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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15日,福建省华安县沙建镇上樟村,35岁的邹金瑞与同村三人到邻村山上挖笋,被人追赶。各自逃跑途中,响起了鸟铳声。当晚,人们发现邹金瑞死在山上,离被追赶地不远。次日,警方立案,法医进行解剖。之后,当地公安部门以证据不足、疑犯虽承认开了枪但却找不到子弹为由,一直未破案。
16年后,邹金瑞去世时还在学步的儿子邹阳辉终于长大成人。他发誓要替父亲讨回血债。谜案,开始有了变化……
枪杀迷案
闽南漳州的华安县是世界文化遗产土楼的故乡。1996年4月15日,沙建镇上樟村,村民邹金瑞受同村的陈金辉之雇,到邻村锦治村所属的新山种植杉树,一起去的还有三名村民。
那天上午,四个人干完活,中午休息时就到附近的山上挖笋。据当年在场人之一的郭阿炳回忆,当时他们以为那里的山地也属于陈金辉的。可刚挖不久,就听到一个人喊:“敢偷挖笋,全部给我站住!”山里的杂草很多,四人看不清是谁在叫喊,他们只是从声音的来源上判断,那个人在他们四人的上方。“我们猜测可能挖到别人山上的笋了。”郭阿炳说,出于“做贼心虚”,他们被这声音一震,拔腿便跑。
“当时四个人往各自的方向跑”,郭阿炳还记得自己是往山下跑,邹金瑞是往侧边跑。
逃跑过程中,他听到一声枪响,“就是鸟铳灌火药发出的声音”,但他来不及想太多,只顾使劲拔腿跑往山下。
当晚天黑后,邹金瑞的妻子林小英从山上砍竹子回家,却发现丈夫迟迟未归。她便去询问同去种树的三人。以为大家都已各自跑回家的三人,意识到情况不妙。郭阿炳说:“我们三个人猜测,邹金瑞可能中枪。”
当晚,在郭阿炳等人的带领下,村里组织了一群人,连夜上山寻找。就在距离四村民挖笋不远的地方,大家找到了邹金瑞。不过,他躺倒在地面的一片血污之中,已然气绝身亡。林小英从现场痕迹判断,丈夫受伤后,大概爬行一米多远后,便没能再爬动了。
村民将邹金瑞的尸体抬回村里。第二天,邹金瑞的家人报警,在法医还没到来之前,林小英等还请来村里有名的老猎户曾和国,对尸体作了一个全面检查。
曾和国发现,邹金瑞肩胛骨临近腋下部位,有一个伤口(是左边还是右边他忘记了)。根据他的判断,那个伤口就是鸟铳装配钢筋子弹所致,“子弹打的伤口,周边皮肤会碎花花,而刀伤或者其他硬物刺伤则不会”。
案件有著诸多蹊跷
当天,华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对邹金瑞进行尸检。邹金瑞的弟弟邹金和说,当时他也在场,“我看到法医从我哥哥身上取出一块钢筋制作的子弹”。同样证明看到法医取出土制子弹的,还有与邹家有亲戚关系的村民赖汉裕、王和花、郑二水等人。赖汉裕至今坚称,子弹从死者胸部取出;现场围观者有百人之众,皆有目睹。
不过,他们其时并不知道,现场法医的报告称:在做尸检时,并未从死者体内发现子弹。
林小英称,她并未收到尸检报告,因为只上过两年小学,也不懂得向警方索要。而就在那时,邹金和发现,吕和国的弟弟吕阿忠离开了所在的村子,不知去向,吕阿忠原本帮哥哥照看哥哥承包的那片山林。他打听到,此前吕阿忠每天均是带着鸟铳看山。一家人认为吕阿忠是有着重大作案嫌疑的疑凶。
案件迟迟未得告破。在此情况下,林小英背着仅有2周岁的儿子,来往于锦治村吕家和华安县公安局之间讨公道。
多年过去,案件依然没有进展。
2003年,在上樟村村书记、工头陈金辉等人出面处理下,吕阿忠的哥哥吕和国赔给林小英4.2万元。林小英在一张出自华安县公安局的便笺上,写下签收存折的收据。
2009年,死者邹金瑞的儿子邹阳辉初中毕业,到厦门学习理发。借助附近大学的图书馆,他自学到许多法律知识。
虽然邹阳辉并不清楚父亲当年被杀的经过,但觉得案件有着诸多蹊跷:为何华安县公安局不对该案作进一步追究?凶手为何至今逍遥法外?
