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面临严峻考验,最根本的问题是经济结构失衡和发展方式转变滞后,特别是消费在“三驾马车”中的比例不断下滑,经济增长过分依赖投资和出口。据此中央提出了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现阶段,强调扩大内需,就是为了让经济增长的方式由投资驱动型转向消费驱动型,让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好中国经济自身的结构性问题和发展方式问题,走科学发展道路。
消费需求不振的原因分析
首先,我国消费者传统的消费观念限制了内需的扩大和消费增加。我国传统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量入为出”的传统生活方式,“攒钱养老”、“积累为后”的消费心理,“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普遍存在,“能自己做的不买,能凑合用的不换,能不花的钱不花。”受传统消费观念和现实收入的制约,绝大多数人缺少举债消费的心理支撑,消费信贷发展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结构的升级。除一部分消费者实现贷款买房外,其他的消费信贷都难以大规模的展开,农村更是水平低下。这些传统的消费理念极大的制约了我国内需的扩大和消费的增加。
其次,许多老百姓口袋里没有钱是抑制内需扩大和消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经济增长而居民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持续多年,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并没有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增长的成果,这是因为初次分配的不合理和劳动力价格被长期压抑,各种要素没有充分地参与到分配体系中。世界银行统计数字表明,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8,超过了世界公认的0.4警戒线。中国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份额只有4.7%,而20%的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额高达50%。初次分配不合理,税收也起不到多大的调节作用。中国个人所得税中,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的65%以上,而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只占30%左右。
第三,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呈现不断加大的趋势。中国农村消费增速远远低于城市消费,城乡之间消费差距较大。近十年来,县城和农村消费品市场比城市消费品市场增速平均低5至8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扩大到了3.33:1,绝对差距达到了9646元,这突出反映了我国农民的增收困境。如何让8亿农民富裕起来,是启动国内消费需求的关键所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真正使农民成为启动内需的生力军。我国农村的养老责任长期以来一直由家庭承担。事实上我国中央财政支出只要拿出2%,就能建立一个低水平、全覆盖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从中央财政看,中国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与就业的三项支出,只占中央财政的14%左右。因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重要途径。
刺激消费的实现途径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过,经济发展的唯一目标就是消费。以往人们评价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往往集中到经济GDP的增长。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校正了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误区。我们重新认识到,最科学的经济增长指标,是看反映国内消费增长的“居民消费率”,也就是看“通过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通常情况下,社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消费需求,从而带动就业人口就越多,也就越能有效的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因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需求,解决民生难题,促进居民消费转变为最终消费能力,由此推动国内需求并使其成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困难,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原因,更有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为此,必须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千方百计地提高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
首先,改革分配体制,提高劳动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居民的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般来说,消费者收入水平与购买意愿决定消费。收入高,购买意愿强,消费就高,反之就少。价格高低也与消费成正比关系。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这些规律往往是扭曲的。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与印度等国差不多,但是印度居民的消费水平却比我国高出许多。改革开放30年,我国居民的内需不足,不是出在财富的产出环节,而是出在财富的分配环节。统计数字说明,我国经济增长与内需不振并存。我国劳动者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七年间下降了11.7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工资与福利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5%~20%之间,而发达国家工薪阶层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多在54%~65%之间。差距之大,说明我国的分配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另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数据,中国人口的20%收入最高与20%收入最低的平均收入差距为11.37倍,而基尼系数达到0.48,超过了警戒线。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对于扩大消费和提高居民消费率极为不利。居民没有能力消费,又不敢消费,居民消费率自然就低。对此,必须抓住当前的良机,大力改革分配体制,下决心提高劳动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特别是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提高居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居民收入提高了,其消费水平自然相应提高。
其次,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这方面主要通过改革税制来实现,如可以将工薪收入的税收起征点调到与非居民同样的水平(每月4800元)。同时还可以进行缩减级距调整税率以及综合所得税征管的实验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监管,以达到放宽税基、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效果。对私营微利的企业还可以采取减少税率增加优惠的方法来加以扶持,这样不但能扩大就业,还能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同时,对城乡弱势群体要加大扶持力度,如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的待遇水平,增加城市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
