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模式下,项目资金主要源于政府投资,鼓励农民参与,其方式单一,手段较少,程度较低,导致项目区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不高,甚至对项目建设产生抵触情绪,文章从如何加大农民在农村土地整理项目中的参与程度,激发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使项目建设更好地为提高当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
关键词:土地整理;生活条件;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土地是广大劳动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以及市场模式的不断改革,政府制定的关于农村的政策也在不断改进。一方面大幅度地提升了土地的效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1、当前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现今,在我国农村地方依然存在着土地大面积被荒废的现象,几乎所有农村劳动主力都到经济繁荣城市去打工或创业了,大学生学业完成更不愿留在农村,以至于驻守农村地区的多半是老人、妇女及儿童。因劳动主力的长期不足,农村田地大多处在荒废状态中,原本的丰厚沃土如今也变成无法耕种的贫瘠地了。原因在于土壤长期处在无耕种的状态下变得极其板结,进而土质发生了变化。而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农村人民从事农作活动的经济效益太过低下,无法支撑家庭开支。特别是在旱地耕种区域,因灌溉系统的缺乏与不健全,大多田土不能够确保农作物的效益,迫使农民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到省城或省外去打工,进而致使大量农村土地被荒废。
2、我国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无地问题日趋严重
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的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此,农民反映强烈,不愿土地被征。
2.2农民耕地矛盾日益突出
农民耕地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地区耕地荒芜。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很多农民为了养家糊口纷纷涌入城市淘金。而外出打工的人数逐渐增多就导致农村的土地大面积荒芜,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对农民政策进行了大力扶持,但是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徘徊不前,很多农民不再愿意去种田。二是有些地区出现无地可种情况。农村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承包政策30年保持不变,农村人均分配土地不均衡,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后,农村超生人口众多,不能及时分配到口粮田,就形成了家庭人口多而分配的地少。还有许多农户要求重新对土地进行调整或将耕地面积种植苗木和花卉,更有甚者是交易土地,造成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严重违背国家政策。
2.3土地整理以政府为主,缺乏群众投入
实际上,土地的整理事务既利国又有益于百姓,可为农村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打好地基。不过,在当前国内土地整理工作进程中,大多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业股份制的方式在推进土地整理工作,而許多百姓并无土地开发与整理的意识与规划。这样一来,有些百姓甚至农村管理部门在土地整理相关工作中存在“近视眼”的现象,不能看到长远利益只顾眼前,为了自己的丁点利于对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加阻挠,使得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3、应对农村土地整理的策略
3.1强化宣传,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降低矛盾的发生率
对土地进行整理的目的是改变土地的用途,让土地使用结构得到改进和优化,让广大农村百姓的生产效益、生活水准及生活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健康发展。自古以来,任何一项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均需要群众的积极的参与。要发动群主积极参与,则应该强化宣传,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提高群众观念及意识,确实使农村土地整理的重要优势渗透于人们的内心,全面激发农村人民群众投入土地整理的激情,引导他们变被动为主动,顺应时代潮流,踊跃参与到土地整理中。
3.2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3.3坚持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性
为了追求效率,以获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比,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必须选择适当的规模来确定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适合度,这就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探求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为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大经济潜力就要坚持各种生产要素配置规模的适度化,土地经营业亦是如此,规模过小固然不利于土地制度应有的积极效应的释放,但并非意味着经营规模越大越好,而只能是适度规模经营。
3.4制定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是土地整理的基础,也是根本保障。大家要紧贴土地整理实际,加大立法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让土地整理工作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也为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出法律上依据。加大力度构建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成果效益的评价体系,从而为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客观及科学的效益评价。此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审时度势、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整理发展效益分配优惠政策,多种渠道鼓励个人、民间团体等资金的投入到农村土地整理中。
3.5注意严格控制土地整理工程质量
土地整理不仅需要严格地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监控制度,还应该自觉接受农村民众的监督。只有主动认真听取各位民众的建议及意见,使得民众土地整理的知情权得到扩大与保障,接受广大民众对项目施工现状的监督,促使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能够真正地处理好老百姓跟生活困难。千方百计让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得到大幅度地增值、增效、增收,推动农村大力发展,为土地整理顺利建成构建优良社会氛围。
3.6提高土地补偿的标准
目前征收农村的土地补偿标准太低,并且土地增值分配非常的不合理,这使得广大的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极大的不满。同时土地补偿标准太低也导致现在大量的耕地被人以极低的代价征用,造成耕地的大量减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尽快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出台一些政策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在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时,除了要考虑到征地前几年粮食作物的价值外还要考虑到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市场价值。将补偿的分配机制进行适当的改革,使得集体和农民个人所享有的补偿比例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对于农民应该享有的补偿费要直接分到农民的手里,避免层层分拨层层被克扣的情况发生。对于耕地征收要采用慎重的态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能仅仅为了招商而大量地征收土地导致农民失业,生活失去保障。
结束语
我国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农民在全国人口中占着很大的比例,其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大局的稳定和发展。而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直接关系到农民自身的根本利益,所以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落实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各项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土地整理能够有法可依,农民的切身利益才能够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马晏骏,刘天辉,王成,孔令禹.论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03:176+136.
[2]彭立芹,冯文钊,曾志远.我国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3,04:590-592.
[3]范德种.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8,01:33-34.
