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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改增”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的税收制度,对于服务业的发展、各行业的融合以及市场环境的营造等方面都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国家财政来说,乡镇财政无疑是基础般的存在,在区域的发展、三农政策的落实方面,足够的财力支持更是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营改增”给乡镇发展带来新的挑战的同时,也是一种新的机遇,更是对乡镇财政的历史方位更加明确。乡镇政府要紧紧抓住“营改增”这次机会,合理利用资金、提升管理水平,改善乡镇经济状况,从而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的作用、维护基层群众的利益。文章以理论为主线,加以实证分析,对“营改增”的背景和进程进行了探讨,并分析了“营改增”对乡镇财政的影响,最后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营改增”;乡镇财政;三农政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7.055
1 “营改增”改革进程
“营改增”指的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将以前的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最能体现“营改增”特征的是较少重复征税,不但有利于社会的良好发展,而且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举个例子,进货价是60元的充电宝卖了120元,“营改增”后,需要缴税的是差价的部分,也就是利润60元。主要能囊括的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道等一系列的运输行业,现代服务业则包括了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这一系列项目。
其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在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在全国进行推广。
第一阶段是在2012年1月初,率先选择的“营改增”试点城市是在上海;同年7月24日,为了配合“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工作,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会计处理“营改增”试点关系到的企业这类型的相关规定和准则;8月,国家财政部官网挂出关于将试点在其他八个省市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通知;接下来从9月到12月这4个月的月份分别开放了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的“营改增”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是在2013年8月初,将广播影视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同时,将试点推向全国;次年元旦,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也加入了“营改增”试点工作。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紧接着是电信业于2014年6月在全国实施“营改增”试点。[1]
第三阶段是于3月初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开始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至此“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完成了所有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同年5月1日,将试点范围再次扩大,涉及的分别是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并且为了保证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也代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开展;至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我国实施了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 “营改增”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2.1 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第一,有利影响。“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发展和企业的调整以及产业的结构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减轻税负对企业的压力,让市场的分工和细化等一系列协同合作不受税收的影响,降低财政收入的波动,提高地方财政的稳定性。以长岭镇为例,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算出2014—2016年4月,合计缴纳税款的月平均值是16.25万元,同样的方式算出表2中“营改增”后缴纳税款的月平均值是12.1万元,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平均每月减收4.18万元,一年就是50.17万元。
第二,不利影响。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在结构上来说是一项减税措施,所以对税收而言就必然会产生一定影响,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税收都是减少的。对于小企业来说,“营改增”实施以来税收从原先的5%降到了3%,这可谓是政策的红利,但是就地方财政而言,原来5%的营业税现在下降至3%,原来100%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中央分走75%,这就相当于被收上去的营业税多,而被分配到的增值税少,这无疑是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原因,给乡镇财政的公共支出带来很多的不便利。[2]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一些地方为提升收入降低“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将服务业和工商业所缴纳的税款分开处理,前者归地方所有,后者由两者合理分配,共享资源,但总的来看,财政体制还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正。还是以长岭镇为例,见表3。
还是以同样的方法计算,“营改增”后,月平均税收收入由原来的86.6万元降至69.34万元,平均每月减少税收17.26万元,一年就是207.12万元。
2.2 对附加税征收影响
“营改增”施行后,中小型企业附加税的降低,也会导致地方财政的税收减少。而且附加税很难明确,因为负责征收增值税的工作和负责征收附加税的工作不属于同一部门,前者是由国家掌握,而后者是由地方税务负担。这种由不同税收部门负责征收税款的方式,由于系统不衔接等问题就很难保障兩者之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3 对地方财政体制的影响
