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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的垄断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我国刚出台的反垄断法也对各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做了规定,但反垄断法的功能是对市场主体一般地反限制竞争,仅靠“反垄断法”从外部来对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是很困难的。所以,为了对公用企业的垄断进行合理规制,应该着眼于其内部,通过改革公用企业的政府管理机制、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企业市场化等措施来对其垄断问题进行有效的规制。