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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是资本企业,公司资本原则上不可以改变,但在公司存续期间出现法定的减资事由后,就应当依法定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各国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减资的原因、条件、程序、救济等均加以严格的限制。我国虽允许公司减资,但规定过于原则而简单,操作性不强。作者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针对目前我国公司法的缺陷,提出若干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