儿子替父追凶
2012年春节,在家中,林小英对业已成年的邹阳辉详细讲述了父亲去世的全部经过。她对儿子说:“你已经18岁了,应该知道父亲是怎样去世的。替父亲讨回公道,是你这辈子一定要处理的事。”
当年5月22日,邹阳辉和母亲一道前往华安县公安局递交申诉状,要求警方立即逮捕吕阿忠,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邹阳辉还注册了微博。他试图通过微博,引起别人注意。
“杀人偿命,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任何普通老百姓都懂。但是我爸爸去世16年了,当年那个杀害爸爸的凶手吕某却还逍遥法外,这是什么社会?难道没钱没权就应该这样吗?时隔16年了,希望这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抓住吕阿忠,以告爸爸的在天之灵。”他在微博上写道。
同年7月3日,华安县公安局回函答复称,“该案已于2003年前由我局立案,并对吕阿忠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此外,“该案于2003年11月14日经双方协议已作出赔偿42000元”。
这份回复,更让邹阳辉不解:如果吕阿忠当年已经到案,为何警方不对他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本案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为何还让吕阿忠取保候审,再退一步讲,即便是采取了取保候审,案件也要移送检察院才对。
另外,他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得知,民事赔偿与追究刑事责任并无矛盾,二者可以同时追究。“如果凶手不是吕阿忠,他家为何要赔款。”
16年后开棺验尸
邹阳辉在微博上讲述的这一16年前的谜案,引起了福建当地报纸《海峡都市报》的关注。华安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强在接受该报采访时称,此案案发时他还在乡下派出所工作,也不知何故这案一直没进展,2003年他刚上任不久,全国公安系统发起“命案必破”的要求,他们重新启动对本案的调查。“1996年是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一直没撤销,因此,2003年对吕阿忠实行网上追逃。”
2003年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林清忠则说,吕阿忠2003年归案。他承认自己有开枪,但称带着鸟铳上山是为了吓野猪,只上了火药,并没有装子弹。 林清忠等遇到的最棘手之处在于,“办案组调取1996年的卷宗资料,发现法医在做尸检时,并没有从死者体内发现子弹”。他觉得非常奇怪,“死者致命伤口在腋下附近,并且没有打穿(身体)”,凭他多年的办案经验,中枪身亡的,子弹肯定在体内,但为何尸检报告中没有提及子弹?彼时离案发已7年,死者尸体早已掩埋,经办民警也多已调离岗位,办案组不知从何入手。
为尽快结案,他们曾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但检察院查看卷宗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之后公安局领导研究认为,无法进一步追究吕阿忠的刑事责任,遂给其办了取保候审手续,要求一年内随叫随到。但直到一年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时,这起案件也没有什么新进展,并搁置到2012年。
《海峡都市报》的记者还采访了华安县检察院人员。2003年时任侦监科科长的黄木山对这起命案已没有什么印象,去档案室查找当年档案,却发现并无该案记录。
黄木山说,如果当时公安机关有提请批捕的程序,不管是批准还是不批准,该院都是有档案的,这意味著当年公安机关并没有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2012年7月20日,“枪杀谜案”被报道后,在社会和司法机关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关注下,华安县公安局旋即也重启调查,召回一些原有办案人员,调阅1996年的卷宗,成立了专案组。吕阿忠于8月上旬被实施抓捕,随即遭到刑拘。
此案的关键仍集中在尸检报告。报告称邹金瑞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并提到邹的左胸口有个1cm×1.5cm的创口、左胸第三根肋骨骨折等情况,但未提及有发现子弹。警方和检方决定在邹金瑞下葬16年后重新开棺验尸。
8月17日,漳州市公安局、华安县公安局、检察院派出多名法医等工作人员,前往华安沙建镇上樟村,重启邹金瑞坟墓。
这天下午,经半个多小时挖掘,邹金瑞的棺木露了出来,并被拖到平坦的地面打开。尸体已经完全腐烂,工作人员先用磁铁在棺材内仔细吸附一遍,未发现子弹。接着,工作人员又将骨头逐一取出,清洗过后再一次用磁铁吸附,依然未能找出子弹。
两个多小时后,工作人员挑选了一根骨折的肋骨和数颗牙齿带走,进行室内检验分析。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的陈德明、杨建亮两位律师随后宣布对邹金瑞家属进行法律援助。
子弹消失的情况下如何定罪
如果有射入人体内、并且没有出来的子弹,会不会消失?如果真的找不到子弹,有没有办法治开枪者之罪?
