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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是衡量一个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直接反映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目前,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其采购范围和规模与法律规定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上规模。那么各地如何实现“上规模”的目标任务。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五项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