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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奖与罚是管理的两个主要的手段,科学的考核和明晰的制度,是奖与罚的基础,在具体执行中要遵循及时、适度、多样、奖罚分明的原则,才能保障团队成员,积极主动的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关键词】奖与罚;管理手段;整体目标
当规定和制度一经确立,则督促人们贯彻实施的主要方法即为奖与罚了,大体管理上推进的方法也基本都是围绕这两个字展开的,韩非子在其著作《二柄》中即指出:“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文中“刑”即处罚、批评,夺取之意也,“赏”即奖励、表扬,给予之意也。当一个团队、群体、机构为了消除浪费、标准化等活动推进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变革的一个具体落实,任何变革都会遇到阻力,而阻力大致有两个来源:
一是人们对变革的目的抱有怀疑态度,不予积极配合。“民可以乐成而不可与虑始”,变革初期要让大家都认识到维持现状比闯入未知领域更危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要使变革得以推进很大程度上要依赖领导者的坚定与顽强。
二是“民曰不便”,即大家都说不方便。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当前的方法和状态,重新建立新的习惯往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这需要推进者选择合适的手段和方法进行改变,这种手段和方法也就是合理的奖与罚了。奖与罚如此重要,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一下探讨和沟通,以便我们明确其目的与意义。
一、奖与罚的基础
科学的考核和明晰的制度。公平和公正的奖惩,必须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考核基础上,只有制定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方案,在组织内树立起全面系统、精确度量、简单高效的价值取向与标准,据此对团队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平和公正的考核,才能准确地判断成员的功过是非,也才能公正地进行奖励和惩罚。
二、奖与罚的原则
(一)及时性
“赏有信,罚必果”是执行奖罚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凡是惩罚贵在有令必行。只有赏罚分明,及时兑现,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起到积极的作用。否则,会起到反作用。
(二)适度性
奖励和惩罚不适度都会影响激励效果,同时增加激励成本。奖励过重会使团队成员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失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奖励过轻起不到激励效果,或者让团队成员产生不被重视的感觉。惩罚过重会让被惩罚者感到不公,或者失去对团队的认同,甚至产生怠工或破坏的情绪;惩罚过轻会让团队成员轻视错误的严重性,导致自己或他人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三)多样性
善于把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二者相辅相成。实践中大量例证表明,精神鼓励往往比物质奖励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信心,成就感与责任感。因此,在实施奖励时,应注意采用哪些物质和精神结合的奖励方式,既要考虑精神奖励者的物质利益, 又要努力提高物质奖励的精神价值。这样,可以让团队成员满足自尊、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等精神方面的需要,也可以产生对团队的归属感和共同荣誉感,使个人的自我实现与团队发展目标相一致,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成员的潜力。
(四)功过不抵 奖罚分明。
不但指对不同的人该奖则奖,该罚则罚,还指对同一个人的不同 事件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决不能功过相抵。这样做基于以下两点:其一,任何人都有其功,也有其过。如果功过相抵,就容易导致功过混淆。其二,功过相抵,容易造成特权。有的人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或立有功勋而得奖励或认可,如果因此而不处罚他犯的错误,那么法位、制度、规章在他们面前也必然没有约束力。所以,要做到功过不相抵,必须功过分明,各施奖罚。
三、奖与罚的必要性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奖与罚是管理上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在推动大家去改变习惯和方法时更显得重要。如果没有奖与罚,就会很难让大家感觉到我们到底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也很容易造成员工中的不公平感,以至于到最后管理者难以再推动任何工作了。正如《孙子兵法?行军第九》中所说:“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
四、奖与罚的执行
我们时常苦恼每天陷于事务性的工作而难以自拔,实际上任何事务性的工作最初都是为了某个目标而设立的方法,但由于时间一久,我们很容易忘记目标而仅习惯性的重复着方法,就如一位诗人曾说:“由于走的太远了,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忘记当初出发的目的”。团队管理中奖与罚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摒弃以前旧的价值观念,养成我们所倡导的习惯和思路,从而引导团队成员向着团队整体目标前进。在平时的团队管理中我们要时刻把握住这个目的和方向,才不至于使奖与罚成为没有目标的事务性工作。
对于处罚,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在发现员工违反规定后,我们首要进行的是教育,要明确的告知他错在了哪里,并且要让他明白怎么样做才是正确的。如果仅仅做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处罚的最大作用就是警示,要让更多的人看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简单的进行处罚了事,是粗暴且不负责任的管理方式,违反了处罚的最初目的,奖励也是同样的道理。
对某人奖与罚的执行也应该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如果员工违反了规定被处罚,那么处罚是为了对此次事件责任人的一个惩罚,更是为了告诫其他员工日后应该如何来做,我们并不会因一次处罚事件而彻底否定该员工的所有工作。
奖励与惩罚,是经常运用的管理手段,是激励人开拓进取,使组织兴旺发达所必要的。在今天,我们还应在尽可能基本满足人们低层次需要的同时,注意及时引导其向高层次需要的发展,通过有效的奖罚措施,引导其摆脱斤斤计较低层次需要的得失,而专心致志于远大理想、宏伟目标的追求,从而使得我们的团队越做越强。
具体实施中我们忌讳不教而诛的做法,在制度实行之前我们会与尽可能多的相关人员沟通,以使制度更加合理和完善。当制度发布后,我们也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团队成员更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这些制度,以免最终影响自己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元.奖罚管理的大智慧,企业管理,2013(10).
[2]张倩.有效的激励能挖掘员工的潜在动力,东方企业文化,2014(6).
[3]梁建伟.试论奖与罚的艺术,科技信息,2008(19).
[4]董志炜.奖励的九大原则,现代交际,1994(01).
