某某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270万元。给园博园供应7000余万元甲供苗木的袁某某,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30万元。办案人员通过倒查的方式,查实唐刘二人还另外控制苗木供应商汤某某向园博园供货交易,并且从中获取了1390余万元的中间利益。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其他苗木供应商向唐刘二人支付中间利益比例推断,向园博园供应7000余万元苗木的袁某某向唐刘二人支付不只30万元的中间利益,应当还存在银行汇款以外的其他资金交付方式。
(三)立足时空重叠,串查现金交付
在贿赂犯罪当中,涉案人为了掩人耳目,避免留下银行交易记录,而采用现金交接的作案方式较为常见。因此,为了摸清现金流向,办案人员需要将银行取现、存现记录和涉案人的活动轨迹进行比对重查,从中寻找可能存在现金交易的信息。办案人员发现,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浏阳某绿苗花木专业合作社两家公司从每笔重庆园博园购苗款中收取0.4%至0.5%的抽成后,将剩余资金分批汇入袁某某个人银行账户。袁某某的6家银行24个私人账户交易明细显示,袁某某收到购苗款之后,多次从银行大笔取现,取现总量达到了900万元以上。同时,刘某的航班记录显示,从2011年7月至11月,刘某先后7次从重庆江北机场出发飞往长沙黄花机场,在长沙停留1小时50分钟至3小时不等的时间后,又于当日从长沙返航回重庆。而2011年7月至11月,又与袁某某从其个人银行账户中取现900多万元的时间高度吻合。办案人员分析,刘某之所以多次在长沙短暂停留,极可能是去长沙从袁某某处提取现金。袁某某向唐刘二人支付巨额中间利益的方式,极有可能是现金交付。
至此,重庆园博园建设使用的1.7亿元甲供苗木货款中,与唐某某、刘某发生直接关系的供货量就达1.3亿元,其中有1670多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有900多万元疑似通过现金的方式流向了唐刘二人。唐刘二人在收到巨额资金后,除了用于二人投资理财、购买固定资产、消费以外,还从银行取现800余万元。
四、以履职背景为核心,利用各类信息渠道,深挖权力寻租
在贿赂犯罪当中,不法分子为了能够找到权力“靠山”,寻求利益回报,往往通过各种方式接近、拉拢甚至“围猎”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在此过程中,难免需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联系方式,相互联络。另外,随着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日趋发展,涉及政府很多职能职责的信息以及宣传报道在互联网上都有转载,为查明涉案官员的身份提供了有效途径。因此,通过话单分析技术,摸清涉案人关系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渠道验明其履职背景是检察机关深挖权力寻租的可靠渠道。 (一)利用话单分析技术,找准紧密关系人
办案组分析认为,黄某某虽然参与了唐某某、刘某控制甲供苗木的全过程,但其身份仅为政府直属部门内部的一名中层干部。唐某某、刘某能够获取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其背后的权力“靠山”肯定不止依靠黄某某一人,其身后应当存在着更大的幕后推手。在办案组将唐某某、刘某的通话清单进行共同联系人比对分析后,黎某某、谢某某进入了办案组的视线。经查,黎、谢二人系夫妻关系。唐某在半年时间内与黎谢夫妇的通话达到150余次,且通话时间不分白夜、不分上下班,双方关系紧密异常。
(二)利用互联网平台,验明关系人职能职责
办案人员在通过内部情报无法查明黎某某的身份,特别是其官方身份的前提下,使用百度搜索,在一则网络上转载的重庆市政府表彰决定中,锁定了黎某某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某处处长的身份。而市政府办公厅某处负责联系市政、园林工作。办案组推断,黎某某就是唐刘二人控制园博园苗木采购的权力“靠山”,黎某某很有可能也深度参与了园博园项目甲供苗木的采购。
(三)利用银行查询资料,查找官商经济往来
唐某某与谢某某的的银行账户明细显示,二人多有直接的经济往来。2011年重庆园博园建设完毕后不久,谢某某通过银行向唐某某的亲戚汇款100多万元。谢某某的职业是教师,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为何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唐某某转如此大笔资金?办案人员分析,此举应当是黎某某有所警觉,而实施的还款行为,但至少证明唐某某与黎、谢二人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同时该情况的发现,为办案组在日后审讯中可能遇到的难点,提供了准确的预判。