第三,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在教育制度、财税制度、社会保证制度等方面渐次向城镇靠拢,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要加大建设农村的基础教育、乡村道路和供水、供电等农民急需的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的治理、农村公共卫生医疗等。与此同时,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种粮食农民的直接补贴,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全面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应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要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明确各个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财政直接投入的社会保障经费较少,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并且管理模式分散,使其作为人民生活“安全网”的作用没能有效发挥。《社会保障法(草案)》的推出表明了一种进步,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要努力提高国家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使社会保障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化解部门分割造成的制度分割,并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目标模式和财务机制出发,确定与之相符合的税费增收方式,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同时要明确界定政府在社保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国家既要有效承担起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责任,承担起对社会保险制度管理及运行的责任,承担起对社会保险制度转型成本及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欠账清偿责任,同时又要让社会保险与国家财政保持适当距离,遵循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促进社会保险采取劳资双方分担责任、政府扶持的自我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社会保险自成系统、自我平衡的理性目标。避免因国家财政的直接介入而使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义务关系模糊化,进而丧失长期理性的自我发展动机与机制。
第五,寻找各个不同社会阶层消费的增长点,扩大内需。在后金融危机的时代,我们必须找到相对持续的刺激消费的增长点,要立足于产业升级和人民生活改善上。首先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简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审批程序,对不同性质的服务业采取不同的工商和税收管理政策,实行就业人数与税收优惠政策相挂钩,从高中低三级刺激消费,满足不同收入的消费群体的需要。其次是大力发展住宅和汽车消费,按不同的收入群体提供不同的住宅需求,如政府主要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严格这类人群的资格准入,对商品房要在税收、土地出让金、贷款、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促使其将房价降到合理的范围,鼓励人们购买第二套改善住房,进而拉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通过波及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汽车消费主要是针对中高收入群体,更要在税费、停车费、停车场地等方面给予购车者大力支持以增加人们购买汽车的欲望。第三,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按收入群体规划不同级次的旅游标准和产品,强化旅游服务,加强中介监管,扩大旅游空间,将境内和境外、地理与人文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消费中去,配合长假和短假拉动旅游消费。只有这样才能激活我国最终消费者市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消费需求不振的原因分析
首先,我国消费者传统的消费观念限制了内需的扩大和消费增加。我国传统的消费观念根深蒂固,“量入为出”的传统生活方式,“攒钱养老”、“积累为后”的消费心理,“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态度普遍存在,“能自己做的不买,能凑合用的不换,能不花的钱不花。”受传统消费观念和现实收入的制约,绝大多数人缺少举债消费的心理支撑,消费信贷发展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结构的升级。除一部分消费者实现贷款买房外,其他的消费信贷都难以大规模的展开,农村更是水平低下。这些传统的消费理念极大的制约了我国内需的扩大和消费的增加。
其次,许多老百姓口袋里没有钱是抑制内需扩大和消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经济增长而居民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持续多年,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并没有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增长的成果,这是因为初次分配的不合理和劳动力价格被长期压抑,各种要素没有充分地参与到分配体系中。世界银行统计数字表明,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8,超过了世界公认的0.4警戒线。中国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份额只有4.7%,而20%的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额高达50%。初次分配不合理,税收也起不到多大的调节作用。中国个人所得税中,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的65%以上,而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只占30%左右。
第三,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呈现不断加大的趋势。中国农村消费增速远远低于城市消费,城乡之间消费差距较大。近十年来,县城和农村消费品市场比城市消费品市场增速平均低5至8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扩大到了3.33:1,绝对差距达到了9646元,这突出反映了我国农民的增收困境。如何让8亿农民富裕起来,是启动国内消费需求的关键所在。全面启动农村改革,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真正使农民成为启动内需的生力军。我国农村的养老责任长期以来一直由家庭承担。事实上我国中央财政支出只要拿出2%,就能建立一个低水平、全覆盖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从中央财政看,中国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与就业的三项支出,只占中央财政的14%左右。因此,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重要途径。