对于乡镇政府而言,“营改增”的实施对其财政结构造成的影响很大。从乡镇财政总体的收入占比来看,地税完成的税源收入呈断崖式的下滑趋势,大概在50%。要想改变这种形式,地方财政新税收税种的配置和财政结构的调整、优化是根本问题。“营改增”后,乡镇不但损失了一部分的自主财源,也打破了乡镇财政原有的收支平衡,这种财源支出难以明确和稳固的现状,是乡镇财政体制迫在眉睫需要完善的原因。[3] 3 应对措施
3.1 加强税源建设
加强税源建设是降低“营改增”带给财政支出影响的重要途径,就是从科学、统筹的角度做出安排和考虑的同时,要做好及时的分析,降低预算的额度。在“营改增”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新税源的培育,才能达到新的增长点。想要实现产业引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步伐、推进园区建设,就一定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最终实现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目的,也能够带动当地的经济,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消除不良影响,帮助提升改造,为新税源的实现做好建设,对于进驻企业提供帮助,在工作方面,帮助其做好税务登记和税款的征收。为现代服务业打好基础,力求发展,由旅游业、新兴服务业带领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着重发展新业态的同时,努力拓展新的服务经济领域。加强沟通,对现有的资源学会共享,对经营的业主要开展排查,对涉税相关的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从而解决因零散而造成的税收“跑、冒、滴、漏”等问题,做到较少税收流失的同时,也要严格管理,对于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也要做到时时动态监管和走访。
3.2 加大税收管理
只有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之间达成默契的协作,才能使两者的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便利,通过数据统计上传至云端等方式实现两者间的信息共享,也可以通过组织会议的方式使两个层级的工作者有更多更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企业的发展和税收等情况有更彻底更全面的了解。增加对税收管理方面的强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商户。与税务部门和监管部门及时沟通互相配合,从而提高缴税工作的积极性,打击税收欠缴。[4]明确企业的实际情况、掌握企业的具有真实性、实际性的信息,才能做到对其经营状况心里有数,从而为清理企业欠税打好基础。对欠款企业更要作为重点对象,积极走访调研,与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对欠款企业完成相应的税收管理。对于土地使用税,可以通过物业、村委会等渠道进行网格化管理,绝不流失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准则。
3.3 严控税收管理
要加大税收力度,强化管理体系,增加国家税务与地方税务的沟通协作,互相配合,为税收的持续增长打好基础。在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之间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各个部门核对信息,对纳税人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做到多审、多查、多跑、应收尽收。在向上级汇报税收情况的时候要积极,争取财力政策和县对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监督和防范转移支付的行为,对转移支付的制度加以完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骆敏. “营改增”后提高镇财政收入的思考[J].会计师, 2018, 299(20):70-71.
[2]孙跃. 关于全面推行“营改增”对我国地方财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探讨[J].消费导刊, 2019(30):230-231.
[3]苑彤琳. 浅谈关于乡镇财政税收对乡镇经济发展的影响[J].商品與质量, 2018(42):208.
[4]宋曙萍. “营改增”税法改革对乡镇企业经营的影响[J].全国流通经济, 2020(7):58-59.
[作者简介]赵丽丽(1970—),女,汉族,本科,山东滨州人,研究方向:财政收入。
[关键词]“营改增”;乡镇财政;三农政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21.27.055
1 “营改增”改革进程
“营改增”指的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就是将以前的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最能体现“营改增”特征的是较少重复征税,不但有利于社会的良好发展,而且可以降低企业税负。
举个例子,进货价是60元的充电宝卖了120元,“营改增”后,需要缴税的是差价的部分,也就是利润60元。主要能囊括的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水、陆、空、管道等一系列的运输行业,现代服务业则包括了研发和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这一系列项目。
其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在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在全国进行推广。
第一阶段是在2012年1月初,率先选择的“营改增”试点城市是在上海;同年7月24日,为了配合“营改增”试点的推进工作,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会计处理“营改增”试点关系到的企业这类型的相关规定和准则;8月,国家财政部官网挂出关于将试点在其他八个省市开展“营改增”工作的通知;接下来从9月到12月这4个月的月份分别开放了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天津市、浙江省和湖北省的“营改增”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是在2013年8月初,将广播影视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同时,将试点推向全国;次年元旦,邮政业和铁路运输业也加入了“营改增”试点工作。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紧接着是电信业于2014年6月在全国实施“营改增”试点。[1]
第三阶段是于3月初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开始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至此“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完成了所有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同年5月1日,将试点范围再次扩大,涉及的分别是金融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并且为了保证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也代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开展;至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标志着我国实施了60多年的营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 “营改增”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2.1 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