“射入体内没有射出的话,是不可能消失的。但可能因为法医工作的水平限制找不到。”安徽省公安厅法医秦明认为,真的找不到子弹,就要看其他证据。
首先要完善证据链,看能不能确定有开枪的动作。
其次就要仔细查清死因,确定死者是死于火器伤。至于具体怎么办,要看具体案情而定。
曾在湖南警方担任法医、后又在温州医学院做法医教师的张志浩,则做出了更为详尽的阐释。
张志浩说,中枪伤而找不到子弹,在现实中的确有可能发生。其原因有两个:一是鸟铳弹药本身不规则,装什么都行,可能就是几颗铁砂,或者玻璃、铁丝、小石子;二是击中部位是肺,肺在枪弹伤中最特殊,都是空气,冲击波对它无效,损伤很小,弹道不明显,难得找到。
张志浩表示:正因为未必是铁,所以10多年后重新开棺验尸,磁铁未必能派上用场。但找不到子弹并不意味着可以否认枪伤。“人证有,枪支有,损伤骨折有,就是没有子弹罢了。这不影响枪击这个基本判断。”
果然,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12年8月20日出具的尸检报告认为,邹金瑞左胸的创伤,符合鸟铳弹丸击伤形成的枪弹射入口表现,弹丸击中左前胸造成左前胸挫裂创、第三根肋骨骨折,弹丸撞击第三根肋骨后遇阻力改变运行轨迹,出现回旋枪弹创,在左侧胸腔内弹头下行造成左肺上叶至下叶创伤。创伤符合远距离枪击造成,可排除肋骨断端由刺入造成。
最后,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出分析结论:邹金瑞系左侧胸部枪弹创,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吕阿忠随后被华安县检方以涉嫌过失杀人罪批准逮捕。
2013年6月25日,华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华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认定吕阿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同时,吕阿忠与邹金瑞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再次补偿给被害人家属人民币7.8万元,为华安县的“枪杀案”画上了法律上的句号。
据了解,此案例已编入司法部2017年法律援助经典案例集。
(《新民周刊》2013年07期、《法治周末》2017.10.26等)
16年后,邹金瑞去世时还在学步的儿子邹阳辉终于长大成人。他发誓要替父亲讨回血债。谜案,开始有了变化……
枪杀迷案
闽南漳州的华安县是世界文化遗产土楼的故乡。1996年4月15日,沙建镇上樟村,村民邹金瑞受同村的陈金辉之雇,到邻村锦治村所属的新山种植杉树,一起去的还有三名村民。
那天上午,四个人干完活,中午休息时就到附近的山上挖笋。据当年在场人之一的郭阿炳回忆,当时他们以为那里的山地也属于陈金辉的。可刚挖不久,就听到一个人喊:“敢偷挖笋,全部给我站住!”山里的杂草很多,四人看不清是谁在叫喊,他们只是从声音的来源上判断,那个人在他们四人的上方。“我们猜测可能挖到别人山上的笋了。”郭阿炳说,出于“做贼心虚”,他们被这声音一震,拔腿便跑。
“当时四个人往各自的方向跑”,郭阿炳还记得自己是往山下跑,邹金瑞是往侧边跑。
逃跑过程中,他听到一声枪响,“就是鸟铳灌火药发出的声音”,但他来不及想太多,只顾使劲拔腿跑往山下。
当晚天黑后,邹金瑞的妻子林小英从山上砍竹子回家,却发现丈夫迟迟未归。她便去询问同去种树的三人。以为大家都已各自跑回家的三人,意识到情况不妙。郭阿炳说:“我们三个人猜测,邹金瑞可能中枪。”
当晚,在郭阿炳等人的带领下,村里组织了一群人,连夜上山寻找。就在距离四村民挖笋不远的地方,大家找到了邹金瑞。不过,他躺倒在地面的一片血污之中,已然气绝身亡。林小英从现场痕迹判断,丈夫受伤后,大概爬行一米多远后,便没能再爬动了。
村民将邹金瑞的尸体抬回村里。第二天,邹金瑞的家人报警,在法医还没到来之前,林小英等还请来村里有名的老猎户曾和国,对尸体作了一个全面检查。
曾和国发现,邹金瑞肩胛骨临近腋下部位,有一个伤口(是左边还是右边他忘记了)。根据他的判断,那个伤口就是鸟铳装配钢筋子弹所致,“子弹打的伤口,周边皮肤会碎花花,而刀伤或者其他硬物刺伤则不会”。
案件有著诸多蹊跷
当天,华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对邹金瑞进行尸检。邹金瑞的弟弟邹金和说,当时他也在场,“我看到法医从我哥哥身上取出一块钢筋制作的子弹”。同样证明看到法医取出土制子弹的,还有与邹家有亲戚关系的村民赖汉裕、王和花、郑二水等人。赖汉裕至今坚称,子弹从死者胸部取出;现场围观者有百人之众,皆有目睹。