至此,经过长达数月的初查,唐某某、刘某利用黎某某联系市政、园林的特殊关系,打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黄某某的人脉关系,并通过黄某某的帮助,操控重庆园博园1.3亿元的甲供苗木项目,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涉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基本事实浮出水面。为该案侦查程序的启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015年3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了“3.25”专案组,对唐某某、刘某以涉嫌行贿罪进行立案调查。4月10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某某进行立案调查。4月29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黎某某、谢某某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7月,黎某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8月,黄某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事后查明,唐某某与谢某某系同学关系,2010年唐某某利用黎某某联系市政、园林工作的职务之便,结识了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负责重庆园博园苗木采购工作的黄某某。在黄某某支持和帮助下,唐某某伙同刘某操控苗木供应商袁某某、王某、张某、于某某、汤某某,采取恶性提高苗木单价的方式,向重庆园博园供应苗木近1.3亿元。唐某某、刘某共计从中获取4000余万元非法利益,唐某某向黎谢夫妇行贿330余万元,向黄某某行贿250余万元。
回顾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系列职务犯罪线索的初查,办案组先后跨越全国5个省、直辖市、8个市县,收集并调取了2G的电子数据和数十斤的纸质材料。利用和查询全国资质机构代码系统50余次、调取和分析公安机关情报轨迹信息100余人次、调取各类通讯话单60余份,查询银行20余家300余人次。在信息情报引导侦查、侦查重心前移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办案人员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渠道,积极运用信息化的侦查方法,从行动轨迹、资金流向、履职背景三个方面入手,将该线索查深、查实、查透,不仅为该案成功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
关键词:信息化侦查 情报 轨迹 研判
2012年12月20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审计发现重庆园博园建设过程中甲供苗木高于市场价格、增大成本的职务犯罪线索。该线索反映,重庆园博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询价的方式共计采购甲供苗木约1.7亿元,其中市外采购1.5亿元。与本地市场同期同类苗木单价相比,该项目的甲供苗木采购成本增大约5900万元。该院紧紧围绕项目涉案人活动轨迹、项目资金流向、涉案官员履职背景三个方面,通过调取海量的公安情报轨迹、银行交易、通话记录、组织机构代码等数据信息,运用话单分析、活动轨迹碰撞等信息化技战方法,精确定位并还原了幕后黑手唐某某利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某处处长黎某某、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某处副处长黄某某的职务之便,控制了近1.3亿元的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采购,并从中获取了数千万不正当利益的事实。最终为立案查办黎某某、谢某某夫妇共同收受唐某某贿赂330余万元案、黄某某收受唐某某贿赂250余万元案打下坚实基础。在该线索初查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难点,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以吃透线索资料为重心,建立专案情报库,找准初查方向
掌握和消化案件线索资料,是做好线索初查工作的前提。该院在收到该线索后,与重庆市审计局做了大量的协调和衔接工作,获取了重庆园博园建设的大量基础信息,并建立了专案情报资料库,为选好初查切入点,把握初查方向提供支撑。
(一)围绕基础资料,找好情报收集切入点
在与审计部门的沟通当中,办案组收集到了包括项目合同、结算清单、项目采购情况以及苗木供应市场价格比较等内容在内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种类较多、内容丰富详实,其中蕴含着大量对初查工作有益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审计移送资料的全面吃透,办案组发现与重庆市园博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7000余万元甲供苗木合同的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浏阳某花木专业合作社的乙方代表均为袁某某一人;同样与重庆市园博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2100多万元甲供苗木合同的徐州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乙方代表均为于某某一人,且在甲方向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支付的一笔100多万元苗木款当中,被委托转移支付给了徐州市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办案组推定,仅袁、于二人向重庆园博园项目供应甲供苗木达到9000多万元,占据了该项目甲供苗木采购总量的一半,且上述四个企业所供桂花、银杏、玉兰等苗木价格高于重庆市场同期同类价格。