【关键词】奖与罚;管理手段;整体目标
当规定和制度一经确立,则督促人们贯彻实施的主要方法即为奖与罚了,大体管理上推进的方法也基本都是围绕这两个字展开的,韩非子在其著作《二柄》中即指出:“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文中“刑”即处罚、批评,夺取之意也,“赏”即奖励、表扬,给予之意也。当一个团队、群体、机构为了消除浪费、标准化等活动推进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变革的一个具体落实,任何变革都会遇到阻力,而阻力大致有两个来源:
一是人们对变革的目的抱有怀疑态度,不予积极配合。“民可以乐成而不可与虑始”,变革初期要让大家都认识到维持现状比闯入未知领域更危险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要使变革得以推进很大程度上要依赖领导者的坚定与顽强。
二是“民曰不便”,即大家都说不方便。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当前的方法和状态,重新建立新的习惯往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这需要推进者选择合适的手段和方法进行改变,这种手段和方法也就是合理的奖与罚了。奖与罚如此重要,我们有必要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一下探讨和沟通,以便我们明确其目的与意义。
一、奖与罚的基础
科学的考核和明晰的制度。公平和公正的奖惩,必须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考核基础上,只有制定完善、科学、系统的考核方案,在组织内树立起全面系统、精确度量、简单高效的价值取向与标准,据此对团队成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平和公正的考核,才能准确地判断成员的功过是非,也才能公正地进行奖励和惩罚。
二、奖与罚的原则
(一)及时性
“赏有信,罚必果”是执行奖罚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凡是惩罚贵在有令必行。只有赏罚分明,及时兑现,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起到积极的作用。否则,会起到反作用。
(二)适度性
奖励和惩罚不适度都会影响激励效果,同时增加激励成本。奖励过重会使团队成员产生骄傲和满足的情绪,失去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欲望;奖励过轻起不到激励效果,或者让团队成员产生不被重视的感觉。惩罚过重会让被惩罚者感到不公,或者失去对团队的认同,甚至产生怠工或破坏的情绪;惩罚过轻会让团队成员轻视错误的严重性,导致自己或他人可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三)多样性
善于把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二者相辅相成。实践中大量例证表明,精神鼓励往往比物质奖励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信心,成就感与责任感。因此,在实施奖励时,应注意采用哪些物质和精神结合的奖励方式,既要考虑精神奖励者的物质利益, 又要努力提高物质奖励的精神价值。这样,可以让团队成员满足自尊、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等精神方面的需要,也可以产生对团队的归属感和共同荣誉感,使个人的自我实现与团队发展目标相一致,最大限度的发挥团队成员的潜力。
(四)功过不抵 奖罚分明。
不但指对不同的人该奖则奖,该罚则罚,还指对同一个人的不同 事件该奖则奖,该罚则罚.决不能功过相抵。这样做基于以下两点:其一,任何人都有其功,也有其过。如果功过相抵,就容易导致功过混淆。其二,功过相抵,容易造成特权。有的人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或立有功勋而得奖励或认可,如果因此而不处罚他犯的错误,那么法位、制度、规章在他们面前也必然没有约束力。所以,要做到功过不相抵,必须功过分明,各施奖罚。
三、奖与罚的必要性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奖与罚是管理上的必要手段,尤其是在推动大家去改变习惯和方法时更显得重要。如果没有奖与罚,就会很难让大家感觉到我们到底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也很容易造成员工中的不公平感,以至于到最后管理者难以再推动任何工作了。正如《孙子兵法?行军第九》中所说:“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
四、奖与罚的执行
我们时常苦恼每天陷于事务性的工作而难以自拔,实际上任何事务性的工作最初都是为了某个目标而设立的方法,但由于时间一久,我们很容易忘记目标而仅习惯性的重复着方法,就如一位诗人曾说:“由于走的太远了,以至于我们很容易忘记当初出发的目的”。团队管理中奖与罚的目的就是要让大家摒弃以前旧的价值观念,养成我们所倡导的习惯和思路,从而引导团队成员向着团队整体目标前进。在平时的团队管理中我们要时刻把握住这个目的和方向,才不至于使奖与罚成为没有目标的事务性工作。
对于处罚,我们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在发现员工违反规定后,我们首要进行的是教育,要明确的告知他错在了哪里,并且要让他明白怎么样做才是正确的。如果仅仅做了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处罚的最大作用就是警示,要让更多的人看到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简单的进行处罚了事,是粗暴且不负责任的管理方式,违反了处罚的最初目的,奖励也是同样的道理。
对某人奖与罚的执行也应该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如果员工违反了规定被处罚,那么处罚是为了对此次事件责任人的一个惩罚,更是为了告诫其他员工日后应该如何来做,我们并不会因一次处罚事件而彻底否定该员工的所有工作。
奖励与惩罚,是经常运用的管理手段,是激励人开拓进取,使组织兴旺发达所必要的。在今天,我们还应在尽可能基本满足人们低层次需要的同时,注意及时引导其向高层次需要的发展,通过有效的奖罚措施,引导其摆脱斤斤计较低层次需要的得失,而专心致志于远大理想、宏伟目标的追求,从而使得我们的团队越做越强。
具体实施中我们忌讳不教而诛的做法,在制度实行之前我们会与尽可能多的相关人员沟通,以使制度更加合理和完善。当制度发布后,我们也会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团队成员更应该主动的去了解这些制度,以免最终影响自己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元.奖罚管理的大智慧,企业管理,2013(10).
[2]张倩.有效的激励能挖掘员工的潜在动力,东方企业文化,2014(6).
[3]梁建伟.试论奖与罚的艺术,科技信息,2008(19).
[4]董志炜.奖励的九大原则,现代交际,19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