不过,他们其时并不知道,现场法医的报告称:在做尸检时,并未从死者体内发现子弹。
林小英称,她并未收到尸检报告,因为只上过两年小学,也不懂得向警方索要。而就在那时,邹金和发现,吕和国的弟弟吕阿忠离开了所在的村子,不知去向,吕阿忠原本帮哥哥照看哥哥承包的那片山林。他打听到,此前吕阿忠每天均是带着鸟铳看山。一家人认为吕阿忠是有着重大作案嫌疑的疑凶。
案件迟迟未得告破。在此情况下,林小英背着仅有2周岁的儿子,来往于锦治村吕家和华安县公安局之间讨公道。
多年过去,案件依然没有进展。
2003年,在上樟村村书记、工头陈金辉等人出面处理下,吕阿忠的哥哥吕和国赔给林小英4.2万元。林小英在一张出自华安县公安局的便笺上,写下签收存折的收据。
2009年,死者邹金瑞的儿子邹阳辉初中毕业,到厦门学习理发。借助附近大学的图书馆,他自学到许多法律知识。
虽然邹阳辉并不清楚父亲当年被杀的经过,但觉得案件有着诸多蹊跷:为何华安县公安局不对该案作进一步追究?凶手为何至今逍遥法外?
儿子替父追凶
2012年春节,在家中,林小英对业已成年的邹阳辉详细讲述了父亲去世的全部经过。她对儿子说:“你已经18岁了,应该知道父亲是怎样去世的。替父亲讨回公道,是你这辈子一定要处理的事。”
当年5月22日,邹阳辉和母亲一道前往华安县公安局递交申诉状,要求警方立即逮捕吕阿忠,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邹阳辉还注册了微博。他试图通过微博,引起别人注意。
“杀人偿命,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任何普通老百姓都懂。但是我爸爸去世16年了,当年那个杀害爸爸的凶手吕某却还逍遥法外,这是什么社会?难道没钱没权就应该这样吗?时隔16年了,希望这次通过法律途径可以抓住吕阿忠,以告爸爸的在天之灵。”他在微博上写道。
同年7月3日,华安县公安局回函答复称,“该案已于2003年前由我局立案,并对吕阿忠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此外,“该案于2003年11月14日经双方协议已作出赔偿42000元”。
这份回复,更让邹阳辉不解:如果吕阿忠当年已经到案,为何警方不对他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本案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为何还让吕阿忠取保候审,再退一步讲,即便是采取了取保候审,案件也要移送检察院才对。
另外,他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得知,民事赔偿与追究刑事责任并无矛盾,二者可以同时追究。“如果凶手不是吕阿忠,他家为何要赔款。”
16年后开棺验尸
邹阳辉在微博上讲述的这一16年前的谜案,引起了福建当地报纸《海峡都市报》的关注。华安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强在接受该报采访时称,此案案发时他还在乡下派出所工作,也不知何故这案一直没进展,2003年他刚上任不久,全国公安系统发起“命案必破”的要求,他们重新启动对本案的调查。“1996年是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一直没撤销,因此,2003年对吕阿忠实行网上追逃。”
2003年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林清忠则说,吕阿忠2003年归案。他承认自己有开枪,但称带着鸟铳上山是为了吓野猪,只上了火药,并没有装子弹。 林清忠等遇到的最棘手之处在于,“办案组调取1996年的卷宗资料,发现法医在做尸检时,并没有从死者体内发现子弹”。他觉得非常奇怪,“死者致命伤口在腋下附近,并且没有打穿(身体)”,凭他多年的办案经验,中枪身亡的,子弹肯定在体内,但为何尸检报告中没有提及子弹?彼时离案发已7年,死者尸体早已掩埋,经办民警也多已调离岗位,办案组不知从何入手。
为尽快结案,他们曾向检察院提请批捕,但检察院查看卷宗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之后公安局领导研究认为,无法进一步追究吕阿忠的刑事责任,遂给其办了取保候审手续,要求一年内随叫随到。但直到一年后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时,这起案件也没有什么新进展,并搁置到2012年。