另外,办案组仔细梳理了移送的重庆园博园甲方管理人员资料后发现,2010年带领询价小组到湖南长沙、浏阳、江苏徐州进行询价采购的组长均为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某处副处长、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某处处长黄某某,且黄某某还先后带队到浙江金华、四川成都、广西桂林进行了询价。经过分析研判,在进行询价采购的环节中,介入程度最深,促成上述四家公司向重庆园博园供货的甲方经办人就是黄某某。办案组遂将初查价值较高的黄、袁、于纳入第一批重点初查的范围。
(二)围绕建立专案情报库,搭好信息收集和研判平台
由于该线索涵盖的公司及人员较多,涉及四川、江苏、湖南、浙江等多个省,信息查询量及分析研判的工作量较大,建立和完善专案情报信息库不仅重要,也很必要。办案组根据初查的范围及深度,在内部成立一个信息参谋部,对所查的信息建立了以事件为横向和以人员单位为纵向的信息情报汇总资料库,对涉案人身份、工商、银行、航班、住宿、电话、银联等信息整合在统一平台上,为后期情报信息分析和研判提供便捷。
二、以涉案人活动轨迹为中心,依托信息情报平台,定位涉案人
掌握和筛查初查对象的活动轨迹,是还原贿赂事件原貌的重要前提。随着我国市场的开放透明,涉案人跨省作案的情况较为普遍,作案所留下的各类轨迹信息较多,形成了能够为检察机关提供各类信息情报平台,办案人员从而可以在各种信息记录平台中找到各个初查对象在特定时空下的交集,为准确定位涉案人提供了捷径。
(一)把握细节,在微迹中寻找突破
袁、于二人在重庆的住宿记录显示,二人在重庆所入住的欧瑞锦江、创世纪等高档宾馆房间均为刘某所预订,且入住房费由刘某支付现金或从一个签名为唐某某的银行卡中支付。刘某、唐某某的出现,让初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突破。但办案组只掌握了刘某的预订房间手机号,该号无机主信息,在公安户籍信息网中,同名同姓的对象太多,且签名为唐某某的POS机支付凭证中的银行卡号被隐去了数位,无完整的银行卡号,致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查明刘某与唐某某的真实身份,成为办案组的当务之急。
办案组通过对刘某手机话单的分析发现,刘某的手机号码在2013年11月16日19时于重庆产生了一个话单,在11月17日9时于广东深圳产生了一个话单。办案组随即调取该时间段,从重庆离港飞往深圳的所有乘客名单,在乘客名单中找到了刘某的身份信息。同时,因唐某某的名字较为特别,办案人员通过在公安机关全国人口数据库当中进行筛查,也锁定了唐某某的身份信息。公安情报信息显示,刘某系黑龙江人、女、无业;唐某某系重庆人、女、从事汽车销售行业,二人从未注册过任何公司,也未从事过苗木行业。如何将二人与重庆园博园的苗木采购事件相联系,是办案组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二)精于查找,在碰撞中寻找交集
细节决定成败。办案人员要带着问题去分析从公安机关、通讯运营商所调取的相关情报,善于发现和查找各类信息中的关联信息,尽力在信息碰撞中寻找到交集。在对所调取的唐、刘、袁、黄、于四人的全国住宿记录进行交叉比对后,办案组发现,2010年9月13日至18日,黄某某前往湖南浏阳开展甲供苗木询价期间入住在湖南浏阳飞天凯莱度假酒店,同时入住该酒店的还有刘某和袁某。2010年9月18日,黄某带领询价组乘航班离开长沙前往成都开展询价,9月18日当晚黄某、唐某某、刘某入住在成都温江的同一家酒店,但唐、刘、黄三人到达成都的航班却不同。而对唐、刘、于三人的酒店住宿记录进行碰撞后发现,三人多次在同一时间入住同一家酒店,其中2010年1月至8月,刘某和于某某3次同时入住重庆同一家酒店的同一房间。据此,办案组推定,唐某某、刘某应当在询价小组中有内应,能够掌握询价小组的行动安排信息。同时唐、刘二人与袁、于两个甲供苗木商有酒店住宿的直接联系,推测袁、于苗木供应商很可能被唐、刘二人控制。但办案组还没有找到唐刘二人与园博园建设业主方和苗木供应方的人有直接通话联系的直接证据。
带着这一问题,办案组调取了黄某某、唐某某、刘某的通话记录并将其与袁某、于某某的电话号码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唐某某、刘某与黄某、袁某、于某均有联系,查实了能将园博园建设业主方与诸多苗木供应商相互串联的人,就是唐刘二人。从活动轨迹和通话联系上判断,唐刘二人深度介入了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采购活动,增大了二人控制和掌握甲供苗木供应的可能。
三、以项目资金流向为轴心,做到三个立足,寻找交易黑幕