关键词:土地整理;生活条件;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土地是广大劳动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以及市场模式的不断改革,政府制定的关于农村的政策也在不断改进。一方面大幅度地提升了土地的效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1、当前农村土地利用现状
现今,在我国农村地方依然存在着土地大面积被荒废的现象,几乎所有农村劳动主力都到经济繁荣城市去打工或创业了,大学生学业完成更不愿留在农村,以至于驻守农村地区的多半是老人、妇女及儿童。因劳动主力的长期不足,农村田地大多处在荒废状态中,原本的丰厚沃土如今也变成无法耕种的贫瘠地了。原因在于土壤长期处在无耕种的状态下变得极其板结,进而土质发生了变化。而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就是农村人民从事农作活动的经济效益太过低下,无法支撑家庭开支。特别是在旱地耕种区域,因灌溉系统的缺乏与不健全,大多田土不能够确保农作物的效益,迫使农民不得不选择背井离乡,到省城或省外去打工,进而致使大量农村土地被荒废。
2、我国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无地问题日趋严重
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的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此,农民反映强烈,不愿土地被征。
2.2农民耕地矛盾日益突出
农民耕地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少数地区耕地荒芜。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很多农民为了养家糊口纷纷涌入城市淘金。而外出打工的人数逐渐增多就导致农村的土地大面积荒芜,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对农民政策进行了大力扶持,但是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徘徊不前,很多农民不再愿意去种田。二是有些地区出现无地可种情况。农村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承包政策30年保持不变,农村人均分配土地不均衡,再加上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之后,农村超生人口众多,不能及时分配到口粮田,就形成了家庭人口多而分配的地少。还有许多农户要求重新对土地进行调整或将耕地面积种植苗木和花卉,更有甚者是交易土地,造成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严重违背国家政策。
2.3土地整理以政府为主,缺乏群众投入
实际上,土地的整理事务既利国又有益于百姓,可为农村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打好地基。不过,在当前国内土地整理工作进程中,大多都是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企业股份制的方式在推进土地整理工作,而許多百姓并无土地开发与整理的意识与规划。这样一来,有些百姓甚至农村管理部门在土地整理相关工作中存在“近视眼”的现象,不能看到长远利益只顾眼前,为了自己的丁点利于对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大加阻挠,使得工作不能顺利开展。
3、应对农村土地整理的策略
3.1强化宣传,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降低矛盾的发生率
对土地进行整理的目的是改变土地的用途,让土地使用结构得到改进和优化,让广大农村百姓的生产效益、生活水准及生活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健康发展。自古以来,任何一项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均需要群众的积极的参与。要发动群主积极参与,则应该强化宣传,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提高群众观念及意识,确实使农村土地整理的重要优势渗透于人们的内心,全面激发农村人民群众投入土地整理的激情,引导他们变被动为主动,顺应时代潮流,踊跃参与到土地整理中。
3.2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监督
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3.3坚持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性
为了追求效率,以获得最佳的投入产出比,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必须选择适当的规模来确定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适合度,这就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探求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为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最大经济潜力就要坚持各种生产要素配置规模的适度化,土地经营业亦是如此,规模过小固然不利于土地制度应有的积极效应的释放,但并非意味着经营规模越大越好,而只能是适度规模经营。
3.4制定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政策法规是土地整理的基础,也是根本保障。大家要紧贴土地整理实际,加大立法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让土地整理工作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也为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出法律上依据。加大力度构建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成果效益的评价体系,从而为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客观及科学的效益评价。此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审时度势、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整理发展效益分配优惠政策,多种渠道鼓励个人、民间团体等资金的投入到农村土地整理中。
3.5注意严格控制土地整理工程质量
土地整理不仅需要严格地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监控制度,还应该自觉接受农村民众的监督。只有主动认真听取各位民众的建议及意见,使得民众土地整理的知情权得到扩大与保障,接受广大民众对项目施工现状的监督,促使农村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能够真正地处理好老百姓跟生活困难。千方百计让广大农村农业生产得到大幅度地增值、增效、增收,推动农村大力发展,为土地整理顺利建成构建优良社会氛围。
3.6提高土地补偿的标准
目前征收农村的土地补偿标准太低,并且土地增值分配非常的不合理,这使得广大的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极大的不满。同时土地补偿标准太低也导致现在大量的耕地被人以极低的代价征用,造成耕地的大量减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要尽快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出台一些政策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在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计算时,除了要考虑到征地前几年粮食作物的价值外还要考虑到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市场价值。将补偿的分配机制进行适当的改革,使得集体和农民个人所享有的补偿比例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对于农民应该享有的补偿费要直接分到农民的手里,避免层层分拨层层被克扣的情况发生。对于耕地征收要采用慎重的态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能仅仅为了招商而大量地征收土地导致农民失业,生活失去保障。
结束语
我国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农民在全国人口中占着很大的比例,其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大局的稳定和发展。而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直接关系到农民自身的根本利益,所以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国家必须加大对农村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落实有关农村土地改革的各项政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土地整理能够有法可依,农民的切身利益才能够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1]马晏骏,刘天辉,王成,孔令禹.论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03:176+136.
[2]彭立芹,冯文钊,曾志远.我国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3,04:590-592.
[3]范德种.农村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与人居环境,2008,01: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