第一,有利影响。“营改增”对服务业的发展和企业的调整以及产业的结构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减轻税负对企业的压力,让市场的分工和细化等一系列协同合作不受税收的影响,降低财政收入的波动,提高地方财政的稳定性。以长岭镇为例,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算出2014—2016年4月,合计缴纳税款的月平均值是16.25万元,同样的方式算出表2中“营改增”后缴纳税款的月平均值是12.1万元,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平均每月减收4.18万元,一年就是50.17万元。
第二,不利影响。由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在结构上来说是一项减税措施,所以对税收而言就必然会产生一定影响,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税收都是减少的。对于小企业来说,“营改增”实施以来税收从原先的5%降到了3%,这可谓是政策的红利,但是就地方财政而言,原来5%的营业税现在下降至3%,原来100%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中央分走75%,这就相当于被收上去的营业税多,而被分配到的增值税少,这无疑是造成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原因,给乡镇财政的公共支出带来很多的不便利。[2]目前正处于试点阶段,一些地方为提升收入降低“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将服务业和工商业所缴纳的税款分开处理,前者归地方所有,后者由两者合理分配,共享资源,但总的来看,财政体制还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正。还是以长岭镇为例,见表3。
还是以同样的方法计算,“营改增”后,月平均税收收入由原来的86.6万元降至69.34万元,平均每月减少税收17.26万元,一年就是207.12万元。
2.2 对附加税征收影响
“营改增”施行后,中小型企业附加税的降低,也会导致地方财政的税收减少。而且附加税很难明确,因为负责征收增值税的工作和负责征收附加税的工作不属于同一部门,前者是由国家掌握,而后者是由地方税务负担。这种由不同税收部门负责征收税款的方式,由于系统不衔接等问题就很难保障兩者之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3 对地方财政体制的影响
对于乡镇政府而言,“营改增”的实施对其财政结构造成的影响很大。从乡镇财政总体的收入占比来看,地税完成的税源收入呈断崖式的下滑趋势,大概在50%。要想改变这种形式,地方财政新税收税种的配置和财政结构的调整、优化是根本问题。“营改增”后,乡镇不但损失了一部分的自主财源,也打破了乡镇财政原有的收支平衡,这种财源支出难以明确和稳固的现状,是乡镇财政体制迫在眉睫需要完善的原因。[3] 3 应对措施
3.1 加强税源建设
加强税源建设是降低“营改增”带给财政支出影响的重要途径,就是从科学、统筹的角度做出安排和考虑的同时,要做好及时的分析,降低预算的额度。在“营改增”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新税源的培育,才能达到新的增长点。想要实现产业引领,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步伐、推进园区建设,就一定要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最终实现推动乡镇经济发展的目的,也能够带动当地的经济,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消除不良影响,帮助提升改造,为新税源的实现做好建设,对于进驻企业提供帮助,在工作方面,帮助其做好税务登记和税款的征收。为现代服务业打好基础,力求发展,由旅游业、新兴服务业带领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着重发展新业态的同时,努力拓展新的服务经济领域。加强沟通,对现有的资源学会共享,对经营的业主要开展排查,对涉税相关的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从而解决因零散而造成的税收“跑、冒、滴、漏”等问题,做到较少税收流失的同时,也要严格管理,对于重点项目和重点税源也要做到时时动态监管和走访。
3.2 加大税收管理
只有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之间达成默契的协作,才能使两者的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便利,通过数据统计上传至云端等方式实现两者间的信息共享,也可以通过组织会议的方式使两个层级的工作者有更多更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企业的发展和税收等情况有更彻底更全面的了解。增加对税收管理方面的强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商户。与税务部门和监管部门及时沟通互相配合,从而提高缴税工作的积极性,打击税收欠缴。[4]明确企业的实际情况、掌握企业的具有真实性、实际性的信息,才能做到对其经营状况心里有数,从而为清理企业欠税打好基础。对欠款企业更要作为重点对象,积极走访调研,与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对欠款企业完成相应的税收管理。对于土地使用税,可以通过物业、村委会等渠道进行网格化管理,绝不流失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准则。
3.3 严控税收管理
要加大税收力度,强化管理体系,增加国家税务与地方税务的沟通协作,互相配合,为税收的持续增长打好基础。在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之间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各个部门核对信息,对纳税人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做到多审、多查、多跑、应收尽收。在向上级汇报税收情况的时候要积极,争取财力政策和县对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监督和防范转移支付的行为,对转移支付的制度加以完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骆敏. “营改增”后提高镇财政收入的思考[J].会计师, 2018, 299(20):70-71.
[2]孙跃. 关于全面推行“营改增”对我国地方财政的影响分析及对策探讨[J].消费导刊, 2019(30):230-231.
[3]苑彤琳. 浅谈关于乡镇财政税收对乡镇经济发展的影响[J].商品與质量, 2018(42):208.
[4]宋曙萍. “营改增”税法改革对乡镇企业经营的影响[J].全国流通经济, 2020(7):58-59.
[作者简介]赵丽丽(1970—),女,汉族,本科,山东滨州人,研究方向: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