资金流向是揭开行受贿犯罪的第一环节。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行受贿犯罪的钱从何而来?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的“利”在何处?都可以从项目资金流向中找到答案。
(一)立足拨款去向,顺查资金流向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资金流向,办案人员在保密的情况下,获取了重庆园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账户,并对该基本账户交易明细进行了精细的梳理。特别针对涉案的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浏阳某花木专业合作社、徐州易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收款账户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派员前往湖南、江苏,以顺查的方式查找这些公司在收到苗木款后的资金去向。同时,将向园博园供应苗木900余万元的注册地点也在湖南的宁乡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宁乡某园林花木专业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张某也纳入了查询范围。在江苏徐州,办案人员查询徐州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邳州市某银杏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收款账户时发现,2011年2月,该两家公司在收到重庆园博园的购苗款之后,分五次向一个叫陈某的个人银行汇款共计200余万元。而陈某的轨迹信息显示,陈某与刘某有密切关联,二人曾在深圳有酒店同住记录。在湖南长沙,办案人员发现宁乡某苗木专业合作社和宁乡某园林花木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张某于2010年12月,分两次向唐某某的银行账户共汇款70万元。办案人员不仅通过顺查的方式,获取了唐刘二人从苗木供应商中获取270余万元中间利益的重要情况,还推测出被唐某某所控制的园博园苗木供应商远不止袁、于、王、张四人,应当还存在其他苗木供应商向唐某某汇款的结论。
(二)立足个人收支,倒查资金来源
为了全面揭开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的交易黑幕,办案组将唐某某、刘某、陈某以及刘某之母闫某作为反查资金流向中的重点,纳入银行查询范围。唐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显示,给重庆园博园供应2300万元苗木的金华市金东区某苗木场法定代表人汤某某向唐某某的银行账户中汇款800多万元,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290余万元。给园博园供应2100多万元甲供苗木的于某某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270万元。给园博园供应7000余万元甲供苗木的袁某某,向闫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汇款30万元。办案人员通过倒查的方式,查实唐刘二人还另外控制苗木供应商汤某某向园博园供货交易,并且从中获取了1390余万元的中间利益。同时办案人员通过其他苗木供应商向唐刘二人支付中间利益比例推断,向园博园供应7000余万元苗木的袁某某向唐刘二人支付不只30万元的中间利益,应当还存在银行汇款以外的其他资金交付方式。
(三)立足时空重叠,串查现金交付
在贿赂犯罪当中,涉案人为了掩人耳目,避免留下银行交易记录,而采用现金交接的作案方式较为常见。因此,为了摸清现金流向,办案人员需要将银行取现、存现记录和涉案人的活动轨迹进行比对重查,从中寻找可能存在现金交易的信息。办案人员发现,长沙县某苗木专业合作社、浏阳某绿苗花木专业合作社两家公司从每笔重庆园博园购苗款中收取0.4%至0.5%的抽成后,将剩余资金分批汇入袁某某个人银行账户。袁某某的6家银行24个私人账户交易明细显示,袁某某收到购苗款之后,多次从银行大笔取现,取现总量达到了900万元以上。同时,刘某的航班记录显示,从2011年7月至11月,刘某先后7次从重庆江北机场出发飞往长沙黄花机场,在长沙停留1小时50分钟至3小时不等的时间后,又于当日从长沙返航回重庆。而2011年7月至11月,又与袁某某从其个人银行账户中取现900多万元的时间高度吻合。办案人员分析,刘某之所以多次在长沙短暂停留,极可能是去长沙从袁某某处提取现金。袁某某向唐刘二人支付巨额中间利益的方式,极有可能是现金交付。
至此,重庆园博园建设使用的1.7亿元甲供苗木货款中,与唐某某、刘某发生直接关系的供货量就达1.3亿元,其中有1670多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有900多万元疑似通过现金的方式流向了唐刘二人。唐刘二人在收到巨额资金后,除了用于二人投资理财、购买固定资产、消费以外,还从银行取现800余万元。
四、以履职背景为核心,利用各类信息渠道,深挖权力寻租
