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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关系原理、利益原理、交易费用原理是行政许可法构建的三个原理,体现了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关系的有机衔接、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中利益关系的合理协调、法律制度与实践的有效连接。作为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成为我国建设“有限政府”、“亲民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和“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