刺激消费的实现途径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说过,经济发展的唯一目标就是消费。以往人们评价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往往集中到经济GDP的增长。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校正了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误区。我们重新认识到,最科学的经济增长指标,是看反映国内消费增长的“居民消费率”,也就是看“通过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通常情况下,社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越高,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消费需求,从而带动就业人口就越多,也就越能有效的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因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需求,解决民生难题,促进居民消费转变为最终消费能力,由此推动国内需求并使其成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困难,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原因,更有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为此,必须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千方百计地提高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
首先,改革分配体制,提高劳动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居民的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般来说,消费者收入水平与购买意愿决定消费。收入高,购买意愿强,消费就高,反之就少。价格高低也与消费成正比关系。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这些规律往往是扭曲的。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与印度等国差不多,但是印度居民的消费水平却比我国高出许多。改革开放30年,我国居民的内需不足,不是出在财富的产出环节,而是出在财富的分配环节。统计数字说明,我国经济增长与内需不振并存。我国劳动者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七年间下降了11.7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工资与福利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5%~20%之间,而发达国家工薪阶层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多在54%~65%之间。差距之大,说明我国的分配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另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数据,中国人口的20%收入最高与20%收入最低的平均收入差距为11.37倍,而基尼系数达到0.48,超过了警戒线。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对于扩大消费和提高居民消费率极为不利。居民没有能力消费,又不敢消费,居民消费率自然就低。对此,必须抓住当前的良机,大力改革分配体制,下决心提高劳动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特别是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提高居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居民收入提高了,其消费水平自然相应提高。
其次,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这方面主要通过改革税制来实现,如可以将工薪收入的税收起征点调到与非居民同样的水平(每月4800元)。同时还可以进行缩减级距调整税率以及综合所得税征管的实验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监管,以达到放宽税基、公平税负、简化税制的效果。对私营微利的企业还可以采取减少税率增加优惠的方法来加以扶持,这样不但能扩大就业,还能增加收入扩大消费。同时,对城乡弱势群体要加大扶持力度,如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的待遇水平,增加城市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
第三,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在教育制度、财税制度、社会保证制度等方面渐次向城镇靠拢,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要加大建设农村的基础教育、乡村道路和供水、供电等农民急需的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的治理、农村公共卫生医疗等。与此同时,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对种粮食农民的直接补贴,进一步促进农民减负增收,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全面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应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要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要明确各个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居民消费信心。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健全,国家财政直接投入的社会保障经费较少,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并且管理模式分散,使其作为人民生活“安全网”的作用没能有效发挥。《社会保障法(草案)》的推出表明了一种进步,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政府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要努力提高国家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使社会保障支出保持稳定增长;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化解部门分割造成的制度分割,并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目标模式和财务机制出发,确定与之相符合的税费增收方式,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同时要明确界定政府在社保体系建设中的责任。国家既要有效承担起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责任,承担起对社会保险制度管理及运行的责任,承担起对社会保险制度转型成本及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欠账清偿责任,同时又要让社会保险与国家财政保持适当距离,遵循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促进社会保险采取劳资双方分担责任、政府扶持的自我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社会保险自成系统、自我平衡的理性目标。避免因国家财政的直接介入而使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义务关系模糊化,进而丧失长期理性的自我发展动机与机制。
第五,寻找各个不同社会阶层消费的增长点,扩大内需。在后金融危机的时代,我们必须找到相对持续的刺激消费的增长点,要立足于产业升级和人民生活改善上。首先要大力发展服务业,简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审批程序,对不同性质的服务业采取不同的工商和税收管理政策,实行就业人数与税收优惠政策相挂钩,从高中低三级刺激消费,满足不同收入的消费群体的需要。其次是大力发展住宅和汽车消费,按不同的收入群体提供不同的住宅需求,如政府主要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严格这类人群的资格准入,对商品房要在税收、土地出让金、贷款、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促使其将房价降到合理的范围,鼓励人们购买第二套改善住房,进而拉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通过波及效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汽车消费主要是针对中高收入群体,更要在税费、停车费、停车场地等方面给予购车者大力支持以增加人们购买汽车的欲望。第三,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按收入群体规划不同级次的旅游标准和产品,强化旅游服务,加强中介监管,扩大旅游空间,将境内和境外、地理与人文有机结合起来,融入到消费中去,配合长假和短假拉动旅游消费。只有这样才能激活我国最终消费者市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