《海峡都市报》的记者还采访了华安县检察院人员。2003年时任侦监科科长的黄木山对这起命案已没有什么印象,去档案室查找当年档案,却发现并无该案记录。
黄木山说,如果当时公安机关有提请批捕的程序,不管是批准还是不批准,该院都是有档案的,这意味著当年公安机关并没有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2012年7月20日,“枪杀谜案”被报道后,在社会和司法机关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在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关注下,华安县公安局旋即也重启调查,召回一些原有办案人员,调阅1996年的卷宗,成立了专案组。吕阿忠于8月上旬被实施抓捕,随即遭到刑拘。
此案的关键仍集中在尸检报告。报告称邹金瑞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并提到邹的左胸口有个1cm×1.5cm的创口、左胸第三根肋骨骨折等情况,但未提及有发现子弹。警方和检方决定在邹金瑞下葬16年后重新开棺验尸。
8月17日,漳州市公安局、华安县公安局、检察院派出多名法医等工作人员,前往华安沙建镇上樟村,重启邹金瑞坟墓。
这天下午,经半个多小时挖掘,邹金瑞的棺木露了出来,并被拖到平坦的地面打开。尸体已经完全腐烂,工作人员先用磁铁在棺材内仔细吸附一遍,未发现子弹。接着,工作人员又将骨头逐一取出,清洗过后再一次用磁铁吸附,依然未能找出子弹。
两个多小时后,工作人员挑选了一根骨折的肋骨和数颗牙齿带走,进行室内检验分析。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的陈德明、杨建亮两位律师随后宣布对邹金瑞家属进行法律援助。
子弹消失的情况下如何定罪
如果有射入人体内、并且没有出来的子弹,会不会消失?如果真的找不到子弹,有没有办法治开枪者之罪?
“射入体内没有射出的话,是不可能消失的。但可能因为法医工作的水平限制找不到。”安徽省公安厅法医秦明认为,真的找不到子弹,就要看其他证据。
首先要完善证据链,看能不能确定有开枪的动作。
其次就要仔细查清死因,确定死者是死于火器伤。至于具体怎么办,要看具体案情而定。
曾在湖南警方担任法医、后又在温州医学院做法医教师的张志浩,则做出了更为详尽的阐释。
张志浩说,中枪伤而找不到子弹,在现实中的确有可能发生。其原因有两个:一是鸟铳弹药本身不规则,装什么都行,可能就是几颗铁砂,或者玻璃、铁丝、小石子;二是击中部位是肺,肺在枪弹伤中最特殊,都是空气,冲击波对它无效,损伤很小,弹道不明显,难得找到。
张志浩表示:正因为未必是铁,所以10多年后重新开棺验尸,磁铁未必能派上用场。但找不到子弹并不意味着可以否认枪伤。“人证有,枪支有,损伤骨折有,就是没有子弹罢了。这不影响枪击这个基本判断。”
果然,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12年8月20日出具的尸检报告认为,邹金瑞左胸的创伤,符合鸟铳弹丸击伤形成的枪弹射入口表现,弹丸击中左前胸造成左前胸挫裂创、第三根肋骨骨折,弹丸撞击第三根肋骨后遇阻力改变运行轨迹,出现回旋枪弹创,在左侧胸腔内弹头下行造成左肺上叶至下叶创伤。创伤符合远距离枪击造成,可排除肋骨断端由刺入造成。
最后,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作出分析结论:邹金瑞系左侧胸部枪弹创,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吕阿忠随后被华安县检方以涉嫌过失杀人罪批准逮捕。
2013年6月25日,华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华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认定吕阿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同时,吕阿忠与邹金瑞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再次补偿给被害人家属人民币7.8万元,为华安县的“枪杀案”画上了法律上的句号。
据了解,此案例已编入司法部2017年法律援助经典案例集。
(《新民周刊》2013年07期、《法治周末》2017.10.26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