在贿赂犯罪当中,不法分子为了能够找到权力“靠山”,寻求利益回报,往往通过各种方式接近、拉拢甚至“围猎”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在此过程中,难免需要通过电话、微信、QQ等联系方式,相互联络。另外,随着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各类互联网平台的日趋发展,涉及政府很多职能职责的信息以及宣传报道在互联网上都有转载,为查明涉案官员的身份提供了有效途径。因此,通过话单分析技术,摸清涉案人关系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渠道验明其履职背景是检察机关深挖权力寻租的可靠渠道。 (一)利用话单分析技术,找准紧密关系人
办案组分析认为,黄某某虽然参与了唐某某、刘某控制甲供苗木的全过程,但其身份仅为政府直属部门内部的一名中层干部。唐某某、刘某能够获取数千万元的巨额利益,其背后的权力“靠山”肯定不止依靠黄某某一人,其身后应当存在着更大的幕后推手。在办案组将唐某某、刘某的通话清单进行共同联系人比对分析后,黎某某、谢某某进入了办案组的视线。经查,黎、谢二人系夫妻关系。唐某在半年时间内与黎谢夫妇的通话达到150余次,且通话时间不分白夜、不分上下班,双方关系紧密异常。
(二)利用互联网平台,验明关系人职能职责
办案人员在通过内部情报无法查明黎某某的身份,特别是其官方身份的前提下,使用百度搜索,在一则网络上转载的重庆市政府表彰决定中,锁定了黎某某系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某处处长的身份。而市政府办公厅某处负责联系市政、园林工作。办案组推断,黎某某就是唐刘二人控制园博园苗木采购的权力“靠山”,黎某某很有可能也深度参与了园博园项目甲供苗木的采购。
(三)利用银行查询资料,查找官商经济往来
唐某某与谢某某的的银行账户明细显示,二人多有直接的经济往来。2011年重庆园博园建设完毕后不久,谢某某通过银行向唐某某的亲戚汇款100多万元。谢某某的职业是教师,作为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为何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唐某某转如此大笔资金?办案人员分析,此举应当是黎某某有所警觉,而实施的还款行为,但至少证明唐某某与黎、谢二人有直接的经济联系。同时该情况的发现,为办案组在日后审讯中可能遇到的难点,提供了准确的预判。
至此,经过长达数月的初查,唐某某、刘某利用黎某某联系市政、园林的特殊关系,打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黄某某的人脉关系,并通过黄某某的帮助,操控重庆园博园1.3亿元的甲供苗木项目,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涉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基本事实浮出水面。为该案侦查程序的启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015年3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了“3.25”专案组,对唐某某、刘某以涉嫌行贿罪进行立案调查。4月10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某某进行立案调查。4月29日,以涉嫌受贿罪对黎某某、谢某某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7月,黎某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谢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8月,黄某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事后查明,唐某某与谢某某系同学关系,2010年唐某某利用黎某某联系市政、园林工作的职务之便,结识了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负责重庆园博园苗木采购工作的黄某某。在黄某某支持和帮助下,唐某某伙同刘某操控苗木供应商袁某某、王某、张某、于某某、汤某某,采取恶性提高苗木单价的方式,向重庆园博园供应苗木近1.3亿元。唐某某、刘某共计从中获取4000余万元非法利益,唐某某向黎谢夫妇行贿330余万元,向黄某某行贿250余万元。
回顾重庆园博园甲供苗木系列职务犯罪线索的初查,办案组先后跨越全国5个省、直辖市、8个市县,收集并调取了2G的电子数据和数十斤的纸质材料。利用和查询全国资质机构代码系统50余次、调取和分析公安机关情报轨迹信息100余人次、调取各类通讯话单60余份,查询银行20余家300余人次。在信息情报引导侦查、侦查重心前移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办案人员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渠道,积极运用信息化的侦查方法,从行动轨迹、资金流向、履职背景三个方面入手,将该线索查深、查实、查透,不仅为该案成功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积累了宝贵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